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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对传统“人物对”的继承与超越

时间:2024-08-31

乔孝冬

(金陵科技学院人文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38)

《文心雕龙·丽辞》载:“造化赋形,支体必双,神理为用,事不孤立。”[1]在我国古典通俗小说中,存在着一系列“社会我”和“真性我”构成的成对人物。通俗小说“人物对”独有的奇特组合现象,就好比两镜相对,彼此交映出小说内涵表达上的无限深度和广度。对此,美国学者浦安迪高度赞赏中国小说传统的“人物对”叙事艺术,他在《明代小说四大奇书》中指出,在人物纠缠不清的交互作用里,我们可以看到作者运用一对对性格截然相反的成对人物来探讨更高的抽象层次上关于人类动机的某些深层问题的这种写法技巧的一个卓越例子[2]。“社会我”和“真性我”几乎是两类完全对立的人格,《红楼梦》中行为豁达、随分从时的薛宝钗具有典型的“社会我”人格,而目无下尘、孤高自许的林黛玉则具有与之对立的“真性我”人格。前者“社会我”的人格特征表现为带有社会标签的成人性格,待人处事有着极成熟的社会心理,自觉遵守道德伦理规范,在机变中体现原则的至高无上,因为符合社会正统主流评价体系标准,所以成为“理性”与“道德”的象征,甚至成为精神世界的领袖;后者“真性我”的人格特征表现为真率、不受拘羁的孩童性格,待人处事率直纯真,毫无伪饰,为了自身的愿望与意志可以不顾礼法,常常具有破坏既有秩序的非理性的力量。

一、《红楼梦》对我国古典通俗小说“人物对”传统模式的继承与超越

在我国早期通俗小说中,人物塑造常常非忠即奸,好坏黑白分明,无论正面人物还是反面人物都缺乏个性,人物处理平面化、脸谱化、简单化,人物形象立体感不强,复杂的历史成了一目了然的忠奸斗争史,人物也演化成伦理符号,而通俗小说“人物对”的叙事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平面人物所造成的缺陷。早期“人物对”的人物关系较为单纯,一般表现为上下级主从关系,如“社会我”人格的宋江、岳飞、秦琼、狄青等人的身份都是元帅或战将,“真性我”人格的李逵、牛皋、程咬金、焦廷贵也都是坚定不移、目标一致的追随者。但至《红楼梦》,钗黛“人物对”与以往通俗小说的“人物对”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平等抗衡的新面貌。《红楼梦》钗黛形象延续了我国古代小说“若即若离,以相互抗衡为主调关系”的“人物对”模式,但宝钗与黛玉形象的塑造却不同于历史英雄或侠义之士。作者将细腻的笔触伸入“或小才、或微善”的女性世界,悲金悼玉,并无褒贬之意,“金陵十二钗”中的女子都是聪明美丽的,故有怀念之情,宝钗、黛玉为其中的领袖,自更不用说。钗黛虽然并秀,但性格却明显不同:黛玉直而宝钗曲,黛玉刚而宝钗柔,黛玉热而宝钗冷,黛玉尖锐而宝钗圆浑,黛玉天真而宝钗世故等。《红楼梦》超越了传统的“人物对”主从模式,将钗黛写成对峙与合一的人物,这实际是“社会我”与“真性我”两种人格类型的对立与合一,在艺术格局上显示出辩证交错之美。

