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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林渔具产业集群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时间:2024-08-31

赵 祺

(巢湖学院,安徽 巢湖 238000)

1 槐林渔具产业集群建设的现状和特征

1.1 槐林渔具产业集群的成因和现状

槐林渔具产业集群属于自我衍生发展型,主要依托于槐林地区历史悠久的渔网生产传统文化,该地区的手工织网具有几百年的的传统,涉及千家万户,在随着经济浪潮的发展中,形成专业的生产分工和产业协作,改变原本各家手工织网的方式,集合资金和劳动力发展机织渔网转变,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扩充产品种类,在原有淡水鱼网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深海鱼网的发展,使其产品不断丰富,产业链不断延伸。

槐林渔具具有多年的发展基础,聚集了以金猴渔具为首的一批骨干企业,产业方向明确,地方特色明显,初步形成了产业特色,使企业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集群品牌知名度。集群内部通过良性的竞争,形成了一批实力强、牵动力大的骨干企业,促进了槐林渔具产业集群的发展,也为巢湖市的经济发展起到了显著的支撑作用。其中金猴渔具就在槐林渔具产业集群内长期居于核心地位,在集群内部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

从集群规模上看,截止2014年12月,槐林渔具产业集群内各类企业总数量为592家,集群内员工总数达2.18万人,企业产品类型涵盖了渔网渔具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包括主要原材料棉纶切面、棉纶综丝的生产,配套产品渔网用丝、渔网用浮和渔网坠的生产,集群产业链日趋完善,其分布如表1所示。其产品不仅遍布国内各大渔具市场,而且,远销美洲、欧洲、东南亚等70多个地区和国家,年销售额突破80亿元,其中自营出口达9595万美元,与2013年相比,分别增长了15.4%、14.9%。

表1 槐林渔具产业集群企业类型分布图

1.2 槐林渔具产业集群的发展优势

槐林的渔具产业集群是许多中小型企业的“共生”,他们通过专业化的产品分工形成具有行区域内,无论在信息和技术方面,还是在资源和服务方面,都获得了较大的集群竞争优势。

1.2.1 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竞争优势

企业之间通过使用共同的基础公共设施,减少了大量重复的资金投入,对渔网产品进行的专业化的分工,又大大提高了集群内部的劳动生产率。渔网产业链上形成的原料生产——拉丝——织网——装扎四大环节,形成了良好的上下游产业集群,极好的规避了不道德的市场行为,减少了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地理上的集群优势大大节省了搜索市场信息的时间和成本,降低了运输和信息传递的费用,使每次交易的费用减少到最低,形成了类似企业集团的内部规模经济。其他中小型企业对金猴渔具、中康渔具等龙头企业的学习、模仿、创新,大大提高了槐林的产业集聚整体的生产率水平。

1.2.2 议价优势

在槐林渔具产业集群内部,由于集群网络的存在,企业之间在采购、销售等环节结成了可靠联盟,形成强大的团体优势,有效避免了单个中小企业在议价时出现的能力孱弱的的问题。

1.2.3 产品多样性

集群内部市场的激烈竞争迫使企业更加注重客户的专业化需求,寻找到独特的细分市场份额,通过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产品的独特有用性来获得更多的产品订单,从未有利于集群内部产品的多样化。现如今,槐林渔具产业集群在传统产品生产的基础上,已成功增加了渔网织机、网纲、网坠、泡沫漂浮等产品的生产[2]。

2 槐林渔具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集群内部多数企业规模较小

槐林渔具产业集群内以中小型企业为主,生产规模偏小,企业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以原材料生产企业为例,集群内提供渔网用棉纶切面原料的共21家,大量的重复建设导致激烈的价格战,企业利润微薄,同时导致企业之间分工和专业化受限,快速发育较困难。总之,由于缺乏必要的分工、集群内企业专业化程度较低,这正是导致企业规模规模普遍偏小、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的原因。

相比其他中部县域制造业产业集群造就的50%以上的产值、60%以上的税收和65%的就业岗位的龙头企业,槐林渔具产业集群内最大的企业金猴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仅占集群内总产值的24%,税收的28%,就业岗位的31%,作为龙头企业,规模明显偏小,还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2 产业集群创新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由于产业集群内部多数企业的综合实力较弱,创新能力较差,对于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缺乏足够的重视,资金投入普遍不足。同时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横向联系不够,造成企业高素质人才缺乏,科研能力不足,企业大多只承担一个区域性生产者的角色,没有拥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缺少最为重要的自主生产者的关键性技术和核心工艺。生产中,主要通过模仿历史生产经验或者购入国内外先进生产技术的方法,自出创新不足,产品抗风险能力较差。

