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周春健
◇徽学:学术思想史专题(特邀主持人 徐道彬)◇
元代科举之罢与蒙汉观念之“冲突”
周春健
元顺帝时期的罢废科举,体现出以许有壬为代表的儒士集团和以伯颜为代表的蒙古势力在诸多观念上的冲突,大端有四:举子是否赃败,科举人才是否可用,士人是否欲求物质私利,科举是否妨碍蒙古选法。这些冲突不仅体现在学术层面,更体现在政治层面。元代科举之罢废,是元代作为“征服王朝”政治生态的一个集中体现。元代科举的推行时间较短,选拔人才有限,这是导致元代吏治腐败、运祚不长的重要原因。
元代;科举;蒙汉观念;朱熹;四书学;许有壬;伯颜
元朝是由北方蒙古族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实现了南北统一的“征服王朝”(美国学者魏特夫语)。职是之故,元代学术与政治之关系有一定的特殊性。科举考试,不唯与学术密切关联(考试依据往往是儒家经典),而且是极其重要的士子仕进途径,影响着天下的稳定,故而对于窥测元代学术与政治之间的关联,是一个很好的视角。
南宋灭亡(1279年)后,由于时势需求以及蒙古人对于科举的轻视,元朝一度停废科举取士。经历了世祖、成宗、武宗三朝,在王鹗、许衡、王恽等汉族儒士的大力推进下,至仁宗皇庆二年(1313)十一月,皇帝终于下诏,规定自次年八月正式恢复科举。同时规定,无论蒙古人、色目人还是汉人、南人,第一场皆考《四书》,且以朱子《四书章句集注》为准;而汉人、南人又考《五经》,版本亦以程朱之说为主。仁宗延祐二年(1315)三月,首次廷试进士,录取进士56人,元代的科举制度得以正式建立*参周春健《元代四书学研究》第二章,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60~65页。。
然而科举实行只过了二十余年,到了顺帝至元元年(1335),便爆发了一场关于科举罢废的激烈争论。争论双方,分别是汉族士人代表参政许有壬、监察御史吕思诚,以及蒙古势力代表丞相伯颜、中书平章政事彻里帖木儿。关于此次事件,《元史·彻里帖木尔传》有一段详细记述:
至元元年,拜中书平章政事。首议罢科举,又欲损太庙四祭为一祭。监察御史吕思诚等列其罪状劾之,帝不允,诏彻里帖木儿仍出署事。时罢科举诏已书而未用宝,参政许有壬入争之。太师伯颜怒曰:“汝风台臣言彻里帖木儿邪?”有壬曰:“太师以彻里帖木儿宣力之故,擢置中书。御史三十人不畏太师而听有壬,岂有壬权重于太师耶?”伯颜意解。有壬乃曰:“科举若罢,天下人才觖望。”伯颜曰:“举子多以赃败,又有假蒙古、色目名者。”有壬曰:“科举未行之先,台中赃罚无算,岂尽出于举子?举子不可谓无过,较之于彼则少矣。”伯颜因曰:“举子中可任用者唯参政耳。”有壬曰:“若张梦臣、马伯庸、丁文苑辈皆可任大事。又如欧阳元功之文章,岂易及邪?”伯颜曰:“科举虽罢,士之欲求美衣美食者,皆能自向学,岂有不至大官者邪?”有壬曰:“所谓士者,初不以衣食为事,其事在治国平天下耳。”伯颜又曰:“今科举取人,实妨选法。”有壬曰:“古人有言,立贤无方。科举取士,岂不愈于通事、知印等出身者?今通事等天下凡三千三百二十五名,岁余四百五十六人。玉典赤、太医、控鹤,皆入流品。又路吏及任子其途非一。今岁自四月至九月,白身补官受宣者七十二人,而科举一岁仅三十余人。太师试思之,科举于选法果相妨邪?”伯颜心然其言,然其议已定不可中辍,乃为温言慰解之,且谓有壬为能言。有壬闻之曰:“能言何益于事。”彻里帖木儿时在座,曰:“参政坐,无多言也。”有壬曰:“太师谓我风人劾平章,可共坐邪?”彻里帖木儿笑曰:“吾固未尝信此语也。”有壬曰:“宜平章之不信也,设有壬果风人言平章,则言之必中矣,岂止如此而已。”众皆笑而罢。翌日,崇天门宣诏,特令有壬为班首以折辱之。有壬惧及祸,勉从之。治书侍御史普化诮有壬曰:“参政可谓过河拆桥者矣。”有壬以为大耻,遂移疾不出。
