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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至民国时期益阳地区的瘟疫及其防治

时间:2024-08-31

杨鹏程,刘 瑛

(湖南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湘潭 411201)

“背靠雪峰观湖浩,半城山色半城湖”,言即益阳。益阳之得名,据东汉应劭言:“在益水之阳,当为县名”。几千年来,无论辖地如何纷繁演变,此地一直未易名,这在我国地名中也较为少见。本文研究地域范围为当代益阳市所辖县区。

一、瘟疫流行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流行于益阳地区的瘟疫种类纷繁,以霍乱、天花、痢疾、血吸虫病等传染病为主,其次为疟疾、畜疫等。民国以前益阳地区的疫灾资料记载甚少,多为片言只语,语焉不详。民国时期才开始有部分档案和新闻媒体资料留存,为研究提供了方便。

益阳地区瘟疫主要可以分为三类:急性传染病、寄生虫病和畜疫。

(一)急性传染病

急性传染病最大的特点即传染性、流行性极强,发病与死亡人数极高,危害特别严重,如鼠疫、天花、霍乱、痢疾等,境内流行较多的为天花、霍乱、痢疾。

1. 天花

俗称“麻子”、“自行痘”、“痘疮”、“百岁疮”,是由天花病毒引起的一种烈性传染病,其症状为先发高热,全身起红色丘疹,继而变成疱疹,最后成脓疱。十天左右结痂,痂脱后有疤痕。患天花的病人4个人中便有1个人死亡,其余3个人都要留下丑陋的痘痕。天花病毒具有高度传染性,没有患过天花或没有接种过天花疫苗的人不分男女老少都能感染天花。由于是空气传染,不管是王公大臣还是平民百姓都有可能被传染,重型天花病人常伴并发症,如败血症、骨髓炎、脑炎、支气管炎、失明、流产等,是天花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几千年来在世界各地不断流行,几乎无一国家能避免天花的侵袭。

1933年春,沅江县椒山咀(今莲子塘)某坳23户居民,34人患天花,死17人。1934年,安化县丰乐一区因流行天花,死者超过千人。1943年,南县城关镇流行天花时,死39人。1944年~1945年,益阳县甘泉山(今属桃江)一带340多户居民中,患过天花者1350人。[1]701

1944年,“今沧水铺乡三眼塘村境内33户,100多人,不到一月,死于天花的有33人”。[3]555

1945 年,黄土垉 60人患天花,死24人。[2]541

天花的唯一传播者是患者,主要通过飞沫进行传播,传染性很强,病情重,病死率高。

2. 霍乱

早期译作“虎烈拉”,它由霍乱弧菌污染水和食物而引起传播,是一种有多条传播途径的烈性肠道传染病。传染源是病人和带菌者,可以经过水、食物、日常生活接触及苍蝇而传播,以经水传播最为常见。在医疗水平低下和治疗措施不力的情况下,病死率甚高。霍乱也是区境又一频发性传染病:

1922年,益阳“霍乱症自发生以来,总计不下三个月,在此期间内,据调查报告死亡者约计五六千。前此染该症者十人中尚可医好一二,现在一染该症,万难诊治,并且只有二十四小时的光景或十二小时的光景遂要死亡,所以近几天各省县的义山埋葬此种症人者络绎不绝云”。[4]

“1925年7月,沅江县城暴发霍乱,患者数百余人。此后,该县又有1926年、1931年、1932年、1942年几次大流行。1938年,南县出现暴发性霍乱,流行10余天,仅县城即死400余人,最高日死亡量70余人。”[1]701

“1939年7月,烟溪乡二、三、五保流行霍乱,烟溪镇一日死25人。”[5]22

在1942年,沅江县境的一次霍乱流行中,草尾乡发病139例,死者即达128人,死亡率高达92.1%。其传播速度之快与病死率之高令人咋舌。霍乱一旦发生,其流行趋势来势汹汹。

3. 痢疾

古称肠辟、滞下,为急性肠道传染病之一。一旦感染,发病急剧,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多发于夏、秋季节。主要表现为发热、腹泻、腹痛、里急后重和粘液脓血便,按照病程,可分为急性、慢性两期。在饮食卫生条件不良的情况下易造成流行。历史上,区境痢疾普遍流行。清末、民国时期,此病发病率较高。

