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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二马”译本的语言问题

时间:2024-08-31

马云霞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上海 200083)

《圣经》的翻译与语言之间的关系密切。《圣经》在中国被反复翻译,版本不断翻新。明清时期,随着西方传教士的进入,《圣经》译本不断出现①19世纪20年代到60年代,至少有5种圣经(新旧约全本)全译本由新教传教士完成出版,其中包括“二马”译本,其他3种是: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和郭实腊(Karl Gutzlaff)的《新遗诏圣书》和《旧遗诏圣书》(1838)、“委办本”《新约全书》和《旧约全书》(1854)以及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与克陛存(Michael Simpson Culbertson)的《新约全书》与《旧约全书》(1863)。。“文理”(Wenli)一词是19世纪来华传教士专用来指古典文言文的用语,随之出现了“深文理”译本和“浅文理”译本的区分。所谓“深文理”译本是使用纯正的文言文来翻译的译本。

新教最早的《圣经》汉语译本出自英国浸信会传教士马殊曼(Joshua Marshman)之手。他与助手拉沙(Joannes Lassar)将《圣经》译为汉语,1822年出版,史称“马殊曼译本”。这也是《圣经》的最早汉文全译本。与此同时,马礼逊(Robert Morrison)独立完成了新约《圣经》部分的翻译,后与米怜(William Milne)合作完成旧约部分的汉译工作。1823年出版全译本,名《神天圣书》,史称“马礼逊译本”。这两个译本一般被称为“二马”译本。“二马”译本为以后新教徒从事《圣经》的中译提供了蓝本,在《圣经》中译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对于两个译本的关系,学界多有研究,主要从史学及术语专名的翻译着眼,认为两个译本都参考了18世纪法国传教士的巴设译本,如谭树林[1-2]、赵晓阳[3]等。本文打算从语言的角度入手,针对两个译本文本进行详尽比较,以便对此问题作出更进一步的界定。两个译本均为“深文理”译本,但详考后发现,实际上这两个译本中都出现了相当多的口语用语和句式,具有浅文理译本的特点;同时两个译本在用词与句子上都有明显雷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口语是相对文言而言的,文言文是当时的正式书面语体。本文中的口语指的是18世纪末期、19世纪前期的汉语口语。

我们集中调查了两个译本新约部分的四福音书(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对比分析。对于马殊曼译本,本文所依据的是在线的台湾“珍本圣经数位典藏查询系统”,网址为 http://bible.fhl.net/new/ob.html。对于马礼逊译本,所用的是1997年香港圣经公会为纪念马礼逊来华一百九十周年出版的《新遗诏书》纪念版。

一、口语用语的使用

使用口语,首先表现在语词的使用上,“二马”译本都出现了大量口语用语。

在马殊曼译本中,出现的口语用语主要有:

该当、算账、做买卖、鸡母、接收、晚上、十字架、祭台、证见(马窦传福音书);打发、种子、妹妹、杀手、心硬、回家、讲话、清楚、路上、转身、打滚、照常、随带、规例、拈阉、后面、心下、觉得、公所、起身、祝谢(马耳可传福音书);分娩、旅店、夜间、注视、医生、常规、传教、立刻、馒头、面前、客店、乳头、外面、里面、乌鸦、纺线、虫子、点灯、无花果、日子、芥菜、午宴、晚宴、下网、账目、富翁、管家、别个、桌子、磨面、针眼、汗巾、驹子、别人、下手、体面、称呼、女人、亲口、喊声、荆棘、两口刀(路加传福音之书);蜜蜂、收监、起首、吃惊、模样、凶手、害病、黑夜、吩咐、火把、灯笼、煤炭、编织、着慌、鹅卵石、麻布、生命、上船、有年纪(若翰传福音之书)。

在马礼逊译本中,出现的口语用语主要有:

祭台、债主、发誓、洗脸、天空、挂虑、无花果、回家、医生、转身、各般(新)、面前、街上、灵号、审判(新)、情形、预语(新)、晓得、见怪、海面、水面、遗传、洗手、预言、出恭、路上、有些、有的、傍边、该当、开算、容耐、管事、异民、瞎子、做买卖、酒醡、体面、全心 全灵魂 全明悟、蚊子、好看、里面 外面、想不到、新郎、愚蠢、能干、面前、绵羊、山羊、香水、下手、醒守、口水、早晨、处决、标首、拈阉、全地(圣马窦传福音);欣悦、打鱼、打发、守斋、公所、行好、宣教、自在(旧词新用)、危险、出升、姑娘、路费、照应、祝谢、遗传、出恭、瞎人、常生、房屋、驹子、晚上、开言、吩咐、亲嘴、到处(马耳可传福音);斑鸠、鸽子、规例、麦子、下网、伙伴、伴郎、麦头、比方、灯台、吃大惊、灵魂、路费、乳头、见怪、乌鸦、虫子、芥菜、指头、磨面、吐痰、汗巾、行买卖、准备、当面、面包、蜜蜂、证见(路加传福音);牲口、崇拜、害病、吃惊、志意、末日、地面、凶手、魔鬼、有年纪、走行、失脚、葬埋、驴子、卖付、晚餐、爱情、属世、煤炭、处决、荆棘、编织、起首、麻布(若翰传福音书)。

对于口语的反映,也表现在一些虚词词语的使用上。在“马殊曼译本”中,助词“的”、“了”、“着”、“过”非常普遍。如:

的:

其曰:“尔亦往进葡萄园,尔将受所当得的。”(《马窦传福音书》20章)

其内,五个为有智的,五个为愚的。(《马窦传福音书》25章)

又有许多别的礼。(《马耳可福音书》7章)

了:

且愚者向有智者云:“以尔之油给我们,盖我灯熄了。”(《马窦传福音书》25章)

后妇亦死了。(《马耳可福音书》12章)

彼有或人患病了三十有八年。(《若翰传福音之书》5章)

着:

而犹遇人闲立着,故语伊等曰:“何尔终日闲立于此?”(《马窦传福音书》20章)

堂中烧着火,共坐下。(《路加传福音之书》22章)

过:

偶有一祭者经由彼路,睹之之时,即从别边行过。(《路加传福音之书》10章)

马礼逊译本中,“的”、“了”、“着”、“过”等助词的使用略少一些,如:

的:

他救得别的人,岂不自救乎?(《马耳可传福音书》15章)

拾好的载器,乃不好的弃之。(《圣马窦传福音书》13章)

了:

且希罗得死了后,主之神使梦中现与若色弗。(《圣马窦传福音书》3章)

将为清天,盖云红了。(《圣马窦传福音书》16章)

着:

惟引致常生之门小也,其路窄也,而遇着之者少也。(《圣马窦传福音书》7章)

耶稣来拿撒勒其幼养之处,而依其常行,于撒百日进公所,立着以读书,即付之先知以赛亚之书。(《路加传福音书》3章)

对于口语的反映,也表现在句法上。两个译本都经常使用补语,特别是趋向补语很常见。在马殊曼译本中,如:

惟父命厥仆曰:“取出好衣衣之。”(《路加传福音之书》15章)

夫彼处有草多,众遂坐下。(《若翰传福音之书》6章)

惟是人众,不能挤进。(《路加传福音之书》16章)

且管家心内自云:“我将何为?盖主革去我管事之职。”(《路加传福音之书》16章)

彼拉多见已言无能克众,乃越乱起来。(《马窦传福音书》27章)

也偶尔使用程度补语:

有人讲堂之美石礼物修整得好。(《路加传福音之书》17章)

惟那别门徒比彼多罗跑得快而先到坟。(《路加传福音之书》20章)

时或书士辈曰:“师,尔说得是。”(《路加传福音之书》16章)

在马礼逊译本中,也同样使用趋向补语,如:

故若尔右目惑尔,则拔出之、掷去之。(《圣马窦传福音书》5章)