初,彻里帖木尔之在江浙也,会行科举,驿请考官,供张甚盛,心颇不平,故其入中书以罢科举为第一。*《元史·彻里帖木尔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3404~3406页。相关文字,又参明人陈邦瞻撰《元史纪事本末》卷8,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61~62页。
由这段引文,我们可以获知如下信息:
首先,自延祐开科取士之初,科举的推行之路便不顺畅,朝中总有反对声音。比如在顺帝至元元年此次罢科举之前,彻里帖木尔在江浙任上就对科举“心颇不平”,故而甫一入中书,便“以罢科举为第一”。关于这点,许有壬说得更为明白:“主者虽随事折之,而当时大臣复有不悦贡举限秩而用事者,欲因而揺之。周旋扶护而潜弭之,一二人是赖。盖设科来,列圣首诏,必有因而揺之者。庚申之春,则剥复之机系焉。癸亥冬,惴惴几坠。”*(元)许有壬:《至正集》卷32《送冯照磨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这里的“庚申(1320年)”,乃元英宗即位之年;“癸亥(1323年)”,则为泰定帝即位之年。元代科举遭受“惴惴几坠”的危险境地,距延祐间复科举,也不过七八年时间。
再次,许、伯争辩,围绕科举,一共有四个回合的交锋。二人的争辩,共同揭示出元代学术与政治的实质,也体现出在这一问题上蒙汉观念之“冲突”。
基于科举之罢而体现出来的蒙汉观念之冲突,简要说来,大端有四:
1.“人才觖望”与“举子赃败”
正如姚大力所言:“元代科举入仕的儒生人数虽然极少,可是毕竟成为广大士人阶层的希望所在。这本来是有利于元政权的社会心理因素。”*姚大力:《元朝科举制度的行废及其社会背景》,载《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58页。此语道出的,正是科举考试在维护社会安定方面所具有的极其重要的功能。这一功能,不仅是学术的(读经),又是政治的(秩序)。
宋元鼎革之际,科举久废,汉人无进仕之阶,曾引发士人从业身份的严重分化。加之元朝特殊的历史境遇,使元代文人怀有复杂的心态。今人么书仪分析这一心态的形成原因时称:
由于元朝八十年不开科举,使当时那些接受了儒家思想传统,并怀有拯物济世理想的文人心灵受到伤害。生计问题造成的人心散乱,不思进取造成士人品格的丧失,怀旧情绪造成的对汉唐盛世不切实际的旧梦重温,地位改变迫使文人对生活多角度的观察思考以及对儒家传统观念的突破,错综复杂地纠合在一起,使元代文人的心态呈现出一种独特的面貌。*么书仪:《元代文人心态》,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3年,第6页。
时人王鹗有感于此,曾经提出尽快恢复科举的建议:“贡举法废,士无入仕之阶,或习刀笔以为吏胥,或执仆役以事官僚,或作技巧贩鬻以为工匠商贾。以今论之,惟科举取士,最为切务。”*《元史·选举志一·科目》,第2017页。而仁宗时一旦恢复科举,广大读书人顿觉有了用武之地,欢欣鼓舞,士气大振。时人刘诜为高师周作墓铭即云:“仁宗皇帝以明经修行取天下士,君忻然曰:‘庶几可以展吾志矣!’”*(元)刘诜:《桂隐文集》卷2《高处士师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曾经得到仁宗礼遇的宰辅大臣李孟亦曾作诗表露心志:“百年场屋事初行,一夕文星聚帝京。豹管敢窥天下士,龙(一作‘鳌’)头谁占日边名?宽容极口论时事,衣被终身荷圣情。愿得真儒佐明主,白头应不负平生。”*(清)顾嗣立:《元诗选》二集卷5《初科知贡举》,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许有壬之所以竭力反对罢废科举,并称“科举若罢,天下人才觖望”,原因正在于此。所谓“觖望”,乃指因不满意而生怨恨。元朝建立几十年,汉族士人好不容易盼到实行科举,其心情是“如种待获,适惟其时”*(元)黄溍:《文献集》卷7上《诸暨州乡贡进士题名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如今没过几年便要废止,怨怼之情可想而知,有壬所言不诬也。
