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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天强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思政部,山西 运城 044000)
司马康(1050—1090),字公休,陕州夏县人。司马光之子。其先出于晋安平献王孚,曾祖炫,试秘书省校书郎,知耀州富平县,赠太子太傅。祖池,以清直事仁宗,为天章阁待制,赠太师。父光,以道德事四朝,进退以天下起。相二圣勤劳帝室,慰荅民望,为元祐宗臣。康初娶张氏,朝散郎保孙之女,追封真宁县君。再娶张氏,大理寺丞淮之女,封安仁县君。二子曰植曰桓,皆奉承郎,均早夭。后以槙为嗣子。《范太史集》载,康“笃行内外,淳备必欲如古人,燕居如对大宾。动静有矩法,望之色壮气和而言厉,严于祭祀。为人洁廉,未尝言财”[1]第41卷,墓志铭。
康生。据邵伯温说:“公无子,以族人之子康为嗣。 ”[2]第18卷丁传靖言:“温公《行状》《神道碑》《墓志铭》皆不言康为嗣子,独邵子以为嗣子。邵氏言温公家事,似可信也。 ”[3]第11卷苏轼言:“司马康是君实之兄亲子,君实之未有子,养为嗣也。”①此观点转引自颜中其先生《司马康为司马光兄亲子》(《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88年第3期)一文。原文见于苏轼《西楼苏帖》之《与堂兄三首》。
同年,32岁的司马光充馆阁校勘,任同知太常礼院,告假回乡省亲。据《司马温公年谱》记载,此次司马光回乡省亲,曾作《诸兄子字序》。其中提到:“子康生。先是生二子,童、堂皆夭,至是生康,康子公休。……公又有《元日示康、广、宏诗》,广、宏皆公之兄子,而前此十四人中未有,盖皆庚寅以后生也。 ”[4]第1卷颜中其认为:“司马康是司马旦的长子。司马旦自身字伯康,而为其长子取名康,是血缘关系的一个最好说明。可能在司马旦获第二、第三子后,看到亲弟三十余岁无子,就把司马康过继过去。”[5]
正月,康以明经上第。据《司马温公年谱》载:“熙宁三年正月,公子康以明经登上第。康时二十一岁。 ”[4]第5卷司马康与王禹玉、范景仁、宋次道之子同时登科,司马光为此特作《和景仁琼林席上偶成》诗。随之,司马康释褐(指进士及第授官——笔者注)试秘书省校书郎、耀州富平县主薄。后司马光奏留其国子监听读。此时,52岁的司马光任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差置审官院。
(司马光)奏授康为守正字。
四月,司马光以端明殿学士为永兴军安抚使,后判西京留司御史台。自此,光卜居洛阳十五年。
司马康监西京粮料院迁大理评事。54岁的司马光奏请迁书局于洛阳。马峦在《司马温公年谱》中云:“公在洛,应用文字皆出范淳夫(指范祖禹——笔者注)手,一日谓公休曰:‘此子弟职,岂可不习?’公休辞不能。淳夫曰:‘请试为之,当为改窜。’一再撰呈,已可用。淳夫喜曰:‘未有如此子好学也!’温公事无大小必与淳夫议,至于家事,公休亦不自专,问于淳夫而后行。公休之卒,淳夫哭之恸,挽诗云:鲍叔深知我,颜渊实丧予。 ”[6]第3卷
司马光以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判西京留台。随之,其奏康检阅资治通鉴文字,官制易阶承事郎。同年,司马光买田二十亩于西京洛阳尊贤坊北关,建独乐园为家。元明伊始,有言曰:司马光在山西夏县坡底村亦建有独乐园。马峦认为:“夏县西二十里坡底村有独乐园故址,盖公别墅洄澜庄也。……旧有小祠祀公,壁间嵌方石刻公子谏议君诗,题曰《康寒食上冢至洄澜庄追公祖烈感而为诗》。其诗云:祖学当年向此勤,子孙今日继清芬。贤能自过高阳里,尊宠自惭万事君。花满一川红蕊乱,渠环千顷翠波分。高门驷马流余庆,当见吾家世有闻。公休集失传,特记于此。 ”[6]卷三