二、《红楼梦》“社会我”与“真性我”的融合与疏离

《红楼梦》作者在宝、黛、钗之间设计了一个三角关系。对不违“金玉良缘”的宝钗的处理,如刘备、宋江出场一样都贴上了“孝义仁厚”的正统的社会标签。例如,《红楼梦》第四回写薛宝钗的出场:“有一女,比薛蟠小两岁,乳名宝钗,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当日有他父亲在日,酷爱此女,令其读书识字,较之乃兄竟高过十倍。自父亲死后,见哥哥不能依贴母怀,便不以书字为事,只留心针黹等事,好为母亲分忧解劳。”[3]25宝钗从小也是爱读书的,但父亲去世后,依贴母怀、针黹女红便成为宝钗少女时期生活的主要内容。“社会我”也叫社会化的自我,“社会我”是人格结构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人从早年起就接受或受影响的各种社会规范与习俗的综合力量。“社会我”是在人际交往的种种关系中表现出来以及被认知的,因此,“社会我”的形成与社会化密切相关,可以被认为是一个人认同其社会化机构尤其是双亲的结果。实际上,“社会我”一经形成就成为一种坚实的内化力量。作为“社会我”,他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可以扮演社会需要的一个角色,并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敬[4]。“社会我”人物的出场一般都有一个共性,就是这些人物都受到“孝亲”思想的影响,例如:刘备“少有大志”,为供养他的寡母“织席贩履”;宋江被人称作“孝义黑三郎”。“以先母后己觇知其后处事为人”,孔、孟构建了一套符合儒家规范的道德体系,包括孝、悌、忠、恕、礼、知、勇、恭、宽、信、敏、惠等。“仁”的基础是孝悌,宝钗、刘备、宋江等人表现出根深蒂固的孝亲思想,这种思想与他们“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的社会化领袖气质的形成密切相关,从“修身”到“平天下”,终其一生可想见其为人处事。可见,深受封建传统文化影响的小说家在写这些人物的初衷上,绝不是要把具有“孝亲”思想的宝钗、刘备、宋江等人刻画成伪君子,也绝不是要曲笔描写两面派。作家本意也许是想写一些道德上无可挑剔的人物。虽然在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中“修齐治平”的人格理想从未真正实现,但仍有儒者以之作为人生之梦、社会之梦。现实中失意、失望,于是作家就把这种理想投射到自己塑造的文学形象上,于是就有了通俗小说一系列“高调出演”的道德领袖。

信守“木石前盟”并有“真性我”人格的黛玉,具有真性情,赢得了宝玉的爱,但她遇事忧惧多疑,孤僻寡和,不懂得如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诚如醉红生《红楼梦谈屑》所言,“玉有繐而黛断之则难续,玉无络而钗结之则相连,钗黛无心,而离合之机已兆于此”,“悼红轩于黛玉多贬词却以一痴字原之;于宝钗多褒词却以一冷字结之”,“扑蝴蝶使黛玉结怨于下,赠新衣使黛玉失爱于上”,“黛玉言动一一在宝钗目中,见深嫉宝黛之亲故。钗具深心专用之于黛玉,惜哉妃子,既为宝累,又为钗愚”[5]。黛玉不如宝钗会做人善算计,宝钗在处理事情时善于趋利避害,会利用人性、人心中潜藏的各种东西达到自己的目的。宝钗“社会我”人格的成功展现无形中碾压了黛玉的“真性我”人格,黛玉的悲剧因而也就有了浓厚的时代与社会色彩。

