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4-08-31

曾 益,陈才锐

(1.中共荆门市委党校,湖北 荆门 448000;2.沙洋县官垱镇人民政府,湖北 沙洋 44820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有生力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重视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则提出,“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总书记指出:“像家庭农场这样的新型经营主体,还有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要鼓励发展、大力扶持,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基于个体农户之上而形成的,经营较大规模生产及加工和销售的新型生产经营组织。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对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充分释放各类资源要素活力具有积极作用,能有效解决农业后继无人的问题,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从一定层面上说,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1 荆门农业新型主体发展现状分析

1.1 主体总量快速增长

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2.2万个。农民合作社达6 514家,10年平均增长600多家,全省排名第三;家庭农场4年平均增长600家,达2 500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30家,省级示范合作社181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3家(1)数据来源:2018年《荆门统计年鉴》。示范主体总数全省排名第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

1.2 产业龙头逐渐形成

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27家,省级龙头企业70家、市级龙头企业157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687亿元,同比增长7.8%(2)数据来源:2018年《荆门统计年鉴》。国宝、宝源等加工型龙头企业,金瑞物流融合发展型龙头企业,北冰洋科技型龙头企业正在发展壮大。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大户的影响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产融合加速发展。

1.3 经济社会效益凸现

全市农产品加工成为荆门市第一个“千亿产业”,产值达1 373亿元,年增长23.6%。农民合作社实现可分配利润8.7亿元,带动入社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8万元,高出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5%以上,促进了农业增效,带动了农民增收。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品一标”产品总数达474个,打造中国驰名商标品牌8个,成功申报湖北著名商标35件、湖北名牌产品22个(3)数据来源:2018年《荆门统计年鉴》,品牌总量位居全省前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推动了生产理念、生活方式的转变,设施农业、电商农业、观光旅游农业得到快速发展,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

1.4 示范带动效应突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快速发展中,出现了城乡带动发展的马岭模式;资本下乡带动发展的柴湖花卉模式;村企联合、群众参与、三产融合发展的彭墩模式;生物科技驱动发展的百谷丰模式;品牌带动发展的国宝模式;农旅结合发展的昕泰模式等。这些模式融入“中国农谷”核心区和“荆钟荆京荆沙”三条“四化同步”示范带建设,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为荆门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

2 荆门农业新型主体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

2.1 发展质量有待提升

荆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规模化程度不高。特别是农业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经营水平不高。部分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经营能力弱,机械化程度低,经济效益低。农民合作社组织程度不高。规模小,产业水平低。部分合作社更多关注于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与农户合作不紧密。有的合作社只挂牌不合作,成了事实上的“空壳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强。有的龙头企业只经营不带动。全产业链延伸不够,与农户间的利益联系不紧密,“毁约要地”“毁约退地”现象时有发生,带动农户的能力不强。没有做到引进、培育一个企业,带动一方经济发展。

2.2 科技支撑能力不足

农业经营主体科技力量不足,懂技术、会管理、能销售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其从业人员近80%为小学、初中文化。引进人才留不住,某合作社先后招进6名大学生,就职时间均没有超过一年。市场主体与科研单位对接不紧密。部分地方与大专院校等科研单位建立联系流于形式,市场主体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不多。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技术人员队伍不稳定,农技专业化服务与经营主体的蓬勃发展不匹配。

2.3 规划引领有待加强

荆门市“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行动计划,缺乏具体实施办法,操作性不够、指导性不强,对市场主体投资农业吸引力不大,农业招商引资和产业化合作项目还不是很多。有的地方在引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时,没有按照产业规划进行统筹协调、有序引导,重复建设、同质化竞争时有发生,不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良性发展。品牌建设缺乏规划统筹,“三品一标”申请、注册商标认证,主要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进行,荆门区域品牌统筹打造、申报、使用不够,品质、品味不高,影响力不强。

2.4 政策扶持力度不大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离不开政策支持。上级财政对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扶持较多,对家庭农场、股份合作社扶持较少。市级财政用于鼓励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的专项资金每年仅有120万,政策投入相对不足。由于农业生产经营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有效抵押物不足,金融机构对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积极性不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较少,能够得到银行贷款的规模十分有限。银行贷款审批时限较长,融资费用较高(接近10%),贷款周期较短,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资金困难成为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的瓶颈。配套基础设施用地受限。解决仓储、晒场等附属设施用地等虽有相关文件规定,但落实难度大,部分经营主体机耕道路、水利设施、粮食晾晒、烘干仓储等不配套,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3 荆门农业新型主体发展对策和建议

