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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還原亞當.斯密的“市場”真意

时间:2024-08-31

洪朝輝

[關鍵詞]亞當·斯密 市場 政府 道德 價格

引言

亞當·斯密(A. Smith, 1723—1790)長期被譽爲古典經濟學和市場經濟學的奠基人,奠定其經濟學地位的著作就是1776年發表的《國富論》。但是,在這部長達1200多頁的作品中,斯密並沒有對“市場”(market)進行清晰和嚴謹的理論定義,在關鍵的“本書介紹與計劃”一節和總結全書五大部分時,甚至沒有一處提及“市場”。①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7), 12-15.

對此,後世的經濟學家們衹好各取所需,進行“創造性”解釋,其中難免存在與原始文獻缺乏直接聯繫的誤斷。例如,拉薩爾(F. Lassalle,1825—1864)發明的“守夜人政府”②Marian Sawer, The Ethical State? Social Liberalism in Australia (Victoria, Australia: Melbourne University Press, 2003), 87.、穆勒(J. S. Mill, 1806—1873)③John Stuart Mill, On Liberty (London: John W. Parker and Son, West Strand, 1859).與帕累托(V. Pareto, 1848—1923)創造的“經濟人假設”④Vilfredo Pareto, The Mind and Society: Non-Logical Conduct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and Company, 1935), Vol. 1.、薩繆爾森(P.Samuelson, 1915—2009)關於“一隻看不見手”的市場解釋⑤Paul Samuelson, Economics: An Introductory Analysis (New York: McGraw-Hill Book Company, 1948), 36.、哈耶克(F. Hayek, 1899—1992)的市場“自發秩序”⑥Friedrich Hayek, 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8), 97.,以及法瑪(Eugene F. Fama)的“有效市場假說”⑦Eugene F. Fama, “Efficient Capital Markets: A Review of Theory and Empirical Work”, The Journal of Finance 2(1970): 383-417.等,大都是藉斯密之名而發展創造的,但這些概念在斯密的原著中,要麽沒有提及,要麽與後人的解釋沒有直接關係。

基於此,本文將根據《國富論》的英文原文,並結合斯密的《道德情操論》《法理學講義》等論著,對斯密眼中的“市場”真意進行搜索、還原、比對、考證、歸納、分析,並且對斯密的市場理論予以明確定義和解釋。本文的研究方法借鑒了“扎根理論”(Grounded Theory),但把實證扎根理論修正爲文獻扎根理論⑧洪朝輝:《左右之間 兩極之上——適度經濟學思想導論》(香港: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21),第131頁。,即先把與“市場”有關的關鍵詞當作“一級編碼”(open coding),再對這些關鍵詞分類後作爲“二級編碼”(axial coding),之後從幾大市場分類中精選有關市場的關鍵要素作爲“三級編碼”(selective coding),形成“核心類屬”(core category)。⑨B arney G. Glaser and Anselm Strauss, 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 Strategies for Qualitative Research [1967] (NY:Routledge, 2017), 185-222.這種以文獻爲主的扎根理論有助於研究者摒棄固有的理論假設和思維定勢,價值中立地從原始資料中對文本涵義層層剝離、揭示真相。⑩Glaser and Strauss, 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 15-18.

一 斯密關於市場理論的文獻梳理

《國富論》一書提及“市場”達623次,《道德情操論》和《法理學講義》各提及13次和17次,它們構成了“扎根理論”所需數據的一級編碼。通過對“市場”以及與市場有關的關鍵詞進行搜索、比對,可以歸納出以下幾大相關主題,形成“扎根理論”所需信息的二級編碼。

1.市場與價格。《國富論》論及“價格”或“市場價格”的次數達1364次。大致而言,圍繞着市場機制問題,斯密將價格分爲三大內涵:一是“自然價格”,由貨幣來衡量。二是“實際價格”,包括獲取物品所需的勞力。三是“市場價格”,被定義爲“任何商品通常出售的實際價格,它可能高於或低於其自然價格,或與其完全相同”⑪Smith, Wealth of Nations, 84, 117.,導致自然價格與實際價格異同的關鍵因素是市場。但是,斯密認爲,實際價格比自然價格更能反映商品的真正價值,其實質就是承認和強調了勞動價值論,並使之與貨幣價值論、價格價值論、需求價值論、心理價值論、文化價值論等形成對比。在斯密看來,市場不僅能夠調節價格,而且能夠調節勞動力的供需,並調節和决定世界上所有不同國家的發展狀况,如北美迅速發展、歐洲緩慢漸進,以及清朝中國的完全靜止。⑫Smith, Wealth of Nations, 84, 117.

斯密還睿智地指出勞動工資與商品供需的關係,認爲一旦勞動工資降低,產品的所有者可以花費更小的代價將產品運到市場,而商品成本越低,業主得到的利潤越高。①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35, 125-126, 84, 652, 142-143, 154, 419, 1195-1196, 806-807, 827-828, 1064.而且,斯密發現,勞動工資比商品價格的變動更加穩定和持久,因爲商品價格的變化往往超前,而勞工工資的變化是跟隨商品價格的變化而滯後。②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35, 125-126, 84, 652, 142-143, 154, 419, 1195-1196, 806-807, 827-828, 1064.

2.市場與供需平衡。在斯密眼裏,供需問題是市場的精髓。《國富論》提及“需求”319次、“供應”178次,斯密強調,“每種特定商品的市場價格,是由實際(供應)市場的商品數量,與有意願支付該商品自然價格的人的需求之間的比例來進行調節的;或者說,是爲了把商品帶到市場,所必須支付的租金、勞動和利潤的全部價值”③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35, 125-126, 84, 652, 142-143, 154, 419, 1195-1196, 806-807, 827-828, 1064.。這段論述深刻反映了斯密對市場的獨到理解:其一,市場價格由商品的供應數量和消費者的需求“意願”所決定;其二,決定這種供需比例,就是一種市場“調節”;其三,市場價格必須考慮三個組成部分:土地的報酬——地租;勞動的報酬——工資;資本的報酬——利潤,這就是所謂的三大要素價格。

