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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整合视角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路径研究

时间:2024-08-31

赵宏伟 徐叶军

资源整合视角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路径研究

赵宏伟 徐叶军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促进新常态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必须着力于合作方法和路径,整合多主体资源,寻求利益平衡,有效转化优势资源。通过统筹学校教学管理资源,打造育才培优的硬实力;实现企业主体利益诉求,发挥多元主体在校企合作资源整合中的作用。

校企合作;高职院校;资源整合;优势互补

引言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以下简称《职教二十条》)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给职业教育进一步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道路指明了方向。《职教二十条》提出:“学校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目前受多种因素影响,校企合作还存在着内在动力不足、互惠共赢协调机制不健全、资源共享共通渠道缺乏等问题。如何将行业企业资源与高职院校教育资源进行对接、互补,从而产生革命性的社会发展效应和教育成果,有效促进高职教育以及产业间的协调发展,一直是高职院校深入思考的重要课题。

1 资源整合视角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重要性

资源整合是指对不同资源进行选择、配置、激活,达到资源优化和整体最优的目的。企业和学校是校企合作两大主体,资源整合就是实现企业和学校的利益最大化。学校的主要资源是人,高职院校的师生有别于其他层次学校,高职院校学生来源于普通高中及职业学校毕业生,相对于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成熟、抗压能力强;相对于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强、接受新知识快,而且高职院校教师实践能力强,部分教师是来自企业一线的工程师。企业在科技创新需求和人力资源需求等方面高职院校可以提供,高职院校在缺乏真实实训环境资源等方面企业可以提供,使得校企双方的“各取所需,共谋发展”成为可能,为二者的利益共同点奠定了校企合作的基础。另外,高职院校办学经费、育人场域以及获得专业岗位信息渠道等有限,教学目标的实现不得不引入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源。高职院校有科研资源和人才资源优势,企业有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优势,二者的优势资源如何实现互补、如何优化配置、如何最大限度激活,是推动校企双方发展的重点。

校企合作要着力于显性资源的多维度整合。校企双方的合作有的是单维的,有的是多维的。就目前来看,不少校企合作局限性较大。企业到学校挂牌,提供部分资金和实训基地,学校负责授课,学分修满则输送到企业见习或实习,除此之外基本无合作交集。这是校企合作难于深入的重要缘由。深化校企合作,真正将产教融合落实落细落地,必须强化优势资源的多维度整合,把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引入到校企合作的场域中,建立起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人力资源在校企合作育人过程中的积极性和效能。同时,加强对实训仪器设备、实训基地、基础设施等建设,以具有互补性的物力资源整合铺平垫厚校企合作的物质基础。此外,整合好财力资源,利用好政府、企业和高职院校三方投入的财力资源,确保财力资源用得光明、用得严谨,确保好钢都用在刀刃上,最大程度上服务于校企合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培养综合技能型人才。

2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资源利用现状及问题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已经开展了各类校企合作模式,在企业资源利用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企业资源整合、校企深度融合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校企双方资源利用率不高

高职院校与企业是校企合作天平的两端,一端过重或一端过轻都会导致校企合作失衡。长期以来,在校企合作关系中,向来都是高职院校“忙”,企业“闲”;高职院校“热”,企业“冷”;高职院校“奔走呼号”,企业“隔岸观火”。整个校企合作缺乏整体运筹、通盘考虑,效果差强人意。主要表现为:一是校企合作资源利用仅限于有个实训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双方签订实习协议和挂一个人才培养基地牌子,然后企业拿一些淘汰设备捐给学校等。二是校企资源利用处于各自为政状态,即便是签订了“冠名班”、“订单培养”等办学模式,成立了“校企合作联盟”“校企合作理事会”等机构,多属于浅层次合作,企业也不会深入到学生培养中。在调研中,还有部分企业明确表示,校企合作就是企业出钱出力,最终却“捞不到好处”;在谈到用人时,有企业认为,人才市场有大把的大学生和技术工人可用,无需定向培养。诸如此类的偏见妨碍了校企合作的深入推进。不少校企合作有“校企”却无“合作”,或挂一块牌,开两场会;或提供实习场所,为学生盖个实习章。校企双方在合作观念上难以达到平衡,自然合作资源也就难以达到深入整合,校企合作最终流于形式。

2.2 行业协会监督指导缺乏

行业协会以企业为基础,是特定行业的管理、协调和组织机构。行业协会定位明确,紧贴市场发展实际和企业生产实践,能及时掌握市场晴雨变化,对前沿信息资源反应迅捷,市场发展有何新变化、行业发展需要何种人才,行业协会都能更为精准把握。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结构迅速调整的时代背景下,校企合作明显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高职院校对企业所需把握不准确,企业对高职院校所长认识不到位。各地各行业协会发展情况参差不齐,未能组织校企合作的市场调研和信息采集整理工作,对校企合作现状不够了解、把握不清,对常见问题也缺乏规定和对策。不能协调高职院校与企业的供需关系,不能有效整合校企双方的优势资源,避免供大于求或供不应求,导致了育人和用人的脱钩问题。