3.1 积极引导,培育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①规划引领。出台《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细化推进措施。立足三条“四化同步”示范带发展定位,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用清晰的规划布局吸引市场主体投资兴业[1]。

②培训孵化。荆门市作为全省唯一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整市推进示范市,加大《荆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规划》落实力度,确保名至实归。依托彭墩、屈家岭农民培训基地,培养一支懂技术、能经营、善管理的新主体。

③典型带动。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成熟的发展模式,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④平台引进。推进“三园一体”(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和田园综合体)建设,把农村各种要素聚集在一起,通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培育涉农新业态,新产业。鼓励和引导热爱家乡、有经济实力的乡村贤达、社会名人返乡创业兴业。成立“能人回乡导师团”,分享回乡创业经验,提供创业辅导。

3.2 多措并举,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发展土地载体

通过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一经营等多种形式,实现土地的规模化。要继续发扬沙洋按户连片耕种、京山股份权能改革等成功经验,同时积极向山东潍坊柳山土地流转“434”模式等外地新模式学习,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小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向新农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新农人规模化经营。

3.3 突出重点,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竞争实力

①创建品牌农商。在粮油、养殖、果蔬等行业推广“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和支持农副土特产品申请注册商标。对有知名度但生产不集中的特色农产品,鼓励创建共有品牌。

②促进多元融合。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模式,促进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拓展农业功能,传承“农耕文化”,打造文旅产品,把农房变客房、田园变游园。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探索信息技术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的应用,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2]。

③鼓励产业集群。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围绕特色优势产品延伸上下游关联产业,延伸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发挥领导包联优势,实行一链一领导一专班,加快打造稻米、油菜、马铃薯、红薯、大豆等全产业链。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通过合作、参股、交叉持股等方式形成利益共同体,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3.4 聚力科技,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后劲

①助力科研成果落地。支持各类主体采取“市场—立项—研究—成果—市场”的模式,与省内外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研发试验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力求形成的成果符合荆门市农业生产实际和市场需求。总结推广双低油菜、食用菌院士(专家)工作站成功的经验,引导农民自愿采纳新技术。

②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完善县、乡农技推广体系,加强村级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植物防疫检疫力量建设。鼓励引导农资供应商、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技服务中心与规模化农业经营者组建产业技术联盟,推进农技服务更多面向新型经营主体。

③留住农业科技人才。大力实施基层农技特设岗位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出台《鼓励和吸引科技人才从事农业开发和服务的办法》,为进入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人员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便捷的服务[3]。

3.5 拓展新业态,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模式

①创意农业。新农人生产的农产品一定要有创意、有特色,做到人无我有才能凸显自己的优势。例如广西东兰县以黑色物产推进创意农业发展,大力发展东兰乌鸡、东兰黑山猪、黑山羊、墨米等。

②有机农业。有机农业或绿色农业将农业与环境协调起来,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同时保证农产品安全。例如山东泰安的“良心谷”,通过规模化的有机农业推动农业发展。北京小毛驴农庄等通过CSA支持有机农业发展。这也是新农人可借鉴的一种模式。

③互联网+农业。互联网+农业是借助现代科技进步实现传统产业升级的全新命题,蕴含着重大战略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农产品+可视农业、农产品+微商、农产品+网络直播、农产品+众筹、农产品+社群团购、农产品+认养(互联网认养农业)、区块链农业都是新农人应该关注的,可以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选取适合自己的新业态。

④观光农业。观光农业是一种以农业和农村为载体的新型生态旅游业,目标客户是城市人群,应把乡土元素和城市消费有机融合。例如四川明月村、安徽崔岗村用特色文创产业催生乡村艺术部落;陕西袁家村利用民俗文化吸引游客观光,利用艺术改造提升了乡土价值,新农人应注重利用相关的文化艺术元素做好文章。

⑤立体农业。着重于开发利用垂直空间资源,实现由物种、层次、能量循环组成的立体模式。例如浙江青田的“稻鱼共生”立体农业被联合国粮农组织授予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河北衡水安金磊的棉花立体套种也被树为生态立体农业的典范,荆门也有诸如“香稻嘉鱼”“稻鳖共生”等立体种养模式,新农人可以将其发扬升级。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