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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宁市河东新区禁渔区渔船管理问题

时间:2024-08-31

秦祎姗

1.中共遂宁市委党校培训科 四川 遂宁 629300;2.遂宁市河东新区经济局 四川 遂宁 629300

可就在2018年11月2日,由遂宁市委、市政府主办,市纪委监委、市依 法治市办、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2018年第三期大型调查类全媒体直播节目《阳光问廉》开播,播报了调查组走访发现遂宁市圣莲岛上,白莲渡、黄莲渡码头附近搁浅着许多锈迹斑斑的废弃船只,还有不少建筑垃圾堆积在船内,甚至有的船上还有人居住,并在上面饲养家禽,严重影响了遂宁市生态环境和谐风景。

当直播结束后,河东新区管委会积极响应《阳光问廉》的号召,对河东新区现有渔船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和有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集中梳理。

1 河东新区渔船管理现状

1.1 河东新区渔船及渔民基本情况 河东新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目前所管辖范围有5个办事处:灵泉、慈音、河东二期、科教园、养生谷,及9个社区居委会,常驻人口约16.5万人。根据各办事处及社区所统计的渔船及渔民情况:慈音街道办事处渔船34艘,渔民23户;灵泉街道办事处渔船96艘,渔民31户;河东二期办事处渔船39只,渔民59艘;科教园、养生谷无船只无渔民。据综合数据统计,2018年河东新区共有渔船169艘,砂石船1艘,渔民113户,渔民平均年龄45岁左右,目前渔民主要靠捕渔为生。

1.2 河东新区已开展渔船管理工作情况 在2018年8月16日,河东新区制定了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11月27日,河东新区还组织了经济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同志专门到重庆潼南农业委员会,对渔船管理及非法捕鱼捞鱼进行了考察学习。2019年1月10日至20日,河东新区组织开展了观音湖渔业集中整治行动冬季战役。由经济局牵头,交运分局、公安分局、执法分局、灵泉街道办事处和慈音街道办事处协调配合,对渔船停靠、非法捕鱼等问题进行巡查。

2 河东新区禁渔区渔船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河东新区目前没有渔政执法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河东新区目前对于渔船管理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渔业行政部门,渔船管理工作是划分给分管农业部门的经济发展局进行统筹管理,因此没有执法权力。

2.2 渔民对渔业法律知识茫然 渔业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在禁渔区内禁止非法捕鱼捞鱼,但渔民往往抱着一种侥幸心态驾驶渔船到禁渔区违法作案。如被抓到了,他们常以“三代都是以捕鱼为生,除了捕鱼没有其它工作技能,只有靠捕鱼赚点小钱”为辩解托辞。同时,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到位,渔民对渔业法律知识茫然。

2.3 禁渔区监管设施不完善 禁渔区北至袁家坝北边沿,南至通善大桥南边沿,东西以市城区和河东新区防洪为界。管辖范围比较广阔,如果单靠人力监管是远远不够的。

2.4 渔船上岸后的生计问题严重 河东新区目前共有渔民113户,渔民平均年龄45岁左右,渔民主要靠捕渔为生。如果渔船上岸,渔民除了捕鱼又不会一技之长,且平均年龄偏大,学习能力和体能都远远不及年轻人,造成社会认可度偏低,再就业困难。经济来源被切断,生计存在严重问题。

3 河东新区禁渔区渔船管理的意见建议

要对河东新区渔船管理问题进行有效治理,应当从河东新区实际情况出发开展整治工作:

3.1 执法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一是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彻底整治。在执法过程中,对辖区内违法捕鱼、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进行彻底整治;对违法渔船进行取缔;对“三无船只”进行彻底清除;对无证捕捞的渔民进行依法管理;对涉及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程序进行整治。二是按照执法程序做好善后稳定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对现场的渔民进行必要的解释、劝导、疏散,对重点违法渔民进行监控,并做好善后相关稳定工作。

3.2 辖区船只统一停靠,规范管理。河东新区针对渔船停靠、非法捕捞问题,建议由市政府统一划定禁渔区和非禁渔区。一是在禁渔区的上游,划定一片非禁渔区域,在非禁渔区内,可供渔民正常作业;二是在禁渔区的下游,规范渔船停泊点。辖区内所有船只统一停靠在圣平岛码头上,完善相关设施,统一规范秩序,进行集中管理。

3.3 上岸渔船补偿清理,取缔赔付。借助文明城市复评契机,建议市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对上岸渔船以及报废渔船制定统一补偿标准,保障渔民权益。一是摸清查实渔民补偿户数,到辖区范围内摸清查实渔民户数,并进行实名登记。二是制定船只合理价格补偿明细表,赔偿可分为:搬移补偿和一次性销毁补偿。政府出资职业培训,促再就业。河东新区内的渔民绝大部分均是以打渔为生,上岸之后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建议市政府出资,一是对上岸渔民进行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环保知识、技能培训、再就业知识等培训内容。二是对上岸渔民进行再就业工作安置,可以安排保安、保洁、绿化等职业以帮助上岸渔民实行二次就业,解决生计问题。

3.4 禁渔区装电子天眼,高清监控。以防止以捕鱼为生的渔民进行偷偷捕鱼,建议由市政府统一出资,在禁渔区域内采用电子天眼技术,运用高清摄像头,实时24小时监控。一经发现在禁渔区域内进行非法捕捞的渔船,一律由执法部门依法取缔。

3.5 渔政部门依法办证,忌一刀切。针对符合要求的渔民,建议市渔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合法证件。市渔政部门一是与渔民签署双方安全作业相关责任书;二是对渔民安全渔业操作规程进行相关培训考核;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责任进行处罚或者依法取缔,对取得合法证件捕捞的渔民在禁渔区域内捕鱼,可进行处罚或者依法取缔。

3.6 政府部门强化宣传,立法前公告。一是有效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在禁渔区附近的村落以及社区进行巡回宣传,宣传内容主要涉及全市禁渔工作会议,开展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像,电台有声,报刊和网上有文”。二是有效利用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在渔民居住的村落以及农贸市场进行流动车定点宣传。

3.7 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一是举行有奖机制,建立匿名邮箱、匿名电话、匿名信箱的有奖举报机制;二是征集群众意见,在禁渔立法过程中“广开言路”,积极征集群众意见,了解民众呼声,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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