许有壬对待科举的态度代表的是汉族士人的立场,丞相伯颜却不这样看,他反驳许有壬的第一条证据是——“举子多以赃败,又有假蒙古、色目名者”,这是伯颜对科举士子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双重否定。劈头便击其要害,伯颜下手不可谓不重。
其实,许有壬也承认举子中存在赃败行为,故称“举子不可谓无过”,但相对于朝中更多官员来说,“较之于彼则少矣”,故不可以偏概全。何况从历史的眼光来看,“科举未行之先,台中赃罚无算,岂尽出于举子”?因此过错不可尽归之于科举。应当说,许有壬的反驳是有力的,科举出身者较为清廉也确属事实。元代镇江人俞希鲁在《送录事司达鲁花赤萨都剌序》中即称:“选举得人,前代故不论,自我朝设科以来,搜罗俊彦,济济在官。廉声能绩,煊赫中外。然儒者之效,诚有益于国家也。”*《嘉庆丹徒县志(二)》卷54《艺文志·杂文·元文》,《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第30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316~317页。相反,倒是未行科举时的元廷,由于轻视儒学,重用胥吏,未能使吏治受到“其精者为道德,而粗者为礼乐刑政”*(元)戴表元:《剡源文集》卷8《大学中庸孝经诸书集解音释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的儒家学说的限制,而致政治腐败严重。姚大力称:
取代儒生大批涌入中下层官僚机构的,是缺乏正统的儒家思想熏习教冶的胥吏令史。用当时人的话说,他们以刻薄文法、精深薄书相尚,捱蹭岁月,“一旦得用,如猛虎之脱槛、饥鹰之掣韝”。国家即使有善政良法,付诸实行,也“往往误于胥吏。将以除弊,反足厉民”。显然,这种选仕制度损害了官僚素质与传统法度之间的内在谐调,破坏了国家机器理应具有的前述调节作用。其结果既加速了吏治的腐败,也催化了整个社会状况的恶化。……正因为如此,明初澄清吏治的重要措置之一,就是一反元代用吏之道而行之,明确宣布“黜吏用儒”。科举制度在遭致被贬斥命运时,恰恰从反面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对中国传统社会的积极意义。*姚大力:《元朝科举制度的行废及其社会背景》,载《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第270页。
因此可以说,“‘举子赃败’只是巴延为达到停罢科举制度而夸大其词,与现实大相径庭。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可以断言,元代进士中的贪赃之徒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进士是能够廉洁自持的。’”*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第四章,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4年,第263页。
至于伯颜所说汉人中“又有假蒙古、色目名者”,确属事实,元人王礼亦曾感慨:“予观曩时铨选薄,南士嗜仕进者往往诡籍于北,而讳弃父母之邦,倍本忘初,岂仁人之用心哉?”*(元)王礼:《麟原后集》卷3《西溪八咏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所谓“南士嗜仕进者往往诡籍于北”,即指科考报名时,南方之士假冒北方蒙古、色目人户籍,为的是增加录取的几率。然而这一情形的出现,并非简单出于道德层面的“倍本忘初”,更为现实的因素是,元代科举制度具有明显的优待“国族”,压制汉人、南人的倾向。这便使得数倍于蒙古、色目人的汉人、南人科考士子,仅获得与蒙古、色目人大致相当的录取名额,从而迫使他们采取“假蒙古、色目名”的“对策”*参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第四章,第264~266页;姚大力《元朝科举制度的行废及其社会背景》,载《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第265~266页。。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元人鲁钝生,杨维桢《鲁钝生传》载:
鲁钝生,不知何许人,或曰东鲁人也。六岁,善读书,日记万余言。十岁,能为古歌诗。长,明《春秋》经学。状貌奇古,人以为伟兀氏(按:维吾尔氏)。鲁钝生笑曰:“使余氏西域,用法科才,魁天下士,一日之长耳,不幸生江南为孤隽。”落魄湖海间,以任纵自废。*(元)杨维桢:《东维子文集》卷28《鲁钝生传》,四部丛刊景旧钞本。
鲁钝生所苦笑的,也恰是因出身江南而在科举考试中难得仕进。因此,伯颜批驳许有壬的“又有假蒙古、色目名者”,非但不能说明“举子之赃败”,反而更能说明蒙元朝廷在科举制度上对汉人、南人的歧视。
2.“有才者多”与“可任用者少”
第一个回合的论辩,丞相伯颜未占上风。当许有壬以“科举未行之先,台中赃罚无算,岂尽出于举子?举子不可谓无过,较之于彼则少矣”作为证据驳斥伯颜的“举子多以赃败”之说后,伯颜理亏,于是以“举子中可任用者唯参政耳”应之。此语实一箭双雕:一方面,改换论辩角度,不再言举子赃败,而言举子无用无能;另一方面,“可任用者唯参政耳”之表达,又包含拉拢有壬之意味。
许有壬并不上当,而是举出张梦臣、马伯庸、丁文苑、欧阳玄(字元功,一作原功)等优秀举子据理力争。伯颜的这一立论其实非同小可,因为他这样说来,便完全否定了科举制度的人才选拔功能,这是不公允的。元代科举考试选拔了大量的人才,他们在政治、文学以及学术等方面成为元代社会的中流砥柱。正如许氏所言:“若张梦臣、马伯庸、丁文苑辈皆可任大事。又如欧阳元功之文章,岂易及邪?”在《类编历举三场文选》目录首页中出版者的“咨”文说:“圣朝科举自甲寅至乙亥凡八科,人材辈出,其于性理之学,宏博之文,治平之策,精到者多,视前代科目之弊不可同日语矣。”“丙子之岁,梯云受阻,举业中辍,斯文兴废,实存乎人。钦惟圣天子德圣教明,诏复旧制,四方风动,文治益隆……将以抱才负艺借经科第而行其实学焉。”*转引自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第四章,第261页。
不过,伯颜等如此看待举子,可能是从士子科进为官后的政治功业相对较小来讲的。这是元代政治的又一个现实,然而这与科举制度中的歧视汉人、南人密切相关。因为元朝进士出身的官员,无论数量还是地位,在官僚构成中皆居劣势。真正在元代政治系统中发挥作用的,还是拥有雄厚根基的“宿卫近侍”和“吏业循资”。元人朱德润即曾云:
国家承平,垂七十年,治教休明,百度具张,而取士之科尤广。凡入官者,首以宿卫近侍,次以吏业循资。盖近侍多世勋子孙,吏业多省台旧典。自此,或以科举,或以保荐。内则省台院部,外则路府州县,咸以岁月计迁,九品分班,森布天下,可谓盛矣!而百家九流之人,亦杂出于其间,岂遴选之多而士之所以求进者亦不专以儒术欤?*(元)朱德润:《存复斋文集》卷4,明刻本。
另外,即便有士子科举为官,任正职者一般为蒙古人、色目人,而汉人、南人多为副职,再加上数量有限,政治影响自然就相对薄弱。但实际上,元代进士治理地方的政绩相当突出,非如伯颜说得一无是处。有学者曾经做过统计:
著名元史专家萧启庆也认为:“元代科举制度虽受不少局限,但仍有助于减少门第、族群、地域的隔阂,以文学经术为评准,为元代统治阶层注入一批学养、背景相近似的新菁英。设若元代不速亡,科举制度或能使‘统治菁英’的成分及性质发生不小的改变。”*萧启庆:《元代科举与菁英流动:以元统元年进士为中心》,载《内北国而外中国:蒙元史研究》(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12页。