《红楼梦》在处理钗黛人物关系上,先写钗黛之争,写黛玉与宝玉两小无猜,上有贾母疼爱,又得宝玉真情,气质风流别致,文采出众,而宝钗品貌才能不输黛玉,上有王夫人疼爱,下有袭人助力,中间还得史湘云等人的极力支持,且又有元妃赏赐的暗示,“金玉姻缘”的风声远胜“木石姻缘”,对宝二奶奶之位原是稳操胜券。《红楼梦》第四回写宝钗:“年岁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3]25一出场就写出了“社会我”人格在交际方面相较“真性我”人格所占有的优势,为此黛玉忿忿不平,常对宝钗产生妒意,看到宝钗哭红了眼睛,忍不住出言讥讽:“哭出两缸眼泪来,也医不好棒疮!”[3]246直到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潇湘子雅谑补余香》,宝钗对黛玉小试牛刀,先是出其不意地笑着来了句:“你跪下,我要审你。”因黛玉不解,便又冷笑道:“好个千金小姐!不出闺门的女孩儿!满嘴说的是什么?你只实说便罢。”谁知黛玉仍然不解,宝钗遂笑着说明:“你还装憨儿。昨儿行酒令你说的是什么?我竟不知那里来的。”[3]304将“好个不出闺门的女孩儿”与“昨儿行酒令你说的是什么”联系起来,罪名已经很清楚——读了邪书,移了性情,林黛玉“心下暗伏”。“社会我”宝钗对“真性我”黛玉实施社会化礼教,表现出“社会我”对“真性我”的压服。“一席话,说的黛玉垂头吃茶,心下暗伏,只有答应‘是’的一字。”[3]305从表面上看,“真性我”黛玉对“社会我”宝钗第一次口头上服软。紧接着就是众人商议画画的事情,林黛玉说薛宝钗把她的嫁妆单子写了出来,薛宝钗要拧她的嘴,林黛玉说:“好姐姐,饶了我罢!颦儿年纪小,只知说,不知轻重,作姐姐的教导我,姐姐不饶我,我还求谁去。”薛宝钗“忽听他又拉上前番说他胡看杂书的话,便不好再和他厮闹,放起他来”[3]307。第四十五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风雨夕闷制风雨词》,宝钗进一步出招:上次是以理服人,今次则是以情动心,不但关心黛玉之病,送她燕窝补养,而且还说:“你放心,我在这里一日,我与你消遣一日。你有什么委屈烦难,只管告诉我,我能解的,自然替你解一日。我虽有个哥哥,你也是知道的,只有个母亲比你略强些。也算同病相怜。”[3]328如此感人肺腑之语让黛玉感激涕零。林黛玉对薛宝钗说:“你素日待人,固然是极好的,然我最是个多心的人,只当你心里藏奸。从前日你说看杂书不好,又劝我那些好话,往日竟是我错了,实在误到如今。”[3]328此回目虽名“金兰契”,看似“社会我”的宝钗征服了“真性我”的黛玉,二人似乎情同姐妹合二为一了,但深究之并非如此。第四十九回,宝玉看宝钗、黛玉“他两个素日不是这样的好,今看来竟更比他人好十倍”[3]357,第六十二回,宝钗与黛玉正在说话,袭人送了茶来,因只有一盏,遂说:“那位渴了那位先接了,我再倒去。”一向温柔谦让的宝钗抢先接了过来说:“我却不渴,只要一口漱一漱就够了。”说着先拿起来喝了一口,剩下半杯递在黛玉手内,黛玉轻轻笑了一笑说:“你知道我这病,大夫不许我多吃茶,这半盅尽够了,难为你想的到。”说毕,饮干,将杯放下[3]464,至此,黛玉视宝钗为生平知己。但是,黛与钗无论怎么合契也好,到底不是一体。《红楼梦》采用互见法,写钗黛不合全露在湘云口中,钗黛相合全见在宝玉目中。然而在宝玉眼中,钗黛相合也只是表面上的,人生观、价值观的不同,使得钗黛并不能真正地相合。

《红楼梦》第四十九回有一段描写颇耐人寻味。宝玉便找了黛玉来,笑道:“我虽看了《西厢记》,也曾有明白的几句,说了取笑,你曾恼过。如今想来,竟有一句不解,我念出来你讲讲我听。”黛玉听了,便知有文章,因笑道:“你念出来我听听。”宝玉笑道:“那《闹简》上有一句说得最好,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这句最妙。‘孟光接了梁鸿案’这七个字,不过是现成的典,为他这‘是几时’三个虚字问的有趣。是几时接了?你说说我听听。”黛玉听了禁不住也笑起来,因笑道:“这原问的好。他也问的好,你也问的好。”宝玉道:“先时你只疑我,如今你也没的说,我反落了单。”黛玉笑道:“谁知他竟真是个好人,我素日只当他藏奸。”因把说错了酒令起,连送燕窝病中所谈之事细细告诉了宝玉,宝玉方知缘故,因笑道:“我说呢,正纳闷‘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原来是从‘小孩儿口没遮拦’就接了案了。”[3]358宝玉对宝钗的矫饰看得比黛玉更清,宝玉说黛玉“小孩儿口没遮拦”这句俏皮话,出自《西厢记·闹简》一折红娘的唱词,在此郑重提醒黛玉莫像小孩儿“口没遮拦”,被宝钗轻易抓了“把柄”。对宝钗“读了邪书,移了性情”的“教导”,宝玉和黛玉并不以为然。宝玉和黛玉共读被宝钗视为禁书或异端邪说的《牡丹亭》《西厢记》,这些“邪书”的杂牌思想与真性灵唤醒了他们懵懂的青春,有了爱的共鸣。宝黛用“西厢语言”互相试探对方,甚至模仿才子佳人以“题诗”“赠帕”等行为来表达内心的情感。禁书使“真性我”的宝玉与黛玉走到一起,而这正是一向站在道德制高点的宝钗所忌惮的。“读了邪书,移了性情”使得黛玉发挥真性情,自觉追求生命中有价值的东西;而惧怕这些“邪书”的宝钗则自觉割断了与社会进步因素的联系,倒向所谓的封建正统礼法规范,一味去占据道义的高地,甚至不惜用道义的舆论去杀人,用无价值的东西去毁坏有价值的东西,造成他人和自己的悲剧。