正月三十日,司马康母亲张氏病逝于洛阳。
二月二十九日,葬于夏县祖茔。丁母忧。在此期间,司马康“勺饮不入口,毁几灭性”[6]第4卷。
服除,授签书山南东道节度判官公事。
康告其友晁说之,曰:“此书(指《资治通鉴》——笔者注)成盖得三人焉。《史记》《前》《后汉》则刘贡父,三国历九朝而隋则刘道原,唐迄五代则范淳夫。其在正史外,楚汉事则司马彪荀悦袁宏,南北则崔鸿,十六国春秋则李延寿,南北史太清记亦采建康实录。以下无讥焉,柳芳唐历最可喜。唐以来,稗官野史暨百家谱录正集别集墓志碑碣行状别传亦不敢忽。 ”[4]第7卷
二月,司马光荐黄庭坚与范祖禹、司马康同校《资治通鉴》[7]崇儒四之一〇。
四月,承事郎司马康为秘书省正字。据李焘言,此次擢升主要是因为司马康兴修《资治通鉴》一事。舍人钱勰行词曰:“名臣之子,涵濡义训,紬书来上,豫有勤勚,擢升书省,益思淬砺。 ”[8]第355卷
九月,诏令范祖禹、司马康重校《资治通鉴》。
秋,《通鉴》书成。拜公(司马光)资政殿学士,赐带如二府品数者;修书官皆迁秩,召范祖禹及公子康为馆职[2]第11 卷。
及光为资政殿学士,(蔡)确知其必复用,欲自托于光,乃谓(邢)恕曰:“上以君实为资政殿学士,异礼也。君实好辞官,确晚进,不敢进书。和叔(邢恕,字和叔)门下士,宜以书言不可之故。”恕但与光子康书,致确语。康以白(告诉)光,光笑而不答,亦再辞而后受之[9]宋纪·七十八。
(闰二月)以门下侍郎司马光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诏光肩舆至内东门,子康扶入对小殿,且命无拜。
五月戊午,康与李德芻、孔武仲并为校书郎,得赐章服。司马光进《辞康章服札子》。
五月戊辰,左仆射司马光初入对于延和殿。子奉议郎、正字康扶侍。赐康绯章服。据王岩叟言:“十二日司马君实参告见于延和。初,令其子康扶掖之。既至近,有诏勿拜,君实固拜,康立旁不敢掖。又传诏曰:令康扶相公。既拜,稍掖之。升殿,康退。君实进俯帘下致谢,上又顾令设杌于殿,以备君实不能立,则赐之坐。拜毕,不可以支持,遂遣御药押入门下省。 ”[8]卷三百七十八
九月一日,光逝。朝廷遣使赐白金两千两立神道碑。康以文正公葬皆官给。碑已具,固辞不许,遣家吏如京师纳之,乃止。
丁父忧,康居庐蔬食寝于地,遂得腹疾,奏留台宫观。诏不许,遣内侍赐御膳劳问,后乃予优告。尤力疾解《孟子》二卷,自是疾有加。除谏议未受,条具诸所当言以待。曰:“得一对极言而死,无所恨。”姚福曰:“温公平生不喜《孟子》,以为伪书,出于东汉,因作《疑孟论》。而其子公休乃曰:《孟子》为书最善,直陈王道,尤所宜观。至疾甚革,犹为《孟子解》二卷。司马父子同在馆阁,而其好尚不同乃如此。然以父子至亲而不为苟同,亦异乎阿其所好者矣。 ”[10]卷八
十月,“降圣旨堪会司马康,将来在陕州夏县坟所仰河南府常与照管本家骨肉及园宅等。 ”[1]卷十九,奏议
十一月,“又降圣旨司马光置到西京第宅园池及赐书,令司马康常切照管,不得破动。 ”[1]卷十九,奏议
李焘云:“诏司马光西京园宅及赐书,令子康照管,不得破动。据左谏议大夫鲜于侁言:康伯父中大夫致仕旦者所为无状,每责康要求财物故也(此据密疏增入)。 ”[8]卷391
八月,时吕公著独相,群贤在朝,不能不以类相从,遂有洛党、蜀党、朔党之号。洛党以颐为首,而朱光庭、贾易为辅;蜀党以苏轼为首,而吕陶等为辅;朔党以刘挚、梁焘、王岩叟、刘安世为首,而辅之者尤众。是时熙、丰用事之臣,退休散地,怨入骨髓,阴伺间隙;而诸臣不悟,各为党比以相訾议。惟吕大防秦人,戆直无党;范祖禹、司马康不立党[9]卷八十。
丁父忧毕。及司马康赴阙,(邢)恕特招康道河阳,因劝康作书称(蔡)确(指策立哲宗继位事——笔者注),为它日全身保家计。康以恕同年,又出父门下,信之,作书如恕言。恕本意必得康书者,以康为司马光之子,言确有定策功,可取信于世。既而梁焘自潞州以左谏议召,恕亦要焘出河阳。既至,恕日夜论确定策功不休,且以康与确书为证。
