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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小微企业营商环境分析——基于长三角三省一市的对比

时间:2024-08-31

丁家云 李健伟

(铜陵学院,安徽 铜陵 244061)

一、研究背景和文献综述

(一)研究背景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环境中的各个主体在进入或退出市场过程中所面临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以及人文环境。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虽然国内营商环境有所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小微企业依然面临融资难、招工难问题,部分政策依旧落实不到位,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的现象时有发生。201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指出通过破除不合理的门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等途径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安徽省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颁布施行《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分别从市场保护、政府平台构建以及法律监督保障三个方面作了相关规定。从市场保护方面,《办法》指出政府应该保护市场主体的经营权、人身安全、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通过网络平台等途径保障信息的公开化。从政务服务方面,《办法》指出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打造安徽省特有的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为办事人员提供便利化、快捷化和标准化的服务。从法律监督保障方面,《办法》指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对各类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依律执法以及市场主体依法经营的意识。2020年10月,安徽省出台优化营商环境“57条”,通过简政放权、提高涉企事务办事效率、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等途径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痛点,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以及资源的最有效配置。

(二)文献综述

1.营商环境指标层面

虽然不同学者使用不同指标来衡量营商环境,但是大多数学者依然采用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李成等(2020)[1]对世界银行的纳税营商环境指标进行了分析研究,指出对一国的纳税次数、纳税时间、总税率以及报税后事项四个二级指标得分进行加权平均,可以得到一国纳税营商环境指标的最终得分,并对世界银行纳税营商环境指标的关注点、未关注点以及可比性与敏感性进行了分析评价。而一些学者基于中国的国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杨枝煌等(2020)[2]认为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不适用于中国,中国应当从政治军事环境、经济金融环境、社会文化环境以及自然生态环境四个方面加强对营商环境整体的优化。

2.营商环境分析层面

不同学者分别从市级、省级以及国家级层面对营商环境进行了分析评价。刘帷韬(2020)[3]对我国国家中心城市的营商环境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北京、上海、广州三座城市的营商环境最好,而新一线城市和一线城市在营商环境方面的差距正在不断缩小。张翠玲等(2020)[4]通过对石家庄市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和经营年限的调研,得出石家庄市的法治环境和政务环境良好属于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的优势环节,而财政补贴门槛高以及融资渠道少等方面属于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的劣势环节。张三保等(2020)[5]构建指标评价体系对中国不同省份的营商环境进行了分析评价,通过量化分析得出结论:华东地区的营商环境明显优于其他地区,而在省份营商环境的比较上,北京和上海表现得最为突出,广西和西藏则处于垫底的位置。楼雯倩等(2020)[6]对“一带一路”沿线不同国家的营商环境进行了综合分析并根据研究结论将不同国家的营商环境分为五类,其中马其顿、波兰等国家的营商环境最优,叙利亚、东帝汶等国家的营商环境最差。

3.政策建议层面

在提升小微企业营商环境政策建议方面,大多数学者认为应当加强简政放权,提高市场开放度。李克强(2019)[7]在优化营商环境会议上指出,中央政府应该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减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加强对市场环境的监督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证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应当强化政府工作人员在简政放权过程中的责任担当意识,健全法律保障制度,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落到实处。胡宁等(2020)[8]就新冠疫情背景下台州市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进行了调研并分析了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指出应当通过减税降费、拓展国内市场以及激励企业创新等途径优化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宓海燕(2020)[9]、郑新芝(2020)[10]均从法律层面分析了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途径,包括完善法律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有效的法律服务平台以及构建多层次的法律保障机制等途径。

本文分别从营商环境指标、营商环境分析以及相关政策建议三个层面对不同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在营商环境指标层面,不同学者分别从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生态环境、法律环境等多个维度构建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在营商环境分析层面,大多数学者认为国内不同地区中北京、上海这些一线城市的营商环境最优,华东地区的营商环境优于我国其他地区,而各地区小微企业大都存在融资难度大的问题;在政策建议层面,不同专家指出政府应当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在疫情期间通过加强法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以及减税降费等措施优化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安徽省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为研究对象,采用最新的数据构建了14个二级指标,利用效用值法对长三角三省一市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进行了比较分析,最后有针对性地对安徽省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的改善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安徽省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的现状分析