斯密在《國富論》中提及“平衡”與“反平衡”問題近90次,深刻反映了他對平衡與適度思想的良苦用心,更反映了他把“平衡”作爲維護市場繁榮與健康的經濟理論基點。大致而言,斯密的平衡思想主要表現在六大主題:一是平衡供需問題,表現在產品供應與需求④Smith, Wealth of Nations, 85, 86, 261.、生產與消費⑤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35, 125-126, 84, 652, 142-143, 154, 419, 1195-1196, 806-807, 827-828, 1064.;二是平衡勞工問題,表現在工資與商品價格⑥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25-126, 135.、工資與利潤⑦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35, 125-126, 84, 652, 142-143, 154, 419, 1195-1196, 806-807, 827-828, 1064.、勞動力自由流動等⑧斯 密以排他性的“學徒制”爲例,強調学徒制度阻礙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動;作爲對比,在公司法規範下的企業,股票就能自由流動。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91-192.;三是平衡金融問題,包括利潤獲取與虧損⑨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35, 125-126, 84, 652, 142-143, 154, 419, 1195-1196, 806-807, 827-828, 1064.、收入與支出⑩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35, 125-126, 84, 652, 142-143, 154, 419, 1195-1196, 806-807, 827-828, 1064.、借款與貸款⑪Smith, Wealth of Nations, 393, 621.、收益稅與關稅等⑫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35, 125-126, 84, 652, 142-143, 154, 419, 1195-1196, 806-807, 827-828, 1064.;四是平衡貿易問題,包括進出口貿易⑬Smith, Wealth of Nations, 501, 561-588, 617-653.、自由貿易與壟斷貿易⑭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35, 125-126, 84, 652, 142-143, 154, 419, 1195-1196, 806-807, 827-828, 1064.;五是平衡政教問題,表現在國王專制與殖民地民主⑮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35, 125-126, 84, 652, 142-143, 154, 419, 1195-1196, 806-807, 827-828, 1064.、王權與神權⑯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35, 125-126, 84, 652, 142-143, 154, 419, 1195-1196, 806-807, 827-828, 1064.、王權與土地貴族之間的關係⑰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105, 712, 92, 176, 715, 348, 176, 208, 594;六是平衡自由與安全的兩難,主要表現在處理民衆的總體自由與安全的敏感關係⑱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105, 712, 92, 176, 715, 348, 176, 208, 594。

3.市場與競爭。《國富論》有130次提到“競爭”,這是理解斯密市場理論的一個重要參照。斯密經常將競爭與壟斷進行對比。比如,他認爲,“壟斷的價格在每個場合都是可以得到最高的價格。相反,自然價格或自由競爭的價格,則可以得到最低價格,但不是在每一個場合”⑲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105, 712, 92, 176, 715, 348, 176, 208, 594。於是,爲了防止價格降低和利潤减少,自由競爭一定會被限制。⑳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105, 712, 92, 176, 715, 348, 176, 208, 594這就是爲什麽許多商人青睞殖民地公司,因爲他們在那裏可以享受“某種壟斷”,促使他們的貨物享受一個“更廣泛和更有利的市場”。㉑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105, 712, 92, 176, 715, 348, 176, 208, 594

其實,斯密提出了一個有意思的命題:擴大市場與縮小競爭㉒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105, 712, 92, 176, 715, 348, 176, 208, 594,對誰有利?他的答案是:擴大市場和自由競爭的最大受益者總是公衆,因爲他們將在市場上得到更便宜的產品。㉓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105, 712, 92, 176, 715, 348, 176, 208, 594作爲對比,縮小競爭和促進壟斷則對商人有利,但是,“壟斷是良好管理的大敵,衹有在自由和普遍競爭的情況下,纔能普遍建立良好的管理,這能迫使每個人爲了自衛而求助於自由競爭”㉔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105, 712, 92, 176, 715, 348, 176, 208, 594,由此揭露了商人與公衆利益難以相容的秘訣。

4.市場與開放。儘管按照常識和邏輯,自由市場與開放市場緊密相連,自由必須開放,開放衹能自由,但在這個重大的要開放還是要封閉或壟斷問題上,斯密的觀點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不確定性。一方面,斯密推崇自由競爭和開放市場,而且經常對國內市場的壟斷提出非議,認爲把國內市場的壟斷權交給國內工業的産品,其實是政府在指揮私人如何運用資本的方式,這一定是一種“無用或有害的干預”。㉕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105, 712, 92, 176, 715, 348, 176, 208, 594同時,他還認爲,推行不開放、不自由的貿易政策,儘管有利於一些特定的國家利益,但它是一個“堵塞物”(clog),導致所有其他國家的快樂和工業陷入困境。尤其是,儘管這種不開放的排他性貿易,有助於母國從殖民地得到剩餘和廉價産品,但從長遠而言,這類竭澤而漁式的貿易,將導致母國得到的殖民地資源比原來應該得到的少得多。①Smith, Wealth of Nations, 783, 589, 598, 590, 806, 804, 806, 907, 895

但另一方面,斯密卻對國家實施一些高關稅保護政策和限制開放政策進行辯解。他認爲,英國通過徵收高額關稅,或者絕對禁止從國外進口國內可以生産的産品,或多或少保證了生産這些商品的國內産業對國內市場的壟斷。②Smith, Wealth of Nations, 783, 589, 598, 590, 806, 804, 806, 907, 895對此,斯密承認,“如果允許自由進口外國產品,一些本國產品可能會受到影響,其中一些可能會一起毀掉,而目前受僱於這些產品的相當部分庫存和產業,將被迫尋找其他工作”③Smith, Wealth of Nations, 783, 589, 598, 590, 806, 804, 806, 907, 895。斯密還認爲,儘管這種對國內市場的壟斷行爲和政策,經常促使更多的社會勞動力和社會産品流向這類壟斷産業,但這些壟斷企業是否能夠促進社會總體產業的發展,或者是否能夠推動這些壟斷企業自身走向最有利的發展方向,也許不完全那麽明顯。④Smith, Wealth of Nations, 783, 589, 598, 590, 806, 804, 806, 907, 895如果站在一個典型的、徹底的古典經濟學家的立場,一定對這種壟斷行爲所導致的對其他產業和自身產業的長遠危害進行明確而堅定的譴責,但斯密的態度卻是模棱兩可。

