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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现状及提升对策探究

时间:2024-08-31

王波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 前言

对于房屋建筑施工企业而言,质量是企业的生存之本,是发展之保证。房屋建筑本身使用的年限较长,与民众的幸福指数密切相关,因此,加强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管,具有深远意义和重要影响。所以,应该弥补当前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管当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并且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施工建筑的管理水平,使得建筑工程的质量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保障,促使我国的房屋建筑行业获得可持续性发展。

2 实施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必要性

房屋建筑行业是我国建筑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力量。当前,现代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逐渐趋于规模化、现代化、大型化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基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活质量的提升、现代建设项目的复杂性等方面考虑,对现代房屋施工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所以质量监督管理作为房屋建筑工程中关键的一个环节,应该加强监管力度,优化监管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真正落地生根。

一方面,通过加强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管,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基础。房屋建筑施工工程具有极强的普遍性,是社会民众重要的居住场所,同时也是社会民众人身财产的坚固壁垒。所以,加强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有效监管,能够让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性得到保障,让人民放心、让国家放心。

另一方面,就国民经济层面而言,房屋建筑行业推动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全面落实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能够使得房屋建设投资效益、建设水平获得质的提升和突破,带来更高的社会经济效益。

再者,从我国建筑工程行业健康发展来看,对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监督管理机构而言,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所以全面落实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优化房屋监督管理的效果,是当前探讨和研究的重要内容,是刻不容缓的社会任务和使命。

3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现状

3.1 立法存在缺陷

在建筑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获得健康的发展。任何一个国家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层面,都应该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但实际情况却是,在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层面,我国的法律法规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规范陈旧,更新不及时,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导致了建筑行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的制约。

当前房屋建筑行业发展中,所遵循的建筑法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并没有做出精细化规定,对于参与到建筑工程中的不同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没有科学划分。比如,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如果存在与法律、法规不契合的地方,缺少有效的处罚依据作为支撑,或者规定的措施不科学,效果不好。可见,当前法律法规无法满足房屋建筑行业的实际发展需求,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在行政管理手段和市场规划制度等方面缺乏创新。一定程度而言,法律层面存在的缺陷对于整个建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而言,产生了极大的阻碍。

3.2 监管部门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层面不够完善,这使得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有很多漏洞可钻。监管部门没有切实落实执法中应该遵循的细则规定,导致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问题。其中,最常见的情况就是执法不严,很多房屋建筑企业在施工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而由于监督管理人员本身的管理意识较差、诚信意识弱、职业素质不高、责任感不强,存在一定的腐败现象,在执法过程当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执法力度不强,执法工作缺乏深度和广度,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监督管理效果。

而究其原因,则在于该领域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使得执法上存在很多漏洞。另外,由于监督管理机制不够明确,所以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监管主体权力和责任不够明确,划分界限模糊,存在着相互推诿、重复监管的情况,从而使得整个工作效率工作质量都受到明显的局限。

3.3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有所缺失

在信息化背景下,将信息技术应用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环节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应该重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发展,提高监督管理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社会民众和相关参与者可以通过网络途径,掌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同时也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能够有效地提升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透明度。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当前并没有完整地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

3.4 监督执法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在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应该积极构建一支专业化、年轻化、高质量的监督管理队伍,以专业的理论知识、丰富的监管经验及高尚职业道德,作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标准,以此提高监督管理的水平,使得房屋建筑行业的发展更加绿色、有序、健康。

但是,当前很多地方没有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做出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忽视了专业知识、专业经验、职业道德这些重要的要素。由于人员安排上的随意性,导致整个监督管理环节过于随意,缺乏专业性、科学性、严密性、精细性,继而使得整体的监督管理质量大打折扣,这对于房屋建筑施工质量而言,是非常大的影响因素。

4 提高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主要途径

4.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

我国建筑行业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需要依托于法律法规,继而才能够使得整个行业趋于规范化发展、健康发展,在监管建筑工程质量的过程中,应该完善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借助法律法规的支撑,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法律体制,明确提出监督技术标准,使得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能够按照法律法规所提出的要求和标准,科学执法、高效执法,加强执法力度,使得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明显提高。

