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刘秀伦 刘世凤
网络反腐舆情,是指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递的对于网络反腐事件的发生、发展、高潮、消落等一系列过程的意见、态度、看法和建议的总和。网络反腐舆情的爆发,对披露腐败信息、创设舆论环境、吸引大众注意和加快腐败调查整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政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执行者,是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主体和核心,其在网络反腐舆情应对中的影响力不容小觑。然而,一些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和服务态度的不理想,不仅干扰了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公平与正义,也在公众中造成了政府不作为的刻板印象,导致公众对政府信任缺失,政府面临信任危机,一步步滑向“塔西佗陷阱”。古希腊历史学家提出的“塔西佗陷阱”,意思是当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公信力缺失时,无论他们说什么、做什么,都被公众认为是错的、没有意义的。“塔西佗陷阱”针对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公信力缺失问题,科学地预言了公众的反应和结果。政府应对网络反腐舆情措施乏力,引导效果欠佳,归根到底是政府公信力缺失,难以服众的结果。所以,提高政府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能力,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也是塑造政府形象的需要。
“公信不立,患莫大焉”。公信力缺失,危及政府行政基础,影响政策贯彻和执行力度。厘清政府网络反腐舆情应对和“塔西佗陷阱”的关系,是优化政府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基础。
***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中提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该论断不仅指出了建设网络强国,维护网络安全对国家发展的意义,也为政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为影响网络安全的内容之一,应对网络反腐舆情理所当然成为政府的职责归属和公众衡量政府能力的指标。当下,政府处于“塔西佗陷阱”的边缘,加之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公信力受到前所未有的考验,重塑政府形象显得尤为重要。而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正是检验政府维护网络安全、保障社会稳定能力和塑造政府形象的契机。政府应对网络反腐舆情,一方面有利于引导舆情积极转化,促进舆情消退、减轻或消除其消极影响,维护网络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通过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既可以让公众看到其打击腐败、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心,也可以向公众证明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作为,有利于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改变公众对政府“为官不为”、“为官不正”、“天下乌鸦一般黑”的看法,赢得公众认同。
网络反腐舆情应对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是政府主导下多方力量的凝聚,也就是说,落实政府主导,促进多方协作对于网络反腐舆情应对至关重要。然而政无信不立,缺乏信任,多方合作就没有基础,政府的主导作用也难以实现。“塔西佗陷阱”背景下,政府形象受损,公众对政府的认同和信任弱化,多方合作失去根基,这意味着民间反腐组织、网民、媒体等社会力量与政府的合作只是形式,他们并不认同政府的“主心骨”作用,因此,在协同应对网络反腐舆情中,他们或者对政府的分工和要求视若无物,或者敷衍了事,不计后果,不但违背多方合作的初衷,反而会延缓甚至拖垮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进程。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凝聚社会力量,迫切要求政府高度认识和深刻反思工作作风,励精图治,变革原有工作方式中的不合理因素,坚持群众观点,坚定群众立场,走群众路线,获取群众信任,巩固群众基础。只有走出“塔西佗陷阱,变“老不信”为“一条心”,政府才能拥有强大的社会号召力,带领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取得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胜利。
当前,政府在应对网络反腐舆情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认识不足、态度不端、方式不当、责任推诿、切割不当、协作不畅、监督不力等,既不利于塑造政府的形象,也不利于网络反腐舆情应对和引导。挖掘政府应对网络反腐舆情存在问题的原因,是探索提升政府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效果路径的前提。