同時,斯密的結論是,殖民地經濟對母國經濟發展的作用利大於弊,因爲“殖民地貿易所開闢的新市場和新就業,比因壟斷而失去的那部分舊市場和舊就業要大得多”⑤Smith, Wealth of Nations, 783, 589, 598, 590, 806, 804, 806, 907, 895。而且,殖民地貿易在自然和自由狀態下,是爲英國工業産品超過本國、歐洲和地中海周邊國家的市場需求量,打開了一個巨大但遙遠的市場。⑥Smith, Wealth of Nations, 783, 589, 598, 590, 806, 804, 806, 907, 895所以,斯密堅持認爲,殖民地貿易的良好效益足以抵消壟斷的不良影響,這種壟斷貿易不僅“有利”,而且是“非常有利”。⑦Smith, Wealth of Nations, 783, 589, 598, 590, 806, 804, 806, 907, 895其實,斯密清楚地知道,沒有壟斷,何來殖民地貿易?殖民地貿易與壟斷一定是天然連體的經濟形態。自1778年擔任蘇格蘭海關專員和鹽稅專員的斯密,深知保護性關稅對保護國內市場和產業的重要,衹是這種既要自由競爭、又要壟斷市場的雙重標準,有損於斯密作爲“自由主義”經濟學家的形象。

5.市場與資源配置。優化配置有限的資源,是對一個健康市場的基本要求。對此,斯密在《國富論》中提到“資源”13次、“分配”27次,提到“有效”或“優化”達332次。斯密尤其注重資源、勞力、貨物的自由流通與分配。⑧Smith, Wealth of Nations, 361, 389, 456.

首先,斯密非常關注勞力資源的分配和勞動分工。斯密在《國富論》中提及“勞動分工”43次,而分工又與市場緊密聯繫。因爲,在一個市場不發達的農業社會,分工既沒有必要也不可能。隨着市場需求的擴大,要求生產和供應的動力就增加,於是就激勵生産者提高生産效率;但爲了提高效率,優化勞動分工就成了一個有效途徑。對此,斯密多次強調適度的勞動分工和分配,旨在最大產量地生產產品。⑨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26, 338, 361, 456, 654, 660, 910.另外,斯密也強調土地和貨物的流通與分配⑩Smith, Wealth of Nations, 389, 456, 508.,並包括水資源的適度分配⑪Smith, Wealth of Nations, 783, 589, 598, 590, 806, 804, 806, 907, 895。當然,也包括資本、股票的優化分配和使用,表示分工與否以及分工的有效與否,直接決定資本的多少與效用。⑫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56, 836, 837, 839.

但是,斯密多次預設這類勞力、土地、資本有效分配與流通的一大前提,就是發生在“一個最完美自由的國家裏”,並導致“自然分配”處於一種理想狀態。⑬Smith, Wealth of Nations, 783, 589, 598, 590, 806, 804, 806, 907, 895不言而喻,這種預設過於理想,難以實現。

二 斯密關於政府在市場中的角色論述

斯密論及市場的第六大相關要素是市場與政府的關係,它成爲理解市場機制的最具爭議的因素。《國富論》提及“政府”的次數達370次,其中對政府與市場的相關論述,可以分四大部分進行討論。

(一)商人自由與政府限制的問題

一方面,斯密强調,限制商人或銀行家金融交易的權利是對商人的天然自由之明顯侵犯,政府的合宜法律不是侵犯、而是支持商人的自由;另一方面,斯密又提出,少數商人所表現的天然自由,可能危及整個社會的安全,所以,所有政府的法律都會而且應該對商人的自由加以限制,無論是最自由還是最專制的政府,都應該這麽做。①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30, 539, 709-710, 751, 846-847, 847-848, 1057-1059, 922.由此既反映了斯密對平衡自由與限制的兩難關切,又顯現了斯密的模糊立場與矛盾理念。

同時,斯密並不認爲商人與政府的關係是天然對立的,相反,“商業和製造業逐漸引入了秩序和良好的政府,隨之而來的是個人的自由和安全”②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30, 539, 709-710, 751, 846-847, 847-848, 1057-1059, 922.。也就是說,良好的商業能够推動建立良好的政府,形成雙向的良性互動。斯密還提到,民衆的習慣和宗教信仰有強大的影響力,政府和政府法律必須服從民衆對今生和來世的幸福所形成的偏見,還要爲了滿足公衆的安寧之需求,建立民衆所認可的制度。③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30, 539, 709-710, 751, 846-847, 847-848, 1057-1059, 922.

不過,斯密在面對政府主導商業的重商主義思想和實踐時,再度陷入矛盾。一方面,斯密對重商主義所推崇的壟斷、專制、排他型的殖民政府有着天然的反感,認爲一個由商人組成的特權公司型的政府(類似英國東印度公司),“也許對任何國家來說,這都是最壞的政府”,因爲它並不能阻止這些殖民地的進步(如北美殖民地),儘管它會導致這些殖民地的發展變得更加緩慢和乏力。④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30, 539, 709-710, 751, 846-847, 847-848, 1057-1059, 922.同時,斯密還認爲,這類政商合一的政府就是要極力把所有競爭者,儘可能地阻擋在受其統治國家的市場之外,其結果是,君主通過這種壟斷而得利,而商人卻是直接相反。⑤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30, 539, 709-710, 751, 846-847, 847-848, 1057-1059, 922.而且,這類政府通常是由一個商人委員會組成,他們的正當業務是商務,但他們的權威卻要靠軍事力量來維持,於是,這一政府必然具有軍事化和專制化性質,這就沒有了自由貿易可言,這些壟斷公司一定是儘可能地賣貴的、買便宜的。⑥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30, 539, 709-710, 751, 846-847, 847-848, 1057-1059, 922.

