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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暫輝煌:威爾遜主義與巴黎和會前後的中國

时间:2024-08-31

王笛

[關鍵詞]威爾遜主義 中美新聞通訊社 巴黎和會 芮恩施

引言

19世紀末,隨着經濟實力的增長,美國國際影響力也在迅速提高,美西戰爭標誌着美國成爲與歐洲列強匹敵的強國。到20世紀初,美國開始關注其在遠東的利益,與老牌的歐洲列強競爭。美國的政治精英也開始重新思考美國的國際角色,是繼續保持傳統的孤立主義,還是加入爭奪海外殖民,或者與歐洲列強扮演不同的國際角色。一戰的爆發,導致了舊國際秩序的崩潰,作爲一個理想主義者,1913年就任、1917年連任的美國總統威爾遜(T.W.Wilson,1856—1924)試圖重建國際秩序,認爲美國的對外政策應該與歐洲列強有不同的追求,即不以領土擴張和利益追逐爲目的,爲其他國家樹立制度和自由的榜樣。他主張,廢除秘密外交,保障弱國的獨立以及民族自決。這些理念,便是“威爾遜主義”的核心,體現了他對美國的新國際角色和建立新國際秩序的設想和追求,實質上是想利用制度、道義、意識形態的優勢來取得美國對世界的影響力。①王立新:《躊躇的霸權——美國崛起後的身份困惑與秩序追求(1913—1945)》(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第16、38頁;馬建標:“塑造救世主:‘一戰’後期‘威爾遜主義’在中國的傳播”,《學術月刊》6(2017):164—172;馬建標:“‘受難時刻’:巴黎和會山東問題的裁决與威爾遜的認同危機”,《近代史研究》3(2018):23—38。

對美國人來說,把意識形態作爲武器並非是新手段。從獨立戰爭反抗大英帝國的革命開始,美國就沉迷於反對舊君主制的觀念之戰中。當1917年美國加入一戰時,已經與原宗主國英國有着長達一個世紀的對立,但是一戰把兩國的關係引向了新的方向,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所謂“偉大的美國信仰”。不過,威爾遜要實現他的宏大理想,還面臨着國際、國內兩大挑戰:一是說服美國民衆和國會接受他的國際新秩序的理念,支持他關於美國在世界充當領導者的設想;二是讓其他國家——特別是英、法、意、日這樣的世界強國——接受他的國際秩序新原則。儘管威爾遜主義當時在美國並沒有得到多數人的支持,但在中國卻得到了強烈的反響,給中國人在國際舞臺上尋求平等、公正和領土完整,提供了依據以及勇氣和決心。②Warren I.Cohen,“Americ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The Response to Chinese Nationalism,1917-1921”,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 1(1966):84; 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1-28;[美]周策縱:《五四運動史:現代中國的知識革命》(北京: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16),陳永明、張靜 等譯,第9頁。

威爾遜對中國的態度是友好的。他支持中國的領土完整和獨立自主,防止日本對中國的領土野心,認爲這符合美國的利益,也有助於建立遠東和平秩序的大目標。③關於威爾遜的對華態度,見王笛:“從承認民國到敦促參戰:美國與北京政府的外交,1913—1918”,《華中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6(2020):145—159。但是,由於他在巴黎和會上對日本的妥協,導致了中國人對美國的不信任和對威爾遜主義的懷疑,從長遠影響來看,實際上造成了中美關係的損害。本文將討論威爾遜主義在中國的傳播,回答威爾遜主義爲什麽會在中國受到熱烈歡迎,分析威爾遜主義在中國是怎樣被傳播、闡述、認識的,探討威爾遜主義在中國影響等問題。由於威爾遜在巴黎和會上沒有信守他的承諾,中國直接收回山東半島的計劃落空,威爾遜主義很快在中國失去了熱度,而且威爾遜本人也開始受到美國以及中國知識分子的批評。但是,本文不讚同過去籠統地認爲威爾遜主義在中國失敗的結論;實際上,威爾遜的民族自決和民主觀念的傳播,對五四運動的興起和發展都有着直接影響。

一 一戰後期美國在中國的宣傳活動

爲了在全世界宣傳自己,美國於一戰後期成立了“公共信息委員會”(Committee on Public Information,簡稱“公信委”),其中國分部建立於1918年9月,負責人是卡爾·克勞(C.Crow,1883—1945)。他既是商人又是作家,曾在上海開設了第一家西方廣告公司,創作和印製日曆、廣告、海報等;還是英文報紙《上海晚郵和水星報》的創刊編輯,該報發行了中文版——《大美晚報》。④Paul French,Carl Crow-A Tough Old China Hand:The Life,Times,and Adventures of an American in Shanghai (Hong Kong: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2006).當然,“公信委”中國分部的設立,也是美國駐華公使芮恩施(P.S.Reinsch,1869—1923)與在華美國記者經過若干年努力的結果。芮恩施發現,英、法、日國家資助的國際新聞服務在中國有很大的影響,而美國由於缺乏宣傳,其“聲望一落千丈”,經濟和政治利益也因此受到損失。甚至,美國所得到的亞洲的新聞,多來自英國路透社和日本國際通訊社。這即是說,美國關於亞洲事務和政策的消息不是直接得來的,而是經過了競爭者之手。由於芮恩施對“美國對中國的無知”以及“在中國的形象”十分憂慮,因此,招聘了“愛國的”美國教師、傳教士志願者翻譯威爾遜的演講和美國官方戰爭信息,向中國人發放小册子作爲對中國新聞的免費服務。①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18,3-4,6,19 .

“公信委”中國分部在中國發展成了一個有影響的新聞通訊社。克里爾(G.Creel,1876—1953)在1920年出版的《我們如何爲美國做宣傳》一書中,把它的活動視爲一場“有着新教特徵的宣傳運動”,它向這個世界的每一個角落“帶去充滿美國理想主義、無私慷慨以及不屈不撓意志的信息”。它的詳細的中國工作計劃,是由在中國的美國報人鮑威爾(J.B.Power,1888—1947)經芮恩施的授意起草的。爲了得到政府資助,芮恩施於1918年6月去華盛頓遊說。這樣,克勞於1918年秋天在上海組建了“中美新聞通訊社”(Sino-American News Agency)。同年11月,一戰結束,但克勞的活動繼續進行,免費提供信息給各個報社。②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3 .成立初期叫東方新聞社或中美新聞社(Oriental News Agency or China-American Press),但由於“東方新聞社”容易與日本的“東方通訊社”混淆,遂於 1919年 2 月 15 日起正式更名爲“中美新聞社”〔任一:“‘寰世獨美’: 五四前夕美國在華宣傳與中國對新國家身份的追求”,《史學集刊》1(2016):47〕。

外國勢力之所以在中國展開新聞發佈的競爭,是因爲中國正在形成社會輿論空間。根據周策縱(Chow Tse-tung)的研究,到五四運動時期,已有七百多家新辦期刊;克勞也估計,在“五四”前後,中國有三百萬人買報紙。1919年6月,克勞稱,中美新聞通訊社在中國的各通訊社中居於首位,其每天向六十多家中國報刊提供五千字的新聞報道。這些美國政府的重大新聞,通過美國海軍無綫電傳到上海。當無綫電接收不穩定時,則摘自鮑威爾的《密勒氏評論報》和其他當地美國報紙。③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18,3-4,6,19 .

美國在華宣傳最明顯的效應,是威爾遜民族自決的主張對中國人的巨大吸引力。克勞明確表示,他的任務就是對威爾遜總統的講話“提供宣傳的素材”。整個操作,也是由克勞、芮恩施主持的。他們組成了一個廣泛的網絡,不僅幫助收集新聞,還促進與“公信委”相關的工作,包括傳播小册子、新聞圖表、海報、電影和教材等。1918年11月,克勞宣稱,負責散發宣傳材料並且向他彙報工作的有四百多個“積極的志願人員”,多是美國傳教士或是在學校裏的老師、美國商號的雇員,許多人利用他們的教會、學校、公司設施進行工作。通過許多美國在華企業,尤其是標準石油公司、英美烟草公司、辛格縫紉機公司等,克勞可以利用幾千家站點來展示圖片和海報。爲了達到動員的目的,“公信委”中國分部利用新聞媒體包括海報、照片、漫畫、電影等對中國大衆思想產生衝擊,甚至商業廣告也能傳播政治信息。當時,美國廣告打進中國市場非常成功,尤其是推銷烟草等消費品,已經深入到偏僻的鄉村。④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18,3-4,6,19 .

