时间:2024-08-31
摘要:现代学徒制教育模式已经广泛渗透到各个专业领域,成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的效途径,但是在公安专业院校的推广与进展较为滞后,一是由于公安专业岗位的特殊性;二是专业知识学习及培养模式的单一性,制约了徒制教育模式的发展,本文就以上问题展开论述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公安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人才培养;多主体
引言
现代学徒制是在工业化发展背景下,学校和企业加强联系和合作,相互发挥各自优势,学校负责理论知识和思想文化的培养和教育,以满足于学生适应各行业发展的需求;企业主要承担工艺和技术的培训和指导,锻炼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院校教师与实践单位师傅同时进行培训指导,学校和实践单位双导师育人,使学生成为全面型技能人才的一种现代教育模式。教育模式经历了中专2+1模式、高职2+1模式、学徒制0+2模式,发展到了现在学徒制1+2或1+0.5+1等模式。
1存在问题分析
1.1公安专业特点的局限性
公安专业缺少实践能力作为衡量技能的标准,更注重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如法律、政治思想方面的学习,偏重理论缺乏实践、教学模式一般以讲述为主、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机械性记忆、学习方式枯燥且缺乏创新,容易让学生学习时产生“疲劳”知识掌握情况不理想造成劳而不获的结果。
1.2科研及学术水平不足
现代学徒制下的教师公安实践经验不足,教学与公安工作实践脱离,从实际工作中发觉新课题能力欠缺.
1.3实践环境欠缺
公安专业专多为公、检、法等政府职能部门及权力机关工作岗位设置,与其他专业有大量企业可提供实习机会情况相差甚远,学生只学不用,往往会导致学生理论知识和实践得不到很好的结合,造成理论和实践教学脱节。
1.4学徒制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不完善
学徒制教学质量评价的形式目前以多方(包括学生和专家)打分形式为主,涵盖检查与督促等多种功能性职责。专家组大多为临时成立,使得在评价上不够严谨;其次偏重理论环节评价,忽视实践环节评价,所以要进一步完善学徒制下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因此针对以上问题,本文将提出一些建議和思考,以便于现代学徒制更好的在公安专业实训中推广与发展,主要包括从政府、学校、实践单位三个方面的改进。
2推广教学模式及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
2.1政府加大支持力度
首先督促自身的权力职能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单位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积极引导鼓励其能积极的参与到与学校的合作中;总体来说,就是建立政府-学校-单位三方参与体制,政府为现代学徒制课程建设专项拨款,学校和实践单位分别派出行业专家和教师,参与现代学徒制课程建设,在政府的监督和保证下,签订相关协议达成长期合作双赢的局面,形成过程共同监督管理、人才共同培育、责任共同承担、成果共同享有的长期合作型机制。
2.2高校在教学中的改革
需要学校完善教学体系,改革管理模式、加强教师队伍师资实力,改善教学设施,建立考核标准,明确教育平台职责,有的放矢的进行理论课程和实践培训的设置与改革。包括教师团队组建,课程体系制定,教学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
2.2.1教师团队组建
学校和实践单位同时聘用共同培养模式,由学校聘用具有行业工作背景或者服务在一线岗位的工作人员作为教师,培养其职教理念和经验,同时实践单位可从学校聘用专业教师一面作为单位工作协助人员,同时培养教师实习代教能力。实践工作人员通过相应职业资格考核之后,也可进入职业院校继续深造,并取得学位证书重返单位工作。教学实施成果可采用自评、学校和单位双方考核、学生评价。学校和单位也可对导师团队进行教学项目考试,实践过程考核,聘用时进行统一笔试面试。
2.2.1课程体系构建
学校可根据职业生涯发展,确定目标岗位,分析能力标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发新课程。建立教学培养考核机制,设立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个人,同时对学校教师和单位师傅进行双向考核,检验学徒制教育质量。使培养团队具有双身份、双主体、教育双场所、学校单位为一体的三双一体化育人方式。根据双方共研究同决定建立职业基础素质、专业基础技术、岗位能力等针对性课程。培养方案中同时考虑职业资格、学历教育、单位岗位等标准,做到职业素养培训和课程内容相互穿插。
2.2.3教学标准制定
学校进行专业对接行业供需调研,确定就业岗位需求与专业设置的对接。方法可采用问卷、网络、实地访谈等方式,同时双方可共同编写教材。
2.3实践单位履行职责
实践单位可参考学校各类课程,包括教学标准,教学资源进行课堂和线下的转换,同时制定相关制度,编写单位导师带徒手册,内容同样也涵盖素质要求、岗位职责、培训内容、考核标准。建立门户网站发布政策动态、制度规范、进行成果展示等,同时也可线发布教学任务通知,课程查阅、教学留言评价、意见与建议、和学生进行课下的互动交流等。单位或企业可既需要与高职院校联合开展学徒制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必要时可提供适当的设施设备的支持,以职业资格认证考核机构作为考核职业资格的核心部门,与学校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配置优势资源。如学徒到交警队实训,可随同职业交警同时执勤、协助指挥交通,学习交警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的能力,刑侦、法医专业学生可同样协助公安机关、法医进行医学、刑侦技术检验等工作,由师傅进行一对一指导,将课本所学专业知识用于现场勘查岗位。
3结论
在公安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中,通过多元主体包括政府、行业、用人单位、学校间的相互对接和协调,为人才培养同时提供保障。在团队合作、职业定位、职业标准、教学标准、资源建设、考核机制方面共同协商解决,注重理论和教学实践的相互结合,让公安专业的人才培育快速适应新时代岗位需求,力争做到毕业即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实现高质量、高效率的教学,为公安队伍发展培养能力全面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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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惠琛玥,工作单位: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职务:教师,职称:讲师,学历:硕士,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学,性别:女,民族:汉族,出生年月:1988.7.1,籍贯: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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