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2020年11月16日,中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中南区生猪调运管理办法〉和〈中南区区域外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中南区指定通道名单〉的通知》(中南区联防〔2020〕1号)。中南区2020年版生猪调运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施更加严格的生猪调运政策;二是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跨省(区)运输实施指定通道制度。
根据文件要求,自2020年11月30日起,将全面禁止非中南区的生猪(种猪、仔猪除外)调入中南区,中南各省(区)之间原则上不进行生猪(种猪、仔猪除外)跨省(区)调运。
当区域内生猪及生猪产品供给不足或突发紧急情况时,为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生猪及生猪产品价格稳定,经向输出地、输入地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启动生猪“点对点”调运,并优先实施区域内生猪“点对点”调运。生猪“点对点”调运是指用于屠宰的生猪从备案的养殖企业直接调运到接收的屠宰企业。“点对点”调运的直线距离,原则上不超过1000公里。
从2020年11月30日起,中南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跨省(区)运输实施指定通道制度,通过陆路跨省(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必须经过指定通道入境。未经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入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官方兽医不得出具相关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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