但另一方面,斯密似乎更反對以自由寬鬆爲特徵的道德體系。他認爲,在每一個文明社會,總是同時存在兩種不同的道德體系:第一種是嚴格或樸素的道德體系,它受到普通人的推崇與敬仰;第二種是自由或寬鬆的體系,它通常得到時尚人士的支持與採用。對此,斯密明顯支持第一種道德體系。他主張,人們應該對第二種道德體系所表現的輕浮惡習,如奢侈、恣意、放縱、違反貞操等,表達不讚成的態度,因爲那些“輕率的惡習總是會毀了普通人”。⑦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30, 539, 709-710, 751, 846-847, 847-848, 1057-1059, 922.同樣,在面對奴隸制度和奴隸貿易問題上,斯密堅持道德重於自由貿易。在《道德情操論》中,斯密強烈反對奴隸制度,譴責和諷刺這些來自歐洲的“骯髒主人的靈魂”,這些奴隸主將英雄的國家淪爲監獄的垃圾,他們完全不具備歐洲國家的美德,“他們的輕率、野蠻和卑劣,如此公正地暴露在被征服者的蔑視之下”。⑧Adam 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242.而且,他認爲從經濟角度看,奴隸制是沒有效率和效益的,之所以能流行於世,是因爲懦弱的政府和貴族企圖借奴隸制,來表現他們自己對控制和專制的熱愛。⑨Jesse Norman, Adam Smith: Father of Economics (New York: Basic Books, 2018), 234.

(二)經濟發展與政府作用問題

首先,需要澄清,斯密在《國富論》中從未提到“守夜人政府”(night-watchman state)一詞。據查證,德國社會主義者拉薩爾於1862年首次提出“守夜人政府”或“守夜人國家”(德語:Nachtwächterstaat)一詞,旨在將政府和國家的功能定位在“僅僅是防止搶劫和盜竊”⑩Sawer, The Ethical State? 87;並參見高連奎:《反誤導:一個經濟學家的醒悟》(北京:東方出版社,2014)。,類似一個警察的職能;而斯密對政府的功能定位遠遠超越了“守夜人”的角色,認爲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政府和君主存在三大重要責任。

第一大責任是,“通過軍事力量的履行來保護社會不受其他獨立社會的暴力和入侵”⑪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30, 539, 709-710, 751, 846-847, 847-848, 1057-1059, 922.。爲了在戰時與和平時期維持軍事力量,政府就需要增加國防開支,保護市場的穩定與發展。所以,君主和國家的責任,也就成了納稅人的義務,民衆必須支付國防軍費,並支持政府發展軍備。

第二大責任是,“儘可能地保護社會的每一個成員不受其他成員的不公正或壓迫”,並建立“一個準確的司法行政責任”。①Smith, Wealth of Nations, 946, 947, 963,963, 963-976,1049.在這裏,斯密把社會不平等與政府責任進行了邏輯的聯繫:首先,“哪裏有大量的財產,哪裏就有大量的不平等”;其次,正因爲社會存在大量的不平等,富人的財產往往激起窮人的不滿;再次,窮人在嫉妒心的驅使下,會藉機侵佔富人的財產;最後,“衹有在行政官員的庇護下”,那些通過幾代人的勞動而獲得財產的所有者,纔能睡一個安穩覺,富人衹有通過“不斷舉起行政官員的有力手臂來責罰這些敵人,他纔能得到保護”。②Smith, Wealth of Nations, 946, 947, 963,963, 963-976,1049.斯密這一觀點沒有強調政府保護窮人正義的責任,也未追究導致貧富不平等的原因,而是側重討論財富不平等的後果,注重不平等會導致窮人暴力搶奪富人的合法財産的現象,並由此指出政府保護富人財產的必要與重要,其中所凸顯的政府應該保護富人財產的保守立場,令人驚訝。

但是,斯密又嚴厲批評欣賞富人、忽視窮人所造成的道德情操上的腐敗。他在1790年出版的《道德情操論》第六版中,增加了第一篇第三章第三節和第六篇③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72-77, 248-312.。他認爲,“這種對富人和權貴的崇拜,以及對貧窮和卑微者的輕視或者至少是忽視的傾向,雖然對建立和維持等級的區分和社會的秩序是必要的,但同時也是道德情操墮落的最大和最普遍的原因”④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72, 76.。而且,“爲了達到這種令人羨慕的境界,財富的候選人經常放弃美德的道路,因爲不幸的是,通往這條(美德)之路和通往另一條(貪婪)之路有時是截然相反的”⑤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72, 76.。同時,斯密強調,在維護正義的過程中,政府的權力不能沒有邊界,司法權與行政權不應合二爲一,因爲這將“幾乎不可能不經常犧牲正義”。所以,斯密建議,“爲了使每個人在擁有屬於自己的每項權利時感到完全的安全,不僅有必要將司法權與行政權分開,而且應該使司法權儘可能地獨立於行政權,包括法官不應根據行政權的任性而被免職,法官工資的正常支付也不應取決於行政權”⑥Smith, Wealth of Nations, 946, 947, 963,963, 963-976,1049.。

第三大責任是,建立和維持公共機構和公共工程。儘管這些公共産品對社會大衆有利,但人們“不能指望任何個人或少數人能夠建立或維持這些設施”,因爲他們投資的利潤永遠無法償還他們的支出。⑦Smith, Wealth of Nations, 946, 947, 963,963, 963-976,1049.於是,政府就必須介入和投資各種公共工程和機構,包括國防、司法、行政、教育、道路、橋樑、運河、港口、郵局、警察、宗教、醫療等。另外,斯密還具體列舉了其他領域必要的政府干預,包括徵收酒稅、臨時授予海外貿易壟斷權、雇主有義務使用現金支付工人工資、强制登記抵押貸款、對銀行和貨幣實行特別管制、設置利率不得超過5%的上限、政府運營造幣廠、承擔街道衛生和疾病預防等。⑧Smith, Wealth of Nations, 946, 947, 963,963, 963-976,1049.