由此说来,伯颜所谓“举子中可任用者唯参政耳”一语,更可能是一种论辩技巧,而与元代政治的实际情形有较大出入。
3.“其事在治国平天下”与“欲求美衣美食”
在前两轮论辩中,伯颜诋毁科举和拉拢许有壬,皆被有壬有力驳回,于是他采取第三招——安抚。所谓“科举虽罢,士之欲求美衣美食者,皆能自向学,岂有不至大官者邪”,其意是说,科举虽罢而士子仍有出路,仍然可以为官,不必过于计较。而此语背后真正的潜台词则是——在伯颜看来,士人重视科举,无非意在“求美衣美食”,这便是对士人阶层精神品格的贬低了。有壬当然无法接受,于是义正词严回击道:“所谓士者,初不以衣食为事,其事在治国平天下耳。”
在儒家观念中,从来是将“闻道”“行道”视为头等大事,“美衣美食”非其所忧。《论语·卫灵公》载:“子曰:‘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而孔子赞扬颜渊“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的“孔颜乐处”,其实亦在“乐道”*程伊川曾言:“使颜子而乐道,不足为颜子。”朱子则言:“直谓颜子为乐道,有何不可。”详细辨析,可参刘贡南《道的传承——朱熹对孔子门人言行的诠释》第一章,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7~28页。。许有壬所谓士者“其事在治国平天下”,文献来源正出列于《四书》之首的《大学》*朱子曾言《四书》之次序:“学问须以《大学》为先,次《论语》,次《孟子》,次《中庸》。《中庸》工夫密,规模大。”(《朱子语类》卷14《大学纲领》)。有壬以此语作答,当是受了四书学北传并应用于科举的直接影响。
反观元代诸儒士,体现“不以衣食为事,其事在治国平天下”之儒家品质者,不乏其人,不妨举二三典型者。一为四书学北传之最关键人物江汉赵复。据《元史·赵复传》载,太宗乙未岁(1235年),元出兵伐宋,有德安(今湖北安陆)之战。姚枢奉诏求儒、释、道、医、卜士,德安儒者赵复被俘,欲自尽,枢劝之曰:“果天不君与?众已同祸,爰其全之,则上承千百年之统,而下垂千百世之洪绪者,将不在是身耶?徒死无义,可除君而北,无他也。”*(元)姚燧:《牧庵集》卷4《序江汉先生死生》,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正是怀着这种“传道”“传宗”的信念,赵复才随姚枢来到燕京,并创太极书院,传播四书学,使元代北地亦受到程朱理学的广泛影响。《宋元学案》又曾记述关于赵复的另一则遗事,由此可见赵复之品格与气节:“世祖尝召见曰:‘我欲取宋,卿可导之乎?’对曰:‘宋,父母国也,未有引他人之兵以屠父母者。’世祖义之,不强也。”*(清)黄宗羲、全祖望:《宋元学案》卷90《鲁斋学案》,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994~2995页。
另外,同属于“元代理学三大家”的许衡和刘因,平生为学为官,亦恪遵“行道”“尊道”之信念,志在“治平”,决不苟且。《南村辍耕录》载:
中书左丞魏国文正公鲁斋许先生衡,中统元年应召赴都日,道谒文靖公静修刘先生因,谓曰:“公一聘而起,毋乃太速乎?”答曰:“不如此则道不行。”至元二十年,征刘先生至,以为赞善大夫。未几,辞去。又召为集贤学士,复以疾辞。或问之,乃曰:“不如此则道不尊。”*(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2《征聘》,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如杜维明所言,虽然“《辍耕录》里的这个故事并未明言,刘氏之使道尊就一定超迈于许氏之使道行。考虑到环境以及身涉其中的个人感受,从道德角度观之,两种选择都是正确恰当的。尽管南北之间存在着分歧,使道尊和使道行对于所有相关的儒家学者而言都是极其重要的”*杜维明:《刘因儒家隐逸主义解》,载《道、学、政:论儒家知识分子》,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8页。。