“公信委”在描述其工作時,並不忌諱使用“宣傳”這個詞,但在對中立國進行公開交流時,則有必要“否認宣傳的意圖”,因爲“宣傳”在西方世界是帶有貶義的詞。所以,有時中美新聞通訊社甚至“否認與‘公信委’有任何聯繫”,試圖讓人們知道這個機構“是一個新聞通訊社,而非一個宣傳機構”。但是,在組織內部,當克勞向“公信委”提交進度報告時,使用的題目是《美國在中國的宣傳》,並且陳述道:“我的正式任務僅僅是宣傳工作。”他力圖將新聞的影響與“公信委”在中國的目標相結合,營造一種“令人振奮的正義”的影響力,但看起來又是中立的。例如,將他們的宣傳材料“作爲純新聞”刊登在報紙上,至少看似“非官方”的;又如,採用美國傳教士、教師以及雇傭的中國記者所寫的東西。①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7,7,8,10 ,10.

“公信委”中國分部着力最多的,是對“威爾遜主義”的宣傳。芮恩施到任中國之前,已是一個“敏銳的政治學者和宣傳家”,他大力“支持中國的民族主義”;鮑威爾在日本侵略中國時,就是中國民族主義的支持者;而克里則是一名美國的進步記者,試圖喚起美國的“最偉大的民主希望”。並且,在整個“公信委”行政機構中,有許多“改革老手”以及記者和廣告機構的人才。那些參加宣傳活動的志願者,都是受到“戰時愛國主義”的驅使,對受壓迫國家的新聞傳播抱有極大熱忱。他們發現,中國所追求的目標,並沒有與美國政治、商業、宗教的利益發生衝突。②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7,7,8,10 ,10.

“公信委”推送的材料,“將威爾遜的準則總結爲美國理想主義、自我犧牲、公正無私的體現,是對一個新的、更加公平的、更加民主的世界秩序的需要,是通過美國在戰爭中輝煌的勝利,以及因此在國際事務中增長的權力和威望”。1918年10月,“公信委”在中國報紙上刊登了威爾遜的演講和一整版廣告,廣而告之威爾遜的主張,包括“美國加入戰爭僅僅是爲了正義和自由”的聲明,以及懇求中國人民“全身心的幫助”。隨着同盟國的勝利,“公信委”從戰爭新聞改爲強調戰後人們所關注的問題,尤其是威爾遜的理想主義和“國際聯盟”的計劃。1917年8月,中國作爲參戰國加入了協約國,“這樣確保協約國處置德國之前因不平等條約得到的山東的特權時,歸還給中國”。③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7,7,8,10 ,10.

1918年,美國製作的紀錄片《潘興的十字軍:一戰中的美國士兵》便體現了“公信委”宣傳的特點。該片以中世紀十字軍站在兩名美國士兵中間開始,解釋“現代十字軍”要“拯救文明”,要通過戰鬥來“拯救民主於滅亡”。他們所到之處,“將美國的自由賦予世界上受壓迫的群衆”。該片在上海、北京、天津、漢口多地放映,甚至進一步擴大到廣州、香港放映。當發現在主要通商口岸的電影院裏,中國觀衆的人數不多時,則用“各種形式的表演來吸引中國人”。還發放閱讀材料到學校,讓學生廣泛閱讀。一位山東傳教士向克勞建議,要讓“真正的民主原則”爲人們所知,通過“公信委”向中國的學校提供幻燈片和電影,傳教士和教師們都會“很樂於合作”。④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7,7,8,10 ,10.

1918年10月,“公信委”製作了一張宣傳海報,發行五萬五千份,內容是威爾遜催促中國的領導人解決內部的黨派之爭,以便“中國重新團結起來,在即將召開的巴黎和會中獲得一個有利的地位”。海報用紅色背景印出威爾遜講話的譯文,通過在中學和大學的美國教師、傳教士和標準石油公司的雇員在全國散發。一位南京的教師彙報道,他的學校讓學生們將海報翻譯成英文以作爲課堂訓練;一位山東的傳教士說,他們將海報發放到八十所鄉村學校裏去;另一位傳教士要求增加五十份海報以發放到北京、唐山的鄉村教堂裏。中美新聞通訊社有一個郵寄名單,包括各省參議員、商會、地方官以及學者等約兩萬五千人,給他們郵寄“公信委”準備的照片和其他宣傳資料。芮恩施稱,威爾遜對和平的關注在中國“給官員和民衆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這讓他們有“一種真正希望的感覺”,因爲中國人從“由於打敗了德國與其同盟國而改變了的國際環境中找到了極大的安慰”。中國的報刊稱,現在“沒有人像威爾遜總統說的話那樣有分量”,因爲美國在世界上佔據了如此突出的位置,是一戰決勝的關鍵角色。⑤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7,7,8,10 ,10.

克勞向商務印書館提供了《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的英文本,建議同時出版中文本(即蔣夢麟的譯本)。中譯本在中國很快成爲了當時最暢銷的出版物,短時期內便重印了好幾版。克勞稱,商務印書館已經“向中國的學校推動這本書的銷售”。另外,還出版有中英雙語版,“銷量很大”,並在中國的大學英語系使用,以致上海的書店很難有存貨。這本暢銷的演講彙編本,每本賣兩角五分,並由“公信委”挑選登廣告。克勞在1937年回憶中稱,“公信委”收到超過上萬封讀者來信,有些信裏面還夾着現金購書,許多人還購書給他們的朋友,馮玉祥便訂購了五百本。另外一本《威爾遜和議演說》(即錢智修譯本)於1919年春面世,正好是巴黎和會召開之時,天津大學校長購四百本作爲教科書用,聖約翰大學的校長也表示:“任何時候我都非常願意將書散播出去。”克勞還通過美國人作爲禮物送給他們的中國官員朋友。當時,美國的正面形象在中國可謂達到了頂點,華盛頓、林肯、威爾遜的照片可以經常在學校裏見到,“廣爲中國的學生所知”,甚至“超過了中國人自己的英雄和領袖”。1918年11月,克勞提出印兩萬張威爾遜的大照片,給教會學校張貼。他還特別提出,不用黑白照片,因爲中國人將黑白照片與哀悼聯繫在一起;他推測,三分之二的照片會作爲裝飾品放在家裏。他還要求製作五萬枚威爾遜像章,作爲一個非常新穎的方式推行美國的價值觀。①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10-12.

因此,巴黎和會前後,美國在中國的宣傳活動是非常成功的,中國人對美國的歷史、政治、文化有了進一步的認識,特別是威爾遜的理念廣泛地爲中國人所接受,達到對美國好感度的高潮。但是,這個時期未免太短,當巴黎和會的消息傳來后,中國人對美國的幻想一步步地破滅。

二 威爾遜主義在中國的傳播

威爾遜的執政理念和自由主義思想,《東方雜誌》在1912年已有介紹。例如,該刊第10期發表朱錦寬翻譯的《北美評論》上的文章《我爲何而讚成威爾遜乎》,介紹了威爾遜的從政理念;第9期、第10期還連載了錢智修翻譯的《威爾遜新自由論》一文。也就是說,威爾遜的思想在他就任美國總統之前便介紹到了中國,引起國人的關注。一戰爆發後,威爾遜的和平思想在世界上得到廣泛共鳴。他在一戰爆發前夕便表示,美國不能把自己的力量用於壓迫弱國人民和領土的擴張,那條道路將是耻辱而非光榮;美國必須開闢新的道路,即用美國的原則建立一個國際新秩序。按照威爾遜的說法,美國不僅要樹立一個在道德和思想上的“偉大的榜樣”,而且應拋棄過去所謂的“金元外交”,實施新外交,即將一個國家的人民與統治者區別開來,重視公衆輿論的力量,從道德和原則而不是利益衝突的角度看待國家間關係。因此,美國將對國家行爲進行道德評判,甚至將道義目標置於物質利益和權力政治考慮之上。②王立新:《躊躇的霸權——美國崛起後的身份困惑與秩序追求(1913—1945)》,第38頁。