在此,斯密還爲政府的作用辯護,强調“在自由國家,政府的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人民對政府行爲可能形成的有利判斷,因此,人們不應對政府作出輕率或任性的判斷,這肯定是最重要的”⑨Smith, Wealth of Nations, 946, 947, 963,963, 963-976,1049.。這類觀點,似乎對後人所假定的斯密的“自由主義”形象和印象出現很大反差。

很顯然,斯密的原始文本沒有提及政府的“守夜人”角色,更將政府的責任設計成遠超一個防止偷盜的警察。也許,斯密所提及的政府的守土保國責任和維護公正義務,有點防止外來“偷盜”的意思,但其內涵和外延不是一個“守夜人”可以涵蓋的,尤其是關於政府有責任承擔公共工程和提供公共產品的部分,更與“守夜人”的警察職責毫不相關。

(三)市場發展與法官、官員的作用

在《道德情操論》中,斯密出乎意料地强調了法官與政府官員對經濟發展的正面作用。他認爲,行政長官被賦予權力的原因,不僅是他能够通過抑制不公來維護公共和平,而且能够建立良好的紀律來促進國家的繁榮。所以,這些官員有權力制定一些規則,不僅禁止同胞之間的相互傷害,而且要求他們遵守紀律。但如果民衆“不服從君主的命令,不僅要受到責備,而且要受到懲罰”,如果民衆完全忽視這種君主和官員的權力,將會導致國家面臨“許多嚴重的混亂和令人震驚的暴行”,並最後將“破壞所有自由、安全和正義”。①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95, 272, 273, 375, 218.

更有意思的是,斯密在《道德情操論》第六版新增的第六篇中,對“愛國”提出兩個驚人的標準:一是尊重和敬畏實際建立的憲法或政府形式,二是真誠希望我們的同胞儘可能地安全、體面和幸福。“如果他(公民)不願意尊重法律、不願意服從行政長官、不希望力所能及地促進整個社會的同胞福祉,他就不是一個公民,而且他更不是一個好公民。”②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95, 272, 273, 375, 218.斯密進一步指出,在和平與安寧時期,上述兩個標準通常是一致的,因爲“對既定政府的支持顯然是維護我們同胞安全、受人尊敬和幸福的最佳有用之計”。③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95, 272, 273, 375, 218.基於此原則,斯密認爲,“應該教導民衆在任何情況下,都要讚美對政府官員的服從,並指責所有不服從和反叛行爲”。於是,“行政長官的法律應該被視爲正義與非正義、正確與錯誤的唯一的最終標準”。④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95, 272, 273, 375, 218.斯密更堅持,爲了民衆的福祉,我們需要“促使政府機器的所有輪子都能更和諧、更順暢地運轉,而不至於相互摩擦,或相互阻撓對方的運行”。⑤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95, 272, 273, 375, 218.

(四)國民財富與君主、官員的尊嚴問題

斯密支持爲了維護君主尊嚴所需的費用,並要求納稅人支付這些必要的昂貴費用。斯密強調,任何人都需要基本的生活用品和時尚,所以,不能奢望君主能獨善其身、抵禦時尚的誘惑,相反,君主的費用必然比官員和臣民更多、更貴。⑥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088, 1088-1089, 1120, 92, 865斯密還强調,保衛社會的費用與支持首席行政官尊嚴的費用,都是爲了整個社會的普遍利益。所以,整個社會應該普遍貢獻這些“特供”費用,所有不同成員需要儘可能按照各自的能力,做出有比例的貢獻。⑦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088, 1088-1089, 1120, 92, 865另外,國王、貴族除了個人的消費之外,他們還擁有用於享樂的華麗土地、公園、花園和道路等,這些資源有支出,却無法得到收入。所以,這種開支的大部分必須由各種稅收來支付。也就是說,民衆應該而且必須從自己私人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作爲君主或英聯邦的公共收入。⑧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088, 1088-1089, 1120, 92, 865

三 斯密關於“市場”的定義和新解

通過梳理斯密關於市場的論述,似乎可以分爲六個主要類別,包括市場與價格、供需、競爭、開放、資源、政府等。當然,他還論述了市場與交換的關係問題,“交換”一詞在《國富論》中出現了184次;還有市場與“自願”的關係,書中共出現18次,由此凸顯市場的本質是一種自願交換和交易。但限於篇幅,這裏衹想通過上述六個類別的“二級編碼”,對斯密的“市場”真意做出歸納和定義,形成“扎根理論”所要求的三級編碼。

大致而言,斯密對市場的論述涵蓋了三大關鍵要素或核心類屬:(1)市場是買賣各方進行自願交換的一種交易方式,是一種自由競爭的價格。⑨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088, 1088-1089, 1120, 92, 865它利用有形的實地空間和無形的商品價格,自然、平衡、競爭、開放、有效地調節和决定了商品供需。(2)市場是一種與政府調節產生對等適度的體制,雙向平衡商人權利與政府權力、個體利益與社會利益;市場允許政府介入國家安全、司法公正和公共工程等領域。(3)市場是一種對勞力、土地、資本資源,實行自由流通和有效配置的機制,適度調節資本利息、勞動工資和土地利潤。

簡而言之,斯密的市場理論似可定義爲:“市場是買賣各方進行自願交換的一種交易方式。市場機制是一種自由競爭的價格,有形無形地自然、平衡、開放、有效、競爭地調節供需,配置資源,並與政府調節一起形成對等的適度平衡。”如此定義,既反映了斯密所述的關於市場與價格、供需、競爭、開放、資源與政府的關係,也能幫助人們重新理解斯密所給出的關於市場的五個特性。

其一,市場的有限自由性。首先,市場的自由性不能過度強調,因爲斯密在《國富論》中衹有一次提到“開放與自由市場”⑩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088, 1088-1089, 1120, 92, 865,而且衹是在微觀層面强調具體價格的自由競爭,不是宏觀意義的自由市場和體系。對此,研究者在理解斯密的市場理念時,不能簡單地將“自由”與“市場”合二爲一,而忽略個人自由的相對性與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斯密認爲,公共利益應該高於個人自由的利益,因爲“明智而有德性的人,在任何時候都願意犧牲私人利益給自己所屬的特定秩序或社會的公共利益。他(個人)也隨時願意犧牲秩序與社團利益給更大的國家或主權利益,因爲他自己衹是國家或主權的一個從屬部分”①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277.。同樣,斯密也強調:“衹爲自己,不爲他人的觀點,在世界的每一個時代,似乎都是人類主宰者的卑鄙格言。”②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85, 183, 87, 88, 107.

