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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视阈下马鞍山的宜居城市建设研究

时间:2024-08-31

万 师



新型城镇化视阈下马鞍山的宜居城市建设研究

万师

(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科研处,安徽马鞍山 243011)

马鞍山宜居城市建设是在新型城镇化的视域中实施的,城市环境优美,综合发展能力强,发展理念新,同时也面临着宜居城市建设与未来规划、经济发展和绿色发展关系的挑战。因此,必须注重规划、绿色发展与宜居城市建设的协调,经济发展要适应宜居城市建设,改变城市发展的传统理念,提高城市的宜居性。

宜居城市;环境;以人为本

“宜居城市”是指拥有良好的居住条件、崭新的空间发展环境、传统的人文环境、优美的生态环境的人类生活之地。“宜居城市”是1996年联合国第二次人居大会提出的重要概念,它是21世纪全球城市化发展的新理念。建设宜居城市,改善城市的居住环境,是我国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这是因为城市不仅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区域,更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与享受幽美环境的首要选择。因此,“根据许多研究者的观察,居住在城市化区域那些人的社会需求结构中,与自然界各种交往有关的特殊需求,即生态需求,越来越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它们要求‘居住环境(自然的和人工的)必须在最大程度上适合于人完成最重要的社会职能。’”[1]搞好宜居城市的环境建设,是我国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重要步骤之一。本文以安徽省马鞍山市为例,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角度,研究如何做好宜居城市的建设。

一、马鞍山宜居城市建设的着力点

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载体,也是城市发展的基础与前提。城市的环境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人文环境,其中城市的自然环境由城市居民的活动而引起它在某种程度上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城市居民活动所发生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为因素起着关键作用。城市的人文环境也是城市居民活动的积极效应的反映。因此,当人们探讨宜居城市的环境建设,自然就会围绕该城市的自然与人文环境来进一步思考宜居城市的整体环境建设问题。马鞍山市是我国中部地区的大城市,山环水绕,景色宜人。它是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向中部地区转移的前沿城市,也是长江经济带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城市之一,经济持续繁荣、社会和谐稳定、文化丰富厚重、生活舒适便捷、景观优美怡人是其宜居城市环境建设的应有之义。

(一)宜居城市环境优美

从发达国家宜居城市环境建设的实践经验来看,“宜居”的理念应包含“能居、适居、乐居”等内涵。其内在逻辑联系是,“能居”就是指能够居住,简单地说,只要有一房一床就能够满足要求,这是从居住条件上考虑。“适居”从简单层面来看,就是适合居住;进一步讲,是需要考虑内部住房条件的舒适度,政府对休闲、出行、购物环境等公共产品的供给度,以及就业创业环境的理想度,这是从居住的环境上要求。“乐居”是指居民愿意居住,通俗地说是从居住效果上考虑。综合而言是通过提升文化内涵、陶冶人们情操,以促进宜居城市的环境建设与发展。

马鞍山市的城区人均居住面积从2010年的33 m2,增加到2013年的38.88 m2,人均拥有的居住面积在城市人口逐年增加的情况下,还实现了增长,这表明马鞍山市的城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大为改观,具备了“能居”的条件。同时,马鞍山市人均拥有铺装道路面积呈现波浪式增长,为市民安全出行创造了便利的条件。

从表2可知马鞍山市在改进宜居城市环境中所做出的努力。马鞍山市的城市污水排放量、城市污水处理总量、污水处理厂处理量、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等指标略差于合肥、蚌埠,优于芜湖、铜陵,处于安徽省第三位。较强的污水处理能力强,使得马鞍山市水质状况良好,有利于居民的安逸生活。

表1 安徽部分城市污水处理情况/万m3(2013年)[2]

注:数据来源于2014年安徽省统计年鉴

(二)宜居城市的综合发展能力增强

马鞍山市经过区划调整以后,由原来的一县三区变为三县三区,城区面积扩大了。衡量宜居城市的综合发展因素通常都是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等,以此判断某一城市是否是宜居城市,也可以此衡量宜居城市发展的程度。

2012年《中国城市发展报告》对我国287个主要城市的科学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它既包括特大城市、大城市,也包括中等城市和小城市,[3]排名主要是按照科学发展指数的高低而进行的综合排名,从这一排名来看,马鞍山市按科学发展指数在全国排在前100名以内。2012我国有特大城市55个、大城市84个,作为大城市的马鞍山市的排名是靠前的。全国84个大城市单独排名中,马鞍山市列第18位,芜湖排名15位。从安徽省的角度来看,马鞍山市列第四位,这表明马鞍山市的科学发展指数在全省处于前列,也客观地说明了马鞍山市的宜居城市建设的成就。