认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我国政府虽然已经认识到了网络反腐的重要性并把网络反腐上升为一种重要的反腐败手段。但是,政府对网络反腐舆情的认识仍需继续深化,毕竟认识的深度直接影响着政府应对网络反腐舆情的态度。目前,政府应对网络反腐舆情的态度不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隔岸观火,静观其变。网络反腐舆情是网络民意的总和,兼具普遍性和特殊性。反腐舆情的特殊性强调不同网民对于腐败的态度和看法是各具特色,存在差异;反之,普遍性是指网络反腐舆情的内容汇聚了民意,是民众观点的代表。政府在应对网络反腐舆情时,片面关注舆情的特殊性,将网络反腐舆情视为个性行为,漠视网络反腐舆情的普遍性,因此对于网络反腐舆情发展采取消极观望的态度,任由事态发酵蔓延而置身事外。第二,消极应对,治标不治本。部分政府部门急于平息网络反腐舆情事件的影响,利用虚假信息稳定民心,确实可以暂时缓和舆情的发展,然而信息一旦被澄清,就会立即引起网民的强烈反弹,不仅难以削减网络反腐舆情的影响,更有甚者会引发下一个舆情高峰。不回应、虚假回应方式都是不符合政府管理规律的,长此以往,必然加深网民对政府的不信任,对政府而言,也会增加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难度。
方式方法的选择影响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实际效果。合理有效的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方式,有助于快速解决网络反腐舆情危机,促进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多年来,政府致力于网络反腐舆情应对和引导,对于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方法选择的认识逐渐深化是毋庸置疑的,不过,部分政府部门应对网络反腐舆情的方式是不成熟的,其中,硬性应对和战略性拖延是其不成熟的主要表现。硬性应对是指政府面对各种裹挟着民意的质疑和谩骂,第一时间采取量化删帖、封闭评论区间等方式控制舆情,以消减舆情影响力的行为。不可否认,该方式切断了民意表达的渠道,延缓了网络反腐舆情发展的速度,为后期网络反腐舆情应对争取了时间,但强硬的应对方式也会引起网民更多的猜疑和不满,从而为谣言滋生提供了空间,更甚者会引发新一轮舆情高潮,增加政府应对网络反腐舆情的难度。另外,对于部分网民过于激进和棘手的言论和质疑,而政府在短时间内无法作出合适应答的情况,战略性拖延通常会成为政府的首要选择。政府期待利用拖延方法,分散和淡化网民的注意力。事实上,战略性拖延的想法是政府侥幸心理的表现,这种方式不但达不到政府预期,还会造成网民对政府工作效率和能力的质疑,继而引发政府信任危机,直接影响后期网络反腐舆情处理和引导。可见,无论是从政府形象还是从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效果看,硬性应对和战略性拖延方式都是不理性的。
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是一项集信息采集整理、分析研判、预警反馈、回应引导于一体的系统性工作。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是做好网络反腐舆情应对工作的保证。但是,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复杂性和关联性决定了明确地划分各部门的工作责任是十分困难的,而工作范畴归属不明确直接影响有效资源分配,出现工作内容的重复或遗漏等情况,不但浪费人力和物力,而且降低了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效率,因此,责任推托是政府不负责任的体现。责任内容的推托只是政府责任推诿的一方面,推脱失误责任也是其中的重要方面。在政府网络反腐舆情应对中,细微环节的失误都可能引发舆情高峰。为了逃避责任,不只是部门之间,而且部门内部的责任推脱也会愈演愈烈。整体而言,责任推脱不仅会影响部门之间的关系,破坏共同协作的基础,而且会延误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时机,使舆情应对和引导更加困难。反观部门内部,工作人员也会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分散注意力,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另外,对于责任的主要承担者,部门急于消除消极影响,大都直接否认其在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这种决绝的切割方式无疑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心理负担,继而挫伤了其承担责任的勇气。周而复始,只会助长政府责任推诿的风气。
网络反腐舆情事关社会安全和稳定,科学应对和引导网络反腐舆情是政府的职责,但网络反腐舆情内容繁多、程序复杂且变化迅速,是对政府工作效率和能力的一大考验。网络反腐舆情应对中,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固然重要,但独木不成林,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单枪匹马的“战斗”容易贻误时机。速度是决定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相较于官民联动,政府独揽一切工作和责任需要的时间更长,这意味着单靠政府应对网络反腐舆情难度较大。不仅如此,政府孤军作战可能延误舆情应对和引导的最佳时机,从而为谣言、暴力的滋生提供了时间和空间,致使舆情不断发酵,影响进一步扩大,网络社会不稳定因素激增,进而影响社会秩序。同时,政府在网络反腐舆情应对中孤军奋战,背离了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容易给公众留下刚愎自用、墨守成规的政府印象,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树立。长此以往,社会公众会形成思维定式,把网络反腐舆情应对当作单纯的政府行为,与公众无关。政府将难以发动群众投入到政府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洪流中,为打赢舆情攻坚战贡献力量。