且其以该数块银子掷下于堂中,而往去自缢。(《圣马窦传福音书》27章)

其即刻起身,带起床而在众前走出去。(《马耳可传福音书》2章)

且群约两千猪跑下山坡入海,致溺死。(《马耳可传福音书》5章)

故耶稣谐之往,而众随拥上来。(《马耳可传福音书》5章)

又有些落于石处无多泥,而即生起来,因无多深泥故也。(《圣马窦传福音书》13章)

另外,还出现了插入语的用例。如马殊曼译本中,下面句子中的“我想”:

其谢彼仆为遵己命乎?我想不是。(《路加传福音之书》16章)

二、文言与口语的杂合

正因为两个译本中口语词、口语性句式的使用,有些句法现象是文言与口语杂合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用词上,文言用语与口语相杂合,如:

在马殊曼译本中:

故此,尔手尔脚使尔得罪,则割断掷去之。宁可跛的伤的人常生,不致有两手两脚而投入永火也。(《马窦传福音书》18章)

这里,“尔”、“掷”是典型的文言词,而“脚”、“的”是口语词。

夫于礼宴时,总督照向来的风俗,释给众民一犯,伊等所愿之人也。(《马耳可福音书》27章)

这里,“释”、“之”是文言词,而“照”、“的”、“给”则是典型的口语词。

在马礼逊译本中也有同样的情况,如:

其法利西人独立祈如此曰:“神,余感谢尔,以我非似他人强取的、不公平的、奸人妻的,并非似此征饷人。”(《路加传福音书》18章)

这里,“余”、“尔”是文言词,而“的”、“感谢”是口语词。

这种杂合性在代词的使用上,表现得非常明显,“我”、“吾”、“尔”、“伊”、“们”、“辈”、“等”、“厥”等在两个译本中都可以见到,并相互组合。如在马殊曼译本中:

伊等答之曰:“因无人雇我们。”(《马窦传福音书》20章)

是日晚上其谓伊等曰:“由吾等渡过他边。”(《马耳可福音书》4章)

时耶稣既觉得心下知伊等有若是之论,谓伊等曰:“尔们心内因何论是情乎?”(《马耳可福音书》2章)

主之风在我上,盖其傅油我以宣福音与贫穷,其委我以医伤心辈,以宣与掳辈得放还,与瞽辈得复见,压辈得纵释。(《路加传福音之书》4章)

且尔曹未有厥言居尔内,盖其遣者尔弗信之。(《若翰传福音之书》5章)

同样在马礼逊译本中的句子,如:

以尔油给我们,盖我灯灭了。(《圣马窦传福音书》27章)

其向有瘫病曰:“起身,取起床而回家。”(《圣马窦传福音书》9章)

故厥父母曰:“他有年纪,问他。”(《若翰传福音书》9章)

2.有些句式也是文言与口语混杂的,如:

在马殊曼译本中:

尔来看主被放在之所。(《马窦传福音书》28章)

这里,口语中的“放在”与文言中的“之”合用。

耶稣谓之曰:“我不是语尔云:至七次,乃至七十的七次乎?”(《马窦传福音书》18章)

这里,文言中的“谓”、“之”、“曰”、“语”、“云”、“至”、“尔”、“乎”,与口语中的“的”、“次”混用。

有些句子在语序上使用的是文言句式,而用词上则包含了口语词,如:

其即忙进来向王求曰:“我要尔赐我以付蘸者之首在盘。”(《马耳可福音书》6章)

另外,在两个译本中,有些句子中的人称词可以直接表示地点,这是先秦时代用法的遗留。

在马殊曼译本中,如:

尔曹使使到若翰,而其行证及真。(《若翰传福音之书》5章)

且其曰:“我先语尔云‘非父赐与之,则无人能到我。’”(《若翰传福音之书》6章)

“到若翰”,意为“到若翰那里”;“到我”,意为“到我这里”。同样的,在马礼逊译本中的例子,如:

其谓伊等曰:“带之至我。”(《圣马窦传福音书》13章)

实际上,明清时代的口语中,这种方所称代法已经消失了,人称代词或指人指物名词指代处所,需要加上“这里”、“这儿”、“那里”、“那儿”等,跟现代汉语是一致的。因此译本中的这种方所表示法还是存古的,表现出深文理译本的特点。

3.这种文言与口语的混杂,使得两种系统中的一些同义用词都出现在译本中,这在两种译本中都有表现,试举几例。

在马殊曼译本中,如:

“者”与“的”:

其内,五个为有智的,五个为愚的。(《马窦传福音书》25章)

且愚者向有智者云:“以尔之油给我们,盖我灯熄了”。(《马窦传福音书》25章)

别的人由树砍下枝,散之于途。(《马窦传福音书》21章)

又别者曰:“我娶了妻,是以不能到。”(《马窦传福音书》14章)

“放”与“置”:

妇既回家,遇鬼风已出厥女,而女放在榻上也。(《马耳可福音书》7章)

又有或乞儿名拉撒路。生疮满身,被置在那富人门口,想吃富人桌子所落之碎物。(《路加传福音之书》16章)

“至”与“到”:

即就之斟酒与油在其伤处,置在己畜上,带之至客店,小心之。(《马耳可福音书》10章)

比时辰已到,耶稣谐十二使徒坐席。(《路加传福音之书》17章)

在马礼逊译本中:

“放”与“置”:

一城置山上,必不致隐也。又人点灯非欲放之斗量之下,乃放在台上,以使凡在家沾其光也。(《圣马窦传福音书》5章)

“示”与“看”:

又姓氏亚波罗带之上很高山,示之看世间之诸国与国之荣也。(《圣马窦传福音书》4章)

三、两个译本的异同

对于“二马”译本,一般认为二者有密切关系。从译本语言来看,两个译本在用词与句子上都有明显雷同。当代学者推断这两个译本都参考过巴设译本[2],应该说是言而有据的。

简单来说,首先两个译本中使用了很多相同的日常用语,如:

该当、鸡母、晚上、十字架、祭台、证见、打发、妹妹、杀手、回家、路上、转身、规例、拈阉、公所、祝谢;有些、有的、医生、传教、面前、乳头、早晨、外面、里面、乌鸦、虫子、无花果、芥菜、下网、磨面、汗巾、驹子、下手、体面、亲口、蜜蜂、起首、吃惊、凶手、害病、吩咐、煤炭、荆棘、编织、麻布、上船。

其次,两个译本在宗教术语上也有许多相同的译法,如:

耶稣、神使、神风、圣风、鬼风、污风、污鬼风、律法、先知、门徒、天国、十字架、福音、祝谢、传教、灵神、魔鬼、地狱、损割礼。

再次,两个译本中,有不少句子的翻译很相似。有的完全雷同,一字不差,如:

惟引致常生之门小也,其路窄也,而遇着之者少也。(马殊曼译本《《马窦传福音书》》7章)

惟引致常生之门小也,其路窄也,而遇着之者少也。(马礼逊译本《圣马窦传福音书》7章)

故厥父母曰:“他有年纪,问他。”(马殊曼译本《若翰传福音书》9章)

故厥父母曰:“他有年纪,问他。”(马礼逊译本《若翰传福音书》9章)

有的则几乎雷同,相差无几,如:

又弗带起十字架而随我者,则不堪属我也。(马殊曼译本《马窦传福音书》10章)

不带起厥十字架而随我者,则不堪属我也。(马礼逊译本《圣马窦传福音书》10章)

盖伊等备重而不可起之负,放在他人肩上,惟自己弗用指之一移之也。(马殊曼译本《马窦传福音书》23章)

重而不可起之负,伊等备而放在他人肩上,惟自己不用指之一移之也。(马礼逊译本《圣马窦传福音书》23章)

以尔之油给我们,盖我灯熄了。(马殊曼译本《马窦传福音书》25章)

