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甘泉
摘要:加强文化产业治理中的制度建设,可提升政府文化治理效能、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从而实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文章从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产业管理体制以及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等方面分析我国文化产业治理中制度建设面临的困境,并针对性的提出应对策略。
关键词:文化产业;治理;制度建设
一、文化产业治理中发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一)提升政府文化治理效能
良好的制度是实现文化产业治理的关键环节,为提高文化产业治理效能提供了规范框架。政府应加强制度建设在文化产业治理的作用,为企业和市场提供高质量的制度供给,为提高文化产业治理效能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因此,政府应改革现行文化产业管理制度的不均衡,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文化市场监管制度、文化市场信用制度等,实现文化产业管理制度供求的均衡,为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的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同时,政府还要深入探索文化产业治理制度安排所嵌入的制度环境,厘清自身文化职能,加强文化产业治理能力建设的顶层设计,创新文化产业治理机制体制,提高政策杠杆对文化产业治理的适应性。
(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文化产业制度建设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有力支撑。从国内来看,我国文化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文化产品知识产权保护较弱;从国际来看,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日益推进,各种外来文化产品相继涌入中国,深刻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社会行为等,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定的文化安全风险,阻碍文化产业治理效能的提高。因此,加强文化产业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必然选择。
(三)助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国家推动了一系列政策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与其它产业的融合发展,为实现文化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关部门以政策为保障,坚持法治创新,不断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立法。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仍面临着现行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立法层次较低、协调性与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制约了文化产业从量向质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政府优化制度供给,不断完善文化产业治理中制度建设优化,有力地推动了文化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二、文化产业治理中制度建设的发展困境
(一)文化市場体系不健全
在现代市场经济下,文化产业资源的有效配置需要完整、健全的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产业资源配置离不开政府引导与市场调整,要想解决政府在文化产业治理中的 “缺位”与 “越位”现象,市场与政府必须厘清边界,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但不干预市场,促使文化产业资源配置得到最优化。政府在文化产业治理中应扮演好服务角色,而不应该成为文化产业治理的主体。当前,部分地区政府过度干预文化产业,以有悖于市场化的管理模式和原则,所制定的政策与制度与市场发展不符,导致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缺位。文化产业机构存在市场化程度较低、资本错配等现象,政府对文化产业的资金扶持存在方向 “游移”,主要倾向于国有文化企业或大中型文化企业,处于 “扶强扶优”状况;而非国有文化企业特别是中小微文化企业没有得到真正的及时扶持,只能 “望梅止渴”,资金不足制约其发展壮大。因此,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不健全,导致文化产业政策和资本错配,影响文化产业治理效能的提高。
(二)文化产业管理体制不完善
深化文化产业管理体制创新是提高文化产业治理效能的制度保障。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治理能力逐渐提高,但政府仍没有根本改变传统的 “政府办文化”的理念,在文化产业管理实践中主要运用一元文化管理行为。主要体现在:首先是文化产业管理混。目前尚未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导致文化产业管理效率不高,文化市场管理混乱,多头执法现象时常发生;其次是文化产业管理在资金配置即市场监管等方面存在漏洞,造成文化产业在市场经济中缺乏宏观调控能力;第三是文化产业发展单一。政府过度干预可能会导致产业发展失去市场化敏感度,阻碍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破坏文化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三)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
当前,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有一定的突破与创新,但主要采取行政手段调节,法律手段少,尤其是缺乏基础性、全局性和高层次的法律法规。主要体现在:首先是文化产业政策法规存在条块、区域分割。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机制,导致政策制定相互冲突,在管理过程中出现重复管理、管理缺位等现象;其次是政策法规不完善。文化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法规只从文化产业的某些行业或领域出发,没有从文化产业发展的全局性系统性整体性出发制定专门性立法,而这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分散的、单一的,其效力层级较低、权威性不强以及它们之间的协调性、衔接性不足,对提高文化产业治理效能大打折扣。
三、文化产业治理中制度建设的优化策略
(一)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要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确保文化市场主体的独立性,确保文化产业治理效能的提高。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应明确政府在文化产业治理中的服务角色,加快行政职能机构转型升级,从过去的政事不分、管办不分逐渐转向政企分开、官办分开,实现文化产业治理现代化发展。当前,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文化市场化程度不高、文化要素市场发育不完善、文化市场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日益凸显,影响文化产业治理效能的提高。因此,构建现代化的文化产业市场,着力打造创新性文化产品和文化要素,大力拓展文化市场衍生产品,注重文化市场流通体系和信用体系等方面的建设,破除文化市场壁垒的阻碍,实现现代化的文化市场体系建设。
(二)完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
当前,文化产业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管理主体较为分散,管理体制不顺畅,导致文化行政部门行使监督和管理能力不强,阻碍文化产业治理效能的提高。因此,完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不是由政府治理作为主体,而是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政府在宏观调控的同时,要扮演服务型角色,转变政府在文化产业中的定位,实现文化产业管理多元化,同时要将权力向基层倾斜,让企业有更多的自主权,形成科学、统一、高效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
(三)健全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
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是提高文化产业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结构相对分散,造成政策衔接性不强,不利于文化产业治理效能的提高。基于此,完善文化产业政策,要加强政策的顶层设计,优化政策环境,保证政策实施的持续性与有效性。同时,文化产业法治保障有待加强。文化产业领域缺乏统一的立法依据,主要以一些临时性的文化产业政策来处理文化产业治理中面临的问题,比如,文化市场上的虚假广告、盗版等法律法规的缺失,造成文化产业公平竞争处于无序状态。因此,必须从立法层面不断完善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为提高文化产业治理效能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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