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风电建设项目管理常见问题探讨

时间:2024-08-31

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 济南 250200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电量的需求量越来越多,传统火力发电会造成较大的环境污染,风力发电项目能够解决环境污染和能源压力方面的问题,对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一定的作用。风电行业作为国家鼓励的新能源产业项目起步较晚,在风电项目的建设管理方面经验和管理办法比较亏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风电项目的快速发展。因此做好风电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1 项目概况

某风电场位于临沂市费县东南部的马庄、新庄、费城、探沂镇境内。两期项目分别于2014年9月和2015年8月取得当地发改委核准批复,2017年10月取得集团公司开工批复,2018年4月升压站、集电线路和送出工程开工建设,同年6月,道路、基础主体工程A、B标段开工建设。工程总装机容量96兆瓦,开工决策总投资8.2亿元,主要建设48台2000千瓦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约65千米的运输巡检道路、64千米的35千伏集电线路、1座110千伏升压站及10.3千米的110千伏并网线路。项目于2017年12月完成升压站场地平整及开工仪式,2018年3月升压站及线路工程开工建设。

该风电场建成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量约2.1亿千瓦时,每年节约标煤6.3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为19.5万吨,具有较大的清洁能源效益,具有明显的节能及社会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项目在20年运营期间,年平均纳税约2000万元,其中所得税1100万元/年,营业税金及附加150万元/年,增值税750万元/年。

2 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困难

在项目开工以来,建设过程中各种问题和矛盾也随着建设过程的开展逐渐暴露出来。主要存在问题及困难如下:

2.1 施工单位以包代管 有项目建设工程量大、标段多,各家施工单位对项目层层分包而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投入足额管理和技术人员;执行合同完全依赖分包队伍投入资金,且分包单位垫资能力差,经常因资金短缺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各标段施工进展慢、质量差多与其低价分包有关。

2.2 民事阻工问题突出 民事阻工问题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始终是工期延误的最大因素。由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使得实际补偿对象变化较多,且补偿标准是否合理难于界定。其结果就是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补偿难、界定难、执行难的“三难”情况,致使农民阻碍施工成了建设过程中影响工程进度的最主要因素。为提高民事协调力度,2017年决策引入一家协调单位,我方支付其协调费,由其出资进行民事协调工作,我方仅负责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地上附着物和征租地的赔偿,该合同实际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协调单位进场超过30个月,民事问题依然不断。

2.3 余石外运困难 由于当地政府禁止开采石头,造成石材紧俏、价格较高,施工开挖的石材成为各利益方关注的焦点。地方政府要求施工余石免费交由县城投公司运走,受到施工单位、当地村民抵制;施工单位、村社集体、执法大队、城投公司等各方的利益诉求激烈对峙,施工进度举步维艰;余石余土外运是施工单位合同义务,但石材倒卖需要时机,石材未能及时倒卖时施工队一般不会继续施工,石材堆积于道路、基坑周边,也严重影响施工进度。

2.4 施工单位技术力量差 在部分标段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人员投入和技术力量不足,施工工艺差。对监理和建设单位下达的多项整改联系单,不能及时闭环整改。在施工过程中,部分分项工程未按照规范履行报验、见证工序,资料多为后补;多数隐蔽工程没有报验收,存在多处不可逆的质量问题。

2.5 项目管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人员配置不足 由于大量风电项目集中上马,致使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多数人员没有风电建设管理经验。项目开工以来,项目管理部缺少物采、土建、技经、档案、后勤等专业管理人员,每人都身兼数职、不能专一,一项工作经常不得不更换专责人员,虽然通过与工程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增加一定的管理力量,但人员不能常驻项目或者变更频繁,各项工程管理工作难以保证工作质量,施工质量和进度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部分项目管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

3 风电场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解决方案

3.1 解决施工单位以包代管问题的几点措施

3.1.1 严肃合同订立,严格履行合同,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依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在招标文件中明文规定,禁止中标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针对以上约定,必须制定出严厉的处罚规定。

3.1.2 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在签订施工主体合同的同时,应和中标单位订立施工单位项目法人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承诺书;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和项目经理签订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承诺书,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责任。

