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高 峰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轮机工程系,江苏 南通 226010)
STCW马尼拉修正案已于2012年1月1日生效。根据目前航海技术及船舶电气自动化设备最新发展情况,该修正案对船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传统的船员职务进行了重新划分。其中ETO(Electro-Technical Officer,即海船电子电气员)是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在现有船上职务中首次增加的新职务。ETO与传统的海船电机员相比较,其职责范围有了很大的扩展,以前属于报务员的工作将由电子电气员来完成。ETO的设置是IMO已充分认识到新技术对航海技术带来的重大发展,在全球范围内推行和实施电子航海战略计划的重要举措。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为ETO的培养制订了相应的培训项目、适任标准、理论考试和实操评估大纲,这对世界各国的航海院校特别是高职高专类航海院校在培养合格的ETO人才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训设备及人才素质要求与传统的海船电机员相比较有了很大的变化。[1]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已开设多年,积累了一定的教学和培训经验,但与新修正案下海船电子电气员的培养要求尚存在差距,如课程体系的建立与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的调整与改进、实训设备的补充与完善、师资队伍资质认证与技能提高等都急需解决。为了保证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培养的学生顺利通过海事局的理论考核和实操评估,掌握较为全面的理论知识又具备较强的动手能力,满足航运企业对海船电子电气员的实际需求,开展STCW马尼拉公约修正案影响下的船舶电子员人才培养方案研究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
随着计算机技术特别是微型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计算机在船舶自动化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很多船用设备相继采用了微机控制及监测技术,对船舶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计算机控制、监测和故障诊断。在自动化程度如此高的船舶上进行维护管理工作,必然对机电管理人员的自动化设备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否则现代化的船舶必然无法正常运营。
为全面了解航运企业船舶电气管理人员职业技能素质的现状,探索现有人才培养方案在电气专业能力培养方面的缺陷,并为制定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电子电气员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依据,我院花费了近一年的时间对航运企业(针对现有船舶电气管理人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现状)和已毕业三年以上的船电专业学生(针对我院原有的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评价)在船技能表现进行了调研。为了保证数据的有效性,我们所调研的航运公司及毕业生所工作的企业均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如深圳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华洋海事中心、中国海运(集团)公司)。通过邮件、网络共发出调查表200份,收回196份,其中有效样本数为194份,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航运公司对现有船舶电气管理人员技能现状调研结果
从表1中可以看出,大部分航运企业对现有船舶电气管理人员职业技能素质现状的满意度不高,尤其表现在单片机、PLC知识与能力、高压配电系统的操作与维护能力、主机遥控系统的管理和维修能力(网络型)这几项,不满意度均在70%以上。
调研中发现,由于以前一段时间很多航海类院校取消了船舶电气管理专业,且电机员待遇偏低,从而造成现阶段电机员严重缺失。因此,大部分船舶电气设备管理日常工作主要由轮机员来担任。即使是配备了电机员的船舶,但是由于现有的电机员对新型船舶电子电气及自动化设备了解不足,职业技能明显偏低,一旦营运船舶的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其应急处理能力远远不能满足现代船舶电气设备对电气管理人员的要求,航运企业对电机员的整体满意度不高(整体不满意度达47%)。出现这种现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原船舶电气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跟不上新技术发展的要求。现有的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多年前的方案,电机员无考证要求,导致船舶电子电气及自动化类的教材更新速度偏慢,知识更新跟不上现代船舶自动化水平发展的需要。如对PLC、微机以及单片机控制系统介绍较少,教材的内容已经滞后于船舶电气设备的现状,不能满足船舶生产实际的要求。
第二,轻视实践技能的培养。主要原因是以前电机员不需考证,无评估要求,导致学校对实训设备投资不足,而且实训的项目、过程和结果不被重视。
第三,在教学时间的安排上也存在不合理的现象。第一学年,以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及应用等通识教育课程为主,而电气理论基础课只安排了“电路原理”,未能达到“必需够用”的程度;第二学年及第三学年第一学期,教学重心放在三管轮理论考试和实操评估上,忽略了电子电气员的教学与培养,造成了轮机管理专业学生供不应求而船电学生技能急待提高的现状;第三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到相应航运公司船舶实习,实习时间长短由公司统一安排,因此学校不能安排教学任务,主要靠学生自主学习,时间利用率不高。
第四,教学师资力量有待加强。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有很大的关系,教学质量的提高离不开高质量的教学师资队伍,高素质的教学团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力保障。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及我国海事局有关法规都对航海类教师的任职资格有明确的要求,即不但要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还要具有一定的海上任职资历。另外,船舶电子电气专业的任课老师普遍年轻,这既是优势也是缺点,具有海上经历的教师比例仍然偏低。
第五,近年来航运市场低迷,很多企业难以为继,管理人员流动快,公司没有财力和精力对职工进行培训,造成现有电机员的实际管理能力与船舶电气设备技术快速发展的需求相差甚远。调研发现,大部分电气管理人员的单片机、PLC知识与能力、高压配电系统的操作与维护能力、主机遥控系统的故障分析和排除能力等严重偏低,用人单位的满意度很差,急需更新和提高。
第六,由于很多因素造成了客观上电机员在升职空间及工资待遇方面与轮机员相比差距很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电机员的工作积极性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部分学生对电机员岗位要求不主动学习,老的电机员想改行,缺乏钻研船舶电子电气设备、提高管理维护能力的积极性。