2.3 集群内部的组织协调有待加强

槐林渔网企业目前有四百多家,完全处于自由生产状态,没有政府的扶持和引导,也没有自行成立集群内行业协会进行自主规范、协调和管理。企业大都缺乏分工协作的精神,追求眼前利益,目光短浅,想在从原材料、产品生产、产成品销售的各个环节盈利,企业这种完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产业生产和经营方式,很难向更高目标发展。这种各自为战的思想,既不利于有市场发展潜力的大型企业的健康发育,也剥夺了中小型企业的利润空间和发展前景,造成集群产业链延伸的不足,进而,严重阻碍了槐林渔具产业集群竞争力的提升,集群分工协作的优势难以显现。

2.4 集群品牌知名度较低

集群品牌与普通品牌不同,普通品牌是由单个企业自行创立的,而集群品牌是由集群内企业共同创造并维护的。集群品牌知名度越高,集群竞争力就越大,给集群内企业带来的经济效应就越显著。但是,集群品牌自身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类似于公共物品的性质,从而导致集群内企业“免费搭便车”现象严重。部分企业由于主客观因素的限制,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和销售,对品牌维护、产品创新方面投入力度不够或不愿投入,集群内企业互相模仿,产品雷同且技术含量较低,不利于整个集群品牌知名度的提升。

槐林渔具产业集群内企业在出口贸易中处于简单的产品加工贸易阶段,产品技术含量低,利润少,对产品宣传的力度不够,品牌效应还未形成,需要加强对“槐林渔网”这个产业整体品牌的大力推广[3]。

2.5 销售服务等工作不到位

槐林产业集群中生产性企业的实力较强,服务型企业的能力较弱。在物流,流通销售和其它服务型站点上明显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没有形成良好的产业服务机制。一些相关部门在政策扶持工作中没有做到确实有效,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部分中小型企业的贷款力度较小,使得企业发展面临一定的困难。

2.6 企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盲目性

在槐林产业集群内部,由于盲目追求“大而全”的发展策略,企业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不断进行产品的上下游延伸扩展。既建立原材料生产车间,追求棉纶等渔具原材料生产的自给自足,又盲目扩大销售渠道、建立自己的送货车队,在企业资源有限、筹资困难的情况下,最终结果必将阻碍集群内企业的发展壮大,进而造成“小而全”的困境。

2.7 专业化分工与网络协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槐林产业集聚中出现较为严重的企业扎堆现象,虽然集群内部的专业化分工与合作已初步形成,但纵向分工程度不高,企业对于市场细分不够深入,产品线较短,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集群内企业虽然繁殖速度较快,不断有新企业诞生和外部进入,但多数企业的主营业务和市场定位相同,都面向中低端市场,处于渔具产业链的相同环节,趋同性现象较为突出。因而无法做到产业集群的资源共享和利益共均,甚至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资金和建设的重复浪费。

2.8 产品需要进一步的产业升级

大部分槐林的渔具企业所生产是基本的渔网产品,处于全球化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产品的档次和国际竞争力有在于进一步的提高。渔网产业作为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准入门槛、技术含量较低,行业利润较少,竞争主要以成本价格竞争为主,因此,极易被劳动力成本更廉价的其他地区同行业所替代。目前,集群内少数大型企业如金猴渔具、中康渔具等已开始重视产品的开发与研究,在逐步推进推进渔网科技城的建设,改传统的“低成本竞争优势”为“差异型竞争优势”,但投入力度不足,发展步伐依然缓慢,要进一步加快槐林渔网产品的产品升级[4]。

2.9 缺乏健全的产业链意识

槐林产业集聚内部的企业生产往往是集中在产业链中终端产品的生产商,产业链的前后联系还不够明显,产业链的建立仍不完善,企业缺乏上游研发、设计环节,以及下游市场销售环节的延伸。渔网产品的原材料棉纶只是在进行简单的生产,没有进行技术化的创新改造,这就大大限制了渔网产业在技术升级中的可能性。