3.1.3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进场队伍的资质和隶属关系。建设单位应通过排查施工队伍的资质、工资表、行政隶属关系,进而确定进场队伍和承包方的关系,通过现场的蛛丝马迹来判断承包方是否转包或层层分包。

3.1.4 施工单位一经确定,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建设单位必须要求其在项目所在地的商业银行开设专用的银行账户,由建设方、施工方的项目部共同监管,以确保工程进度款支付后真正用于工程施工,确保专款专用,任何一方单方面无法使用共管账户的工程款。

3.2 解决民事阻工问题的几点措施

3.2.1 项目建设单位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尊重、信任、当地各级政府,要把握当地政府对新能源建设的政策导向,主动服从、配合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工程建设重大事项和节点计划要定期向政府主要分管领导汇报,定期向政府主管部门沟通汇报,坚持经常性的沟通汇报和走访,建立起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构建起紧密的往来关系,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做好生态植被的保护性施工及水土保持修复工作,以此来促使当地各级政府按照建设单位的总体思路和工期计划,强力解决民事阻工问题,防范化解工程建设风险。

3.2.2 建设单位应积极主动的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氛围,形成良性循环。建设单位应该大力宣传新能源建设对于国家能源革命的重要性,宣传新能源建设对我国生态环境修复的重大意义,给当地村委和老百姓讲清楚占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配合村委切实解决村民的合理利益诉求,对于村民阻工和阻工村民要调查了解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原因,了解阻工村民于村委干部的恩怨及矛盾,才能有的放矢的做工作,协调村委做好村民的地界争议或者家族矛盾。

3.2.3 对于利用占地补偿、附着物补偿蓄意敲诈、讹诈补偿款的村民,要紧密依靠当地政府的支持,寻求公安执法部门的帮助,要果断报警,坚决予以打击起到震慑作用。

3.2.4 针对风电工程建设场地开放、战线较长等的特点,在与施工中标单位订立合同时,应该把民事协调这一义务约定给施工方负责,在合同中增加一块民事协调费用,以提高施工方的民事协调的积极性,同时也可以很好的解决由于民事阻工延误工期,施工方向建设方发起误工索赔。

3.3 解决余石外运问题的几点措施

3.3.1 山区风电工程施工往往会造成大量石头的堆积,严重影响了风机基坑开挖进度,这一问题在山地工程施工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建设方要积极引导施工单位自用消化一部分石材,用于边坡干砌片石防护工程。

3.3.2 当地石材开挖、运输、销售职能已由当地政府交由城市资产投资公司运营,建设方应提前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余石外运手续,备齐项目核准审批手续、石材堆积位置、石方量等的资料,报到城投公司提前安排车辆运输。

3.4 解决施工单位技术力量差问题的几点措施

3.4.1 建设单位和监理必须把严施工单位进场技术人员的资质和能力入口关。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配置专业技术人员,严格审查施工单位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和工作实绩,反复组织施工方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考试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者不具备管理素质的人员进行更换,对更换人员做到反复考试考核。

3.4.2 对于施工单位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做到一人一岗,不能身兼数职,更不能有岗无人设空岗。

3.4.3 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过考核通过后,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的随意更换,以保证施工管理的连续性,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快速推进。

3.4.4 建设单位要强化施工单位、监理人员质量验收的责任意识,加大对工程验收标准的执行力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建设单位和监理对于施工方的每一个隐蔽工程或者分项工程初验收,必须做到亲临施工现场,逐项检查检验校核,对于不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或者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一律要求其返工或进行整改,返工验收不合格或者整改不彻底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必须把好工程质量的复验关;建设方应严格防范验收人员的廉洁风险,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徇情枉法的现象。

3.4.5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考核合格后,建设单位要与各级人员签订岗位履职承诺书及廉洁从业承诺书,明确其承担的职责职能和应履行的责任义务,如果违反承诺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4 结语

综上所述,风力发电是我国清洁能源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向,因此大规模建设风电项目是未来能源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只要能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准备充分,有序开展,风力发电必然成为构成未来清洁能源的重要支柱。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