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吴 琼
(勃利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勃利 154500)
目前,视听语言从简单到复杂,如今表现手段越来越丰富,手法也日臻完善。能否尽快掌握视听语言,是电视编辑能否完成工作的重要条件之一。视听语言作为一种创作手法,具有双重属性:首先是操作特点,由于画面组接、语言组接,最终都需要体现到一个个的镜头上;其次思考特点是思考方式和表达方式。电视语言不仅是一种对前后期拍摄以及编辑设备基本性能的掌握,更是一种思考方式,它从传统的平面思维进入到了一种视听的立体思维,在表达方式和手段上都与传统文字思维有较大的差异。这种思考方式要求创作者在学习、创作过程中不断实践、不断改进,最终才能娴熟地使用。所以必须理解视听语言是一种思考方式。
电视的表达是个相对复杂的过程,其表现手段具有直观性特征的画面,这也是电视与其他媒体的差异。此外,电视的表达方式还有声音,其中包括现场同期声、环境同期声、后期解说等。文字是电视的一种表达方式,它包括同期声唱词、人名字幕以及在屏幕上出现的其他各类文字。在电视表意时,它只是选择其中最恰当的手段完成表达,正是这种选择,使得电视从思维和表达上都与文字媒体有了区别。正是由于电视增加了画面与声音的表达方式,才使文字的间接描述变为了直接的视听语言,表意的方式也从以文字叙述为主变成了以造型为主。而观众的解读方式也出现了变化:文字表达需要受众有一定的文化知识积累,如果受众不识字或识字量有限,文字信息就无法传递;而电视节目中虽然有部分文字,但文字主体却是通过声音传递的,文字的视觉接受变为了听觉接受。电视节目中由文字直接表达的内容主要是字幕、人名字幕条、地名、时间等,真正的文字创作部分由于表达方式的需要转换成了声音语言,所以,电视对于受众的要求由于其直观性而变得简单了,它不需要受众具有很高的文化水平,这对观众的要求确实是简单了,但对电视创作者而言却并不简单。由于载体和传播方式的改变,与传统的文字媒体相比,电视在表达上有了重大的变化,只不过这个变化不是针对受众的,而是针对创作者的,必须从文字思维向形象思维的转变。
电视编导必须学会的是形象思维而不是文字思维。形象思维是创作者在拍摄和编辑过程中能够把其表现的对象用形象而非文字的抽象方式呈现出来。这对于创作者而言是困难的。因为电视的表意由过去文字的直接表达变为了间接表达。间接表达,是电视的表意必须附载到一个对象上去,如果找不到这个载体,电视就无法完成意义的表达。而这个载体是什么?即画面。几乎每一个意思的表达都需要画面支撑,这就使电视创作者的文字画面“转化”能力变得特别重要。
这种转化是电视编辑能力的一种体现,如果创作者有较好的想法,而在实践中无法把其想法恰当地转化为可表现的镜头,就难以以电视的方式完成表意。这种“转化”首先表现在镜头的建构过程中,那些形象、直观的对象一般是容易用镜头表达的部分,只需要创作者在实际拍摄中根据需要把可视部分的内容选择性地收入镜头中,后期编辑时利用这些镜头把创作者的意义体现出来即可。但现实中很多内容是无法直接找到表达载体的,因为无论是文字思维还是画面思维,都是一种抽象的智力活动,必须把这种抽象的思维活动具体落实到一个个现实对象上去,才能完成镜头的表达。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抽象部分的转化很困难,把不可视内容转化为可视内容,用有形的画面去表达无形的思维。所谓不可视的内容是人的心情、感受以及某些表达氛围等,一个人的内心活动是无法用镜头像文字那样去直接描述的,可行的方法是去寻找这些内心活动的“外化”部分。转化的意义是叙事内容如何转化为镜头画面,另外一部分是表意,即如何把不可视的内容变为可视的镜头。
仅仅掌握了视听语言未必就能创作出好的电视节目,毕竟电视节目制作不是纯粹的技术性工作,不是仅靠掌握一些技巧就能够完成表意。在电视起步时期,人们可以凭借对技术的了解成为电视人,那么在今天的竞争环境下,这种情形已经不大可能了。电视创作的竞争已经经过了技术竞争的初级阶段,进入了思维竞争的阶段。掌握电视技术表达手段只是基本功,而不是看家本领。
电视节目带有极强的非标准特性,具体体现在两方面:首先,创作人员可以按照流水线的方式生产,但却无法像工业产品那样按照固定的标准去衡量;其他节目的检验无法量化。在节目创作过程中,无论是创作人员还是审查人员都有一个标准,但这个标准却会因每个人的理解不同而有所不同。即使是同一个栏目、同一种题材,最终的节目效果也会因人而异。
电视节目创作是建立在一定的高科技基础上的活动,每次技术进步又会直接带来创作者思维方式的进步。以摄像机的发展为例,分体机时代的节目形态与摄录一体机时代的节目是不一样的,而这种变化往往会相应地带来创作观念的变化。如今,栏目化已成为电视节目的很重要的特点,如何适应这种变化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方式的变化,是需要创作者去思索的。电视的栏目化带来的一个变化就是电视节目创作呈现流水线生产的特性。一个电视栏目的确立,必然要考虑该栏目的播出是日播还是周播,播出方式就是电视节目的消费方式。同一个栏目,其内容、题材、节目形态甚至包装形式,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必须一致。电视栏目的制作最好能够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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