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贡晓军
(西安财经大学,陕西 西安 710000)
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是我国的人口基数大,需要的粮食总量也大,再加上我国属于灾害频发且种类较多的国家。特别是我国中、西部地区,因其特殊的自然、地理、气候等因素,种植环境比较差,使得农业的生产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如果出现重大的自然灾害,会导致粮食和农作物的收成大幅度下降。而且我国农产品的售价也比较低廉,造成了我国农民的经济收入偏低。由于农业灾害的覆盖面广,造成的损失很大,导致农业生产的风险比较高,根据实际的损失概率来制定保险费,保险费用是极其昂贵的,而农民微薄的经济收入通常是负担不起的,导致了大多数的农户都不愿也没有能力参加农业保险。另外,大量的保险公司也不愿从事农业保险业务,主要是农业保险的赔付率高,赔偿的金额也大,从而导致了农业保险的供应不足。鉴于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发展经验,为了能确保农业保险顺利发展,需要国家给予巨额的财政补助,也就是国家对其进行直接的管理。所以,在当前农村农户无力承担的条件下,国家必须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适当缓解农业保险的供需矛盾,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稳定农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发展。
从本质上来讲,农业保险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具备公共产品的特性,因此必须得到国家的大力扶持和指导。在世界范围内,向农民提供财政保险费补助是一种普遍的做法,能促进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在2007年实行了国家农业保险保费补助制度后,对农业保险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促进了农业保险的发展,壮大其规模。在2007年之前,我国农业保险保费的收入仅仅只有53.3千万元,在实行了农业保险保费补助制度后,2019年上涨到672.5亿元,以每年23.52%的速度递增,跃居亚洲第一和世界第二位的农业保险大国。二是扩大我国农业保险覆盖率,增加农业保险的品类。目前,我国财政的保费补助范围已扩展至16项,基本上涵盖了涉及国家和人民生活的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确保了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安全。其中,包含由各地自行开发的具有地域特点的优势农业产品,共270多项,涵盖了农业、林业、渔业等多方面的保险种类。三是财政经费的利用效率得到了明显的提升。随着农业保险政策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的财政资金可以借助农业保险的杠杆效应,发挥政府的职能,全面支持农业的发展,增加强农惠农的效果。在过去的两年里,各地区政府累计投入保费补贴的金额持续上升,为广大农户提高了资金上的帮扶,适当缓解了自然灾害给农业带来的风险,稳定了农业的发展。基于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因此在《政策》中也提出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内容。农业保险是农业金融机构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它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振兴农村产业,改善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领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由于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的实行比较晚,基础薄弱,因此,在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等工作中,需要发挥政府调节功能,对此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以往我国的农业保险险种范围比较窄,能参保的农产品种类少,不符合地方的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对此国家放开了权限,由地方政府自主安排农业保险的险种,采取自愿承担部分补贴的方式。同时,也增加了三大粮食作物制种保险。只要是符合《种子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是已经通过了当地农业部门登记备案的粮食制种都可以进行参保。保险的责任范围也随着增加,除了病虫害和自然灾害之外,还包含了各种可能造成农产品质量损失的各种风险,例如自交结实、花期不遇等情况。
在《政策》中,也提出了把水稻、玉米等制种纳入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这主要是因为对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种业生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将农业风险分散化。与一般的大田栽培相比,种子生产对自然条件和生产技术都有很高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危险性。通过发展制种保险,使农民在遭受灾害时,能够准确地向受灾农户发放保险赔偿金,使其能够准确、公平地解决再生产资金的需求,从而弥补传统的财政补助的缺陷,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制种风险分散机制。另外,制种纳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中,也有助于制种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当前,制种保险单一赔付比例已达100%以上,而经营单位却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主要是由于品种保险无法充分利用大数法则的优势,而且早期基本上都是高风险地区在进行投保,具有一定的反向选择风险。对此国家提出对制种保险进行保费补助,可以使制种保险的范围得到有效的扩展,使其能更好地借助大数法则大的功能,同时也能利用利率的变化来减轻其逆向抉择带来的危险,从而让种业保险长远的发展。