伯颜显然未曾预料到“士之欲求美衣美食”之说,已经触碰到了儒家知识分子道德及信仰的底线,并招致许有壬的严厉回击。“安抚”不成,于是他最终向许有壬亮出了底牌——科举“实妨选法”。
4.“一岁仅三十余人”与“实妨选法”
伯颜“今科举取人,实妨选法”一语,便极为显白地将“科举”与“选法”对立起来了,同时也直白地宣告了伯颜之所以力主罢科举的最主要原因——儒家士子通过科举取士获取官位,从而分割了蒙古贵族集团的政治利益。
针对于此,许有壬据理力争,首先申明朝廷施政当“立贤无方”,要不拘一格简拔人才;其次表彰科举取士之出身贤能,“科举取士,岂不愈于通事、知印等出身者”?最后以精确的数据统计,说明在元代科举考试中,儒士数量之微小及地位之卑下:“今通事等天下凡三千三百二十五名,岁余四百五十六人。玉典赤、太医、控鹤,皆入流品。又路吏及任子其途非一。今岁自四月至九月,白身补官受宣者七十二人,而科举一岁仅三十余人。”应当说,有壬所举这一证据是可靠的。这里,我们不妨再举几组数据以证明之。时人姚燧曾言:“太凡今仕惟三途:一由宿卫,一由儒,一由吏。由宿卫者,言出中禁,中书奉行制敕而已,十一之。由儒者,则校官及品者,提举、教授出中书,未及者,则正、录而下出行省、宣慰,十分一之半。由吏者,省、台、院、中外庶司、郡县,十九有半焉。”*(元)姚燧:《牧庵集》卷4《送李茂卿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美国学者艾尔曼统计云:“在1315年到1400年间,总共只录取2179名进士,平均每年34名。从1279年到1450年间,大部分的高层官职都是经由荐举或其他管道擢拔,而且根据1314年到1366年间的数据,蒙古人和其他非汉族民族占了全部举人和进士名额的50%,虽然他们的人口数仅占整体注册户籍人口的3%。”*[美]艾尔曼:《南宋至明初科举科目之变迁及元朝在经学历史的角色》,载《元代经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台北:“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2000年,第75页。姚大力也称,元代科举的规模,无论就取录人数或进士的地位前途而言,与唐宋相比都很不足道:“自延祐二年至元亡54年间,以35年为一代,合1.5代,则入仕总人数当为28000人。其中由科举入仕者,包括国子监应贡会试中选者共计1400.5人,占仕途总额的5.0%。这个比率,大致上只相当于唐代和北宋的六七分之一。”*姚大力:《元朝科举制度的行废及其社会背景》,载《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第263页。
综上显见,在元代政坛,官位来源最主要者当属“宿卫”与“吏”,而“儒”通过科举途径,不过占“十分之一半”的微小比例。照理说,儒士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对“选法”造成任何威胁的,反倒是常有生不逢时之叹。明人徐一夔曾感慨云:“入元之后,当国者类皆西北右族,所用不过门第、吏胥、技艺杂流三等而已。自予所见,科目之行历五六举,吾邑仅得一人。彼出自学校得释谒者,虽一人亦无之。皓首穷经,不免有不遇时之叹。”*(明)徐一夔:《始丰稿》补遗《送齐彦德岁贡序》,清武林往哲遗著本。
况且,即便儒士通过科举为官,也不会占据重要位置,这与元代的基本国策有关。明人方孝孺云:“元之有天下,尚吏治而右文法。凡以吏仕者,捷出取大官,过儒生甚远,故儒生多屈为吏。”*(明)方孝孺:《逊志斋集》卷22《林君墓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因此,当许有壬以确凿证据反问伯颜“太师试思之,科举于选法果相妨邪”时,伯颜亦“心然其言”。只是因为罢科举木已成舟,有壬之反驳再有力也无力回天,伯颜遂再次做起“表面工作”,“乃为温言慰解之,且谓有壬为能言”。