城市的社会和谐是宜居城市建设的先决条件,从表2可知,马鞍山市的社会和谐程度仅次于合肥市、铜陵市,位于第三,优于芜湖市近4个百分点,这表明马鞍山市的社会和谐程度比较高,它在一个侧面体现了马鞍山市具备宜居城市的条件。同时,马鞍山市的经济繁荣程度位于全省第四,有利于支持宜居城市发展社会经济。

(三)探索宜居城市发展的理念更新

马鞍山市选择了“全域式”的发展理念、差别化发展路径、“组团式、网格化、田园化”的发展模式,构建全新的宜居城市环境发展新格局。

表2 我国城市科学发展评价(2012年)[3]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6: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

表3 安徽省部分城市公共设施情况(2013年)[2]305

注:数据来源于2014年安徽省统计年鉴

2012年安徽省平均城镇化率为46.5%,全国平均水平52.6%。安徽铜陵市的城镇化率76.3%,合肥市66.4%,马鞍山市61.2%,这些城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安徽全省平均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城镇化率6个百分点。从图表4可知,马鞍山市2013年的城镇化率达到62.58%,而安徽省全省平均城镇化率为47.9%,马鞍山市城镇化率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

马鞍山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在安徽省居第三位,仅次于池州、芜湖,却高于合肥、铜陵。从表4也可知,马鞍山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从2008年的13.25 m2/人,到2013年的15.89 m2/人,绿化覆盖率从2008年的42.32%,到2013年的44%,增长了1.7%。从以上数据清楚地表明,马鞍山城市环境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

二、马鞍山宜居城市环境建设面临的挑战

马鞍山市在建设“宜居城市”的探索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城市总体发展态势呈现出“宜居”、“适居”的情况,为马鞍山市的居民的安心居住创造了美好的条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宜居城市与未来规划的关系亟待调整

人类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提出“宜居”的概念,表明工业化发展带动了城市的发展,但城市发展只是以工业化为纽带以推动城市的扩大,地域的增多,带动了人类向更为广泛的领域、地区推进。我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是同步推进,不同于西方的先工业化,后城市化的发展趋势。因此,我国的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既要考虑工业的发展,又要照顾到城市的发展,城市的发展同时又伴随着第三产业的兴起。这种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与城镇化互动的发展格局,使得我国城市在做发展规划时所面临的难度更大。合理而持久的城市发展规划对任何一个城市的发展都至关重要。在未来城市发展规划中,由于我国每个城市都面临着多向发展、多业齐进的局面,这时,适宜居住就很重要,没有好的居住条件,无论是第二产业,还是第三产业,都无法吸引劳动力资源、人才资源的合理聚集,也就无法推动产业的发展。

(二)经济发展与宜居城市的关系有待处理

宜居城市是西方工业化以后提出的城市发展新理念,这表明以前的发展都是以重工业为主的一业独大的发展方式,很少兼顾到人们生活的实际发展需求,有时往往会牺牲人们的需求,其原因在于这样的发展影响着人们的生存与需求,而这种需求大多数是通过第二产业的发展,促进就业,以此拉动其他行业发展,进而促进整个经济发展,引起城市效益的提升,推动人们生活的改善。经济发展往往成为压倒一切发展、一切需求的中心工作,一切以经济发展作为衡量其他方面发展的首要条件,这就必然导致盲目发展,为了经济发展而牺牲城市的环境,为了经济发展造成资源的浪费,为了经济发展导致盲目GDP中心主义倾向的出现。在城市发展中将经济发展作为评价城市发展的重要指标,人们往往只盯住经济,忽视人居环境质量管理,从而导致人们生活环境质量的下降,物质生活提高了,但实际的生活环境反而下降到令人无法忍受的地步。

(三)宜居城市与绿色发展的关系有待协调

绿色发展主要是指城市的建设走田园化道路,也就是以花园的建设理念来推动城市在发展过程中注重环境的建设和环境的美化、优化。但是,在实际发展中,城市的绿色发展虽然被人们提起,但在局部发展中,有时能够做到,像绿色街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等,但整体的绿色化发展有时停留在口号中,很难落实到行动,更难实现在发展中。这样,绿色发展的理念往往被部分社区的绿色建设所取代,在那里只是发展部分的绿色环保住宅。而这种不能形成一体化的所谓绿色发展,只是打着绿色发展的旗号,以此掩盖对环境破坏的倾向。这样的绿色发展,无法与宜居城市发展同步,也无法为宜居城市环境建设带来好的发展前景,反而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三、马鞍山宜居城市环境建设的启示