对此,邵伯温曾劝康曰:“公休除丧,未见君,不宜先见朋友。”康曰:“已诺之矣。”伯温曰:“恕倾巧,或以事要公休,从之则必为异日悔。”及(梁)焘等论确、恕罪,亦指康书,诏令康分析,康乃悔之[9]卷八十一。
十一月甲子,前奉议郎、校书郎司马康为著作佐郎兼侍讲。 康初免丧,即召用之[8]卷四百十七。 此事亦见于《范太史集》:“三年服除,召为著作佐郎兼侍讲,进讲祥明传经义,劝上以进德,上必虚己听之。”[1]卷四十一,墓志铭
春正月癸巳,著作佐郎兼侍讲司马康充修神宗皇帝实录检讨官。上疏言:“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自古祸乱之兴,皆由饥馑。为国必有九年之畜,乃可以备水旱。比年以来,旱暵为虐,民必艰食。若今秋不稔,则公私困竭。盗贼可虞。昔魏李悝为平籴之法,国以富疆。东汉永初以后水旱十年,和熹邓太后临朝,用征和故事徙置饥民于丰熟诸郡,躬自减撤以救灾厄,故天下复平。唐太宗贞观初,天下连岁灾害,太宗勤而抚之。民虽东西就食,未尝嗟怨。至四年,天下大稔,流散者咸归乡里,米斗不过三四钱。自古贤圣之君,非无水旱之灾,惟有以待之,则不为甚害。如汉唐之策,已非处处皆有畜积,故令民东西就食,此策之下者也。魏文侯举国四境,悉令平籴,所在有储,此策之中者也。三代而上,国有九年之畜,此策之上者也。今臣愿陛下先为汉唐之下策,以济目前之艰,俟及丰稔乃为魏文侯之中策。积以岁月,渐及三代之上策。乘今秋熟,令州县广籴民食所余,悉归于官。今冬来春令饥民就食。俟乡土丰稔,乃还本土。夫国家积贮,惟以安国,民安则国安。故凡为国者一丝一毫皆当爱惜,惟于济民则不当吝。陛下诚能捐数十万金帛,以为天下大本,则四海幸甚。夫实仓廪使百姓足食,非独可以消患。太平之化由是可幸,措刑之本无先于此矣。 ”[8]卷四百二十一
二月壬戌,御迩英阁,诏讲读官讲《尚书》,读《宝训》。司马康讲《洪范》至“乂用三德”,帝问曰:“止此三德,为更有德?”康对曰:“皋陶所陈有九德,如‘柔而立,刚而塞,强而义’等语是也。 ”[9]卷八十一
四月,(文彦博、刘挚、吕大防、范纯夫时为执政,)问司马康(邢恕言蔡确策立哲宗继位一事),康乃曰:不听得,时第三杯矣,康是时饥,贪食肚美,不听得。
潞公(文彦博)与王巩谈及此事:康如此不肖耶?王巩曰:司马康,温公子也。温公,道德人也。康不证人于罪,真肖矣。据王巩所录,司马康不肯证邢恕语言,或附是月末恕责官时[8]卷四百二十六。
康复上旧稿 (司马光关于稍修官制以就简的奏章草稿)降付三省,而朝廷未遑有所行也。
十月,除右正言。以执政亲嫌,辞不就职。
春,上书历陈“前世治少而乱多,祖宗创业之艰难,积累之勤劳,以劝上及时向学,守天下大器,曰德,曰才,曰识。三者皆由于学”,又劝太皇太后“每于禁中训导”,其言切至。
四月,诏讲读官康奏对迩英阁。初对“劝上自强于学,以孝德为治道之先”,再对又言“孟子为书最醇正,陈王道尤明白,所宜观览”。上曰:方读《孟子》。寻诏讲筵官编修《孟子节解》为十四卷以进。
六月一日,“以疾请假。 ”[1]卷十九,奏议
六月八日,诏讲筵官司马康(假)、吴安诗、范祖禹、赵彦若、范百禄编修《孟子节解》为十四卷以进君。
六月丁酉,诏秘书省著作郎兼侍讲司马康为左司谏。康五辞不受。
七月小间,将受命,疾作不能造朝,即奏不可以备言职矣,愿卒辞新命。
八月,奏曰:“臣之力惫矣,言职不宜久虚。愿领宫观养疾西都。”二圣不得已许之,除直集贤院提举西山崇福宫[1]卷四十一,墓志铭。
九月丙寅,“以不起闻,明日辅臣延和殿未及奏事”。没,语妻子:以不报国恩为恨。朝廷“特赠右谏议大夫,命将作监丞张淳督运木就护殡葬,官给钱百万,遣中使吊问妻子,赐钱五十万。又赙钱三十万,布帛有加。既又遣内侍问行日,赐白金五百两助襄事”[1]卷四十一,墓志铭。
十一月甲申,“葬夏县温国文正公墓次。”[1]卷四十一,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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