由于人才培养模式包含人才培养的定位和目标、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手段、整个培养过程的中间管理以及考核等多方面的内容,因此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非常重要。以“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查研究为事实依据,对原有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
(1)第一学年(基础课)。在教学计划中将第一学年基础课进行调整,设置计算机基础及应用、电路原理、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应用等课程。[2]航海类高职院属于专科批次,在高校招生录取时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不分文理科,因此总有一部分学生的“电工学”基础较差,在理解和接受相应知识时比较困难,这种现象在后面学习单片机原理与应用、PLC现场总线、船舶机舱集中监视与报警系统、船舶主机遥控系统、船舶机舱自动控制、船舶电机与电气控制系统、船舶电站等专业课程时显得更为突出,必须对这部分内容适当增加学时,进行强化教学,确保教学效果。
(2)第二学年及第三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职能课)。第二学年及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安排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职能课。按照STCW公约的要求,与航海技术和轮机管理一样,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学生在通过国家海事局组织的理论考试和实操评估后才能获得海船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证书,理论考试和实操评估的要求与本科院校航海类学生一样,因此时间紧,难度大。所以从教学计划来看平均周课时安排为26节,教和学两个环节的任务比较重。为了充分利用时间,提高效率,我们将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分成5个课程组,每个课程组编制出主要船舶电气设备控制系统常见的故障案例(如辅锅炉控制系统案例分析、分油机控制系统案例分析、船舶电力拖动控制系统案例分析、船舶舵机控制系统案例分析、特定船舶电气设备故障分析与排除能力等),利用相应的实训设备,采用案例教学法,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
(3)第三学年第二学期,即第六学期(综合强化)。第六学期大部分学生到所分配的航运企业进行约4个月的电子电气设备管理顶岗实习。针对学生服务的单位及船舶电子电气员实际岗位能力的要求,由学校和航运企业共同制定毕业实习的内容(含实习小结、实习报告、工作日记和论文)。
随着网络技术、微机控制技术、电力推进技术和智能柴油机等新技术在船舶上的广泛应用,电子电气员与传统的海船电机员相比较,其职责范围有了很大的扩展。由于当时所设课程不能满足船舶电气设备的发展需要,以前的电机员对新设备知之甚少,不具备使用保养和维护修理的能力,严重影响了船舶的航行安全。因此,针对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船舶电子电气员新的职务要求和当今船舶电机员工作能力的现状,必须对高职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优化,特别是要对教学内容进行更新。
教学内容的更新应立足于电子电气员职业岗位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高职教育理念。首先对原教材的课程内容进行重新筛选,在学生具备岗位要求的基本专业理论知识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实训设备,增加实训课时,培养和强化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完善的实训设备对培养学生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至关重要。但是目前高职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学生的培养普遍存在着实训室投入偏少,设备相对落后,与船舶实际相差较大,严重影响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效果。[3]面对船舶电气设备快速发展、航运企业对人才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现状及STCW马尼拉公约修正案的影响,必须在现有教学设备的基础上,通过扩建、新建及与企业共建等多种方式,完善实训基地,以满足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学生培养的需要。
针对大部分航运企业对现有船舶电气管理人员的PLC编程、维护及保养能力、高压配电系统的操作与维护能力、主机遥控系统的管理和维修能力(网络型)这几项职业技能素质满意度不高的现状,应扩建PLC和船舶主机遥控实训室,新建高压配电及电力推进实训室,同时考虑到以前的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在计算机网络、船舶电航仪器、通讯与导航设备等方面接触较少,应加强与相关企业的沟通共建事宜。
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相对合理的师资队伍是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前提。应通过多种途径,努力打造一支由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组成的“双师型”教学团队,为培养在校学生和服务企业创造条件。在提高教师水平和业务素质的同时,要摒弃旧观念,树立新意识。一方面,航运企业应通过多种途径克服暂时市场低迷的困难,与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共同制定可行的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提高现有船舶电机员的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电机员应改变观念,树立危机意识,积极参与补新培训。
由于船舶电气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STCW马尼拉公约修正案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要求不断提高的影响,原有的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与市场需求之间的偏差较大,对航海类院校及培训机构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只有建立适应SCTW马尼拉公约修正案的人才培养模式,才能培养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船舶电子电气员。
[1]崔博文.航海院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培养模式研究[J].航海教育研究,2011(3):43-45.
[2]徐超,蒋祖星.基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船舶电子电气”专业课程开发[J].航海教育研究,2012(2):50-53.
[3]方明树.航海院校强化实践教学的几点思考[J].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3):11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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