“1941年,今泞湖乡前进村境内一个屋场,几天内死于痢疾约6人。”[3]555“1944年,蓝田痢疾流行,‘家家有僵尸之痛’。”[5]552

痢疾的发病率和病死率也是相当高的,在国民政府时期痢疾被列为法定传染病急性特症的第三位。规定此病一旦发生,无论病人是否有死亡,其受有病毒污染的家庭,在未实行消毒以前,必须隔离。

(二)寄生虫病

在益阳境内流行较多的寄生虫病中,最为典型则数血吸虫病。血吸虫病俗称“黄肿大肚子病”,益阳县群众称之为“蛊胀病”、“大肚子病”或“水肿病”。它是血吸虫寄生在静脉系统所引起的疾病,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在我国南方十二省市区流行甚广、历史久长,距今至少已有两千多年了。益阳地区是湖南省4个血吸虫病流行严重地区之一,湖区3县更是血吸虫病多发地带。据长沙出土的西汉女尸腹内存有血吸虫卵的事实分析,远在汉代以前,洞庭湖即有血吸虫病流行。清光绪十五年(1889),Heude氏首次于洞庭湖滨采集到血吸虫中间宿主钉螺,疫区得到科学证实。建国以前,湖区3县血吸虫病流行猖獗,疫区人们深受其苦。疫病严重之地,死亡迭现,人口剧减,田园荒芜,人户萧疏。

“杨梅山乡三面环水,湖汊纵横140余处,钉螺感染严重。1930年,杨梅山乡的枫树湾有居民55户,至1949年,先后死于血吸虫病的达187人,死绝41户,人称‘绝代村’。”[2]551

“1943年至1949年,沅江县杨阁老乡施家村原有 18户、62人,因患血吸虫病先后丧生者达34人,有11户全家死绝。南县、沅江县因血吸虫病袭扰,曾出现过‘无人村’、‘寡妇湾’。”[1]724

南县属血吸虫病严重疫区,沅江为全国血吸虫病重点疫区。据民国时期调查资料,在沅江县境血吸虫病严重的乡村,居民感染率高达60%以上,劳动力感染率超过80%。血吸虫病不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对家畜也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建国前家畜患血吸虫病的情况未留下记载,1956年普查耕牛血吸虫病,发现病牛840头,占疫区耕牛的19.4%,[6]180由此可以推断建国前的情况。家畜得了血吸虫病后出现拉痢、消瘦和生长迟缓,使疫力下降,若不及时治疗,有可能导致死亡,严重影响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

疟疾也是区境高发病种,如桃江地区1925、1927年均发生过疟疾大面积流行,后果严重。

(三)畜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境内牲畜疫病不断发生。清代、民国时期,史有“三年一小疫,五年一大疫”的记载,牧畜十病九死。区境内部的马、骡、驴、羊较少发病,兔瘟间有发生。狂犬病历年均有。较为多发的是牛瘟、猪瘟、鸡瘟等。动物疫灾影响最大的是耕牛。古人称:“君所恃在民,民所恃在食,食所资在耕,耕所资在牛;牛废则耕废,耕废则食去,食去则民亡,民亡则何恃为君?”[7]可见耕牛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极其重要的地位。耕牛是农村主要的畜力,尤其是在抗战时期青壮年大量当兵入伍,农村劳动力缺乏的情况下,耕牛显得更加重要。境内常见的牛疫病,有牛瘟、炭疽、牛出血性败血症等,诸如:

“清雍正六年(1728),益阳县受灾(牛瘟)”。乾隆四年(1739),“益阳县耕牛存者十一。”[1]955

“乾隆四年(1739),牛瘟,延续三年,耕牛十栏九空,人拉犁耕田者不少。”[5]11

乾隆四年(1739)至十二年(1747)安化牛疫不断,“毙者十九,耕者以五六人挽负一犁”。1926年3月,安化牛瘟死不计其数,“去年无水,今年无牛。有田无水,是为石田,有水无牛,是为荒田”。[8]