1917年3月初,胡適在日記中記錄了威爾遜連任總統後的演說詞要旨,包括英文原文和中譯。在這個講話中,威爾遜闡述了美國所要堅持的原則:

世界各國對世界和平和自由民主的政治穩定同樣地感興趣,並對各自的主張同樣地負責。

和平原則的精髓在於各國對一切事務之權利享有實際的平等。

不能藉助武裝力量的平衡以安全、公正地獲得和平。

政府之權力生於被治者之承認。在這個世界大家庭中,各國不必服從於同一種思想、目的或共同之權威。

在遵守公約規定的準則下,各國人民可平等地、自由地、安全地使用海洋,並在相等條件下能實際進入海洋。

各國軍備應被限制在足夠維持國內秩序和安全的限度內。

和平賴以建立的利益與權力之一致,要求各國承擔這樣的責任:即對出自其國民的任何旨在鼓動和支持別國革命的所有影響,應堅決有效地加以壓制和阻止。③胡適:《胡適留學日記》(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下册,第330—331頁。

雖然胡適在日記中沒有對威爾遜的講話發表具體評論,但作爲一個中國留學生,當聽到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總統許諾“各國對一切事務之權利享有實際的平等”,以及“在這個世界大家庭中,各國不必服從於同一種思想、目的或共同之權威”時,所產生的震撼力和吸引力是可想而知的。

威爾遜主義之所以在中國傳播,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兩本威爾遜演講集《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威爾遜和議演說》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前者由蔣夢麟翻譯,後者由錢智修翻譯。蔣是晚清秀才,1912年在加州大學伯克利校區獲得教育學學士學位,隨後去哥倫比亞大學跟從杜威(J.Dewey,1859—1952)攻讀博士學位,回國後任北京大學教育系教授,五四運動時曾代理北京大學校長,還擔任過國民政府首任教育部長。錢智修則在1920—1930年代擔任《東方雜誌》的主編。

在《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書前,蔣夢麟寫有說明:“是書英文原稿,承美國克羅先生(Mr Carl Crow)代爲搜集。”書中還有聖約翰大學校長卜芳濟(F.L.H.Pott,1864—1947)和蔣夢麟共同撰寫的《威爾遜總統小傳並贊》。卜在《小傳》中不僅介紹了威爾遜的政治和外交成就,對其個性也有評論:“先生之爲人也,道德高尚,思想敏捷,擅長文學,言必有中,故其主張足以代表協商國共同之宗旨。”①卜芳濟、蔣夢麟:“威爾遜總統小傳並贊”,《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上海:商務印書館,1918),蔣夢麟譯,第1頁。蔣夢麟的《贊》則是用駢文寫成,顯示了當時中國西化的知識分子對威爾遜所寄予的厚望:“秉蘇愛之遺懿兮,性慈惠而行忠。謹父教而成德兮,學既長而才雄。……長一省兮始從政,滌除積弊兮名卓立。位元首兮尊民意,與林肯威孛並幟。先萬邦而承認兮,吾中華民國兮受賜。銜正義而摧武力兮,廣四海爲兄弟。”②卜芳濟、蔣夢麟:“威爾遜總統小傳並贊”,《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上海:商務印書館,1918),蔣夢麟譯,第1頁。從威爾遜的家庭、性格、學識、學術,到其所提倡的平民教育、在普林斯頓大學當校長時的改革、在新澤西州州長行政上的業績,乃至當總統以後的成就,甚至把他與林肯相提並論,並特別提到他對中國的同情,爲弱國伸張正義,在世界廣交朋友的外交理念。爲了表達當時知識分子對威爾遜的態度,蔣夢麟還爲該書譯稿寫了《序言》,認爲威爾遜的參戰演說,“代表大共和國光明正大之民意,爲世界求永久之和平,爲人類保公共之利權者也”;現戰事告終,“武力既摧,強權乃折,民意既彰,正義自伸”;而書中所收錄的威爾遜演說,“實爲世界大同之先導”,所以“凡愛平民主義者,莫不敬而重之”。蔣特別青睞威爾遜關於組織“國際聯合會之計劃”,認爲“世界潮流,日趨共和。平民之意思,既操勢勝,軍閥政治,益無生存之餘地”。③蔣夢麟:“序言”,《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第1頁。

威爾遜贏得中國人普遍歡迎之原因,主要是他口中彰顯的正義。1917年4月2日,他在國會非常會議上的演說《美國對德宣戰之理由》中說道:“吾人加入戰團,既無宿怨,復無私心”,無非是“與自由國民,享同等之利益而已”,要“服從正義,待人以公道”;雖然德國並沒有向美國宣戰,也沒有侵犯美國的利益,但美國參戰是“以公平正義爲前提”,是“爲平民正義而戰”,而不“屈於強權之下”,即以軍事力量反對“不負責任,不顧人道之政府而已”,因此,並不反對德國人民,願意“早日息爭,重敦舊交”。威爾遜說美國參戰是因爲“公道”,“公道之價值,較和平爲尤大”④[美]威爾遜:“美國對德宣戰之理由”,《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第16—19頁。,這對一直在強權下生存的中國人來說,的確很是振奮。

1917年4月,美國正式參加協約國與同盟國宣戰;8月,在美國的說服下,中國對德國和奧匈宣戰。這次參戰,不僅僅是要打贏戰爭,而且威爾遜還懷有宏大的理想,即“聯合自由之民族,造成一正義之大同世界”,在這個“大同世界”裏,“國無大小,咸與升平”。⑤[美]威爾遜:“美國對德宣戰之理由”,《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第16—19頁。這種爲弱國、小國主持正義的動機,在中國自然會受到熱烈歡迎。對於“公道”這個概念,威爾遜於1918年1月8日在國會《宣佈美國和平條件》的演講中進一步闡明:“在此世界求自治,正義公道之幸福”,而不是以武力“橫行於天下”;對於世界各民族,“皆當以推行此公道之夥友待之”,“苟不待人以公道,決不能望人以公道待我也”。⑥[美]威爾遜:“宣佈美國和平條件”,《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第30頁。1918年4月6日,在美國參戰週年紀念會上,他以“武力與正義”爲題發表演講,指出一年前美國參戰,是“受德國之迫逼,爲生存自由而戰。爲世界自由人神聖不可侵犯之公權而戰”;如果德國獲得勝利,“則平民所應享,弱國所應有之一切權利,必爲其所蹂躪而無餘”,美國願意“犧牲一切”來“救此世界”。⑦[美]威爾遜:“武力與正義”,《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第36、40—41頁。

1918年1月8日,威爾遜在國會演說中宣佈了和平條件十四款,即後人常說的十四項原則。前五條是基本原則:(一)“公開之和平條約,以公開之方法決定之。”此後國際和國與國的事務,“不得私結國際之盟約”。外交事務均須“開誠佈公”,不得“秘密從事”。(二)在各國的領海以外,“無論和平或戰時,須保絕對的航海自由”。除非在執行國際條約時,可以按照“國際之公意,封鎖一部分或全部之公海”。(三)廢除各種有害經濟貿易的障礙,“使利益普及於愛和平及保障和平之各國”。(四)不搞武器競賽,一個國家的軍隊設立滿足“正確之保障”即可,把武力縮小至最低,“足以保護國內治安爲度”。(五)對於殖民地,要以“絕對的公道”爲準則,即按照“殖民地人民之公意,當與政府之正當要求共適權衡”。①[美]威爾遜:“宣佈美國和平條件”,《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第30—31、34、35—36頁。在近代,中國受夠了強大的西方對中國的淩辱,威爾遜要求各民族平等,反對以強淩弱、以大欺小的這些原則,無疑對像中國這樣的弱國保護自己的主權,提供了依據。尤其是,他明確提出了反對所謂的“密約”。中國也深受中日之間的密約之害,如1915年的“二十一條”和1918年的中日換文等造成的中國山東半島權利的喪失。