同時,斯密在《國富論》中完全沒有提及當時已經流行的“自由放任”一詞。據記載,1681年,法國商人耿德勒(M. Le Gendre,生卒年不詳)在會晤法國財務大臣科爾伯特(J-B. Colbert,1619—1683)時,首次提出了“自由放任”;1751年,“自由放任”一詞被書面使用。③René-Louis de Voyer de Paulmy, Marquis d' Argenson, Journal économique, 1751.難以確認斯密在1776年出版《國富論》時,是否讀到過這個詞,但可以肯定,斯密在《國富論》中抨擊了重農主義所主張的反政府干預的理念,認爲它是一種烏托邦式的經濟政策,强調市場是靠信任和信用,而信任與信用則與政府制定的法律密切相關。斯密以爲,如果商人可以單方面地自由作爲,一定會帶來害處,因爲如果同行業的商人一起聚會,“他們談話的結果往往是陰謀反對公衆,或是想方設法地提高價格”,對此,任何法律都不應該促進這種聚會,也不應該爲這種聚會提供任何便利,更不應該使它們成爲一種必要。④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85, 183, 87,88, 107.

此外,斯密在《國富論》中,沒有一次提到“市場經濟”或“市場制度或體系”。在他眼裏,似乎市場還不存在一個系統,而且,斯密也沒有關於市場如何運作的單一理論,並不認爲自由市場總是有利於人類的福祉。⑤Norman, Adam Smith, 243, xiii.由此也表明,斯密似乎並沒有將市場理解爲一個系統而完整的經濟形態;作爲對比,他提及“重商主義制度”卻達22次⑥Smith, Wealth of Nations, 558, 662-664, 676-678, 731, 770, 802, 809, 830, 836, 852, 855, 877-878, 880, 913, 1182-1184, 1251.。所以,面對政府干預與市場自由的關係,斯密主張有限自由和適度平衡。

其二,市場的相對自然性。在《國富論》中,斯密使用“自然”一詞達513次,藉此表達市場調控供需和價格的“自然”和“天然”,具有獨特的市場“神性”與“靈性”。斯密認爲,供應會“自然”地適應有效需求,並且會“自然”地把足夠的產品帶到市場,滿足需求。⑦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85, 183, 87, 88, 107.他強調,也許,商品的市場價格會偶爾和暫時出現波動,但從長期和整體而言,一定會取得平衡。⑧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85, 183, 87, 88, 107.而且,雖然市場價格可能長期保持在自然價格之上,導致生産者有時能將自己的超常利潤秘密地保持一段時間,但這種“秘密”很少能維持很長時間。⑨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85, 183, 87, 88,107.

但是,這種市場調節機制的自然性是有條件的和相對的,因爲斯密爲市場這一神奇的平衡供需和價格力量,加了一個看似簡單但卻難度極大的先決條件和假設,即有效市場需要在一個“完全自由”⑩Smith, Wealth of Nations, 84, 93, 142, 169, 802, 890, 895, 896, 902.或“天然自由”⑪的環境下運作。在現實中,這一完全而又天然自由的環境,恰恰是一種非常稀缺的制度資源,由此也就決定了市場完美平衡的稀有。一旦這種假設失靈,市場就可能失靈。

重要的是,斯密在《國富論》中睿智地預測到了市場可能失靈的情景:由於就業競爭越來越激烈,導致工人的工資會降到最悲慘的地步。這樣,許多僕人和勞工要麽挨餓,要麽乞討,要麽被逼着從事最嚴重的犯罪行爲來尋求生計,並導致匱乏、飢荒和死亡立即盛行。⑫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85, 183, 87, 88, 107.由此深刻表明,市場並不總是自然、天然和最有效的,也並不總是能夠促使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其三,市場的對等適度性。根據斯密的觀點,政府調節和市場調節都需要“適度”(propriety)。適度思想是斯密道德情操論的核心,所以他在《道德情操論》中提及“適度”達310次。而且,在

⑪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99, 430, 614, 697, 914.斯密眼裏,《道德情操論》的層次高於《國富論》①D. D. Raphael, The Impartial Spectator: Adam Smith’s Moral Philosoph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1.,前者是“明道”,後者是“優術”,適度的道德情操構成了適度的市場調節的哲學指南與基本準則。

不過,斯密在十七年後發表的《國富論》,發展了《道德情操論》的適度思想,精妙、睿智地提出“對等適度”的思想②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45,1090, 822, 539, 517-518, 503, 536.。例如,他在提到國民義務時認爲,如果爲了維護良好的道路和通信等公共工程、促進整個社會的公益,所有社會大衆有義務做出普遍的貢獻,這種貢獻不屬於不公正,而是天經地義。③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45,1090, 822, 539, 517-518, 503, 536.斯密還提到了“自由政府”的概念④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45,1090, 822, 539, 517-518, 503, 536.,由此提供了一個新解斯密思想的進路:市場可以自由,也可以壟斷;同理,政府可以專制,也可以自由。也就是說,自由不是市場的專利,專制也不是政府的別名。而且,斯密在《道德情操論》中多次強調適度的政府的思想⑤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315, 326-327.,並多次提及“好政府”的概念,以此激勵大家深入思考“好政府”與智慧、秩序、理性、感性、神靈、生命、幸福的正面關係。⑥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315, 326-327.斯密認爲,“商業和製造業可以逐漸地引入秩序與良好政府,並隨之引入個人的自由與安全”⑦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45,1090, 822, 539, 517-518, 503, 536.,由此表明,商業可以先引入秩序,然後引入自由,政府秩序與市場自由的互動可以達到良性的正面效用。同時,斯密絕不反對法律和政府調節,他指出,那些非常有利於小農的法律和習俗,對英國目前的繁榮所做出的貢獻,也許比商人們所吹噓的商業法規加在一起還要大。⑧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45,1090, 822, 539, 517-518, 503, 536.