1948年,“玉马乡马头坳、皇角冲一带,发现牛瘟,半月死牛五、六十头,感染死亡三人,全县死牛数以千计”。[5]306

耕牛死亡,对于以牛为主要畜力的农业生产影响甚大,对于小农生产者而言,耕牛疫死几乎是灭顶之灾,意味着土地荒芜,减产和饥饿。此外,如“1944年,沅江县马公铺村小聂湾43户农民,共养猪58头,因猪瘟死猪57头。1948年3月,桃江县灰山港、袁家桥一带流行猪瘟,死猪上千头”。[1]951其他畜疫亦时有流行。

由于境内农民多以饲养牲畜为副业,作为支撑家庭经济的补充,屡发畜瘟给农民带来了财产损失。耕牛缺失,农村地区就无法进行春耕夏作,阻碍了正常的农业生产,对本已单薄的农村社会经济造成破坏性影响。

二、疫灾成因

瘟疫流行之因,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之果。疫灾通常与水旱等自然灾害、战乱饥荒等社会因素密切相关,大体可分为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两方面。

(一)自然因素

1. 气候地理环境的影响

益阳市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具有气候温和、四季分明、热量丰富、雨水充足的特点。春季寒流频繁,天气乍暖乍寒,往往阴雨连绵、低温寡照。仲夏多雨易涝,地势低平,热量不易散失,易酿成高温酷暑,给蚊蝇、老鼠、病虫等提供得以肆意繁殖的温润环境。夏末初秋多旱,晴热少雨。冬季严寒期短。气候波动,同时受传染病本身特征的影响,疫灾呈现季节性特征,于季节交替之际暴发流行。如春季容易流行的传染病为天花、白喉、猩红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感冒等,其中尤以天花为甚,最易感染者又以儿童居多;夏秋季气候炎热,气温变化大,疫疠较易发生,尤以霍乱为甚。[9]

益阳地形复杂,地貌类型多样,影响对光、热、水的再分配。常年受东亚季风的影响,雨水充沛。同时,由于横跨洞庭湖区,是资水、沅水、澧水汇入长江的必经区域,水系发达,东北部平原地带,湖泊密布,与众多河流相互连结,构成复杂的湖区水系。一遇雨季,亦多洪涝灾害。洞庭湖区是湖南水灾的集中暴发区,且城市人口密集,流动频繁,卫生状况堪忧,瘟疫得以在密集的居民区,以及沿交通路线附近产生并迅速传播。

2. 气象灾害的影响

区境自然灾害频发,多由灾害性天气所致。常见的有暴雨、洪涝、干旱和虫灾等,疫灾往往是这些自然灾害的伴生物。

(1) 暴雨洪涝

暴雨是区境最主要的灾害性天气之一。在区境,它主要集中在4~8月,尤以5月、6月为多。此际,益阳河湖水涨,往往造成洪涝灾害。尤其是滨湖一带,水系发达,河湖纵横,灾害频率更甚。“水灾之后必有大疫,固由于潮湿昏垫,无可避免,实亦小民不知卫生任意服食所致。现闻疫症已自灾民中发生,使不急图防制,难免不日就月将,贻祸无极。”[10]湿热的环境为病菌的滋生提供了温润环境,一遇洪涝,又加重了病菌、疫病的传播,造成疫灾。

清顺治四年(1647),“自春至夏,淫雨百日大水,安化县境普遍饥荒,斗米银六、七钱。六年(1649)大疫,十室九空。”[5]82光绪三十二年(1906),“水灾奇重,实为二百余年所未有”,沅江“境内汪洋一片,死者三、四万人,浮尸满江,惨不忍睹。”[2]1011926年7月,沅江“焚溺未苏,又罹水患,月前陡溃四十四垸,日来水势益猛,昼夜不休,相继溃者又八十余垸。浩浩滔天,茫无津涘 ,人畜庐舍,漂没无算。哀鸿号于中泽,浮尸遍于横流”。[11]

1931年 7月,南县“遭受特大水灾,淹田68万亩,灾民 23万余人,溺死饿毙者达 9000人以上”。[6]10“1948年夏,沅江、南县、益阳3县水灾,溃川垸,受灾农田94万亩,灾民80余万。”[1]29

暴雨洪涝不仅对人们的生活环境以及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破坏,同时亦为病菌的孳生提供了必要条件,为疫病的传播提供了契机。水灾过后,生产生活的破坏导致饥荒,人体抵抗力下降,瘟疫接踵而来,“贫病交加,死亡相继”。