十四項原則中的第六至十三條,是關於歐洲國家的領土問題。②第6—13條分別是關於俄國(第6條)、比利時(第7條)、法國(第8條)、意大利(第9條)、奧匈(第10條)、巴爾干諸國(第11條)、土耳其(第12條)、波蘭(第13條)。[美]威爾遜:“宣佈美國和平條件”,《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第32—33頁。而第十四條,提議組織“國際聯合總會”,宗旨爲各國“交互保障其政治自由,及土地統轄權”,申明“國無大小,一律享同等之利權”。這實際上是對19世紀以來西方列強對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國家強權的否認,也與帝國主義劃清了界限,是威爾遜自己所說的“反對帝國制派”。③[美]威爾遜:“宣佈美國和平條件”,《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第30—31、34、35—36頁。這種態度,是中國從其他西方列強那裏從未看到過的。雖然這十四條沒有關於中國的具體條款,然而這些準則是符合中國利益的。威爾遜本着“去暴惡,申正義”的使命,本着這樣一種“主義”——“以正義爲前提,使國無強弱,共享均等之自由與生命之安全而已”,强调美國人民要“以高尚之宗旨,正當之主義,盡解決道德問題之責任”。④[美]威爾遜:“宣佈美國和平條件”,《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第30—31、34、35—36頁。這種主持國際正義的態度,讓當時的中國人對美國懷有好感,對威爾遜主義的懷抱熱誠,也就順理成章了。

在1918年7月4日獨立紀念日的演講中,威爾遜表示,“美國加入戰爭,不過承續華盛頓諸人之計劃耳”,也就是要“爲世界各民族求自由,不僅限於一國”。他反對的不是一個國家或民族,而是這樣的一個“以少數人所組織之政府,操全國之重權。大兵握手,橫行暴舉,但圖私利,不顧正義。以人民爲柴薪,供彼之燃燒。此種政府,實與野蠻時代同其程度,與現今世界絕對不相容者也”。⑤[美]威爾遜:“獨立日紀念”,《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第45—46、46—47頁。顯然,在處理國際關係問題上,他試圖展示堅持自由、反對專制政權的價值觀。關於這個問題,威爾遜指出了以下幾點:第一,專制是破壞和平的根源,要和平就要推行民主,正如他所闡述的:“凡足以擾亂世界和平之專制勢力,必一一掃除之。”哪怕“不能一時掃除,亦必大行殺減其勢至不能爲害而後已”。第二,對於國際和國內各種問題的判決,無論爲領土、主權、經濟還是政治,都“必以直接有關係之人民的自由意志爲基礎”,其他國家“不得以圖一己之勢力或利益而橫加干涉”。第三,世界各國當“以近世國家治個人行爲之法律,而爲治國際行爲之標準”,要“共同保守國際信約”“互相尊重彼此之利權”。第四,要有一個保衛和平的團體,由世界各國聯合而成,以“保障正道,使毋敢有侵犯之者”。這個機構應該受到世界各國的尊重,“凡國際交涉,爲直接有關係之民族所不能決定者,須受此機關之裁判”。⑥[美]威爾遜:“獨立日紀念”,《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第45—46、46—47頁。這裏,他彰顯了試圖推行以美國爲標準的全球化民主的理想。他認爲,衹有民主的國家纔能建立持久的和平,纔能帶給各個民族以自由。比如,在中國參戰問題上,當國內兩派爭執不下、發生爭吵時,他主張中國應該暫緩參戰,先解決中國國內政局的穩定問題。⑦王笛:“從承認民國到敦促參戰:美國與北京政府的外交,1913—1918”,《華中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6(2020):153。

1918年9月,威爾遜在題爲“組織國際聯合會之基本問題”的演講中明確表示,不得以“一國或數國之武力”來“操縱他國人民之命運”,反對強國“任意淩辱弱國”而“侵奪其人民之利益而爲己國用”的行徑;世界上“人民及國家,無論強弱,須受公道標準之判斷”,不能“強者得任所欲爲,而弱者忍辱聽命乎”。這個就是威爾遜一直所講的“公道之主張”。那麽,解決爭端之道,“不在一時之調和,或利益之分配”,而是要“奠定永遠和平之基礎”。什麽是這個“基礎”呢?就是“視最弱國之利益,猶神聖不可侵犯,若最強國之利益也”。①[美]威爾遜:“組織國際聯合會之基本問題”,《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第54—55、56—59頁。這樣的平等思想、主持正義的原則,對於經歷過重重磨難的中國人來說,的確是極大的鼓舞。

關於這個國際組織的名稱,威爾遜在十四條中稱爲“國際聯合總會”,這時他改稱“國際聯盟”,也就是巴黎和會上確定的名稱。當威爾遜做這個演講的時候,巴黎和會正在準備之中,威爾遜已經給這次會議建立國際關係新秩序確立了指導思想,也就是建立“公道”,爲“推行公道”找到“實踐辦法”,要利用“和平會議之際”,創造“永久和平”和“保護永久和平之利器”。他繼續闡明美國在國聯中實施的準則:使“各民族均霑同等之利權”;凡與“全體之公共利益有衝突之處”,一國或數國之“特殊利益,或一部分之利益”,不得列爲條件,或作爲妥協的基礎;不得建立“各種之盟結,或各種特別之條約”;凡國際條約締結,均須“全文宣佈,毋得諱隱,俾世界各國,咸與聞知”;屏除特殊結盟,因爲這是“釀造近世戰爭之大原因”。②[美]威爾遜:“組織國際聯合會之基本問題”,《美國總統威爾遜參戰演說》,第54—55、56—59頁。

威爾遜之所以能夠在中國有這樣的號召力,與其宣傳的民族自決理念有着直接關係。正如芮恩施所說:“對於美國在巴黎和會上的領導地位,可能世界上再沒有哪個地方像中國期盼的那樣高了。”③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 (1998):18,12.比如,爲了推廣威爾遜的“民主和國際主義”,美國宣傳人員摸索出了與中國傳統觀念相聯繫的方法。在巴黎和會期間,《密勒氏評論報》發表了《作爲儒家和平理想的普世政府》一文,把威爾遜的思想與《論語》進行比較,認爲西方學者提倡的國際主義,與中國儒家關於和平的思想、提倡的普世主義是並行不悖的。芮恩施在天津基督教青年會做了題爲“民主”的演講,稱在中國古代就存在許多民主的重要特點,中國的政治體系“是爲大多數的人群服務,而不是爲少數人”。④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 (1998):18,12.顯然,這是有意迎合中國人的“古已有之”的傳統,以獲得更多中國人對威爾遜主義的認可。

三 威爾遜主義與巴黎和會

《威爾遜和議演說》一書收錄了威爾遜關於巴黎和會的幾次演講,從中可以進一步瞭解他關於這次和會的構思。1918年11月15日,威爾遜在國會做了《無政府之恐慌》的演說,設想這次和會:“與專顧列強互競之私者不同,夫戰勝國之居心今所無庸疑義者也。彼輩信誓旦旦,奔走於共同目的之下,豈有他哉。亦一面承認強國之權利,一面則保護弱小之邦,使其滿意而已。”⑤[美]威爾遜:“無政府之恐慌”,《威爾遜和議演說》(上海:商務印書館,1919),錢智修 譯,第21、22—24頁。雖然中國是大國,但也是弱國,他的主張無疑給中國帶來了極大的希望。威爾遜的演講對治理國內問題亦多有評論,認爲國際問題經常也是國內危機的一種反映,如果國內問題沒有處理好,可能會釀成國際危機。爲了國家建設,要“以知自知守法紀之國民爲主人翁”,而將來的世界,“則以能擴仁心愛人類者爲主人翁,均無所用其武力”。作爲一個軍事力量最強大的國家的總統,他告誡人們不要太相信武力,“若徒恃武力,則縱獲戰勝,亦暫時之戰勝耳”。那麽,怎樣纔能長治久安呢?當然就是他反復強調的“公道”:“凡人民甫脫專制之軛,而謀復自由。”但是,自由必須要有政府的保障,“若以無政府之手段求之,決不能達其目的”⑥[美]威爾遜:“無政府之恐慌”,《威爾遜和議演說》(上海:商務印書館,1919),錢智修 譯,第21、22—24頁。,也就是要建立穩定的社會秩序。

