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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秩”视角下的农村治理

时间:2024-08-31

刘 洋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100193)

一、研究背景

在乡村治理的研究中,各种观点互相冲突甚至完全对立,这种现象很大程度上是由研究视角的差异造成的。概括言之,在当前农村治理的研究中,学界主要是从功能和结构两个角度来进行分析的①当然,两者的区分也不是绝对的,很多研究都兼顾到了两种视角。但是大致来说,每个研究都有其关注点,要么侧重于结构分析,要么侧重于功能分析。。所谓功能视角的治理一般是从农民的角度进行研究,即分析村庄治理所产生的功能和效果,以及这种效果对村庄生活造成的影响;所谓结构视角的治理则是通过对乡镇政府、村委会、村庄自愿组织、宗族等结构主体的分析来研究多元治理的过程。前一种思路强调的是农村治理的功能性,即治理对农民生产生活功能的满足。这种路径是根据实地调查以农民为主体来看待乡村治理的。后一种思路往往是从民主权利出发,认为农村治理的结构应该是权责分明、公开透明、监督良好、制衡得当、制度健全的系统体系,这种思路强调的是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

其实,两种农村治理视角的分歧源于不同的问题意识,结构式的视角与全球民主话语是紧密相连的。但正如印度与非洲的农村状况所体现的,民主的话语并不必然与良好的治理相联系。笔者认为,从功能的视角来看待治理可能会使治理研究变得更为有益——这主要是从当前我国农村发展的薄弱以及农村区域发展的不均衡状况来讲的。

我国农村发展的薄弱有以下表现。一是人才和资源流向城市,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公共设施相对落后。二是农业基础薄弱,现代农业和规模经营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比如农业补贴与欧美相比就显得杯水车薪,故很难经得起国际市场的冲击,黑龙江大豆产业在国际市场的冲击下全面崩溃的事实就是一个例证[1]。三是人多地少,农民基数较大,整体科学技术水平和文化素质较低。

较其他国家来讲,中国农村的区域发展又很不均衡,我们可以将中国农村大致分成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主要指东南沿海地区的工业型农村,如苏南等地的现代化农场。其特点是农村劳动力部分转入工业,部分进入农场成为工业型农民。这种类型还包括中西部一些拥有丰富矿产资源的资源型村庄。第二种类型包括中部大部分农村,这类农村工业不发达,以种植业和外出打工为主要收入来源。这类农村的农民虽然明明知道种植经济的效益较低,但还是要种植粮食。他们的教育、医疗费用以及生产资料的更新、婚丧嫁娶的支出大多是靠出外打工来筹集。第三种类型是那些全部靠农业为主,或者靠政府救济为生,农民生产生活处于难以自给状态的农村,这类农村主要集中在地理条件比较恶劣的西北部地区。

在当前三农仍然薄弱、区域发展严重不均衡的情况下,对农村治理的结构分析就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首先,微薄的农村资源支撑不了成本高昂的结构性民主制度。其次,当前我国财力状况和农村现实也决定了暂时不能用巨额的农业补贴塑造强势农业①而一些农民基数少,财力充足的国家则可以凭借巨额补贴来塑造强势的农业地位,如意大利对农业的补贴是每公顷1 000欧元,折合成市亩是每亩地66.66欧元,相当于800元人民币,就这样意大利的农民还是不愿意种地。。再次,中国崛起过程中的国际形势决定了中国的现代化不可能一帆风顺,其间会出现反复甚至挫折。因此,从功能的视角出发,考虑如何将农村打造成为中国现代化的蓄水池和中华民族崛起的根基可能更有益于当前局势。

二、治理与秩序

从功能的视角来讲,治理是个中性词。首先,治理的主体可以是多元的:政府可以去治理;农民自己也可以去治理;宗族势力也可以去治理;甚至NGO组织、基督教、黑社会都可以去治理。只要形成了一定秩序,农民的生产生活得到有序运行,都可以视为治理功能的体现。其次,治理的过程是多样的:可以大伙都参与,集体拿主意;可以一人独裁,一言九鼎;也可以搞代表制,选出村民代表再组成治理委员会。不管它是否体现了西方民主,这种秩序都可视为农民生产生活的运行方式。再次,治理所凭借的资源也有多种形式:可以是长老统治,以礼治村;也可以是制度统治,以法治村;还可以是横暴权力说了算,谁不听话就“拳头说话”。可见,这样理解的治理本质就在于秩序的获得。秩序容易被理解为“服从制度规范,使人们各安其道而不生事”,或者简单地把它等同于稳定。但本文言称之“秩序”指的是农民生产生活的运行方式,与治理一样,它也是个中性词。具体来讲,秩序又包含了三个层次的内容。