元代中期科举之罢,由时任宰辅的蒙古贵族伯颜主导。究其因,既有伯颜对于儒学及汉人反感的个人因素,更因为当时社会存在一股强大的反科举的社会力量。而若探其本质,则实为朝廷两股政治势力的较量。简言之,元代科举之兴废,不仅仅属于学术之争,更是政治力量角逐的结果。
考察丞相伯颜的个人行历,似乎找不到他受汉学正面影响的充足证据。《元史》本传亦只言其“长于西域”,后为元世祖赏识而留在身边,屡建战功,深略善断,被誉为“真宰辅也”*《元史·伯颜传》,第3099页。。然据明人权衡所撰《庚申外史》,伯颜曾经明确表达了对汉人及科举的极端反感:
伯颜奏曰:“陛下有太子,休教读汉儿人书,其间好生欺负人。往时,我行有把马者久不见,问之云‘往应举未回’,我不想科举都是这等人得了。”遂罢今年二月礼部科举。*(明)权衡:《庚申外史》,清雍正六年鱼元传抄本。
伯颜所谓“休教读汉儿人书,其间好生欺负人”,未知其所指具体为何,却鲜明地体现出他对于儒学典籍的反感与排斥。这里的“今年”,所指为元顺帝“乙亥至元元年”(1335)。也恰好是在这一年,由伯颜主导,元代科举被罢。
由前文可知,其实不唯伯颜如此看待汉人及科举,彻里帖木尔亦然。这已不是某一两个人情感好恶的事情了,而是出于两种社会力量的抗衡。有学者云:
此次停罢科举的由头是彻尔特穆尔(按,即彻里帖木尔)的上奏,其理由只是看到科举制度的繁盛以后“心颇不平”,这实际上是元代社会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心理,不少蒙古贵族从狭隘的民族利益出发,不希望通过科举选拔的人才来削弱民族专制权力,加之鄙视汉儒,戏称科举制度为“俗儒守亡国余习”;而有些南宋遗民,基于对科举制度流弊的深刻认识,也对其产生了偏见,甚至将南宋灭亡归罪于科举制度,“以学术误天下者,皆科举程文之士”。这样在元代社会就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反科举力量。他们往往从无法选拔真正的人才和进士赃败两个角度批评科举制度。*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第四章,第260页。
许有壬与伯颜的论辩,恰好也体现出在对待儒学和科举上这两种不同观念的冲突。
不过,倘若再进一步深究便会发现,丞相伯颜的罢废科举,更深刻的原因在于将其作为一种政治斗争的策略,打击某些势力,同时又拉拢某些力量。关于这点,姚大力曾有精到的分析:
把罢科举的原因单纯地归诸决策者个人的好恶,总不能令人十分信服。伯颜此举,更可能是他在为垄断朝政而进行的派别斗争中,由于铁腕政治的需要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它远远超出了科举行废的本身所具有的意义。
……伯颜并没有燕铁木儿奠立文宗朝的那种勋绩可以依恃。对他来说,只有靠诛灭政敌来进一步扩张自己的权势。唐其势集团被他清除后,通向擅断朝政道路上的下一个障碍,就是以御史台为基地,密切地注视着他的动向,并企图对他的独断专行加以掣肘的儒臣集团了。许有壬说“御史三十人不畏太师而听有壬”,不就分明是在对他进行挑战吗?至元二年,诏“右丞相伯颜,太保定住,中书平章政事孛罗、阿吉剌聚议于内廷。平章政事塔失海牙,右丞巩卜班,参知政事纳麟、许有壬等聚议于中书”。伯颜不仅以内、外廷分别议政的方式排斥许有壬等人,而且还在外廷布置了自己的党羽,限制许有壬的言行。朝廷空气的紧张,由此可见一斑。
正是在上述背景之下,科举成了伯颜进行派别斗争首当其冲的牺牲品——废止科举,对于竭力企图保护它免遭破坏的儒臣无疑将是沉重的政治打击,更何况借此还可以讨好反对科举制度的种种社会势力呢!*姚大力:《元朝科举制度的行废及其社会背景》,载《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第256~258页。