随着安徽省逐步融入长三角,安徽省经济发展迎来了良好的机遇,也面对着巨大的挑战,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性愈加凸显。近些年来因为相关政策的不断放开,安徽省小微企业的数量得到了快速的增长,小微企业由于存在生产规模较小、人才外流现象严重、融资困难、企业生命周期较短等问题,这类企业对营商环境的依赖性往往也更强。由于安徽省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最近几年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很多方面还存在明显的缺陷和不足。

2020年10月,在安徽省省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办公厅主任张杰指出安徽省的营商环境发展态势良好,政府采购透明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等指标均位居全国前5,2019年全省整体营商环境满意度达到了96.5%。2020年12月,由华略智库与《国际金融报》长三角日报共同编制的《长三角高质量营商环境指数报告》发布,其中安徽省8个地级市跻身前三梯队,合肥市位居第五。在长三角三省一市中上海市营商环境优势明显,综合得分远高于苏浙皖三省,但是也有短板,尤其是科研投入方面尚显不足。江苏、浙江、安徽三省营商环境综合得分差距不大,相较于江浙沪而言,安徽省在金融环境、基础设施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但是由于合肥的市场潜力分和市场活跃度较高,发展前景较好,拉高了安徽省营商环境的总体得分。所以,在综合得分方面安徽省并没有和江苏和浙江两省拉开明显的差距。

虽然安徽省营商环境总体评分不低,但是政府部门有的还存在着缺乏诚信、干预过多、办事流程冗长以及部门工作人员懒政懈怠的现象,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配置资源的过程中需要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而政府的不作为往往会造成市场运营的低效率。市场环境方面,安徽省小微企业面临融资困难、市场竞争强度大、生产成本增加等问题,致使小微企业难以长久地生存下去,部分企业过早地被淘汰,而在销售渠道的选择上,很多企业依然选择传统的线下销售模式,电商平台的普及率和使用率依然较低。法律环境方面,相关法律对小微企业专利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司法执法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在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研发创新的动力,另一方面也降低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人文环境方面,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相较于沿海发达省份,安徽省外贸依存度较低,对外贸易带动经济发展的能力不足,同时由于安徽省小微企业创新能力不足,高新技术产品缺乏竞争力,因此对外资的吸引力较弱。

三、安徽省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的实证分析

(一)数据的来源及说明

营商环境通常是指市场主体在进入或退出市场和经营管理企业过程中面临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以及人文环境的总和,本文采用张三保、康璧成、张志学(2020)[5]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将小微企业面临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人文环境作为衡量营商环境的一级指标,并选定了各个二级指标及其权重。在政务环境方面,本文使用政商关系健康指数和政府支出水平来衡量政府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在市场环境方面,使用融资水平、研发投入、科研力量、研发成果、城镇登记就业率、非居民自来水单价、商业用地价格以及交通运行指数八个指标对不同省份科研力量以及基础资源和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衡量;在法治环境方面,使用政府透明度指数和司法文明指数来衡量不同省份的法治环境建设状况;在人文环境方面,本文通过计算不同省份的贸易依存度以及外资依赖度来衡量该省份的对外开放水平。具体小微企业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计算方法、年份以及数据来源如表1所示:

表1 小微企业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续上表)