第一个层次是指农民生产生活所赖以正常运行的公共物品提供状况。这些公共物品包括道路、水电、灌溉井渠、社会治安等。公共物品的提供与农村秩序是密切相关的,道路、水利、用电、不被盗贼侵袭等正是农民生产生活顺利运行的必备条件。这些物品的提供和获得毫无疑问构成了农村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些公共物品提供得充足,农民日常生产生活就会更便利;提供得不足,农民日常生产生活就会受到阻碍。不管是便利还是阻碍,我们都可以将这种提供状况视为一种秩序。

第二个层次是指单个农户在面对各种难以独自承担的事情时,所能求助到的社会关联。这种社会关联的实质是家庭生产生活功能的延续。与公共物品的共享性相比,它带有某种排外的性质。农户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总会遇到力所不逮的事情,弥补这个不足就需要有个超出家庭之上的力量存在,而这种力量就是家庭功能的延伸。费正清认为中国与西方具有不同的社会基础,那就是中国的基层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团体或者教会[2]。毫无疑问,在当前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得以运行的最初基础仍然是家庭。家庭的功能首先在于生育养老,其次是生产消费,再次是娱乐休闲。但是如果事情超出了家庭功能的范围,那么就得求助于这种功能的延伸。这种延伸要么借助传统的血缘和地缘关系,比如办红白喜事时宗族来帮忙;要么需要农民以市场的方式解决,比如盖房子花钱请建筑队,收割庄稼时租赁大型收割机;要么需要政府的力量来解决,比如说鳏寡孤独者丧失了劳动能力后的生活保障——这些都属于家庭功能的延伸。这种延伸的对象要么是市场、要么是政府,要么是宗族和乡邻。当农户需要这些家庭之上的力量时,这些力量能够不“失灵”,那么生产生活的秩序就会顺利运行;反之,生产生活秩序的运行就会受到阻碍。这是秩序的第二层意思。

第三个层次相对比较特殊,它是指农民赋予自己日常生产生活方式的意义和价值。说它特殊是因为它不像前两个层次的内容那么直观,虽然我们表面上可能看不见摸不着,但是这种意义和价值可以说是秩序的灵魂。在传统社会中,在意义和价值之中最重要的可能是“传宗接代,对得起祖宗”。传统的中国农民含辛茹苦,在“香火”的延续中作出种种的努力,虽承受重担而坚忍不拔——这些其实与他们赋予自己生产生活方式的意义和价值观是分不开的。这种意义和价值支撑了他们的日常生产生活,给予了他们悲欢离合的情感,尽管已经大大减弱,但这种意义和价值感仍然可以在当前的农村中找到。在很多农村中,“绝户头”是最严重的骂人词汇就说明了这一点。当然,农民也可以赋予自己的生产生活以其他的意义和价值。比如新教伦理的“为上帝的荣耀”而生产生活;再比如为了自己的吃喝玩乐,为了拥有金钱最大化而生产生活;等等。更可以是为了党的恩典,为了农村的繁荣和祖国的强大而生产生活,等等。当前,仍然有人漠视这一点,他们把农民看成为了“先富起来”而不辞劳苦的赚钱工具,或者看成是愚昧的“放牛-娶媳妇-生孩子-再放牛”的放牛娃。这些看法都忽视了意义和价值是秩序的最深层次的内涵。

三、“善秩”:一种发展型秩序

正如韦伯在《民族国家和经济政策》一书中所说,“如果千年之后我们再度走出坟墓,我们在那些未来族类的面相中首先希望看到的就是我们自己族类的依稀印记”。“但我们确实期望,未来将认我们这一代的素质为其自己素质的祖先。我们致力以求的是以我们的劳作和生存方式为本民族后来者树立先驱者的楷模。”[3]社会科学的研究是具有民族性和国家性的,民族的特性突出体现在本民族的劳作和生存方式上。

