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张 梅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云南 保山 678206)
现阶段,丝绸的市场行情越来越好,蚕茧的价格呈上涨趋势,蚕农的养蚕积极性越来越高。再加上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政策,给蚕桑生产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动力,各个省市都把蚕桑生产当作一个主要的产业。不过,怎样将自己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使得这项产业能够被更好地抓住,笔者进行了如下分析: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共有16个村,现有农户14105户,有乡村人口41119人,其中农业人口39511人,劳动力21315人,2020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50540.1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319元。耕地面积45662.27亩,涉及蚕桑产业有12个村,蚕桑面积6685亩,产值278吨,945.2万元,林下养殖肉鸡5万只,产值300万元。从现阶段蚕桑生产的实际情况上看,大部分地区的蚕桑生产模式还处于一种副业生产的方式,即家家栽桑,户户养蚕,这种生产模式下所需要的科学技术水平不高,桑树的品种也不是很新,蚕农普遍只关注栽种,而不关心管理,使得桑叶的叶片比较小,产叶量也比较少;没有一个科学的饲养方式,蚕茧的产量就难以提高,蚕茧的质量较低,就无法将经济效益充分体现出来,这些都是现阶段较为明显的一些问题。为了使上述问题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第一应该帮助蚕农树立专业化发展的思想观念,转变养殖户养蚕的方式,将其从副业发展为主业,从而实现科学合理化的区域布局。在种桑和养蚕的过程中,应该制定一套科学并且完整的技术方法,实际上养蚕是非常有学问的一种行为,如果在上一个环节当中有问题存在,那么势必会对接下来的环节造成影响。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法对于提高养蚕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一定要实现专业化发展,才能够使蚕农将主要的精力放在提高种桑养蚕的技术层面上来,培养蚕农对于养蚕技术的兴趣,使得蚕农能够更加专心地进行学习,切实提高蚕农的养蚕水平。另外,在区域布局的过程中,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更加有利于技术的传播与指导。现阶段,只有极少数的人在专职从事蚕桑工作,通常一个乡镇地域只有极个别的几个人,蚕农从事养蚕工作的时间都不是很长,如果想要在养蚕的过程中,将合理的区域布局贯彻到每家每户是相当不容易的,特别是非常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更是很难做到的。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合理进行规划,打造养蚕专业村和专业社,实现区域性的发展,集中一切力量将蚕农在养蚕过程中的技术优势发挥出来,进而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养蚕方式。
由旺镇是山区坝区结合的乡镇,交通便利,发展蚕桑种植是在田里,种植主要是坝区。在蚕桑的生产过程中,不仅气候、环境、劳动力等因素会制约蚕桑养殖产业的发展,而且还有很多其他因素也会对蚕桑生产造成不利影响。第一,现阶段桑园的面积正在逐渐减少,成为了制约蚕桑养殖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二,蚕业的生产稳定性不是很好,在价格上的波动比较大,并且不易控制。第三,新工艺在推广过程中存在比较大的难度。
2.2.1 能够充分利用蚕桑资源
蚕桑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是针对传统单一的产业发展模式来说的,也就是从桑到蚕到茧到绸再到丝绸制成品,也就是指种桑主要是为了养蚕,养蚕主要是为了收茧,收茧主要是为了缫丝,缫丝主要是为了织绸,织绸主要是为了制作丝绸类的服装和服饰等,这种经营方式主要是以最终消费品为主的单一产业发展模式。蚕桑资源的综合利用目的主要是把现代科学技术和循环低碳经济当作理念,综合并且高效的对蚕桑产业链当中每一个环节的有关物质、生物,以及文化资源加以开发和利用,从而达到物尽其用,以及资源效益的最优化。因为传统的蚕桑生产只是通过种植桑叶来进行蚕的养殖,从而得到蚕茧、生丝、丝绸,还有丝绸制品。所以,目前还有百分之九十七的桑椹、桑枝、蚕蛹、蚕纱、废纱、废茧丝等副产物未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在全世界范围内,我国的蚕桑生产都是最可观的,在全国二十八个省的七百多个县都有综合利用蚕桑资源的分布。所以,我国蚕桑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没有得到利用,或者是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处于闲置甚至是废弃的资源非常多,蚕桑资源的综合利用有着非常大的空间与潜能。