以尔油给我们,盖我灯灭了。(马礼逊译本《圣马窦传福音书》25章)

且等伊等取三十块银,其被值得之价,以色耳勒之子辈所值也。(马殊曼译本《马窦传福音书》27章)

且伊等取三十块银,其被值得之价,以色耳以勒之子辈所值也。(马礼逊译本《圣马窦传福音书》27章)

且其夜睡日起时间,该种子发生起来,其不知如何。(马殊曼译本《马耳可传福音书》4章)

其夜眠日起时间,该种子发生起来,他不知如何。(马礼逊译本《马耳可传福音书》4章)

而其语伊等曰:“此像此字写上是谁的?”伊等答曰:“西撒耳的。”(马殊曼译本《马耳可传福音书》12章)

而其语伊等曰:“此像此字写上的是谁的乎?”伊等答曰:“西撒尔的者。”(马礼逊译本《马耳可传福音书》12章)

又有包厥首之巾非同麻布在,乃卷起来独在一所。(马殊曼译本《若翰传福音书》20章)

又有包厥首之巾,非同麻布在,乃卷起来独在一所。(马礼逊译本《若翰传福音书》20章)

从上文可以看出,两个译本不但使用了很多相同的日常用语与宗教术语,而且在句子的翻译上也存在不少雷同之处,这些情况足以说明两个译本之间存在密切关系。而根据马敏[4]的研究,马希曼曾在1817年4月所写的一封解释函中清楚地说明:他在1810年左右,收到过马礼逊寄来的那部大英博物馆所保存的巴设译本的抄本,但并没有收到马礼逊本人的任何《圣经》中译本。换言之,马礼逊的译本和马希曼、拉沙1810年以后的译本,皆是以天主教传教士的早期译本为蓝本的,这也正是两者在许多译法上雷同的根本原因。马礼逊自己也曾明确说:“我把珍藏在大英博物院的中文《新约》译本誊抄一遍,它成为我翻译和编辑中文《新约》的基础。”[2]

当然,这两个译本也有不同。对于“baptism”,马殊曼译本都译为“蘸”,如“施蘸、领蘸、付蘸”,而马礼逊译本则译为“洗”,如“施洗、领洗、付洗”等。

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虽然两个译本都经过中国文士的润饰[5],但还是有不少句子存在不合中文之处。

在马殊曼译本中:

而却神使来役之也。(《马窦传福音书》3章)

此杯乃其新约于代尔被流我之血。(《路加传福音书》22章)

在马礼逊译本中:

但其谓伊等曰:“我若非见在厥手其钉之迹,又伸我指插进钉之迹,及伸我手插进厥身之傍,我弗信。”(《若翰传福音书》20章)

故彼多罗出去同那别门徒,而往向坟。(《若翰传福音书》20章)

从语言的角度来看,从基督教入华之初,以佛老语言释经,到明清时期以儒家语言释经,这个过程体现了《圣经》的汉语翻译不断向本土化贴近,反映出宗教传播中不可避免的本土化进程。作为深文理译本的“二马”译本中使用了大量当时的口语,因此其文本语言实际上是文言与口语的杂合,这是《圣经》汉译尽力面向大众不断本土化的体现。

[1]谭树林.《圣经》“二马译本”关系辨析[J].世界宗教研究,2000(1):109-116.

[2]谭树林.近代中文《圣经》翻译史上的“二马译本”[J].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2003(4):84-89.

[3]赵晓阳.二马圣经译本与白日升圣经译本关系考辨[J].近代史研究,2009(4):41-59.

[4]马敏.马希曼、拉沙与早期的《圣经》中译[J].历史研究,1998(4):45-55.

[5]韩南.作为中国文学之《圣经》:麦都思、王韬与“《圣经》委办本”[J].浙江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2):16-37.

[6]海恩波.道在神州:圣经在中国的翻译与流传[M].蔡锦图,译.香港:国际圣经协会,2000.

[7]任东升.圣经汉译文化研究[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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