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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对城镇贫困问题的影响浅析

时间:2024-08-31

摘要: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在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政府所实施的环境规制政策是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城镇贫困现状,对城镇贫困的测量和识别有利于城市贫困治理,提高城市扶贫的长期有效性,提高贫困人口的发展能力。又因为环境规制的主要影响范围在城市地区,所以本文将着重探讨环境规制对城市贫困的影响。

关键词:环境规制;城市贫困;扶贫

一、研究背景

2020年是中国脱贫攻坚的重要一年。今年,中国实现了按现行标准使剩余贫困人口和贫困县全部脱贫的目标,并要求“抓紧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农村贫困相比,城市贫困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复杂性和可变性。促进经济发展,为城市贫困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已经成为缓解城市贫困的重要途径。本文发现,城市贫困问题并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减少或减缓。“PPE怪圈”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实现可持续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重要问题,PPE怪圈是指贫困(Poverty)、人口(Population)和环境退化(Environment Degradation)之间的恶性循环问题。贫困会导致人口急剧增加,加剧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反过来,人口的增加会进一步加剧贫困,使生态环境更加脆弱。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环境监理作为社会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结合上述背景,又因为环境规制的主要影响范围在城市地区,所以本文将探讨一下环境规制对城市贫困的影响。

二、文献综述

可持续发展是自然、环境、资源、社会等要素之间协调关系的平衡与发展,它要求“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要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自身需要的能力”。然而,贫困、人口、环境的恶性循环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后制约了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进程(高云虹,2006)。1992年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报告》以"发展与环境"为主题,扩大了环境质量与收入关系研究的影响,1993年Panayotou首次将这种环境质量与人均收入间的关系定义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这种倒U型曲线揭示出环境质量开始随着收入增加而退化、收入水平上升到一定程度后会随着收入增加而改善的关系。国内外学者对于环境规制与贫困之间相关关系的研究较少,能够直接体现环境规制与城镇贫困之间关系的文献并不多,为此,本文将对环境规制对城镇贫困居民的影响做一下初步分析。

三、环境规制与城镇贫困现状及作用关系分析

(一)现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率的提高,城市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城镇贫困问题不容忽视。随着下岗工人的大量增加和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城镇贫困程度日益加深,关于城市贫困人口的特征也越发明显,具体表现在:第一,城市贫民中的贫富差距更大;第二,城镇贫困人口更集中在特定的群体和行业;三是城市贫困人口文化技术素质低。在社会结构转型和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贫困人口的构成逐渐多样化。

环境规制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个体或组织为对象、有形之都或无形意识为存在形式的一种约束性力量(赵玉民,朱方明,贺立龙,2009),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对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调节监督,以此意在减少企业污染物的排放,降低企业的负外部性。学术界对于环境规制同样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指标,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具有不同的环境规制指标,一是环境规制的强度,一般来讲,企业治理污染的成本会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增加而增大;二是环境规制的效果,关于如何衡量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效果,多数学者采用的是废水排放达标率、二氧化硫去除率等单项指标衡量环境规制;也有学者采用综合指标衡量环境规制。

近年来,中国环境政策的内涵日益丰富,环境管理体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和趋势。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环境保护责任分工继续遵循原有制度,原有環境管理体制改革继续进行,主要体现在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干预和调控不断加强。此外,地方环境治理的激励和约束已经开始加强。

(二)环境规制对城镇减贫的作用分析

企业生产所产生的外部性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所具有的破坏作用,这是一种对环境的消费,如果我们把环境要素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投入到企业的生产之中,那么环境要素的成本就等同于环境规制对强度,环境规制的强度越大,表明环境要素的价格就越高,企业生产成本增加,为了保持原有成本不变,企业将会用劳动力等其他生产要素对"环境"这一生产要素进行替代,这就增加了就业岗位的供给,城镇贫困人口的主体是失业人员和下岗人员,这将有力的缓解了城镇贫困。

环境规制对促进我国城镇贫困的减少具有积极的作用,各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差异大,根据地域之间的不同情况来合理规划相应的环境规制政策和减贫措施,这些又涉及到了区域经济学的相关知识。东部地区经济最为发达,城镇化水平最高,企业数量多且分布密集,环境规制政策的强度属于三大经济带中最大的一方,根据微观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率递减规律我们可以分析得知,在东部地区每增加一单位的环境规制强度,其对城镇减贫的作用在三个地区中反而是最弱的。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转变,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其中政府实施的环境规制政策是促进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四、政策建议

关于如何在环境规制的实施过程中减少城镇贫困,本文拟提出以下建议作为参考:

第一,要继续加大环境规制的执行力度。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既能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也能减少促进城镇就业岗位的增加,缓解城镇贫困,因此,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促进企业技术升级、技术创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整体环境。

第二,要制定、执行环境政策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由于地域差异,环境政策对于城镇减贫的效果也是不同的,各地区之间经济和产业发展状况不一且存在巨大差异,要根据这些差异化来制定相应的环境规制政策,不能搞“一刀切”。

第三,在制定相应的环境规制政策时,要配合相应的就业政策等措施来实行。就业政策配合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时降低失业率,避免不必要的摩擦和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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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彦茹,(1996.11——),女,汉族,河北人,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相对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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