我们的研究当然希望中国农村能够提供整个中华民族崛起的推动力,成为中国现代化的助推器和蓄水池[4]。所以,笔者认为,在中国农村,治理的功能并不是要形成一个以西方国家为模范的直选的、制约的、参与的、自由的“善治”型的农村,而是要求得一个农民生产生活能够顺利进行并且最终成为中华民族崛起的力量之源的“善秩”型的农村。在当前,这种善秩的目标在于求得一种发展型秩序。而对于善秩和发展型秩序,我们可以相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公共物品的提供更加便利于农民的生产生活。最基本的秩序当然是路修得方便走、拥有洁净而健康的水源、地方上偷盗抢劫的减少等。在善秩的状态下这些公共物品的提供是充足的,是有利于农民长远的生产生活秩序的,而且这种生产生活秩序的运行有利于整个民族国家的崛起和兴盛。比如说社会治安。社会治安好了,农民才可以安居乐业,才可以放心种植粮食和发展现代农业,这样才能为国家的发展提供稳定的基础和促动力。所以“社会治安好”就是善秩的一个指标。然而,在当前的农村,社会治安问题却是一个大问题。在一次由中国农业大学“农民视角的新农村建设”的大型问卷调查中,在对“你对目前村中治安的状况满意吗”的问题的回答中,回答“很满意”的只有4.2%,回答“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占23.5%,回答“一般”的占31.5%[5]。如果考虑到农民的社会心理,恐怕实际不满意的数字还要大一些。另据笔者在豫东的调查,农民因为村中偷盗的猖獗已经不敢再养大的牲畜了,这样使得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出现困难,这样的秩序就不能称之为“善秩”。

还有一种情况,有时候一种秩序可以对当前的农民带来益处,甚至形成了外人看起来较好的秩序。但是它对长远的生产生活秩序的形成没有好处。比如,笔者调查的豫东农民普遍认识到无工不富的道理,利用自己的优势(比如离河流近,排污方便)大上“小工业”。短期看来,造纸厂、炼油厂等小工业给当地农民带来了财源,同时也带来了公共物品的投入(例如笔者调查的一个村庄的道路就是因为小炼油厂为运输方便而投资修建的[6])。但是这种秩序对长远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农民的下一代可能会因为污染严重而不得不生活在一种恶劣的环境之中。如果连呼吸和饮水都出现困难,那么就根本谈不上善秩了。

第二,家庭及家庭之上的功能得到更有利于农村生产生活的发展和延伸。不管是宗族、市场、政府还是其他,能够在家庭功能延伸到它们时做到不“失灵”,这就是善秩的一种表现。也就是说,在不损害长远生产生活运行的前提下,不管从哪个渠道,农民能够比较容易地解决单个家庭所不能解决的事项。比如说婚丧嫁娶、麦收麦种、衣食住行,凡是自己不能解决的都有渠道解决,无论是请亲戚帮忙,还是花钱请人干活,这就是善秩。

笔者所调查的豫东农村,偷盗盛行,有时候两个小偷能够一晚上偷遍整个村庄。被盗的家庭忍气吞声,见到小偷的家庭也装作没看见。防止家庭财产损失显然不是一个家庭所能完成的,而街坊邻居却不能提供这样的功能的延伸。市场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除非村庄有大量的资源以补贴的形式支付保卫村庄的费用。如果地方政府在此时再处于失灵状态,那么就很难形成善秩。另外,在家庭之上还有可能形成另外一种功能延伸,这种功能延伸可能会以横暴权力为基础(例如黑社会),也可能会以“全能上神”为联结(例如邪教组织),这种联结虽然在当前能形成一定秩序,但会损害农村长远生产生活运行的基础,所以不能称为善秩。