2.2.2 能够提高种桑养蚕的比较效益
在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仅需要传统的栽桑养蚕来获得收益,而且需要透过传统的蚕桑产业来整合产业链,使得各个环节的资源都能够得到有效的应用,从而获取收益。所以,蚕桑资源综合利用不仅体现在单位面积土地上,而且通过空间差与时间差还能够把蚕桑生产拓展起来,从而使单位面积的土地产出能够得到增加,进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不仅如此,蚕桑产业的综合产值也能够通过蚕桑资源的综合利用而增加,使得整个产业经济效益得到提高的同时,综合竞争力也能够得到提高。
2.2.3 能够实现蚕桑产业和其他产业互动融合发展
在蚕桑产业各环节不断拓展的过程中,蚕桑产业得到了有效地推动,并且朝着其他行业延伸和拓展,比如说林业、畜牧业、饮料业、医药业、保健业以及生物产业等,推动了蚕桑生产和其他产业的互动共融发展。比如说,原本桑叶只是用来当做蚕的食物,但是随着粮食和食物的安全问题愈发严重,把桑叶当做其他动物的饲料进行开发和利用,一方面能够使我国饲料较为紧俏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另一方面还可以实现养蚕和畜禽水产业互补发展的景象。各个地方可以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多种互融共促的产业发展模式来进行养殖。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桑叶饲料、桑叶茶以及桑椹酒、桑椹饮料等逐渐被许多大中型的饲料企业、茶叶企业、酒水企业等引入,通过这些大中型企业相对较为成熟的技术手段、营销手段,以及品牌的知名度,能够实现多个产业的互动融合发展,收获更加可观的经济效益。
现阶段农业部颁布的《蚕种管理办法》主要是参照《畜牧法》制定出来的,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无论是哪一个地方制定的地方性条例或者是办法,都不应该和《蚕种管理办法》当中规定的事件相违背,只允许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细化。所以,在进行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参照农业部颁布的《蚕种管理办法》进行,审批权限坚决不可以随意下放,如果存在已经下放的审批权限也要尽快收回。同时,应该对蚕种生产单位的责任加以强化,按照蚕种繁育技术标准与规范严格落实,使得生产阶段的质量监管工作能够得到强化,保证蚕种繁育的质量;其次要对经营单位的责任加以强化,在保证经营蚕种质量的同时,确保蚕桑生产用种的安全性。
从蚕桑生产主管部门的角度上看,应该多组织一些和科研单位联合的攻关活动,使得微粒子病防控技术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创新,并致力于防微新药物的研发工作,强化试验和示范工作,并重视蚕桑养殖的推广工作。营造一个更加稳定的原蚕生产基地,使得养蚕制种的环境能够得到净化,并积极采取一系列的综合措施,从而减少病原,进而将微粒子病对蚕种的潜在威胁消除掉,确保蚕种能够更加安全的生产,提高蚕种无毒合格率。
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市场机制占据决定性的位置,因此在进行资源配置的过程中一定要将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出来,最好能够使政府确定蚕种价格的机制取消掉,用市场自行定价代替。在价格协调和制定生产技术等方面,应该将行业组织能够充分发挥出来,使得其积极作用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并同蚕种生产者、经营者,以及使用者取得联系,实现共同利益目标,推动蚕种根据需要进行定价、根据质量进行定价,在协商过程中确定价格的模式得以落实。不仅如此,还可以将蚕种价格和蚕茧价格的互动机制建立起来,使得蚕种价格能够稳定下来。并且,对于一些违规经营蚕种的行为,应该加大检查和处理的力度,在规范蚕种流通秩序的同时,推动蚕种实现省内和跨省的流通。
在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的过程中,尽管起步相对较早,但是在推广方面比较滞后,多数地区没有掌握成体系的技术,导致生产水平与经济效益难以提高。所以,相关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该致力于推广蚕桑资源综合利用,从多个方面给予支持,使得生产水平能够得到提高,从而切实提高蚕农的经济收入。
综上所述,蚕桑生产应该顺应市场的需要,这样才能确保其始终处于市场竞争的不败之地,并在提高蚕茧质量的同时提高生产总量,从而推动蚕桑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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