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2020年宜兴市为帮助养猪企业渡过难关,切实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有效供应,出台多项激励政策扶持生猪生产,确保2020年全市生猪出栏9.1万头、新增产能5.2万头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此次新出台的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政策,主要针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及年出栏500头以上(设计产能)的养猪场,贴息范围包括相关企业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和购买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猪生产流动资金。但是,对企业以“贷新还旧”形式所取得的贷款、到期未还贷款不予以贴息。
按具体方案,贴息标准为年出栏500—4999头的养猪场在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银行贷款,在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实际付息时间予以不超过2%的比例的贴息。种猪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养猪场在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银行贷款,在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实际付息时间予以不超过2%的比例贴息;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实际付息时间予以不超过3%的比例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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