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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讨

时间:2024-08-31

许 东

旅游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讨

许 东

摘 要:旅游法规是旅游管理等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同时也是培养学生导游业务能力的必备课程。但由于其牵涉到学科较多、涉及实践现象较为复杂,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常常效果不佳。因此,如何合理改革旅游法规教学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在给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使其能够全面发展,发展个性,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非常重要,本文探讨了旅游法规在旅游管理本科专业课体系中的现状,从课程教学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对旅游法规教学改革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旅游法规;课堂生态;高等教育;实践教学

许东/沈阳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辽宁沈阳110034)。

目前,中国旅游也进入了迅速发展期,对于高素质的旅游人才也产生了大量需求,而人才培养的重担自然要落在各院校的肩膀上。而在培养旅游人才的过程中,旅游法规作为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对于学生素质的培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高等院校旅游专业的学生,轻视、甚至厌恶旅游法规这门课程的现象,比较突出。因此,改革旅游法规课的教学方式和手段,改变学生厌学旅游法规的现状,十分重要和迫切。

旅游法规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型课程,侧重于学生利用学到的法规知识在本专业领域和相关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即应用能力的培养。需要学生具备极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旅游法规的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何才能使学生产生兴趣,使其蕴藏的巨大的学习潜力发挥出来?如何培养学生钻研、探索、创造和主动学习的学习习惯?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独立思考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这些都是旅游法规教学中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旅游法规在旅游管理本科专业课体系中的现状、课程教学中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更新旅游法规教程

旅游法规目前的教程众多,但大多都存在以下问题。

(一)与其他课程内容高度重合

旅游法规课程是一门综合性的课程,牵涉到旅行社、导游、旅游安全、旅游交通、酒店、旅游资源等各方面的内容,正因为如此,也与《旅行社经营与管理》、《导游业务》、《酒店管理》等课程出现了高度重合。在旅游法规课程中,上述内容多以高度浓缩型的法律条文形式集中出现,缺乏必要的较为通俗性的解读,而上述单行法规出现在其他专业课程中时,往往择其精要出现,且与相关的主干课程相互贯穿,衔接性、融合性、可读性、可接受性往往较强[1]。这也是学生厌学的原因之一。

(二)逻辑性差,案例死板

旅游法是跨越经济法、民商法、社会法、环境法等法律的综合性法律,在旅游基本法缺失的情况下,旅游法规课程多为一些通用性法律条文或者是单行法规聚合而成,教程在组织上缺乏有力的内在逻辑性线索,难以记忆。另外多数旅游法规仅以条例或暂行条例、规范甚至于行业规范、通知、标准、政策性文件等形式出现,其法律效力较低[1],例如《旅行社条例》等。

旅游法规课程存在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使学生在理论上明晰诸多旅游法规存在的目的与意义,更在于引导学生运用相关内容解决实际问题。但在现有的教程中,相关案例编排的比较死板,与实际问题相差较大,这也让学生对于本门课程的科学性产生了怀疑,从而挫伤了其学习的积极性。

因此,为了更好地推动旅游法规的课程教学,高校旅游专业旅游法规教材建设应切合实际,体现时代发展需要和创新意识[2],推出更好的旅游法规教程。应结合素质教育的要求、旅游行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学生就业取向等,考虑整个旅游管理专业课程的设置,更好的整合相关课程资源,与时俱进,体现创新意识,合理建设和更新旅游法规教程。

另外,旅游法规教材建设应“因地制宜”。解决目前多数旅游法规教材均存在法律条文过多、内容设置不全面的问题,重视旅游专业自身的非法学特点,改变目前普遍出现的学生认为课程难学、厌学现象,提高学生学习效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同时也要尽快推动旅游基本法的制定与实施。

二、创新教学形式

(一)增强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已经成为高校旅游教育中重要的教学方式,随着中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旅游法作为调整旅游活动中各种法律关系的重要准则,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为旅游法案例教学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而现代生态课堂理念也要求在课堂活动过程中突出学生主体,采用多样有效的教学方法[3];因此,把案例教学方式引用到旅游法规的教学中是必要的。案例教学法的使用应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1.选择合适的案例。首先,注重旅游法规教学案例的代表性,案例比较典型,能够反映相关的法律关系内容和形式,能够让学生对旅游法律法规有一个清晰的轮廓认识;其次,旅游法规的教学案例应具有实用性,和实际生活比较贴切,可以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收集,也可以从旅游报刊杂志、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旅游卫视、今日说法频道等渠道收集,案例不一定是文字性的,视频类型的学生更易接受。