《红楼梦》第五十四回,史太君破陈腐旧套,当着众人对佳人口诛笔伐,“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比如男人满腹文章去作贼,难道那王法就说他是才子,就不入贼情一案不成?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塞了自己的嘴”[3]396。贾母借佳人对黛玉心病的影射、防范乃至憎恶与围剿,与宝钗的高论是多么地契合,始作俑者却是宝钗对黛玉“读了邪书,移了性情”的批驳,诚如张新之评论宝钗“写宝钗热是骨,冷是面,巧是本领,直郑庄、操、莽大奸雄化身”[6]。宝钗的城府、圆熟、社会化使其成为社会规范下的有德有才之人,在贾府重视礼教的家庭环境中,“真性我”的黛玉自然也被打压到了谷底,醉红生《红楼梦谈屑》说:“贾母见宝钗喜其稳重和平,宝钗套问袭人爱其言语志量,黛玉安得不死。”[6]

《红楼梦》第五十一回《薛小妹新编怀古诗,胡庸医乱用虎狼药》中,薛宝琴的《蒲东寺怀古》《梅花观怀古》引出宝钗、黛玉等人关于《西厢记》《牡丹亭》这些禁书故事能否成为闺中题诗的一场争论。黛玉为宝琴的诗辩护时有这样一段描写:“这宝姐姐也忒‘胶柱鼓瑟’,矫揉造作了。这两首虽于史鉴上无考,咱们虽不曾看这些外传,不知底里,难道咱们连两本戏也没有见过不成?那三岁孩子也知道,何况咱们?”[3]370言为心声,黛玉对宝钗的教导以尖语相讽,可见,黛玉对宝钗所谓教导的心服也只是表面上的,是一种顾及宝钗脸面和自尊的策略性让步。

在《红楼梦》中,人具有无比的复杂性,如“真性我”的黛玉也会展示“社会我”的性格。黛玉自知牙牌酒令失言后,不仅向宝钗认错,还赶着把宝琴叫妹妹[3]357,认薛姨妈为娘[3]370;在薛姨妈生日那天,却“早备了两色针线送去”[3]418;在处理人际关系上也会有所掩饰,例如,“只见赵姨娘走进来瞧黛玉:‘姑娘这两天好?’黛玉便知他是从探春处来,从门前走过,顺路的人情,但是也仍然忙着陪笑让坐:‘难得姨娘想着,怪冷的,亲身走来。’又忙命倒茶”[3]381。黛玉悔悟之后以姐妹骨肉之情相看宝钗,主要是迫于贾府的人际关系和寄人篱下的现实状况,但黛玉的妥协只是她暂时采取的策略,在婚姻爱情方面黛玉并不会改变对宝钗的敌意。“社会我”的宝钗也有偶露真情的一面,如看护宝玉时不由自主地眼圈发红以及宝钗扑蝶等。作为书中势均力敌的两个女主角,她们的关系由对立到融合再到疏离,正是铺叙这好事多磨的过程,写出了不同于以往小说“人物对”的复杂性格和微妙人际关系的特别张力,具有更加深厚的内涵。宝钗嫁了宝玉后,相待宝玉之情不亚于黛玉,无奈宝玉心中不忘黛玉,“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终究是“悬崖撒手”了。宝钗毕竟不是黛玉,不能取而代之,“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钗黛合一终究只是一个幻想。