其中政府支出水平、研发投入水平、融资水平、贸易依存度与外资吸引力五个二级指标分别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研发经费投入、社会融资规模增量、进出口总额以及实际利用外资额与GDP的比值来表示,科研力量与研发成果两个二级指标分别用高等学校数量与专利授权量来表示。在可获得的数据当中,由于同一省份不同城市商业用地价格和城市交通运行指数这两个指标有所差异,因此本文在这两个指标上选择省会城市的对应数据。为了保证分析结论的时效性,选择最新可获得数据年份即2018年的数据作为研究对象,在商业用地价格指标的选择上,由于EPS数据库没有显示2016年之后的数据,因此本文选择2016年的数据进行研究,另外由于滴滴交通出行报告中城市交通运行指数是按照季度进行划分的,选择2018年第一季度城市交通运行指数来衡量一个城市的交通便利度。通过收集得到的数据对各二级指标进行核算,得出长三角三省一市小微企业营商环境二级指标的基本数据,如表2所示:

表2 长三角三省一市小微企业营商环境二级指标

(续上表)

(二)数据的处理及评价结果

本文采用效用值法对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效用值的取值范围为[0,1]。正向指标的效用值计算公式为公式(1),逆向指标的效用值计算公式为公式(2)。

其中,i表示营商环境的12个二级指标,j表示长三角地区的不同省市,xij表示各个省市小微企业不同二级指标的原始统计值,ximin和ximax分别表示长三角三省一市小微企业i指标的最小值和最大值,yij表示j省市小微企业i指标的效用值,在全部12个二级指标中,非居民自来水单价和商业用地价格用公式(2)计算,其他10个指标用公式(1)计算。通过对原始数据处理并根据不同指标权重效用值进行加权,可以得出长三角三省一市营商环境的具体评价结果,如表3所示。表3表明,长三角三省一市中,上海市小微企业除了市场环境垫底之外,其他四项指标均位列首位;安徽省小微企业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和营商总环境指标都位列第二;江苏省小微企业除了市场环境指标位列首位之外,其他各项指标排名均靠后;浙江省小微企业各项指标排名都不理想。2020年发布的《后疫情时代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中,上海市得分位列全国第一,这与本文实证结果一致,究其原因主要是放宽市场准入、扩大对外开放度等政策能够有效落实到位。

表3 长三角三省一市小微企业营商环境评价结果

上表2显示安徽省小微企业面临的贸易依存度和政商关系健康指数两个二级指标的数值较小,这能说明两个问题:第一,政府关于营商环境的政策虽然出台但是落实不到位;第二,小微企业通过外贸带动自身发展能力较弱,所以尽管安徽小徽企业营商环境总得分均高于浙江和江苏两省,但是还是不能说明安徽省小微企业面临的营商环境要好于上述两省。

四、改善安徽省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作风建设

安徽省政府部门应当加强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简化政府部门办事流程,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节省相关企业办理事务的时间和成本,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避免政府过多干预造成市场运行的低效率,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同时应当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定期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各政府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跟踪测评,测评结果不仅作为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而且作为制定全省优化政务环境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营商环境法律体系建设

安徽省的政法部门应当从统筹政治和经济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将优化安徽省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的目标纳入到全省法治建设体系里来,处理好各市场主体在生产、购买以及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相关关系。各地方政府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树立法治意识,明确不同部门在执法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在全省营商环境优化建设方面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同时也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执法透明度,既要保护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拥有的正当权利,也要严厉惩处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

(三)扩大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外资吸引力

安徽省应该抓住深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契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皖江地区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扩大不同领域的对外开放水平。同时安徽省应当抓住党中央提出的中部崛起战略,利用好自身承接东西部地区的区位优势,优化交通物流环境,加强外商投资环境建设,形成地区产业的集聚效应。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吸引外资方面不能仅仅追求量的提升,更加要注重质的保障,坚决杜绝出现一些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引进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的现象。

前文的定量分析结论表明,安徽省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在长三角三省一市中位列第二,应该是相当不错的。但是从经营主体实际体验和反映来看,研究结论和实际运行的营商环境存在着反差。对此悖论值得深思,我们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安徽省的发展理念、有关营商环境的制度、措施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和贯彻落实。因而,优化安徽省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关键在于及时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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