2.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4]。在案例教学中,首先要使学生“动”起来,所以,作为教师在选择合适案例的同时,案例讨论的时间安排也非常重要,为了避免学生在案例讨论时对所涉及的旅游法学理论一知半解的情况,应在课前告知学生案例的具体情形,提出问题,让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去熟悉相关的旅游法规的理论,在理论知识扎实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案例教学的目标。其次,要使学生会“动”、案例教学实施的第一阶段以学生讨论为主、要充分鼓励和引导学生的自主分析、要注意对学生的分析思路与分析结论进行评价和校正[4]。

3.及时进行点评。在案例分析教学的最后,教师应该归纳、总结。一方面阐明案例涉及到的课程内容,分析重点和难点,引导学生学习旅游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并引导学生形成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另一方面要对学生的表现进行点评,重点表扬,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二)开展情景模拟教学

情境互动式课堂活动,一般以情境的基础性问题以及拓展性问题来训练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使学生在情境中互动,达到身临其境的感觉,从而更好的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在旅行社权利与义务、导游人员权利与义务的教学过程中,可以让学生分别扮演游客、地接社导游、组团社导游、景区人员、饭店服务人员、旅行社管理人员和旅游局或是旅游质监所人员、法官等角色,在模拟的过程中,可以让别的学生进行分析点评。

(三)创建网络教学平台

现在在高校,计算机和网络已经比较普及,因此可以通过网络化教学来丰富教学手段。可以通过学校建立的网络课程平台,增强互动性,在网络教学平台上汇集一些教师编制的多媒体教学演示文稿、综合案例教学资料,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以及BBS等方式进行师生之间的交流。这样一方面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开展大范围的讨论,另外还能让学生的疑问及时得到解决。

三、取舍教学内容方面

旅游法规课程除涉及到旅游方面的知识外,还涉及到法律原理、法学基础知识较多,而一般高校该门课程授课时数十分有限,因此要向学生讲清楚的内容太多,再加上案例,时间经常感到不够。因此,应结合专业及培养人才的要求、特点,对教材有所取舍,突出重点。

在授课过程中,要明确旅游专业和法律专业对人才培养的根本区别,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教学对象以及专业特点,在制订授课计划时,首先必须考虑到教学对象的特征及专业的要求。显然,旅游专业法规课的基本培养目标是要求学生懂得“怎样做才合法”(而不是为什么要这样做)[5]。因此,教师首先应结合旅游专业的要求和特点突出教材的重点章节。例如,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旅游饭店法规制度等,重点讲解并通过大量的案例让学生对该部分知识巩固熟悉,对其他一些章节则可以粗讲、略讲,根据情况大胆割舍。

四、改革考核方式

过去,考试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是考测学生的记忆能力与套用能力,而忽略了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过分强调知识在教育中所占的比重,而且考试方式比较单一,这从某种程度上导致了知识与能力之间的失衡[6]。因此,基于课程的性质和培养方向,旅游法规课程对于学生成绩的考核,应该淡化传统的考试方式,改为以综合应用能力为主的综合训练,一方面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一篇小论文,另外可以要求学生分组协作完成旅游法某项事件的实践调查。这样既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同时也能培养学生的协作精神,对于学生的影响是持久的。

旅游法规作为专业课,在旅游管理本科专业教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中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也需要大批精通旅游法规的人才,通过改革课程体系,优化教学方式和内容,创新考核手段,相信一定能够促进旅游法规的教学效果,实现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标。

[1]刘春济,高静.《旅游法规》在旅游管理本科专业课程中的生存空间[J].旅游学刊,2008,(10)

[2]洪冬.旅游法规教材与教学建设研究[J].鸡西大学学报,2007,(4):9-10

[3]刘贵华,杨清.从标签式趋同到内涵式多样——生态课堂研究的回顾与前瞻[J].教育研究,2011,(12):54-58

[4]刘惠芹.旅游法规课程的实践性互动式教学初探[J].科技信息,2011,(2):199

[5]黎虹.《旅游法规》课程教学改革之我见[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5,(12):108-109

[6]赵欢.旅游专业数据库课程教学改革[J].旅游学刊,2003,(S1):51-53

中图分类号:G642

B

1671-6531(2012)11-0119-02

:何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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