(2)旱灾

干旱四季皆有发生,以夏秋为重。于冬春相比,夏秋两季天气炎热,蒸发旺盛,南风大,降水较少,干旱易于发生,且分布规律是湖区多于山区。据史料记录:

明万历十七年(1589)春,“益阳大水坏庙舍,冲决田禾,四月至九月不雨,谷贵,瘟疫大作,死者枕藉于道。十八年(1590)又大旱大疫。”[12]崇祯十七年(1644)大旱,沅江“瘟疫流行。患者十有九亡,大片田地荒芜”,清 顺治九年(1652)大旱,沅江“县民饿死与外出逃荒者几乎占半数以上”。[2]121921年4~9月,安化“县境久旱失收,领照去长沙、湖北、江苏等地逃荒者3万多人。次年 3月报载,处境饥民 20余万人”。[5]16“1925年,奇旱,6~10月不雨,赤地千里,饮水亦尽,民流离失所,饿殍载道。灰山港、三堂街5月14日起130天无雨,田禾点即燃。”[13]501929年安化旱灾后,时疫流行,为近数十年来罕见,即丰乐一区已死亡1000余人,患者尚随处皆是,在2000人以上。“死者几无人掩埋,病者亦无钱服药。”[14]

旱灾发生之际,在文献记载中“赤地千里,饿殍遍野”、“殍死者枕藉”、“民多饥死”、“死者甚众”之类触目惊心的字句频频出现。旱灾导致了农业生产的锐减,人民饥荒,流离失所。疫病流行,外出逃荒更加速了疫病的传播,疫情严重。

(3)风灾等其他气象灾害

“宣统二年(1910)春,风、雹、雪、雨交替伤农,春作物失收,居民日食恶草,贫病交加,死亡相继。”[6]6

(4)虫灾

除水旱灾害之外,境内疫病受自然灾害影响中当以虫灾居首。夏秋为病虫灾害的多发季节,一方面严重威胁着农业生产,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病菌的传播,导致疫情严重。益阳境地,最为严重的病虫灾害是为蝗灾。“道光十五年(1835),蝗虫成灾,民间大饥,且多瘟疫。”[2]103“清光绪六年(1875),夏涝蝗灾。”[3]168在清末、民国时期,水稻的病虫害亦时有发生。蝗虫肆虐,庄稼失收,导致粮食减产与破坏,从而造成饥荒,引发疾病。

自然灾害的频发,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人口死亡和财产的损失。灾害发生后,极大破坏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农业生产,造成饥荒缺粮。灾民饥不择食,吃树皮野菜、草根、观音土或变质腐败的动物尸体甚至人的尸体,喝被污染 旳生水都极易致病。有时积尸盈野而造成戾气、病气、尸气,也助长了疫病的传播。

(二)社会因素

1. 生活陋习

主要表现为饮水方面的不良习惯、卫生条件等。境内饮用水源分浅井水、泉水、河溪渠水及湖、塘、坝水等多种。生产、生活上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江、河、湖等的污染,尤其水灾之后,鼠、猪等被淹动物严重污染水质。此外,由于境内人们习惯饮用生水,大多饮水用水不分,因为极易引发瘟疫。民谚称“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旧时民众求温饱而不可得,讲究环境和个人卫生几近奢望。

南宋医家陈言在《三因方》中称:“况疫之所兴,或沟渠不泄,畜其秽恶,熏蒸而成者。”[15]375河渠系统因有废物阻塞不通污染环境,造成疫病发生。“恶水一出数十里,沟涧溪河皆成秽浊,民间饮之,辄生疾病”;“万山环聚,疠气本深,更加掘发,瘴雨岚烟,染者多害”。[16]益阳“街市极不清洁。近来天时乍变,罹时症者极伙,昨更发现虎疫。二保某商店内某学徒起病未及二小时即上呕下泻死。又有七家庙附近某家有两小孩,亦膺霍乱症死。顷又闻东关外某车夫妻起病未及数小时亦毙”。[17]

2. 落后的医疗条件

由于时代的局限,旧时医疗卫生条件简陋,传染病得不到有限的预防和救治。民国以前,地方政府未设立专职防治瘟疫的机构,一般是在瘟疫发生时由政府设立的医官代行施药治病的职能,或由职官径行其事。民国时期出现了外国人办的教会医院,其他医疗机构甚少,规模小,医务人员队伍素质低,仅限于一般的疾病诊疗,且药物亦奇缺。当瘟疫流行尤其是大规模爆发时,根本无法进行全面、有效的治疗。