在乘船跨洋到達歐洲後,利用巴黎和會還在準備的期間,威爾遜在歐洲進行了一系列巡迴演講,宣傳他的國際和平理念。1918年12月21日,巴黎索邦大學授予威爾遜榮譽博士學位,他做了《人類精神已醒悟矣》的演說,指出協約國巴黎和會的參加者,“非人類之主宰也,實爲人類之公僕”。他試圖以“道德勢力”來“宰制世界”,認爲世界上的“各種問題”若能“開誠佈公”,大都可以“迎刃而解”。①[美]威爾遜:“人類精神已醒悟矣”,《威爾遜和議演說》,第26頁。同月28日,在倫敦市政廳發表《國際同盟者世界和平之保障也》的演說,重點強調“合各國爲一強有力之團體,爲世界和平保障”,這便是建立國際聯盟來“監視和約”的執行,而不要使和約成爲虛文。他指出,沒有一個組織的監督執行,則和約“必無價值之可言”。世界人民期望和平,但和平不衹是軍事上的勝利,而在“人心合意之和平”。②[美]威爾遜:“國際同盟者世界和平之保障也”,《威爾遜和議演說》,第30、32頁。兩天後的30日,懷着建立一種世界和平新秩序的雄心壯志,他又在英國做了《美國政策之說明》的演講,闡明建立“一種保持世界勢力平均之新計劃”;雖然他不認爲“商定之合約,能解決一切糾紛”,但立志解決“國界、主權及民族精神之各種問題”——這種問題需要共同的努力,“非一人一團體之力,所能爲正當解決也”。③[美]威爾遜:“美國政策之說明”,《威爾遜和議演說》,第35—37頁。

在歐洲的一系列演講,基本上闡明了威爾遜對巴黎和會的基調,算是和會的一個熱身和準備。當和會於1919年1月18日開始後,他又於1月25日在和會發表演說《國際同盟之必要》,繼續闡發他的原則,認爲此次戰禍的根源需要“一一殲除”,包括政權的“私相授受”,“大國侵陵小國”,“以武力威脅不顧受治之民,建設帝國”,“少數人用其強權,使世界從其志願,而以人民爲芻狗是也”等等;這些禍根不除,“則世界決無和平之望”。④[美]威爾遜:“國際同盟之必要”,《威爾遜和議演說》,第49—50頁。在國際政治還是弱肉強食爲主流的情勢下,作爲美國總統,威爾遜做出這樣的呼籲,不僅體現了他的超前意識,也給人類未來的和平帶來了希望。

2月14日,威爾遜在巴黎和會上演說《宣讀國際同盟草案》,竭力想要改變過去那種“無援助之人民,如俎上肉,如砧中魚,時時爲不仁之強國所宰割”,特別是那些強國“對於殖民地之人民,每加以不堪忍受之負擔”;制定國聯章程,就是“爲人道之保證”。⑤[美]威爾遜:“宣讀國際同盟草案”,《威爾遜和議演說》,第61—62頁他在和會上宣讀了《國際同盟條約草案》,表達了成立國聯的全部構思。《序言》中寫道:“署名本約之列強,爲承認不用戰爭之義務,規定各國間公允榮譽之交誼,確立以國際公法爲各政府間行爲正規之瞭解。維持公道與彼此交際中對於各種條約義務之尊重,以增進國際之協助,並鞏固國際之和平起見,探用此國際同盟之約章。”該條約總共二十六條,主要闡明了如下準則:

首先,有一個各國都認可的聯合機構,即“各締約國依據本約條例之行爲,由代表各該國之代表團之集會”。各國代表團之會議由締約國代表組成,在規定期間舉行;如果因爲“時勢之需要”,則“隨時舉行”。每一締約國,“各有一表決權”,其代表不超過三人。最高機構稱“行政議會”,以美、英、法、意、日之代表,及同盟中其他四國之代表組成。也就是說,這五國相當於二戰後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其他四個席位則由其他國家輪流擔任。議會根據需要隨時舉行,至少每年一次。“凡在同盟範圍內或關於世界和平之事件,均得在此項會議中辦理之”。當會議討論的問題對“任何國之利益有直接影響者,應邀請該國與議”;如果未邀請該國商議,“則議會之決案,該國可不受其約束”。衹有“完全自治之國”纔有資格成爲會員,領地和殖民地不得加入。任何國家如果欲加入同盟,須得三分二代表的同意。⑥附“國際同盟條約草案”,《威爾遜和議演說》,第84—85頁。實際上,雖然條約還沒有簽訂,巴黎和會已經開始踐行這個原則,如1919年1月28日五強的“十人會”討論山東問題,中國代表被邀參加,顧維鈞發表了那篇著名的要求日本直接歸還山東半島的發言。⑦王芸生 編著:《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1),第7卷,第264—267頁;《顧維鈞回憶錄》(北京:中華書局,1983),第1分册,第175—176頁。

其次,限制軍備競賽。爲了“維持和平,須將各國軍備減至最低度,以無礙於國家安寧,及國際義務共同行爲之實施爲限”;軍備如何“始稱公允”,則由行政議會決定,以供各政府“考慮與施行”。凡已經議定的限度,未經行政議會認可,“不得超過”。凡某國軍械及軍火之貿易達到危害和平的地步,“有取締之必要者,應信任同盟會,使全部監督之”。①附“國際同盟條約草案”,《威爾遜和議演說》,第86—87、87—88、92頁。通過這個國際組織來防患於戰爭爆發之未然,從前期的軍備競賽開始控制,實際上1921年的華盛頓會議,也就是這個理念的具體實施。②關於華盛頓會議與中國收回山東半島權利的研究,見王笛:“華盛頓會議前後的美國對華態度——以美國主流媒體的中國報道爲中心”,《近代史研究》5(2019):42—55。

最後,維護和平。締約國應“尊重與會各國之領土完全,與其現有之政治獨立”;如有侵略事件發生時,行政議會應討論解決辦法,任何國家都必須履行國際義務,不得以“戰爭威嚇任何締約國”,以“保障國際和平”。如果國與國之間發生糾紛,應交“行政議會仲裁或調查”。締約國承認,無論何時,與他國間“發生爭議或異見”,如果外交不能解決,則“提交仲裁”。行政議會,應規定建設一永久國際法庭之計劃。該法庭一經成立,得以聽受雙方依據上條規定,提交該法庭仲裁之任何事件而判決。如有破壞或漠視協約,“則應視該國爲對於同盟之其他各國,施行作戰行爲”。其他各國,“應立與斷絕各種商業上或財政上之關係,禁止其國人與違約國人民間之各種往來,並阻止其他國民,與該違約國之人民,有財政商業或私人之往來”。③附“國際同盟條約草案”,《威爾遜和議演說》,第86—87、87—88、92頁。也就是說,通過各國共同行動的辦法,來制裁那些違反國際關係準則的國家。

這一系列的理念,已從過去弱肉強食的國與國之間的暴力思維模式中解脫出來,無疑爲建立新型的國際秩序奠定了基礎。這種思想一經提出,便立即要在巴黎和會上接受考驗。不幸的是,威爾遜美好的設計和初衷,對於中國來說,卻是美夢的破滅。這對中國的歷史和中美關係都帶來了深遠的影響。另外,威爾遜還提出了處理殖民地問題的設想:在殖民地與屬地人民的保護權,可由同盟委託其他國家進行,而委託的性質“則視此等人民發達之情形,地方之形勢與經濟之狀況等事而異”;應保證其“信仰自由”,還應給予當地人民和“同盟中其他各國以工商業上之均等機會”。④附“國際同盟條約草案”,《威爾遜和議演說》,第86—87、87—88、92頁。這也體現了威爾遜關於各民族和國家平等的觀念。

需要指出的是,威爾遜主義雖然在中國受到了廣泛的歡迎,但中國對威爾遜主義的理解有着相當的片面性,並不切合威爾遜的出發點。巴黎和會前夕,《北華捷報》刊登了一封來信,諷刺“中國人眼中的民族自決”:“一位智慧的中國先生”告訴寫信人,“在上海的所有中國人對威爾遜總統的演講非常激動,因爲十四條正是和平的基礎”;在問及十四條的內容時,那位中國先生回答道:“那就是威爾遜總統聲明的,所有被分割出去的國家領土都必須歸還。”即中國是協約國之一,並向巴黎派出了代表團,希望歸還香港、青島和臺灣。當寫信者指出威爾遜指的是歐洲時,那位中國先生回答:“基本原則是一樣的。”⑤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16.這封來信的言下之意,是說中國人並不真正瞭解威爾遜主義的實質,無非是看到了他們所願意看到的,然後根據自己的願望來理解,由此也造成了中國人對美國的不切實際的幻想。