第三,农民对农村生产生活的运行赋予持久但并非保守的意义,农民的信仰有助于生产生活的长期顺利进行,并且最终成为民族国家崛起的动力。这种意义不仅能够使农民在目前光怪陆离的诸神之争的冲击下拥有自己的守护神,能在市场理念、上帝理念等等的冲击下找到自己生活的意义,而且最终能够转变为促发农村现代化的源泉和动力。长期以来,光耀门楣和传宗接代的念头支撑了传统中国农民在种种逆境之下的顽强拼搏,一定程度上成就了中华民族的不朽精神。而今,为后代而奋斗的想法仍在激励着中年一代外出打工,回家盖楼,帮儿娶妻,助子女抚育下一代。当然,小农经济的意义和追求有它的局限性,比如差序格局的存在常常使他们公私不分而集体受损。但是彻底地否决它而又不给予农民新的生产生活意义,对善秩的建造可能更为有害。

在当前中国农村,要在人多地少的情况下促进农村的现代化,拉动整个民族的最终腾飞,迫切需要农民生产生活意义的重塑。当9亿农民怀着对民族崛起的希望、怀着为子孙开辟更加便利的生产生活秩序而奋斗不息的时候,这种意义和价值感对善秩的内在推动力将会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四、“善秩”获得的三个途径:以中部农村为例

农村治理既然是要建立一种发展型秩序,那么这种秩序是怎样获得的呢?从秩序的生成来讲,可以把这个过程粗略分为内生和外置两种类型。内生就是指自农村内部逐渐形成的一种秩序,外置指外在力量强加给村庄的一种秩序。同样,善秩也能从内生和外置两个角度来进行考察。但是,现实却不是那么简单。比方说,我们乍到一个村庄调查,发现村庄决策都是经过村委会举手通过。或许我们会认为这是一个村委会主导治理的村庄,但是潜在的治理却不是那么回事。村委委员有可能是一个宗族房支的代表,每一个决策都要本房支长者的首肯才行。又或者村委成员都是村庄旁边一个小水泥厂的木偶人,真正支配村庄秩序的是财大气粗的水泥厂老板,这种情况在山西农村的调查中屡见不鲜。这些现象在农村不但存在着而且是鲜活的。这正反映了中国农村复杂的现实,村庄的秩序纠缠着内生和外置两种方式的混合。下面结合笔者的实地调查,以中部农村为例来说明善秩获得的三种途径。中部的农村是以打工获得外来资源为主的村庄,农村的中流砥柱不在村庄中,他们把在外打工的资源投入到家庭的发展中。这类村庄的秩序可以相应作如下分析。

第一,公共物品的提供主要靠政府提供,但公共物品的维护缺乏村庄内部的接应。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地方楼房盖起来了,汽车买来了,但是道路不通畅。好不容易政府投资修了路,但道路坏了又没人修。农民合作起来生产公共物品的能力薄弱,搭便车成了司空见惯的现象。以至于目前国家大幅度转移支付的资金因为找不到村庄内部合适的接应单位,而只能按户分配到农户手中。

第二,市场的功能逐渐强大。随着货币更多更便利地获得,货币成为代替互助的手段。例如农户在操办红白喜事时,已经越来越多的从市场上雇大厨和小工。市场越来越代替传统的村庄联结,家庭之间的功能联结逐渐削弱,人与人的恶性攀比开始上升。然而,传统的社会关联一旦消失,再想恢复这种互助的功能连接就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农民货币获得的渠道出现阻塞,农民的生产生活运行将会出现问题。

第三,基督教在农村蔓延,鬼神崇拜开始复兴。这种现象不能简单地解释成农民的贫穷或愚昧,也不能简单地以所谓“封建社会的沉渣泛起”来做概括。因为很明显的趋势是很多农村的文化精英和政治精英也开始参与其中。笔者在豫东的调查中就发现有些村庄的支部书记退休后成为庙宇的看护员,小学教师乃至校长退休后加入基督教会并担任领导职务。而基督教也以培训讲经师的名义来吸引这些村庄精英们。另外,当农民生产生活的意义被解释成“挣比别人更多的钱”的时候,小工业就可能遍地开花。一些污染严重的炼油厂和造纸厂在豫东的猖獗说明了当生产生活的意义得不到正确阐释的时候,其对村庄和农民长远生产生活秩序的损害是多么的严重。这种损害最终也将危及到整个民族国家的利益。当农民的信仰混乱,基督教和鬼神崇拜开始弥散的时候,农民将越来越找不到自己生产和生活的守护神。农民生产生活的意义得不到张扬,农村开始出现伦理性危机[7]。

