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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途径思考

时间:2024-08-31

■张琳娟

(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

1 引 言

如今,随着我国对于推动事业单位改革活动的不断运行[1],因此,在事业单位的日常经营和管理的过程之中出现了较为明显和针对性的相关规定,体现在推动事业单位的一系列行动和日常管理有序化、合理化和系统化上[2-3],其中,部分事业单位由于其定位的特殊性,因此,在其日常的工作之中涉及到了大量的国有资产,这一类的事业单位包括国企、学校和从事资本管理的相关单位等。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经营类事业单位应当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改革的途径、方式和步骤,分别依据相应的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处置、运营和监管工作”。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本质上是公有性的,因此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之中,如果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人员对其处理不当,就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4-6]。要实现国有资产的良好发展,就必须考虑将国有资产通过一定的途径实现保值和增值[7-8]。本文对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途径研究,对事业单位有一个良好的经营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2 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性

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不仅是事业单位日常开展工作中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对于事业单位在市场经营活动过程以及自身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能力体现,其保值增值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2.1 维护市场经济有序运行

事业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主要目的一般是公益性的,不排除有部分事业单位是自营自支等方式,需要通过经营来获取利润,但总体上事业单位从事经营活动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经营活动来保证市场大局能够稳定运行,不因为资产控制或者民营经济的垄断性行为导致市场秩序失控,因此,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必须要有国有资产来作为支撑,国有资产进行保值增值一方面推动事业单位能够用国有资产来进行市场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也是带动和引领民营经济能够有底气、有力度的参与到市场经营活动状态,从而将国有资产和民营资产实现融合互助,尽量使二者都实现保值增值,这样市场经济才能不断繁荣的进行发展。

2.2 保证事业单位自身发展

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往往是具有一定的出发目的,大部分事业单位都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来从事市场经营活动,但是事业单位也存在有财政补贴和自营自支的相关单位,因此,事业单位也需要通过经营活动来获取自身维持工作所需要的经济基础,此外,事业单位也存在着未来发展的可能性,而在市场经济环境的背景下,必须有一定的经济资产才能够实现对于自身的长期发展,同样,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一方面决定着事业单位能不能维持当前的状况,另一方面也决定着事业单位所代表的品牌或是地方政府能不能有良好的发展条件,例如,以贵州省茅台集团为例,其良好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运行机制就推动了贵州省的经济不断进行发展,是贵州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环节。

2.3 推动事业单位自身治理有机化

目前看来,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还没有较为明确的列入到所有的事业单位工作事项中来,主要原因是部分全额拨款单位和参公编制单位往往不需要通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来实现其工作价值的体现,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开放化程度的不断提升,以及我国经济存在转型攻坚的压力,因此,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应当被所有的事业单位所重视,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条件下,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对于其自身能力的一个锻炼,高度市场化条件下,任何经营活动都会受资本的影响,因此,必须通过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行为来实现对于自身自理能力、条件、经验等方面的影响,必须综合考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自身所必须开展的一项重要业务来对待,保证事业单位在以后的经营活动或是改革之中能够直面相应的挑战和风险。

3 事业单位经营活动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往往存在着循规蹈矩的现象,因此,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中,可能存在以下的问题。

3.1 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

当前许多事业单位都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十分淡薄,主要原因还是事业单位的分类情况不同,一些不需要经营活动来盈利的单位,并不看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实际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其实是与事业单位的主体和个人息息相关的,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淡薄,会造成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的相关人员并不会用认真的态度来看待如何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必然会导致国有资产出现流失和损耗,在经营活动的竞争环节导致国有资产缺乏竞争力,事业单位的上下部门可能就会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并且对于部分应该收取的账目出现责任意识淡薄的现象,甚至某些工作人员出现抵触行为,原因是其对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态度无所谓,自认为不会由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收到相应的奖励或者处罚。

3.2 国有资产管理能力欠缺

当前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往往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大部分的事业单位经营活动都是在模板和程序之下,因此造成了事业单位经营活动往往较为呆板、守旧,事业单位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工作人员能力往往局限在一个方面,难以实现国有资产市场竞争环节的有效主体作用,这一方面是由于意识淡薄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事业单位主体没有强调和推行较为良好的工作能力交流和学习,导致了相关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良好的机会来实现对于国有资产相关工作的处理和实行,导致了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之中,一旦面临突发状况,就很难实现临时应对,容易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中出现化解风险性力度不够的现象。

3.3 没有形成国有资产定期清查机制

目前,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往往体现在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上,对于流动性的资产,往往是较为直接和容易统计的,由于固定资产的内容往往十分丰富,因此,事业单位往往很少对于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在流动资产上,事业单位对流动资产的管理有相应的实施办法,但是对于流动资产的管理往往也存在着一旦完成当时所需的流动资产清查之后,后续就很少对于流动资产进行相应的管理,因此,对于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清查是十分重要的,国家的相关规定中也有所体现,事业单位上没有进行定期清查主要是存在着缺乏机制的问题,由于管理上的缺失,会造成对于部分高价值的资产进行错误的低价值评估等现象。