所以,對等適度的理念非常關鍵,因爲它提倡適度市場與適度干預的平衡思想,促進市場與政府建立雙向負責的意識與機制,擺脫市場壟斷與政府壟斷的兩極選擇。厲以寧也曾提出,道德調節可以作爲經濟適度發展的槓桿和兩極選擇的中道⑨厲以寧:《文化經濟學》(北京:商務印書館,2018),第153-154、374、377頁。,旨在提倡道德的市場與道德的政府,以及市場的可控性與政府的有限性。⑩洪朝輝:《左右之間 兩極之上——適度經濟學思想導論》,195-199頁。

其四,市場的有形可控性。長期以來,一些學者認爲市場是無形的,因爲它是“一隻看不見的手”。其實,斯密在《國富論》《道德情操論》中衹是各提到一次“看不見的手”,與市場並沒有直接關係。⑪洪朝輝:“‘一隻看不見手’的百年誤讀——文獻還原亞當·斯密的隱喻” ,《南國學術》1(2021):6—9。而且,斯密也沒有詳細論述市場的無形性,相反,他大篇幅、多次數地討論市場的有形性。

斯密多次強調市場是一個有形的“地點”,也就是買賣貨物的具體地點和商場。斯密多次將市場描寫成“空間”“集鎮”“城市”“遙遠的市場”等具有地點和空間意義的名詞和形容詞⑫Smith, Wealth of Nations, 35, 37, 52, 159, 171, 485.,強調“城鎮就是一個持續的集市和市場”⑬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45,1090, 822, 539, 517-518, 503, 536.,並將市場視爲一種更具體、更歷時、更與數據和政策相關的地點,是一個特殊的商業場所。⑭Norman, Adam Smith, 229.這種有形市場的論述,深刻表明,看得見的市場地點有助於經濟主體對市場建立某種可控性和可調節性,由此就能提升市場的確定性、穩定性和可預測性,减少了市場失靈的概率和程度。更重要的是,斯密認爲,市場地點的合理設置,有助於促銷剩餘産品,既爲生產者帶來新價值、節省運輸費用,又能提供新的便宜物品、提高產品價格、增加生產利潤。⑮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45,1090, 822, 539, 517-518, 503, 536.

另外,斯密也強調市場是一個有形的機構,類似古羅馬的“論壇”,屬於一個集市和一個公共場所,除了商品交易之外,市場還發展出一系列社會價值、公民社會、法律制度和宗教觀念;同時,這些非經濟要素反過來又發展了市場的有形規模,支持了市場的成長、專業和創新。⑯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4; Norman, Adam Smith, 237, 240-241.而且,作爲一種組織和場所,市場需要經濟主體之間發生交流與合作,所以,市場不可能完全自外於政府、國家、文化、習慣等非客觀和非經濟因素的制約。對此,斯密不斷強調市場與個人消費的特殊性與多元性①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60-461, 30-31.,認爲這種特殊性常常被人類的激情所主導②Smith, Wealth of Nations, 29, 835, 946-947, 1054, 1225.。這樣,有形的市場往往導致市場的多元形態、多元功能和多元結構。

其五,市場的“不完全理性”。斯密似乎提倡經濟人理性,強調市場經濟運行的理性。他有一句被廣泛引用的話,作爲他強調理性的依據:“我們的晚餐不是來自屠夫、釀酒師或麵包師的仁慈,而是來自他們對自身利益的考慮。我們不強調他人的人性,而是強調他人的自愛,而且從不與他人談論自己的需要,而是談論他人的好處。”③Smith, Wealth of Nations, 460-461, 30-31.其實,這句話也可理解爲一種不完全理性,因爲感性的“自愛”與理性的“自私”“自利”有着本質的不同,它蘊藏積極的道德內涵。而且,自愛所推動的商業交易行爲能夠形成一種文明的力量,把人的精力引導到交流、節儉、勤勞、投資上,那句有關“屠夫”的名言,在一定程度上强調了對他人利益的認同,更强調了交換的互惠互利。④Norman, Adam Smith, 184, 184-185.

同時,從字面而言,斯密在整部《國富論》衹有兩次提到“理性”⑤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040, 1056.,一次是關於理性談話,一次是關於理性宗教,它們與市場的理性和商人的理性沒有直接關係。當然,斯密提到“合理性”多達81次,但這與理性的原意不相關。另外,雖然斯密在《道德情操論》中多次談到理性,但他衹是將理性與幸福相聯繫,完全沒有涉及理性與市場、理性與經濟人的關係。⑥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193, 217, 317, 326, 327.其實,市場的“經濟人理性”之理論都是在斯密身後纔出現的。例如,首次提出個人經濟利益最大化公理的是英國經濟學家西尼爾(N. W. Senior,1790—1864)⑦Leon Levy, Nassau W. Senior, The Prophet of Modern Capitalism (Boston, MA: Bruce Humphries, 1943).,在此基礎上提出“經濟人假設”的學者是穆勒,最後將著名的“經濟人”一詞引入經濟學的是帕累托。此後的經濟學家大多藉助斯密的大名,“創造性”地强化了市場理性和經濟人理性。

對此,有學者認爲,把斯密描寫成市場力量的倡導者、政府調控的反對者、“無形之手”的信奉者,其實是“漫畫手法的誇張”而已。⑧[英]克里斯多弗·貝里:“中譯本序一”,[英]亞當·斯密:《法理學講義》(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7),馮玉軍、鄭海平、林少衛 譯,第8頁。所以,當學者討論斯密的市場理論時,首先需要文獻還原斯密寫了或沒寫什麽,然後去界定斯密市場論的本意與真意。經濟思想史的研究更應該先澄清“是什麽”,纔能追究“爲什麽”。⑨朱維錚:《走出中世紀(增訂本)》(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第10頁。在亞當·斯密的研究中,研究者還存在太多的“是什麽”的困惑。

結 語

在對亞當·斯密有關市場理論的原始文獻通讀、比對、歸納、分析後,可以做出三點小結。

首先,斯密關於市場論述的前後矛盾或模糊不清,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1)市場供需平衡到底屬於自然性,還是特殊性?(2)當市場運行帶來公衆利益、商人利益、國家利益的衝突時,何者必須優先?(3)道德應該以市場發展爲前提,還是以交易公正爲核心?(4)如果市場運行的前提是遵守法律,好公民的標準是服從政府的話,那碰到惡法、壞君主和壞政府怎麽辦?

其次,斯密市場理論所表現的矛盾和模糊性,與他所處的轉型時代有關。當斯密在1776年出版第一版《國富論》時,蘇格蘭正經歷有史以來國民經濟增長時間最長、最快的發展時期,所以,斯密的思想不僅是解釋,更是在維護和捍衛市場和商業發展。⑩Norman, Adam Smith, 184, 184-185.因爲,在當時,發展就是壓倒一切的硬道理。但在1770年代後,瓦特(J. Watt, 1736—1819)發明了蒸汽機,英國開始了工業革命,斯密見證了市場的動蕩與失靈、商人的貪婪與自私,於是在1790年發表《道德情操論》第六版時,專門增加了第六篇“關於美德的特徵”①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248-312.,其中表達了對商人的失望,更表達了對法官與政治家的信任,並把他們尊爲“客觀的旁觀者”,因爲他們在任何時候,爲了大多數人的安全、利益甚至榮譽,而犧牲和貢獻了自己的生命,這類行爲應該得到最高尚德性的讚美,並認爲“最廣泛的公共善行是政治家的善行”。②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268, 271.