2.3 政府配套机制尚不健全

虽然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教二十条》等相关文件,也明确指出“高职院校要紧紧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合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等等。但这些规定仅仅具有方向性与指导性,缺乏校企双方刚性执行的基础,校企双方缺乏具体的政策引导,缺乏必要的措施和机制,从而导致校企资源整合流于形式。

3 资源整合视角下校企合作方法与路径

要实现校企双方资源充分整合,必须通过校、企、行、政四方协力,才能打破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实现“1+1>2”的功能效应,使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成为利益共同体。

3.1 统筹学校教学管理资源

良好的教学管理体制是高职院校赖以生存发展的生命线。高职院校应立足校情,把脉社会进步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第一,建立教学管理专门委员会。校企合作说到底就是联合式人才培养,育人育才不只是学校的责任,同样也应积极调动企业参与到教学管理中来,成立校企联合的管理机构,“整合校内教学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资源”[1],促进高职院校教学管理经验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的融合互补。第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大实用性教学模式改革,把应用型、综合型人才培养要求贯穿到教学改革的全过程,重综合素质提高,重实践能力提升,确保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拿得出手、用得顺手。第三,借势新媒体推进校企教学共管工作。以“一云二大三网”为抓手,积极开发校企合作教学管理系统,调动企业参与教学管理热情,维护企业的主体地位。

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导者,是科研创新的推动者。高职院校要着力于师资队伍建设,强化人才资源优势和科研资源优势。第一,开创教师流动模式,为教师发展提供平台。选派教师到企业学习,通过制度化和常规化的“走出去”,不断提升教师的理论深度和实践操作力。第二,引导企业“走进来”,把企业的优势资源摆到教师的面前,创新教师科研思维,改变传统的关起门来搞科研的模式,打造教师技术攻关和科学研究的场域。第三,鼓励教师离岗创业,以创新创业带动技术创新。高职院校应为创业教师创造培训机会,以克服程序和技术难题,壮大壮实高职院校人才力量和科研力量。

随着社会经济的深度转型,品位逐渐成为新时代的价值追求和审美旨趣,教育也不例外。高职院校要谋求深度校企合作,必须秉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原则,提升院校品位和学生品位,把培育有文化品位、有精良技术的高素质人才作为教学目标。在教学模式和教学计划制定中,可将企业文化引入校园,用好优秀企业的品位文化资源,有利于提升师生对企业文化的认同与仿效,融学校文化和企业文化于一体,渗透产业文化的精神实质,以品位企业建设经验和要求促发品位院校建设,实现高职院校与企业共同推进、协同育人。

3.2 实现企业主体利益诉求

当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热情不足,校企合作停留在浅层次初级阶段。究其原因在于企业主体地位未能受到维护,主体利益诉求未能得以实现。激发企业资源活力,必须首先解决好企业主体利益诉求的实现问题。第一,人才培养目标以企业需求为主体。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既要坚持自我育人原则,更要凸显企业需求,把定向委培模式放在重要位置,确保学校培育的人才正是企业所需的人才,育人与用人紧密挂钩。第二,教师科研项目以企业技术攻关难题为主体。企业与高校合作,技术攻关是重要的内在动力,高职院校教师科研项目要能直接服务于企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第三,高职院校应积极减轻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成本支出,如承担学生实习实训费用、为企业提供一定限度的免费员工培训服务、场地租赁服务等。

此外,完善体制机制,为维护企业主体利益提供保障。第一,明确校企合作主体关系,以制度保障企业主体地位。“校企合作主体关系指向不明的问题”[2]是一直以来阻碍校企合作深入推进的主因,主体不明则责任不明、权利不清。应以明确的规制理清主体关系,保障企业的投资主体、市场主体、利益分配主体等地位,彰显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主体作用。第二,建立利益均衡、意愿驱动和纠纷协商处理机制。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出于多种顾虑,但综而论之,利益难分配、权责难确定、纠纷难处理是最鲜明的诱因。推进校企合作,必须站在企业的利益纬度上,解决突出问题,消除企业顾虑,以制度化的方式均衡利益、驱生动力和处理纠纷。切实把企业的合作热情激发出来,有效推进校企合作。

3.3 建立行业协会监督协调机制

行业协会是企业联合管理组织,了解市场发展动态、熟知企业运行现状,对行业的发展水平和人才需求最有发言权。行业协会是校企合作多主体中的重要一极,是校企合作资源整合的桥梁纽带,能有效协调学校与企业合作关系,具备政府、院校等主体所不具备的敏感性和敏锐度。另外,行业协会游离于体制外,掣肘因素较少,能较为公平地充当裁判评委,其对校企合作监督协调所依据的原则也大都从校企本身出发,不居高临下下命令,不泛泛无凭指导,从校企中来到校企中去。因而发挥行业协会对校企合作的监督协调作用是可行的。