四 芮恩施反對威爾遜的妥協

在芮恩施的回憶錄中,完整記錄了他對威爾遜在巴黎和會上與日本妥協的反應和心路歷程。1919年5月4日那一天,一群學生出現在公使館門前要見他,他那個時候不在公使館,學生便涌向曹汝霖的住宅,搗毀大門,發現曹汝霖、章宗祥都在那裏,便開始追打他們。芮恩施確信,威爾遜應允日本的要求會産生嚴重後果,他與其他在華的美國官員不斷報告威爾遜總統,“山東問題的決議造成了一個影響深遠的錯誤”,這個決議使人們“喪失了對國際聯盟的一切信任,因爲它把這一種醜惡行爲作爲它的重大決策”。⑥[美]芮恩施:《一個美國外交官使華記:1913—1919年美國駐華公使回憶錄》(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李抱宏、盛震溯譯,第274—275頁。芮恩施的回憶錄寫的是5月5日,從後來文中他所描寫的事件來看,應該是5月4日發生的。

芮恩施認爲,允許日本控制山東的決定,“否定了大戰期間提出的每一項原則”。據他分析,威爾遜對“美國專家們一致的意見置之不理”有兩個原因:一是他認爲衹要國聯能夠建立起來,一切具體的困難都可以迎刃而解;二是他對山東問題沒有予以充分注意,沒有認識到這個問題並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個根本問題”。威爾遜誤認爲,衹要日本接受了國際聯盟盟約,山東問題就可以通過日本履行它的“恢復中國對山東半島的完整主權”、日本衹保留經濟權利的諾言而得到解決。威爾遜擔心日本跟隨意大利退出和會,使國聯發生危機,“所以必須犧牲一切來挽救它”。芮認爲,這種擔心是毫無根據的,日本對巴黎和會的會員資格和地位非常重視,它還不能算作一個頭等國家,絕不會放棄巴黎和會協議所給予它的頭等國的地位,衹是“具有恐嚇的本領而已”。如果威爾遜總統知道日本的這種心理狀態的話,那麽他就會“運用友好堅定的立場,毫不困難地獲得一種完全不同的解決辦法”。芮恩施稱,日本原準備同意德國在山東的權利由協約國共同接管,並提早還給中國。①[美]芮恩施:《一個美國外交官使華記:1913—1919年美國駐華公使回憶錄》,第275—276、276—277、279頁。但是,根據現有的記載,日本在巴黎和會的態度十分堅決,沒有其他資料可以證明芮恩施的這個說法。

芮恩施對中國充滿了愧疚之情:“中國人信任美國,他們信賴威爾遜總統發表的關於原則的多次聲明,他所說的話已經傳到中國最邊遠的地區”,但巴黎和會所做的決議讓中國人“陷入非常失望和幻滅的境地。我一想起中國人民如何忍受這樣的打擊,就感到煩悶和沮喪,因爲這個打擊意味着毀滅他們的希望和破壞他們對國際公道的信心”。他擔心,這種普遍失望的情緒“可能會變爲一種反美情緒”,“因爲中國人非常相信我們的力量、影響和對原則的忠誠”,他們很難理解美國爲什麽會這樣“卑鄙的徹底的屈服”;所以,國際輿論說,“美國要負主要責任”。在中國的英國人認爲,英國政府之所以“被迫與日本簽訂這個不幸的秘密協定,是因爲當時德國的威脅和日本改變立場倒向對方而可能造成的困難,英國政府無可奈何”;而美國並沒有面臨任何這樣選擇的境地,衹要堅持正當的解決辦法,“本來是可以解救我們大家的”。中國人也許會感覺到,他們是“在朋友家裏被人家出賣了”。②[美]芮恩施:《一個美國外交官使華記:1913—1919年美國駐華公使回憶錄》,第275—276、276—277、279頁。

芮恩施指出,在中國的美國人“和中國人一樣”,都感到非常沮喪。從美國參戰起,大家都有勝利的信心,認爲所有這些犧牲和痛苦作爲代價,“會建立起一種正義的國際行爲準則”,根據這個準則,人類生活得更幸福更安全,但是“現在這個希望完全破滅了”。芮感覺到,美國並不充分地瞭解中國“這個極好的國家及其人民”,其實有不少對中國有好感的美國人都願意參加開發中國的事業,但是控制美國經濟的,“仍然是一些瞎子和聾子,他們把大量的錢浪費在歐洲”。芮表示,中國局勢的發展與美國的關係極大,需要以美國人民的力量去影響美國政府的對華政策。“除非美國人民瞭解這種情況,除非美國政府感覺到本身足夠強大,可以採取適當的行動,否則美國將要不可避免地喪失在中國140年來工作的成果,我們的人民衹有在別人允許的情況下纔能在中國存在,而中國人民給我們提供的協助中國發展教育和自由制度的大好機會,一去不復返了。代之而起的將是一種以東京爲中心的反動軍閥政權用無耻的辦法控制的罪惡局面。”“如果不反對這種勢力及其一切慣用的辦法的話,那麽遠東將出現一個世界上前所未見的最大的武力壓迫和統治的工具。我們也不可避免這種罪惡的後果産生時,美國首當其衝的結局。”③[美]芮恩施:《一個美國外交官使華記:1913—1919年美國駐華公使回憶錄》,第275—276、276—277、279頁。

芮恩施的直覺沒有錯,中國人民似乎永遠都沒有忘掉威爾遜對中國的食言。威爾遜的食言爲什麽使芮恩施痛心疾首?因爲他看到美國在中國的長期努力毀於一旦。美國外交史專家孔華潤(Warren I.Cohen)認爲,芮恩施是一個“小威爾遜”,與威爾遜有着共同的理念。他是一個知識分子,一個政治學家,“是中國和中國民族主義的朋友,以及日本帝國主義的對手”。他對年輕的中國知識分子有很大的影響力,並讓威爾遜瞭解中國的問題。芮恩施對美國在中國的活動有深遠的影響。④Warren I.Cohen,“Americ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The Response to Chinese Nationalism,1917-1921”,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 1(1966):84-85.失望促使芮恩於1919年6月初辭去了駐華公使一職。在離開中國之前,他與中國政府簽署了“擔任顧問、說客和公關的三年合同”。多年之後的1945年,鮑威爾回憶道,芮恩施向中國人民做出的外交承諾“將永遠不會兌現,並且最終導致了兩國關係的災難性結局”,這對芮恩施本人“也是個悲劇”。①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18,17,24,28.

五 威爾遜主義在中國的命運

中國歷史學界對威爾遜主義和威爾遜的對華政策很早就有研究,如《歷史研究》1964年第2期就發表過鄧楚川的《威爾遜與中國》一文,指出威爾遜任總統期間,對華政策是其重要的部分。威爾遜當政的年代是“世界資本主義一切固有矛盾空前尖銳化的年代”,“帝國主義統治集團妄想以戰爭的手段來克服他們所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而結果卻是促進了全世界人民的革命化”。這篇文章還指出,威爾遜的對華政策“證明了帝國主義是中國人民一貫的死敵,證明了美帝國主義不管怎樣花言巧語,它的帝國主義的本性是絕不會改變的”。這篇文章是在當時反帝反殖的主旋律下發表的,中國正處在“文革”開始的前夜,所以很難做出客觀的評價和分析。

最近一些年,中國學者對威爾遜主義在中國的失敗問題的研究和分析,則顯得冷靜、客觀、深刻得多。如馬建標指出,威爾遜主義其實充滿悖論,試圖通過“民族自決原則”來解決列強與殖民地的矛盾衝突問題,同時又不得不依靠英、法、意、日等列強的支持來實現他的國聯計劃,由此導致衝突與合作的矛盾關係,使他無法在民族自決的道德原則與列強奉行的強權政治原則之間求得平衡。威爾遜爲了國聯計劃的實現而放棄對中國的道義承諾,這對威爾遜而言是一個艱難的抉擇。②馬建標:“‘受難時刻’:巴黎和會山東問題的裁决與威爾遜的認同危機”,《近代史研究》3(2018):23—38。