同時,斯密所處的時代正是商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型的動蕩時代,也是重商主義由盛轉衰、自由市場由弱轉強的時代,但有意思的是,斯密在兩本主要著作中隻字未提“瓦特蒸汽機”“英國工業革命”“資本主義”。當然,與其他歷史轉型時期類似,新舊社會的變遷難免産生新舊思想與理念的碰撞與困擾,著名歷史人物思想的變遷也十分常見。衹不過,斯密思想變化的軌迹是從支持商人,到同情窮人、讚美官員;從歌唱資本,到擁抱勞動;從側重經濟發展、財富增長,到關注道德情操、公平正義。

最後,斯密的市場觀出現前後矛盾,似乎可以理解爲一個宏大、複雜思想體系的辯證統一,需要運用更寬闊的思想意境和更包容的學術標準將對立的兩面予以謹慎平衡。(1)根據斯密的思辨,市場既要講效率,也要講道德。《道德情操論》的一大基本點——適度,與六大核心價值——同情、正義、良心、審慎、仁慈、自制,爲市場作了形而上意義的“明道”,而《國富論》則爲市場提供了形而下的“優術”。(2)市場需要自由,也需要政府正面干預與助推。斯密思想的精髓應該是儘一切可能,依靠市場;如有必要,實施政府干預。③Gavin Kennedy, “The‘Invisible Hand’ Phenomenon in Economics”, Propriety and Prosperity—New Studies on the Philosophy of Adam Smith (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 2014), 218.所以,外力的干預不僅必要,而且能够幫助市場更加有效地趨利避害。當然,這種外力不能衹局限在政府調節,還需要道德、社區、企業和國際力量的調節。所以,斯密的市場思想也揭示了“自由不是免費的”,自由的市場不僅需要約束,而且需要代價,它是一個社會成本很高的價值觀念。(3)市場經濟原理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更具有多樣性,並充滿人性。斯密在1762—1763年的《修辭學講義》中强調,我們經歷了所有不同的情感,但人的性格、年齡和環境的差异,會使我們提出的任何通用規則都不適用。④Adam Smith, Lectures on Rhetoric and Belles Lettres, ed. J. C. Bryce, Liberty Fund [1762-1763], 1985. 轉引自Norman, Adam Smith, 182.斯密還強調,不同的經濟發展時代(如漁獵、遊牧、農耕、商業四階段),就會出現與之相適應的法律秩序、政治機構、勞動分工、市場機制,這一似有歷史唯物主義色彩的觀點,對馬克思(K. H. Mayx, 1818—1883)産生深遠影響。⑤[英]克雷格·史密斯:“中譯本序二”,《法理學講義》,第15—16頁;馮玉軍、彭浩:“譯者序”,《法理學講義》,第33—34頁。同時,前述市場所具有的有限、相對、適度、有形、不完全五大特性,也反映了市場的邊界是流動的。(4)市場研究既是一門經濟科學,也是一門關於人性的倫理科學,它必然蘊含精神、哲學、道德、信仰、情操的元素。所以,市場的有效運行就需要法律、制度、習慣來維持,這是舊制度經濟學的一大思想精華。⑥John Commons,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Its Place in Political Economy [1934](New Brunswick: Transaction Publishers, 2009), Vol.1,4;John Commons,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26 (1936): 244.

此外,斯密在形而上的關於人性的科學中,注入了“一種牛頓式的科學程序”,促使道德情操指導下的市場運作,不僅具有務虛、想象、隱喻的特點,而是存在具體、數據、實證、規範、政策的導向,所以,斯密的研究方法是反對完美理想和人爲假設⑦朱嘉明:“亞當·斯密的思想遺產”,[英]傑西·諾曼:《亞當·斯密傳:現代經濟學之父的思想》(北京:中信出版集團,2021),李燁 譯,第vii-ix頁。,而且,他是努力追求政治哲學與經濟學、道德情操與市場運行、經濟理論與研究方法之間的儘可能耦合。

也許,我們需要將斯密的《法理學講義》作爲一個中介,系統理解《道德情操論》《國富論》。斯密這三部著作的寫作順序反映了人類三大文明制度的優先順序安排:先倫理道德、再法律制度、後經濟運行。其實,斯密是將道德倫理當作指路明燈,再根據道德倫理設計法律制度,最後將道德和法律應用到市場,這是一個自上而下、自虛而實、自內而外的理論體系建構。所以,儘管市場經濟先行,也許有助於經濟發展與市場建設在短期內突飛猛進,但可能導致市場經濟既無法可依、有法不依,更可能出現道德淪喪、禮崩樂壞。試想,如果斯密寫作的順序是顛倒的,先寫關於市場的《國富論》,再寫關於法律的《法理學講義》,最後再寫《道德情操論》,那有可能出現一個缺乏道德和法律的市場在先,充滿叢林規則;然後是一個沒有道德底綫的法律體系,將法律衹是當作保護富人財產、犧牲弱勢正義的工具;最後,道德也就成了惡法和貪婪市場的精神支柱。很顯然,缺乏正義、道德和人性支撐的市場經濟難以持續,奴隸經濟、殖民經濟、法西斯經濟就是明證。它們可能使少數人迅速暴富,但往往以大多數人遭受不公和不平作爲高昂與沉痛的代價。

總之,斯密既不是一個自由主義右派,也不是一個社會主義左派,而是一個具有對等適度思想和人文道德情懷的溫和派。他對左派和右派的極端思想都提出了挑戰,堅持務實而非理論化、具體而非烏托邦以及一般規則而非普世規律。①Norman, Adam Smith, 189.這種對等適度的學理與哲理,對今天黑白分明、左右對立、兩極撕裂的社會,尤其具有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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