3. 战争

“兵燹之后,必有凶年”,所谓凶年,主要就是指疫病而言。战争使得“遗尸枕藉,因暴露日久,遂疫疠流行”。[18]“明末清初,洞庭湖区曾遭受一场水患兵灾浩劫,饥荒疾病流行,人多逃亡,农户锐减。”[3]579桃江“民国年间,军阀混战,天灾病疫,人口增长缓慢”。[13]481

战争对于人们生产生活环境的破坏是毁灭性的。战区生存环境恶劣,卫生状况差,战后所遗留的尸体长期暴露于野外,容易腐烂滋生病菌;而且民众的生活规律被打乱,精神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难民颠沛流离,疲劳过度,睡眠不足,饮食不洁,人口集中,水土不服,受伤军民未能得到及时救治,以致免疫力下降,病原微生物乘虚而入;城镇、交通枢纽成为争夺的焦点,大多成为疫源地;军队的移动和难民的迁徙都为疫病的流行和扩散提供了巨大的动力源;疫区不断扩大,构成一个恶劣的微型生态循环系统,使瘟疫易于发生,下层民众最终很难逃脱流徙、饥饿、死亡的命运。

4. 饥荒

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战乱等、人们的生产生活都受到极大的影响。农业减产、贫穷、颠沛流离,造成人们生活的极大困难,常常出现“饿殍遍野”的惨状。

明朝万历十五年(1587),益阳“岁凶,民大饥,疫死者遍野谷”。[12]清顺治元年(1644)沅江大饥,谷贵,每石价银四两,“民遭疫毙者十之九”。[19]50“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大水灾,三月始,淫雨不止,秧重播三次。涝后又干,民食草根尽,续食白泥,称‘己酉大荒’。第二年三月又大水,大饥,仅桃江萧家山,就埋饿殍 500余人。”[13]491931年,境内发生特大水灾〕,灾民多达百余万。当年秋冬有10万灾民外出逃荒,约1.5万灾民因病或因饥饿而死亡在自然灾害发生之时,饥民处于极度饥饿、营养不良的状态,体质下降,日益虚弱。在逃荒迁徙的过程中,沿途饥病而死,秽气交错,易于疫疠传播。

三、疫病的防治

建国以前,益阳境内对于传染病的防治政府和民众都起到一定作用。对于瘟疫流行有两种不同救治方式,一为积极的方式,即医药治病;一为消极的方式,即巫术禳灾。

(一)官方防治

民国时期政府在防治传染病的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颁布相关政策,完善医疗制度,设置防治管理机构,改善医疗条件,培养医资队伍,积极宣传防疫,但往往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成效不佳。

1. 防治结合上世纪20年代前,境内无专门卫生行政管理机构,有关此类事务概由各县民政科兼理。1939年,各县始设公办卫生院,既担负医疗预防业务,又行使卫生管理职权。

清末民初西方的公共卫生和防疫观念开始逐渐为国人所接受,防治结合、防治并重成为时人的共识。1929年,国民党安化县党部第47次会议通过“举行清洁运动”案,提倡讲究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以防止瘟疫流行。1941年,益阳“各区组成夏令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宣传、防疫、消毒、施行、清洁检查5个队,开展夏令卫生宣传,扑灭蚊、蝇、鼠、蚤、臭虫、虱子等传染病媒介物,搞好饮水消毒,预防接种等,但受财力、人力等条件限制往往有令不行,收效甚微”。[5]5521940年,各县普遍建立卫生院,始于每年冬、春强行种痘,接种人员逐渐增多。1943年,为预防传染病,安化县组织预防注射 4147人,注射霍乱疫苗2093人,伤寒疫苗562人,混合疫苗1492人。针对痢疾的流行,湖南省巡回医疗队派第二队前往救治。县政府也增拨疫苗费法币1万元,将预防接种扩大到常丰、常乐、丰乐、归化等区。在瘟疫蔓延时,安化县政府还发放济世丹、许氏活人丸、春瘟神效丸等药物防治,但面积不大,收效有限。