话说开去,虽然自元世祖始即曾施行“以儒治国”的文化政策*参周春健《元代四书学研究》第一章,第30~45页。,但元代几代帝王对于儒学及科举的重视,仍然是基于整顿吏治、选拔人才的政治考量,而非如一般儒士那样将其视为实现治平抱负的重要途径。由此,伯颜等蒙古权势将罢废科举作为巩固势力、打击政敌的政治手段,也便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从元仁宗时期的恢复科举,到元顺帝时期的罢废科举,体现出以许有壬为代表的儒士集团与以伯颜为代表的蒙古势力在诸多观念上的冲突。这一冲突不仅体现在学术层面,更体现在政治层面。元代科举之罢废,是元朝作为“征服王朝”政治生态的一个集中体现。台湾学者涂云清称:“就蒙元一代的政治史来看,顺帝朝伯颜执政期间,可以说是汉法儒治的谷底时期,自仁宗、英宗至文宗等朝所建立的‘二期儒治’局面,在伯颜执政期间,为之中辍,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伯颜为代表的蒙古、色目保守势力的全面反扑,这群保守顽固的蒙古、色目贵族,视汉法儒治为毒蛇猛兽,必欲去之而后快,因此停开科举,不过其中的一环而已。”*涂云清:《蒙元统治下的士人及其经学发展》第三章,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2年,第273页。然而,科举终究在简拔人才和稳定儒士心理方面具有重大的正面作用,如葛兆光所言:“尽管在元代,这种给读书人提供前途的渠道还不是特别宽,也就是说思想与权力之间这种制度化的链接,还不能容纳更多的士人,但是,它的象征意义却相当强烈,给很多士人暗示了一个知识与利益交换的方式。”*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二卷第二编,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84页。
所谓“知识与利益交换的方式”,其意便指士子可以通过科举通向仕途,从而实现“治平”的理想抱负。因此,在政治斗争驱使下的罢废科举,一方面得不偿失,一方面也不会持续太久。果然,五年之后,当伯颜所代表的势力集团被打压、伯颜被逐出京师之后,科举便重新施行了,《元史纪事本末》载:
(元顺帝至元)六年(1340)十二月,诏复行科举。时科举既辍,翰林学士承旨巙巙从容言曰:“古昔取人才以济世用必由科举,何可废也?”帝纳其言,复诏行之。国子监积分生员,三年一次依科举例入会试,中者取一十八名。*(明)陈邦瞻:《元史纪事本末》卷8,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62页。
不过,元代的科举制度毕竟有所局限,正如姚大力所言:“元代科举的狭隘规模,把它对国家官僚构成所能发挥的积极影响限制在最低水平上。这不能不是元朝吏治腐败、政治黑暗的一个重要原因。”*姚大力:《元朝科举制度的行废及其社会背景》,载《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第269页。而这点,恰好是导致元代运祚不长的极为关键的因素。
责任编校:张朝胜 黄 琼
10.13796/j.cnki.1001-5019.2016.06.011
K247;K295.4
A
1001-5019(2016)06-0090-08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四书学史”(13&ZD060)、“四书学与中国思想传统研究”(15ZDB005)、“中国孟学史”(11&ZD083);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辽金元孟学史”(13BZX054);中山大学“三大建设”专项资助
周春健,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 广州 51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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