深化校企合作,离不开行业协会的监督协调。校企合作是促进企业转型和技术创新的良策,推动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是行业协会义不容辞的责任。部分企业对校企合作认识不足,更有甚者对校企合作存在偏见,如何提高认识、消除偏见是行业协会的紧迫任务。行业协会有明确的组织规范,企业将部分权利让渡给行业协会,赋予其监督协调权利,“行业协会代表了该行业、企业的共同利益,制定有相应的企业行业管理制度,对行业内企业具有天然的约束力”[3],组织企业活动和约束企业行为是行业协会的权利,发挥好行业协会的监督协调作用,对推动校企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行业协会要把监督协调工作贯穿到校企合作始终。校企合作是一项复杂工程,资金使用有无问题、工作进程有无纰漏、项目合作质量如何、校企双方利益均衡有无纠纷,诸如此类问题需要行业协会参与监督协调。而且由于种种原因,校企合作“往往停留在文本合作的初级阶段,合作推动工作存在着许多困难”[4],行业协会应在利益深入协调工作上下大功夫。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也难免出现摩擦纠纷,若不能及时解决,必然延缓工作进程,甚至中断校企合作。行业协会应把监督工作做实做好,及时捕捉校企合作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问题诱因,并适时组织校企双方心平气和坐下来谈,坦坦荡荡协调处理,确保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此外,行业协会还应积极组织企业与高职院校协商,建立行业职业教育,“充分发挥行业在资源、技术、信息等优势以及沟通、协调作用,引导企业与相应的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5]。行业协会要联合制定行业职业教育开展细则,促进企业和高职院校联姻,共推校企合作。

3.4 发挥地方政府统筹作用

政府是校企合作的推动者、指导者和协调者,是间接主体,是校企合作顺利展开和深入推进的重要抓手。政府作用的发挥,“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共同体的构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影响”[6]。校企双方在文化价值、利益诉求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尤其企业对校企合作认同不多、顾虑不少。企业的积极参与需要政府出台政策和制定法规进行推动。校企合作是校企双方多种优势资源的整合互补,头绪繁多、问题复杂,且在项目合作或联合育人进程中,难免出现问题。具体过程如何推进、所面临的问题如何解决,都需要政府的宏观指导,离开了政府的指引和宏观统筹,校企合作就有可能走弯路。此外,校企双方都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以实现自我价值为驱动,利益关系是校企双方诸关系中最难处理的关系。协调利益关系、均衡利益分配是政府在校企合作中所应发挥的重要作用。

校企合作难于深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制度保障的不健全。政府应致力于完善法律制度,为校企合作提供法律保障。制定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等,明确各级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责任和义务,解决地方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缺位”、“留白”、“寻租”等问题。以严格的法律制度规范高职院校办学、规范校企合作流程、规范利益均衡和纠纷处理解决机制。地方政府要依据法律制度,统筹规划区域内的校企双方资源整合、公共服务和经费保障,确保校企合作区域环境的优良,以优化资源整合,避免资源浪费。

政府要制定好宏观政策,激励和引导校企合作的积极性。第一,完善激励政策,创造良好政策环境。政府政策的制定要把企业的利益诉求考量进来,给予企业政策支持。比如在项目审批、资格鉴定等方面可优先考虑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第二,建立投入补偿机制,减轻校企合作中企业的成本负担。政府可根据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资金、设备和实训基地投入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或通过税收减免和财政拨款等形式进行补偿。第三,规范实习保险制度。部分企业不愿接纳实习学生,就是怕出事、担风险、负责任。基于此,政府可设立专门实习事故保险,由高职院校为学生购买,降低实习学生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从而消除企业顾虑,以更饱满的热情携手高职院校,共同深入推进校企合作。

[1] 沈燕. 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的构建[J]. 教育发展研究, 2015 (7): 49-55.

[2] 刘志民, 吴冰. 企业参与高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影响因素的研究[J].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2016 (2): 143-147.

[3] 徐公芳, 蒋承杰.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办学的制度建设实践[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7 (7): 40-43.

[4] 林金良, 等.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 教育评论, 2014 (4): 25-27.

[5] 郭沙, 刘丽莉. 系统论视域下的校企合作机制要素整合研究[J].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 (3): 16-19.

[6] 戴汉东, 石伟平.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共同体的内涵、要素、价值和构建[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5 (30): 59-63.

Research on the Path of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Institut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sources Integration

Zhao Hongwei, Xu Yejun

( Suzhou Industrial Park Institute of Services Outsourcing, Suzhou 215123, Jiangsu, China )

To promote the talent cultivation i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institutes under the context of new normal conditions, focus should be on the methods and paths of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ntegrating the multi-subject resources, balancing the interests and transforming the superior resources in effective ways. Through the overall planning of teaching management resources in schools, institutes are able to build the core power of cultivating the excellent talents and achieve the interests of enterprise as main subject, bring full play of the multiple subjects in the integration of resources in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institutes; resources integration; mutual complementary

G717

A

1009-8429(2019)03-0011-05

2019-08-11

中华职教社“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的研究与实践”子课题(zjs201914)

赵宏伟(1980-),男,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工程师;

徐叶军(1980-),男,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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