周策縱的《五四運動史》是西方最早對五四運動進行系統研究的一本著作。它描述了當巴黎和會認可日本對山東佔領的新聞傳到中國時,中國民衆立即陷入了憤怒,大學生清醒地認識到了西方是自私的、軍國主義的,也認識到中國政府的無能,威爾遜主義也是靠不住的。他還引用了1919年上海學生聯合會的小册子,證明學生對威爾遜的理想主義和承諾破産的失望之情——威爾遜的理念給了弱國以力量和鬥爭的勇氣,但最終甚至儒家思想的發源地山東也被攫取了,這導致了五四運動的爆發。③[美]周策縱:《五四運動史》,第95—97頁。

漢斯·希米特(Hans Schmidt)關於威爾遜主義在中國傳播的研究指出,山東問題是中國人“幻覺破滅”的標誌;甚至在美國代表團內,如遠東顧問威廉斯(E.T.Williams,1854—1944)也覺得“羞於面對中國人”,當他於1919年6月和會結束離開歐洲時,覺得威爾遜的十四條“已經淪爲空談”,他自己被各方面的指責所困擾。正在中國訪問的美國哲學家杜威寫道:“若是美國沒法見證它的理想,這裏抱怨的人會比美國的人還多,它將不再爲人們所信奉。”克勞回憶道:“我一直在中國如此努力傳播的美國官方戰爭宣傳,應該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指責。”④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18,17,24,28.希米特認爲,威爾遜主義在中國其實就是一把雙刃劍。它當時既在全世界建立了國際新秩序和道德權威,也幫助了中國的民族主義上升,並形成五四運動。雖然民族自決是一項可行的解決辦法,但威爾遜在巴黎就山東問題上的妥協,謀求日本合作建立一個世界和平體系,結果是希望大而失望也更大,引起中國對西方自由主義的敵對態度。從這一角度看,美國的聲譽由於“自己虛假的承諾”而受到損害。“五四”之後,美國的影響力黯然失色。⑤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18,17,24,28.

孔華潤對威爾遜這一時期對中國的影響也有討論,認爲美國預測和理解中國發生的重大事件有着非常好的條件。一戰前後,美國的外交政策是威爾遜制定的,對美國在遠東的成功是有目共睹的。在巴黎和會上雖然不成功,但威爾遜“拼命地爲中國的自決戰鬥過”。看起來,孔華潤比希米特對威爾遜的影響有更積極的結論,認爲他爲中國做過努力,無非是受客觀條件的限制而沒有得到更好的結果。當然,孔華潤也看到了五四運動爆發後,中國人開始團結起來——在運動之前,“美國還是世界上對中國的善意和親近度最多的國家”,但隨着運動的不斷發酵,“變得衹有蘇俄纔能召喚中國的民族主義者”。①Warren I.Cohen,“Americ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The Response to Chinese Nationalism,1917-1921”,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 1(1966):84-85.

孔華潤的觀察是準確的。在五四運動以後,像孫中山這樣的民族主義者也明顯地倒向了蘇俄。雖然他對威爾遜主義還是認可的,但對巴黎和會上威爾遜的妥協耿耿於懷。孫中山在1924年著名的《三民主義》演講“民族主義”那一講中,專門提到威爾遜主義在中國失敗的原因,認爲是威爾遜受到其他列強的掣肘而無法實施其主張,但威爾遜的主張提出以後“便不能收回”;由於對中國的背叛,列強當時所主張的“民族自決”“完全是騙他們的”,所以弱國衹能自己去實行“民族自決”。②孫中山:《三民主義》(上海:中華書局,1935),第1册,第51—52、52—54頁。由於孫中山對美國和西方民主的失望,對蘇俄有了相當的好感,指出一戰“無意中發生了一個人類中的大希望”,這個希望就是俄國革命的成功——“反對帝國主義和資本主義,爲世界人類打抱不平”。列寧(Лeнин,1870—1924)也提倡被壓迫的民族自決,而西方列強之所以攻擊列寧,“是要消滅人類中的先知先覺”,是害怕世界人民的覺悟,但現在越來越多的人覺悟了,“知道列強所造的謠言都是假的,所以再不被他們欺騙”,這是全世界各民族的思想“進步到光明地位”的結果。③孫中山:《三民主義》(上海:中華書局,1935),第1册,第51—52、52—54頁。從這篇文章中可以看出,孫中山對西方的批評態度和在感情上對蘇俄的傾向性,這與中國在巴黎和會上的遭遇有着直接關聯。

其實,在美國的政界,包括威爾遜周圍的幕僚們,也不讚同威爾遜的妥協,認爲巴黎和會實際上背叛了威爾遜的十四點原則。著名記者、巴黎和會期間擔任威爾遜顧問的布里特(W.C.Bullitt,1891—1967)批評威爾遜沒有把“我們的戰鬥進行到底”,默許“世界遭受痛苦的各民族再次被投入到壓迫、奴役和瓜分之中”。④王立新:《躊躇的霸權——美國崛起後的身份困惑與秩序追求(1913—1945)》,第66頁。巴黎和會使威爾遜在中國的形象也發生戲劇性變化:1917—1918年間,他被譽爲“世界上第一個好人”;巴黎和會以後,他有關世界新秩序的十四點計劃被中國媒體尖刻地挖苦爲“14=0”。中國在巴黎和會上的外交失敗,在很大程度上導致威爾遜在美國國內的最終失敗,出席巴黎和會的美國代表團成員在山東問題上也不支持威爾遜,批評威爾遜犧牲中國的利益是錯誤的。⑤徐國琦:《中國與大戰:尋求新的國家認同與國際化》(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13),馬建標 譯,第13、280、281頁。

美國公衆輿論也就山東問題猛烈地批評美國政府,認爲巴黎和會對山東問題的處置是“粗暴而野蠻的掠奪”,是“帝國主義外交史上一次最卑劣的行徑”,指責這是“無耻的行徑”“不可饒恕的非正義”,是一次“有陰謀的掠奪”;揭露“把中國出賣給日本是爲了換取後者加入國聯”,這是“卑鄙的行徑”。徐國琦認爲,威爾遜爲了實施創建世界新秩序的計劃最終在山東問題上向日本妥協,反而成爲他在美國國會以及其他方面的政敵群起攻擊巴黎和約的有效武器,並最終否決該條約。⑥徐國琦:《中國與大戰:尋求新的國家認同與國際化》(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13),馬建標 譯,第13、280、281頁。對於威爾遜在美國的失敗,王立新提出了與徐國琦不同的解釋角度,認爲從觀念層面看,威爾遜失敗的根本原因在於大多數美國民衆還沒有爲美國領導世界、承擔國際義務做好準備,仍然沉醉於孤立主義,這與二戰後的情況不同。二戰後,蘇聯在地緣政治和意識形態方面的雙重威脅,使美國社會在捲入國際政治、重建國際秩序和領導自由世界方面獲得了廣泛共識。⑦王立新:《躊躇的霸權——美國崛起後的身份困惑與秩序追求(1913—1945)》,第66頁。

後來,克勞也對自己在國際上過分宣傳威爾遜進行了檢討,“導致將威爾遜誇大到一位拯救世界的超級英雄”,並激起了國會中政治對手的不滿,認爲誇大了對美國“民主世界安全”的期望值,甚至批評“公信委”的宣傳“激起了戰後大混亂”。這是指威爾遜的民族自決造成了傳統的歐洲殖民主義在全球範圍內的危機,雖然他們也承認它在歐洲加速了“德國及其同盟瓦解的力量”。⑧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18.不過,美國國內對威爾遜的批評應作具體分析,因爲中間有太多的黨派之爭。威爾遜的挫折並非是理念的失敗,而是其成功的條件不成熟;當時許多西方的政客還懷揣着帝國主義、殖民主義的信念,他們對威爾遜民族自決的猛烈批評就不足爲奇了。