另外,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与之配套的细则,并且积极落实,严格监管参与建筑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督促各方主体务必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对房屋建筑进行监督管理,使得监管工作能够更加高效、顺利地实施。最后,在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和完善的基础上,还应该对地方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处理和更新,具体落实到地方性的法规和条例,督促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能够有效联合,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进行更深层次的探索。

4.2 完善技术规范

在当前我国房屋建筑行业发展的过程中,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则是完善技术规范,将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企业高效运行。具体应该制定统一的验收标准,按照相关的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同时,建筑企业作为施工的主体,应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自身的工作,从源头上解决房屋建筑施工环节存在的问题,整体上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

4.3 加强体制改革,明确权责

在房屋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存在责任主体划分不清、部门重复监督等一系列问题,这导致整个监督管理环节变得繁琐、复杂,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在解决这一问题时,相关政府部门应该高度重视,合理地分配监督管理任务和职权。

在这一环节最可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接受政府的委托,然后借助社会公众的力量,从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建筑工程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此外,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建筑体制的创新性研究,改变建筑体制落后的局面,在明确划分责任与权利的基础上,加强体制改革的力度,具体落实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4.4 创新监督管理模式,构建全新的监督管理体系

想要达到更好的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效果,其前提和基础则是优化与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而想要让这一体系具体落实,一支高质量、高水平的项目质量监督管理队伍,是必不可缺的因素。因此在具体的监管过程中,应该积极打造一个能够满足当前实际监管需求的领导班子。

首先立足于大局观,从整体出发,切实地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其次则是将相关的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头上。通过整体与部分的有效衔接、有机合作,使得整体房屋建筑的监督管理工作能够具体落实。在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下,房屋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机构主要通过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主要的环节,对于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严厉处罚。每一个监督管理环节都存在一定的重点和难点,监督管理不讲究平衡性、均衡性,而是应该有计划、有目的、有层次的进行监管。

比如在事前控制环节,应该重视监督管理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在事中控制环节,一旦察觉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有所下滑的趋势,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应该及时到位,加强指导和督导,确保执行力到位;或者出现施工难点或者施工通病问题,要求监督管理人员全过程跟踪、全方位监管,以此扭转监管不力而导致的被动局面。

另外,在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层面,也应该进行创新和改革。以往的监督管理模式过于单一化、机械化,往往是以实物监督为主。在新的监督管理体系下,具体可以从单一的实物监督转变成为行为监督和实物监督相衔接的新型监督管理模式,拓展监督管理的层次和空间,实现监督管理的延伸和优化。

在对监督管理模式创新的过程中,具体可以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结果囊括在监督对象的范畴之内,同时可以将日常监督、随机监督、工程结构季度大检查等检查形式进行衔接联合,做到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旦有“问题工程”显露头角,应该及时处理,而对于“问题工程”的处理,具体可以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当中所罗列出来的情况进行针对性处理,同时还可以通过信息公示、公告制度以及现代化的传播手段,做到定期公示和公告,以此提高整个监督环节的透明度,也使得房屋建筑施工主体树立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积极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

4.5 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进行监管的过程中,监督管理机构应该树立主人翁意识,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力度、效率、质量、权威,应重视对于监督队伍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职业素养的优化培训,从素质抓起,使得这一支监督管理队伍真正的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简单来说,如果监督管理机构的质监队伍,没有能够与之相匹配的素质和水平,会使得监督管理职能相匹配的权威性大大降低。

因此,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针对性的培训,促使管理队伍重视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学习,同时在长期的监督实践工作中,对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挖掘背后所涉及的各方面原因,不断调整质量监督管理的策略,优化监督管理的手段,突破传统监督管理模式的制度。在信息化背景下,信息技术的运用为监督管理注入了更多新鲜的血液,可以通过有效的利用信息技术加大科技的含量,增加检测的设备。而不仅仅是局限于传统的敲打看摸,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此外,在监督过程中,对于传统的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应该进行优化调整,可以将巡查和抽查的方式相结合,弥补预约式、通知式检查存在的弊端。同时在检查的过程中,应重视检查内容和检查部位,都能够切实地反映房屋施工的质量状况。

5 结束语

总而言之,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和不足,具体可以从完善法律法规、完善技术规范企业标准、明确主体责权、构建监督管理体系等方面着手,整体上优化监督管理的效果,推动房屋建筑行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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