在《政策》中,提出要加强对农业保险保费补助的扶持力度,提高中西部和东北这三个地区的农业保险保费的补助比率,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其中,给予东部地区的补贴提升至35%,而中西部地区的补贴则是40%,新疆地区的补贴高达65%。提高这三个地区的农险,这主要是因为这三个地区的地理环境较差,是自然灾害的多发地,农业生产比其他地区面临的风险大,因此需要多花精力投入。另外,还需要不断地完善我国的农业保险保费补助的分配体系,通过对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助进行区域均衡配置,优化农险保费补助的比例,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地分配补助比例,重点支持粮食的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及深度贫困地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逐步从农民愿意参保过渡到主动尽职参保的局面。特别是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控制中,要加强对重点“菜篮子”产品和生猪产品的保障,要不断加大“以奖代补”的财政补贴力度,提高保额,扶持当地特色农产品,保障重点农产品的稳定供应,推动农村农业的发展。最后还要改善政府补助的质量。优化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结算过程,降低中间支付环节,将保费结算关口上移,提高资金运行的有效性。对一些地方保费发放不及时、不足等问题进行了分级处理,加强对保费质量的考核和监管,从严控制新拖欠保费,有效化解存量拖欠保费。
从补贴的范围来看,主要涉及种植业、养殖业、森林、藏区品种等。首先是种植业。我国西部省份和地区各级财政补贴的占比需占65%以上,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占比40%,而省级财政补贴的比例为25%。东部省份和地区的补贴比例为6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35%,省级财政补贴的比例为25%。同时对纳入补贴范围中的各区和企业等也落实补贴政策,中央财政补贴的比例为65%。其次是养殖业,中西部省份的各级财政部门补贴的比例需超过8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50%,省级及以下的财政补贴需在30%以上。东部省份的补贴比例为7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的比例为40%,省级及以下补贴比例需超过30%,中央财政需补贴中央单位的比例为80%。再次是森林。针对公益林,各级财政补贴超过9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地方财政补贴的比例需在40%以上。公益林中央财政的补贴比例为90%,商品林各级财政补贴不得少于55%,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30%,地方财政补贴比例不得小于25%,而公益林中央财政的补贴比例为55%。最后是藏区品种和天然橡胶。各地区的地方政府财政补贴的比例需在65%以上,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40%,省级财政补贴的比例应在25%以上,针对中央单位,中央财政的补贴比例为65%。该补贴方式能够有效减轻农户的保费负担,引导农民主动参保。
继续推广“保险+期货”示范点的建设,要按时、足额地调拨农业大灾保险试点、三大主粮综合费用保险、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稳定发展涉及国计民生、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农产品的保险,从农户一开始愿意参保的状态逐步变成将农业保险看成是责任。各地区政府部门要配合中央的政策,加强组织的领导能力,建立示范点或示范区,各地要按照区政府要求,抓紧、抓实农业保险保险费补助,在充分考虑农户意愿的前提下,确保种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其领导力,积极进行引导,着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发展的良好发展环境。不仅要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充分发挥中央财政部门的统筹协调功能,强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能按时、足额发放,避免出现贪污受贿现象。各县区要规范和简化农业保险保费补助经费的发放程序,强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专用账户,并按照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发放补助经费;而农业部门在做好自身职责的前提下,还要不断地加强对自然灾害防治的认识,并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力量,为农业生产种植提供技术支持。各级气象部门应及时向农牧业部门、农业生产种植部门提供自然灾害的风险监测情况,并且做好防治工作,降低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的风险。
农业保险保费补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保险经办单位的人员要加强农保的宣传工作,编写易于理解的宣传资料,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给农民讲解农业保险保险费补助的好处,增强农户的保险意识,提高其购买的积极性。积极开展以农民的自主权为主体的联户保险、集体保险、全村投保等形式,扩大了投保范围。在有能力的地方,可以把农险和惠农结合起来,把各种优惠措施的效果最大化,更好地为农民增加收入。农信经办单位要把农险的各项工作做好。农合组织不能按县、乡为单位投保。参加保险的农户必须真实完整,农户的手机号码不能为空,也不得以协保员电话号码代替。保险凭证、理赔款项应在保险凭证上注明投保地块的信息、保单编号、投保品种和区域、保险金额、保险经办单位的报案受理号码等相关的信息。为了广大参保农户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一定要核实清楚农户的基本信息,并将保险证书落实到家庭,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
总之,农业保险保费补助是具有创新意义的重要政策,不仅和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且对建设农村金融体系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一项重大的强农惠农政策。基于此,各地区政府要重视农业保险保费补助制度的实行,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将农业保险保费补助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农业保险保费补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农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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