徐國琦曾討論了一戰時威爾遜在中國的正面反應。他指出,一戰爆發後,北洋政府的親美傾向得到大多數中國官員的支持,認爲美國最有可能提供給中國參戰的機會。顧維鈞告訴北洋政府,美國一直在本着正義的立場爲中國說話,而且一直把中國當作最好的朋友。王正廷也寫道,除了政治援助,美國給予中國最急需的財政支持。梁啓超向段祺瑞建議,對中國而言,美國是最可靠的國家。一戰結束後,著名記者董顯光寫道,威爾遜是最有資格的政治家,能夠擔當起捍衛人類權利以及中國權利的重任。陳獨秀稱讚威爾遜反對依靠強權,主張要講公理;蔡元培認爲,協約國的勝利定要把國際間一切不平等都消滅了;梁啓超也深信,協約國的勝利代表着新時代的進步;蔣廷黻回憶道,當時他相信威爾遜所說的每一句話。①徐國琦:《中國與大戰:尋求新的國家認同與國際化》,第169、259—260頁。

但是,希米特的研究發現,中國人對威爾遜宣言中提倡的“民主”熱情程度有限,“公信委”和威爾遜政府“低估了民主在中國的實踐有嚴重的缺陷”。孫中山是中國最重要的民主支持者,他在1918年11月給威爾遜的信中表達了對美國支持軍閥獨裁政府的不滿:“當你去年向中國建議參戰時,我強烈反對,因爲我知道我國的軍閥一定會利用自己的權力扼殺中國的民主。我的預測不幸證明是真的。”孫敦促威爾遜“拯救中國的民主”,就像他曾經“在歐洲所做的那樣”,勸說軍閥控制的政府尊重議會。②Hans Schmidt,“Democracy for China:American Propaganda and the May Fourth Movement”,Diplomatic History 1(1998):13.但威爾遜政府繼續支持軍閥政府,並拒絕了對孫中山和國民黨的支持,顯然這是與威爾遜一貫主張的中國建立一個穩定的中央政府有關。

希米特可能低估了威爾遜民主思想對中國的影響。雖然當時的中國人把注意力放在中國的領土主權上、放在山東問題上,而威爾遜所強調的核心是要讓中國成爲一個像美國一樣的共和民主政體,這樣纔能在世界和平舞臺上扮演重要角色,然而當時的中國,這方面的討論已經開始。如蔣夢麟所說,在歐戰後不久,“自由與民主正風靡全世界,威爾遜主義已引起中國有識之士的注意”;在媒體的宣揚下,威爾遜主義已經成爲一種強勢話語,即使窮兵黷武的北洋軍閥將領也不敢公開反對它。新文化運動中有兩個重要的口號“民主”“科學”,根據馬建標的研究,民主口號的“一個重要思想來源就是威爾遜主義”。五四運動的積極分子、北大學生譚鳴謙說:“精神的‘德謨克拉西’,今日當以美國現任大總統威爾遜氏所高唱之人道主義爲代表”,威爾遜的思想“無非發揮公道正義,促進自由平等,以貫徹其本邦所培育多年精神的‘德謨克拉西’之主張”。③馬建標:“塑造救世主:‘一戰’後期‘威爾遜主義’在中國的傳播”,《學術月刊》6(2017):171—172。這個譚鳴謙,便是後來共産黨的早期領導人譚平山。陳獨秀也把威爾遜的主張概括爲“兩大主義”:其一,不許各國拿強權來侵害他國的平等自由;其二,不許各國政府拿強權來侵害百姓的平等自由。威爾遜儼然是自由平等的捍衛者,陳獨秀稱他是“世界上第一個好人”。④歐陽軍喜:“論美國對五四運動的影響”,《中共黨史研究》4(2019):44。

隨梁啓超以非正式代表身份赴歐洲觀察巴黎和會的張君勱,1919年發表在《解放與改造》創刊號上的“歐洲隨筆”,題目便是《和平會議中威爾遜之成功與失敗》。他在描述了威爾遜在和會上與歐洲各主要列強的矛盾鬥爭後,非常理解威爾遜當時的處境:“雖其卒達目的與否不可知,然義聲已振於天下矣!如是非威氏魄力之不足,主張之不堅,夫以曲高和寡,所懷抱者未由見諸實施耳。嗚呼!以一夫獨來獨往之理想,毅然與根深蒂固之國家利己主義奮鬥,雖所成就者,遠非吾人之所希望,然已足多矣!已足多矣!”對張君勱這個就近的觀察者來說,威爾遜似乎有孤軍作戰的悲壯,在當時環境下所能做到的已是難能可貴了。

其實,中國人對威爾遜的失望是一個緩慢的過程,主要是國人對山東問題越來越感到的切膚之痛以及“五四”之後越來越高漲的反帝浪潮的雙重影響;並非巴黎和會的消息一傳到中國,中國人就對美國和威爾遜的認識發生了根本性轉變,這與芮恩施以及美國媒體立刻作出反應還有所不同。在中國,哪怕五四運動已經爆發,着眼點仍是放在反對簽約和懲辦“賣國賊”這樣一個層面,並沒有把對美國的批評放到重要地位。5月4日那一天,北京學生甚至在美國公使館門前高呼“威大總統萬歲”等口號。①馬建標:“塑造救世主:‘一戰’後期‘威爾遜主義’在中國的傳播”,《學術月刊》6(2017):164;徐國琦:《中國與大戰:尋求新的國家認同與國際化》,第260頁。這從一個角度反映了威爾遜在一戰期間和“五四”時期在中國特別是在學生中的影響力。

結 語

威爾遜主義和威爾遜在巴黎和會上關於山東問題的決定,應該分兩個層面來看待。威爾遜的理念及對未來國際和平的設計,是符合歷史潮流的。他反對帝國主義、殖民主義,主張民族自決,符合中國的利益;但在巴黎和會上,面對其他西方列強和日本的抵制,他在山東問題上退縮並妥協,使他的十四條原則受到最嚴峻的挑戰,也導致了中國人對美國和威爾遜的許諾不信任的態度。

對威爾遜主義和美國對華態度承擔宣講和闡釋工作的是芮恩施,兩人在具體對華問題上也經常發生分歧,因爲他們考慮問題的角度是不一樣的。威爾遜是從整個世界格局來制定對華政策的,而芮恩施更多考慮的是中美關係。芮恩施的思考在當時代表了許多在華的美國官員、商人以及報界人物,也代表了美國國內不少人,他們希望美國能對日本採取更強硬的態度和手段,對中國在巴黎和會上的遭遇報以同情,試圖要爲中國主持正義。芮恩施的理想沒有實現,對他來說是一件痛心疾首的事情。1923年,他受中國政府之邀再次回到中國,不幸染病在上海逝世。他的經歷有點像明末的意大利傳教士利瑪竇(M.Ricci,1552—1610),把畢生精力放在了中國的傳教事業,企圖建立起中西方文化和宗教的理解,最後也死在北京。

導致芮恩施以悲劇收場,或者說,導致威爾遜主義像流星劃過夜空的根本原因,是威爾遜提出自己理念的時候,實現這種理念的條件還不成熟,其他主要西方大國與他步調並不一致,而且還經常成爲他理想的絆腳石。由於威爾遜在巴黎和會上孤掌難鳴,因此,在與其他列強的周旋中不得不做出妥協。最後的結局必然是讓滿懷希望的中國人失望:雖然威爾遜在感情上同情中國,但在巴黎和會上需要日本在國聯問題上合作,衹得與日本妥協。正是因爲中國對威爾遜期望太高,所以,對威爾遜的失望就更加難以忍受。

由於威爾遜在巴黎和會上沒有兌現他對中國的許諾,因此人們認爲威爾遜主義在中國是失敗的。其實,如果全面客觀地看待威爾遜主義在中國的影響,一方面,直接收回山東的計劃沒有實現,使得威爾遜的理想主義受到了挫折;另一方面,他的“民族自決”和民主思想開始在中國深入人心,新文化運動提倡的“德先生(民主)”口號更多是來自威爾遜主義在中國的傳播。他對世界和平的構想影響深遠,促進了民族主義和民主政治在全世界的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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