2. 宣传防疫

“吾人之环境良否,与自身的健康有莫大的关系。环境管理适宜,就可以减少疾病,增进健康;反之则有碍于健康,而促进疾病发生。”[20]要有效地进行卫生防疫,必须动员和引导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要使民众知晓防疫的重要性,则必须向民众宣传和普及防疫知识。各县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疫宣传,多少普及了防疫知识。从1940年至1942年,“各县卫生院始有一年一次的儿童健康比赛。据南县、益阳、安化、沅江4县统计,参加健康比赛的儿童,各年分别为 3876人、1986人、2508人”。[1]699

(二)民间防治

1. 医药救治

20世纪以前,湘人靠民间中医、草医和验方、单方治病防疫。南县建置前,中医唯赖民间少数走方郎中。医者挟技走村串户,秘不外传,医术无法发展。嗣后,外地中医陆续来县悬壶施诊,并开始收徒传技,中医医术渐有系统继承。据1918年调查,“南县中医76人,其中内科65人,外科7人,伤科2人,喉科2人,医术较著名者有黄蕙时、左记年、汤卧村等”。[6]342因人们生活拮据或供应无法满足,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能接种疫病疫苗,使疫病仍时有流行。据史料记载,区境“人痘苗”的接种最早始于明代,当时称为种“汗苗”,由民间痘师进行“神苗点痘”,在正常人手肘关节以上部位,用小刀划破皮肤接种天花痂末或痂浆,用小纸筒卷天花痂末适量,吹入正常人鼻咽中,以预防天花。但当时的收费颇高,多数人仍无钱接种,乃至天花时有流行。1929年起,“人痘苗”改为“牛痘苗”,预防效果有所提高。伹 当时供应有限,接种者依然不多。

清中叶以后,益阳中医医疗技术及中医学术研究呈稳步发展趋势。已知的研究成果,有清代益阳县夏瑜著《伤寒辨疑》、曾绍孔著《伤寒全书》和《脉学篡要》,安化县黄德波著《医方进一》、梁衣奎著《医案随录》和《伤寒注抄》。至民国时期,又有安化县夏禹旬著《伤寒论新论》。

而西医西药传入益阳,始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挪威信义会开办的教会医院信义医院。民国后期,境内的西医西药只能诊治一般性疾患。1915年,“毕业于浙江医药专门学校的黄之苏,于桃江镇开办黄氏诊疗所,施用的西药有阿斯匹林、奎宁、山道年、维它赐保命和磺胺药等,并拥有听诊器、手术包等简单医疗器械,用以处理内科常见病,个别情况下亦施行外科清创、缝合等小手术。此后,区境陆续建成一批西医院和诊疗所。西医、西药已较多的用于疾病防治”。[1]7191946年,西药盘尼西林(即青霉素)引入区内。西医西药的传入,虽然起初并不为大多数民众尤其是乡野村民的接受,但它在防疫治病方面的功效逐渐为民众首先是知识界和城市居民所认识。西医院的设立,无疑为治疗疫病提供了必要医疗条件,也逐渐得到医界和普通百姓的认同,不再排斥西医,区境各种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2. 求助鬼神,巫术禳灾

疫病流行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大量人口的染疫甚至死亡,疫病给人们造成了巨大的恐怖阴影。由于医疗条件落后和愚昧无知,民众既不知受到何种疾病的侵袭,亦不知如何防范,又无法区分、隔离治疗染疫病人,面对瘟疫肆虐惊慌失措,束手无策,出现普遍的心理恐慌。

由于认知的局限缺乏科学知识,古人更多把疾疫视为鬼魅作祟,或祈神禳灾,或驱妖降邪。《搜神记》称:“昔颛顼氏有三子,死而为疫鬼。一居江水,是为虐鬼;一居若水,是为魍魉鬼;一居人宫室,善惊人小儿,为小鬼。于是正岁命方相氏帅肆傩以驱疫鬼。”[21]