三、“社会我”人格过度扩张造成自己与他人的悲剧

小说“人物对”展现了我国传统文化制度下两种极端化的、完全对立的人格,而受一定社会背景和学术思潮的影响,《红楼梦》借两种对立人格的交锋与统一,削弱了对正统人物意象的褒贬,树立了新的人物形象。在封建社会末世价值体系日渐崩溃的背景下,作者把幽默通脱的人生态度和对世情公道的怀疑倾注在对“社会我”“真性我”人物命运的塑造上。《红楼梦》借宝钗和黛玉展示了“社会我”和“真性我”在封建社会末世背景下的悲剧意义。

对宝钗的评价,从《红楼梦》问世以来就一直有争议,许多读者不喜欢甚至讨厌宝钗这类具有“社会我”人格特征的道德领袖,更喜欢具有率直纯真、毫无伪饰的“真性我”人格特征的黛玉。西园主人《红楼梦论辩》论宝钗则云“合孔明、孟德而一人者”[6],认为宝钗是机心深密的枭雄,内心险甚。依据人格心理学,宝钗作为戴着人格面具的领袖人物,是典型人格结构中人格面具的象征,在不同的社会关系里,她还戴着不止一副人格面具。《红楼梦》第四十九回《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中,湘云暗讽黛玉小心眼,必会嫉妒贾母多疼了宝琴,宝钗便为其辩护说:“我的妹妹和他的妹妹一样。他喜欢的比我还疼呢,那里还恼?”[3]357按照荣格心理学分析,“社会我”有着典型的经过化妆后的权力情结,一个人在与他人的关系上表现得极端柔顺谦恭,譬如宝钗说“他喜欢的比我还疼呢”,就是凭着极高明、极微妙的手段达到操纵他人的目的,黛玉果然赶着直呼宝琴妹妹。黛玉对宝钗的顺从说明,戴着人格面具的领袖人物宝钗在闺阁话语权和做人典范方面具有无可置疑的领导力。

作为“社会我”的宝钗,其人格结构中又有过度的“人格扩张”。按照荣格“原型”心理学分析,人格面具可以使人获得成就,但如果一个人过于专注于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他的意识自我亦会视自身等同于这种角色,从而迷失本性,这被称为“人格扩张”。作为具有“社会我”人格特征的道德领袖,人格面具要求其能够从众求同,为所有阶层崇拜,从而获得道德上的成功。但是,这种道德领袖往往会因过于注重自己所扮演的道德角色而迷失自我。宝钗执迷于闺中典训,遵从礼教,严格按照封建礼教的标准来教导别人的一言一行。她劝湘云、黛玉“只该做些针线纺绩之事才是,最怕见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甚至拿来劝宝玉,遭到宝玉的冷遇。靛儿因为开个玩笑,被宝钗抓住让她放尊重些,她还要求自己的丫鬟莺儿注意自己的身份让着贾环。听说尤三姐自尽以及柳湘莲出家一事,宝钗并不在意,只是说这是他们的前生命定,对金钏跳井也显示出一副冷冰冰的心肠。最迷失自我的是,亲生母亲为她定了与宝玉的婚事,私下问她愿不愿意,她反正色地对母亲道:“妈妈这话说错了,女孩儿家的事情是父母做主的。如今我的父亲没了,妈妈应该做主的,再不然问哥哥,怎么问起我来?”宝钗明知黛玉与宝玉相爱,却因为过于注重自己所扮演的道德角色而迷失自我,造成了自己和他人的悲剧。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泄机关颦儿迷本性》写黛玉因失意而迷性,黛玉固为情迷,而宝钗不同样为德所迷惑吗?宝钗出阁嫁得糊涂,黛玉焚稿烧得干净。被人格面具主宰了的宝钗自觉地将自己的角色投射到黛玉身上,要求黛玉也扮演遵循闺范的角色,剥夺黛玉自己选择爱情的权利。具有“社会我”人格的宝钗在主观上也许从无挑拨离间或搞阴谋的用意,但客观上却使宝黛爱情沦为其道德形象的牺牲品,这种“人格扩张”导致了宝钗自己与他人共同的人生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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