在中部农村的此种秩序背景下,要获得善秩显然不是简单地依靠村民自治就能解决的。要将这种农村的秩序建造成善秩,需要从以下三个途径着手——这三种途径是紧密相连、协调推进的。

第一,国家转移支付农村公共物品的同时,培养农村内在的接应群体。因为公共物品的长期使用需要村民来维护,这就牵涉到村民的集体行动。比如国家投资修了道路,但是天长日久道路压坏了却没有人维修,耗资巨大的公共物品的投入还是发挥不了最大的作用。特别是在国情的语境下,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资源有限,更需要用小的代价培养内部的接应人。农村集体行动的形成有助于中华民族的凝聚,形成这种秩序才能促进民族的腾飞。

第二,增强农村的社会关联,加强市场和政府的作为,确保农村生产生活的长远运行。加强农户之间的社会关联是立足于我国当前农村状况的考虑,这也有助于民族凝聚力的形成。要确保农户在超出家庭范围外功能的满足。目前,国家加快推行的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就属于这一范畴,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就是农户生产经营功能在村庄和市场上的延伸。另外,加强这种社会关联还能有助于农村小工业污染的治理。

第三,重塑价值,引导农民,赋予农民生产生活以新的意义。长期以来,为下一辈着想成为农民乃至整个中华民族奋斗的动力。古语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说要对得起祖宗,就不能让本房支“绝户”了。如此的信仰支撑了一代一代的农民为儿子操办婚事,为儿子拉扯孙子,含辛茹苦不得休息但是却干劲十足。在当前的农村中,这样的信仰还占据主流,只不过农村和城市的不同在于重男轻女的思想比较严重罢了。然而,这种意义正在被各种思潮所侵蚀,被认为愚昧和落后,是农民迷信的象征。火葬的推行使农村没有了祖坟,老年人认为无所谓,但是这对下一代的影响却是巨大的,因为如此以来他们更容易接受“不要为下一代积蓄、拼命赚钱拼命消费、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理性观念。而这种观念却是侵蚀农民思想最厉害的:当下一代农民享受着理性人的快乐不能自拔时,贫瘠的农村资源还能支撑多久?当前,这种个人主义的消费观能造成整个农村秩序的混乱,申端锋揭示的伦理性危机就是这个问题的体现。因此,在意识形态上引导农民,赋予农村生产生活一种新的并非保守的意义和价值就变得格外重要。

五、结论

当前关于农村治理的研究可以分为结构和功能两种路径。根据当前中国农村发展的薄弱及区域发展的不均衡,笔者认为从功能的研究路径看待治理可能更有益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从这种研究路径出发,治理的功能就在于获得一种秩序,即农民生产生活运行的方式及其意义。从把农村打造成现代化建设的助推器和蓄水池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当前农村治理的功能在于获得一种发展型秩序,称为“善秩”。“善秩”是一种不仅有宜于当前农村生产生活运行的秩序,而且有益于后代子孙的长远的生产生活的方式,生活于这种秩序的人们对自己的生产生活运行方式充满了自身价值的充分实现和意义感。在我国的中部农村,建造这种秩序需要从培养农村公共物品建设的内生接应群体;增强农村社会关联,加强和规范政府和市场作为;重塑农村生产生活价值和意义等三个途径来协调进行。

[1]张桂英.遭入世冲击,黑龙江大豆产业全面崩溃,百万农民生计受影响[N].黑龙江日报,2007-02-09(3).

[2]费正清.中国:传统与变迁[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2002:15.

[3]韦伯.民族国家和经济政策 [M].甘阳,译.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91.

[4]贺雪峰.乡村研究的国情意识[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1-5.

[5]叶敬忠.农民视角的新农村建设[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107.

[6]刘洋.村庄发展的社会基础[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9:160.

[7]申端锋.中国农村出现伦理性危机[J].中国老区建设, 2007(7):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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