3.4 国有资产处置不当

国有资产的处置不当,主要是体现在对于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售等管理不当的体现,由于国有资产仍然是遵循事业单位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规则,因此,国有资产的存在,也会像所有资产一样出现价值过剩或是价值损失等现象,在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之中,对于部分价值过剩的国有资产,事业单位可以在相关的规定之下对其进行出租,在其价值损失的情况下事业单位也能在相关的规定下对其进行出售,但无论是出租或是出售,都可能会在此过程中出现一定的问题,例如,在对于部分老旧或者无用的资产进行废弃或是对于某些高价购入但实际上出售价格出现严重偏差的现象,或是对于部分可以长期使用的物品进行过早的售卖,或是出现贪污腐败等行为。

3.5 国有资产监管环节弱

当前,对于国有资产的监管环节,部分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侥幸心理,认为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之中,对于国有资产是否保持保值增值与其自身没有太大的关系,这种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环节,这一方面是由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识淡薄,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相应的监管环节较弱,没有形成较为良好的监督管理机制,容易被某些投机分子或是贪污腐败人员钻空子,或是某些懒政人员置之不理,因此,监管环节往往是守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最后一道环节。

4 事业单位经营活动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优化路径

针对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存在的问题和事业单位经营的特性,可以从以下路径出发,实现对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效果提升。

4.1 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奖惩和教育制度

首先,针对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的问题,可以从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的奖惩和教育制度上来进行相关工作人员意识的提升,在奖惩上应当关注将国有资产是否增值保值与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进行一定程度的挂钩,推动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学习“小岗村”,使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从业人员能够有较好的责任心来进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在教育上应当形成定期的专门的对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人员的相关教育,使其认识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性,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相关环节加强责任心,做到主动性和积极性上有较为良好的提升。

4.2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能力交流学习

对于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而言,其相关的活动往往并不是孤立的,因此,为了提升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相关工作人员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能力,可以从加强能力的交流和学习上出发,主要的可以从同行业内其他地区的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从业主体和个人上进行学习,推动本地区事业单位从其他地区身上学习相关的工作经验,或者是开展相应的人员互派工作,能够帮助推动能力较弱的事业单位学习工作能力较好地区的经验和方法,同时还可以从市场方面入手,与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相关行业的私营单位进行学习互访,提升彼此的工作能力,共同维护市场环境的良好有序运行。

4.3 强化国有资产定期清查机制

国有资产的定期清查机制是对于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资产有效利用的一道稳定的锁,通过对于国有资产的定期清查,能够找到对于流动资产的处置过程中所不足的方面经验的总结和改正,并实现对于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或是相应处置。定期清查机制也是推动国有资产进行处置的一项必要前提工作,只有通过定期清查,才能够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过程中存在的系列问题,更好的可以通过定期清查来实现国有资产的信息化管理,帮助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过程中实现对于国有资产在保值增值环节中相关的影响因素的分析,同时还能找到对于经营活动中某些不法人员的相应处理和处置。

4.4 严格落实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规定

目前对于国有资产的处置上,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进一步形成了一系列的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大量提升了对于不法人员的有效查处,因此,应当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的处置审批规定、国有资产的处理环节,应当实现对于人员的严格规定,对于资产的公平、公开、公正处置,落实市场化经济环节,对于部分可以进行出租或者是售卖的国有资产,应当严格的落实相应的程序,避免在此过程中出现有投机大把分子通过联合事业单位内的部分人员实行对于国有资产的低价变卖或使用,维护国有资产在正常的市场活动中的保值增值特性。

4.5 全面加强国有资产巡查和监督机制

随着我国对于纪律监督和审查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目前对于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的纪律工作也有了明显的提升,但是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漏洞,由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往往受市场的影响,因此相关的经营活动也往往难以受到监督和监管,因此,必须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的巡查和监督机制,推动国有资产能够在每一个环节都受到多数人的监督,这一方面是需要工作人员自身廉洁行政信念,另一方面,更需要在由党领导的巡查和监督工作小组来进行,必须重点关注相应的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从而关注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的相关人员是否正确地履行了其职责和义务,推动国有资产在保值增值环节上最后一道关卡的顺利运行。

5 结 语

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有一个良好的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开展系列研究,分析了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性,认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够维护市场经济有序运行、保证事业单位自身发展、推动事业单位自身治理有机化,提出当前事业单位经营活动存在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国有资产管理能力欠缺、没有形成国有资产定期清查机制、国有资产处置不当、国有资产监管环节弱等问题,认为应当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奖惩和教育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能力交流学习、强化国有资产定期清查机制、严格落实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规定、全面加强国有资产巡查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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