马鞍山市的宜居环境建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三条建议。

(一)发展规划必须与宜居城市建设相协调

马鞍山市未来发展规划是整个马鞍山市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战略发展规划,这样的规划,特别是马鞍山市区发展规划,要体现人文情怀,突出社会和谐、环境友好等方面的总体要求。“宜居城市”建设就是让马鞍山市的居民能够很好地居住、工作、交通与休闲。因此,马鞍山市区的发展规划就要从这四个方面着手实现这些目标。首先,就居民的居住方面而言,作为马鞍山市市区居民应该居者有其房,即不论其收入多少,也不论其来自何方,城市应该满足他们居住的最低要求。因此,在制定规划时,根据目前的人口居住情况,制定合理的发展计划,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其次,就工作环境而言,它是居民能够生活下去的必要条件。目前马鞍山市在人力资源与人才资源上都十分缺乏,一些企业正缺少人力资源,更需要人才资源,怎样通过规划去为马鞍山市发展创造条件,吸引人力资源与人才资源,必须进行充分考虑。再次,就交通方面而言,就是能够保证居民上班时畅行无阻、休闲时来去方便、购物时搬运顺畅。马鞍山市的市区交通还要进一步改进,让每一个出行的人都能够感到方便。最后,就居民休闲方面而言,城市里既有老年人,也有孩子,既有正在工作的青壮年,也有正在求学的青少年。城市市区的休闲就是要做到少有所学,老有所养,壮有所为,在发展规划中就应该注重城市居民的休闲要求,适当突出城市发展的中国元素,将马鞍山市的李白诗歌文化等元素,用规划的方式和政策的手段,落实在城市的景观建设中,让人们流连忘返,喜爱这座城市。

(二)经济发展应给宜居城市建设增添亮色

发展经济是城市发展的动力所在。一个城市一旦没有了经济的建设与发展,那么,这个城市就没有了发展的来源,更缺少活力。因此,发展经济是城市应有之义,也是宜居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经济发展与宜居城市建设的关系,应从下列情况考虑:一是人与自然环境的整体和谐。宜居,其基本要义就是要适宜居住,一个城市即使建得再好,环境被污染,那么它就不适合宜居了。因此,宜居城市就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考虑到与自然环境的结合,不是破坏城市的环境,而是促进城市自然环境的建设,使得经济发展成为城市自然环境建设的助力。二是提高人的综合生活质量,只有发展经济,人们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才能提高,人们才能真正享受宜居之乐。三是居民生活区与工业发展区分离。经济发展需要空间,居民生活也需要空间。但这两个空间要适当地分离,既减少经济发展对居民生活环境的破坏,也为经济发展找到相对稳定的空间。同时,要搞好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同步建设,使企业职工没有后顾之忧。加大企业发展区与居民居住区之间绿化带的建设,既能美化环境,也减少了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三)绿色发展是宜居城市建设的有益补充

绿色发展不仅要体现城市的田园山色,更要强调城市发展的区域特色,这是广义的绿色发展之路。马鞍山市作为皖江城市带中的新兴城市,只有50多年的发展历史,又是以重工业发展来带动城市发展。因此,它既没有深厚的城市历史底蕴,也没有自己的城市文化特色。如何在城市发展中提出自己的独特发展理念,如何在众多的城市之间找到自己的发展方向,不与南京、芜湖等周边城市趋同化,保持自己的发展理念,这是需要马鞍山市不断思考与探索的大问题。

[1] 陈一筠. 城市化与城市社会学[M]. 张廷玉, 潘大渭, 译. 北京: 光明日报出版社, 1986: 168.

[2] 安徽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省调查总队. 安徽统计年鉴: 2014[M].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4: 309.

[3] 潘家华, 魏后凯.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6: 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3: 062-064.

Construction of Livable City of Ma-an Shan Under New Urbanization

(Sec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 Party School of the CPC Ma Anshan Municipality, Ma Anshan, Anhui 243011, China)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livable city of Ma Anshan is practised under the view of the new urbanization. That is the beautiful environment of the city,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strong and new idea of progress. At the same time, it faces the challenge of the future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economic progress and green advance.. It is, therefore,that it is stressed that the developing planning green progress and livable town condition.The economic advance should be suitable to the livable city, it is caution to the traditional theory of development that Ma Anshan becomes the ideal place for residence.

livable city; environment; put people first

(责任编校:贺常颖)

F 291.1

A

10.3969/j. issn. 2096-059X.2016.06.014

2096-059X(2016)06–0059–04

2016-06-03

万师(1965-)男,安徽无为人,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现代文明与法治建设、城镇化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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