在集群产业的发展中,要重视主导企业如金猴渔具、中康渔具在产业中的比较优势。这些企业需要产业链中上下游关联产业的支持,市场竞争优势才能得以体现。以往我们重视的,是主导企业本身的发展,却忽视了与之相关联的配套产业的发展,即产业链意识的缺乏,从而导致槐林渔具产业集群内各个企业只是一种单纯的生产配套关系,企业之间关联性较差,难以组成健全完整的产业链。

3 促进槐林渔具产业集群建设的对策

3.1 政府应大力扶持

区域集群的发展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扶持,槐林镇政府的相关部门必须承担起维护当地渔具市场秩序的责任,从而保证企业的发展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①政府可以牵头组建集群内渔具行业协会,通过彼此磋商制定行业规定、定期举行座谈、举办专业技术讲座等活动,增强集群内各成员之间的信任度,避免集群内低价竞争,共同研发新产品,维护行业利润空间。

②对于集群内中小企业规模小、筹资困难、抗风险能力弱的特点,政府要积极帮助企业扩大筹资渠道,同时加大政府资金的扶持力度。应设立财政性专项资金,加强信贷等金融类服务,并在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给予优惠。

③当地政府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杜绝其生存的土壤,对于损害集群整体形象的低劣产品生产厂家要坚决查处,保护合法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和有序的市场秩序。

3.2 要不断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

集群内企业要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技术为中心的创新机制和运行体系。对部分技术落后、研发实力较弱的企业,可先引进集群外先进的技术,然后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对于研发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应着重推进原始创新,使集群内掌握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处于渔具行业的领先地位。同时,为扶持集群内企业创新能力的成长,要积极组建集群技术创新平台,以此平台为基础向企业提供提供通用性技术,并进行集群内企业间的横向合作推进集成创新,引领槐林产业集群不断创新,不断进步。

3.3 延伸产业链条,使其不断完善

产业链是集群内各产业之间的供给与需求的关系,槐林渔具产业集群的产业链已初步形成,但上下游过于狭窄,分工不明显,难以发挥集群整体优势。

因此,应尽可能使产业链向上游和下游延伸和拓展。进而形成以少数龙头企业如金猴渔具、中康渔具为主导,以集群产业链为基础,大量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分工协作体系。加大对原材料、辅料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并通过企业资产重组、集群内资源整合和优势品牌延伸等办法,培育一批技术领先、市场份额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促进槐林产业集群的快速发展。

3.4 打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竞争优势

品牌是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是广大消费者对某一产品系列的认知和接受程度,集群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共同构成产业集群市场竞争力的重要衡量标准[5]。品牌的建立需要当地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

从政府层面而言,要继续坚持“发挥优势,错位发展,打造品牌,当好配角”的功能定位,为当地产业确定一个整体的品牌。槐林镇政府应大力打造“槐林渔具”品牌,可通过定期举办招商会、广告投放、网站宣传等形式积极为“槐林渔具”品牌做推广,提高其知名度。

从企业层面而言,要注重自身品牌的建设。集群内企业要避免低端产品的盲目竞争,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革新渔网技术,推进产业升级,打造名牌产品,进而提升集群的品牌竞争优势。

3.5 利用和把握国家政策机会

面对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机遇,为响应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我们应引导企业积极把握这个契机,对政策“理解透,用到边”。一是税收方面,合理利用国家制定的对中小型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一般企业所得税率为25%,而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优惠为20%。要对槐林产业集群内小型微利企业进行全面备案登记,对相关企业报税人员进行培训,以使企业能依法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二是积极利用金融企业放宽贷款限制契机。由于银行融资难,槐林八成的中小企业主要依靠民间融资来解决流动资金的周转问题。为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应利用商业银行扩大信贷规模这一契机,积极争取对集群内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三是在安徽作为试点省份实施“营改增”之机,积极引导企业挖潜改造,合理利用新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1]赵红.槐林渔网产业集群合作营销策略分析[J].巢湖学院学报,2009,(2):23-25.

[2]牛永革.基于消费者视角的产业集群品牌效应研究[J].管理科学,2011,(2):32-34.

[3]陈晓静.产业集群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证[J].社会科学家,2014,(8):43-45.

[4]王缉慈.创新的空间——企业集群和区域发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79.

[5]袁阳春.关于巢湖市槐林镇渔网业发展的 SWOT 分析[J].经济生活文摘,2012,(2):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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