瘟疫发生时,贫民缺医少药,只得求助鬼神,巫术禳灾。清末、民国时期,区境居民往南岳烧香还愿者,经常成群结队,甚至昼夜兼程。益阳全县(含今桃江县和益阳市)共有关帝庙48处,村民组成团体,求雨、求福、求嗣、求医的四时不绝。在一些地区“病家忌外人闯入,外出请医忌遇道士、棺材、死动物,抬病人忌头向后”。[13]526昔时,专事巫术的男子称“师公子”,女性称“巫婆”。常见的巫术有掐时、画九龙水、烧丹、求神水(煞水、符水)、挑鸡眼、勒茶、寄名、拜斗等。很多居民迷信巫医巫术治病,或靠星象占卜求问吉凶,加上迷信职业者的推波助澜,往往延误最佳治疗时间,由此造成诸多消极后果。

但是,益阳民间也有一些独到的防治办法和驱避瘟疫的习俗。如 “民间多用雄黄、苍木熏烟作空气消毒,预防感冒、霍乱、伤寒;用紫草根、贯众汤预防麻疹,服大蒜、马齿苋汁、大马鞭草汤预防痢疾。”[5]552“境内居民有改秽和打扬尘的习俗。家里遇上妇女分娩或小孩出麻疹,习用烧红的铁秤砣或砖石放进盛醋的盆子里,俗称‘打醋坛’,用醋酸蒸气进行室内消毒。春季,习用艾叶、枫球或其它药物熏烟消毒。农历腊月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一般农户都将室内打扫干净,尤其是要搞好厨房卫生,俗称‘打扬尘过年’。”[1]756

对广大贫苦人民尤其是农村人口来说,他们处于贫穷和饥饿的境地,首要的问题乃是解决温饱,卫生和防疫不过是一种奢望。他们缺医少药,遇疫仍不免“修斋建醮,乞灵冥漠”。

概而述之,建国以前,由于水旱等自然灾害、战乱饥荒等社会因素的影响,致使益阳疫灾频发,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的进步。虽然政府和民间均采取了一定的防治措施和办法,但成效有限。

在瘟疫流行之际,政府除了施医送药、积极防治之外,必须防微杜渐,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尽释群疑,安定人心。否则任由谣言以讹传讹,无限放大,将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建国以来益阳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大多数烈性传染病在境内已绝迹或已得到有效控制。但瘟疫的魔影并未绝迹,而是“偶尓 露峥嵘”。20世纪80年代以后又出现了爱滋病、囗足手病和禽流感等新增传染病。2003年“非典”期间湖南发现了6名SARS病人,造成巨大的社会恐慌和经济损失。目前H7N9禽流感肆虐,说明疫灾的防治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我们应当以史为鉴,力争把瘟疫扼杀在萌芽状态。

[1] 湖南省益阳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益阳地区志[M]. 北京:新华出版社, 1997.

[2] 沅江县志编纂委员会. 沅江县志[M]. 北京: 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

[3] 益阳县志编纂委员会. 益阳县志[Z]. 内部刊行, 1992.

[4] 益阳特约通信[N]. 大公报(长沙), 1922-07-29.

[5] 安化县志编纂委员会. 安化县志[M].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93.

[6] 南县志编委会. 南县志[M]. 长沙: 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8.

[7] 新唐书: 卷118[M]. 北京: 中华书局, 2000.

[8] 报告安化灾荒之一封书[N]. 大公报(长沙), 1926-03-23.

[9] 一年来的湖南卫生[Z]. 湖南卫生, 1949年第1卷,湖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2-1-1145.

[10] 水灾中之卫生事项[N]. 大公报(长沙), 1924-07-04.

[11] 各县续报水灾消息汇志·沅江[N]. 大公报(长沙),1926-07-10.

[12] 益阳县志·卷25: 祥异[Z]. 清同治十三年刻本.

[13] 桃江县志编纂委员会. 桃江县志[M].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1993.

[14] 长沙市民日报[N]. 1934-09-10.

[15] 李建民. 生命与医疗[M]. 北京: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

[16] 湖南通志·卷末:杂志十四·摭谈四[M].清光绪十一年刻本.

[17] 益阳特约通信[N]. 大公报(长沙), 1923-07-23.

[18] 一年来湖南卫生事业[Z]. 湘政一年,1940年12月,湖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2-1-1145.

[19] 湖南自然灾害年表[M]. 长沙: 湖南人民出版社, 1961.

[20] 市民应了解环境卫生之重要[Z]. 卫生周刊, 第201期,1937年1月19日.

[21] 干宝. 搜神记[M]. 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42册, 卷16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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