当前,政府的工作能力备受质疑,致使其应对网络反腐舆情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重拾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心是提升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效果的其中应有之义。目前我国网络反腐舆情监督仍相对闭合,以内部监督为主。这种自说自话的监督方式,不仅难以让公众信服,而且会给人以相互包庇的错觉。具体表现为,网络反腐信息披露后,政府的反应和处理过程只暴露在政府内部监督之下,且最终通过官方媒体进行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并未参与。因此,部分网民出于对官方媒体的性质考虑,把这些回应当做政府消除消极影响、树立政府形象而相互包庇的行为,并未真心认同。所以,当不同的声音出现时,他们会自然而然地跟随,从而爆发舆情危机。可见,仅存在于政府内部的监督是难以服众的,唯一主体的监督方式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舆情信息员作为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一线工作者,其素质和经验影响着网络反腐舆情的发展和消退。换句话说,素质高、经验丰富的舆情信息员是网络反腐舆情的“消防员”,而素质不高、经验不足的舆情信息员可能是“引爆者”。部分信息员出于阅历和能力限制,不能在网络反腐舆情应对中充分发挥其作用,主要表现为:第一,计算机搜索和操作技术不过关,采集整理信息效率低下。网络信息纷繁复杂,内容丰富,要在短时间内精确地采集相关信息,需要信息员熟练掌握信息搜索与采集技术,而某些舆情信息员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欠缺,延长了网络反腐舆情信息采集整理的时间,不利于开展后续网络反腐舆情应对工作。第二,政治敏锐度不够,难以做出正确的预见性判断。在公众对网络反腐的看法中,不乏含糊其辞、态度不明的信息。这些信息看似普通,其中可能包含着舆论爆点。如果舆情信息员政治敏锐度不强,难以判断信息蕴含的危机并及时处理,那么,一旦舆情爆发,其影响是恶劣的。第三,沟通交流欠缺灵活性,信息发布和回应尴尬。限于政府的严肃性,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的网络反腐舆情信息员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加之部分舆情信息员只追求网络反腐舆情应对速度,而不注重沟通回应的艺术和技巧,容易使网络反腐舆情应对陷入尴尬的境地,引发公众质疑。解决网络反腐舆情信息员的素质不高、经验不足的问题,提升网络反腐舆情应对队伍的整体素质至关重要。
人心向背是政府公权力的来源,“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是公权力有效实施的保证。修复公权力的公信力,远离“塔西佗陷阱”,应该成为政府工作的一个“压倒性逻辑”,只有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才能化被动为主动,将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到极致。
一方面,眼界决定境界,认识的深度决定政府应对网络反腐舆情的态度。网络反腐舆情的内涵丰富。过去,提及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政府治理惯性,第一反应是监测负面舆情,尽力从源头上控制负面消息的传播和扩散,防止“负能量”蔓延,却忽视了“正能量”的传递。不可否认,控制舆论源头是处理舆情危机的办法,但这并不符合长远发展的要求。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目标是实现公众内心的认同,这也是防止舆情危机爆发的根本途径。所以,政府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既要重视负面舆情的应对,更重要的是用好“舆论正能量”。譬如,利用微博、微信和qq等平台发布公众的正向表达,相较官方回应,民意表达具有难以比拟的亲和力和感召力。社会公众心怀对政治生态的美好企愿,他们对腐败深恶痛绝,因此在面对网络反腐事件时,言语行为缺乏理智。传递公众的正面舆论,有利于激发公众认同,缓和公众情绪,使其能够保持理性、客观看待网络反腐的意义,投身到“正能量”传递中去。所以,与其让“舆论正能量”堆放在评论区等待挖掘,不如传递下去,发挥余热,让更多公众感受温暖。另一方面,政府应对网络反腐舆情的态度影响公众对政府的看法。不回应、虚假回应、敷衍回应和使用非理性语言回应等消极被动的应对态度容易激化公众的不满情绪,加大舆情危机爆发的几率。所以,政府要变被动为主动,转消极为积极,牢牢把握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话语权。对此,首先,时时、真实地追踪反馈反腐事件处理的进程,让网络谣言无立足之地;其次,直面公众质疑坦诚回应,不推诿,不逃避,厘清责任并勇于改正,树立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充分展现政府的诚意,取信于民,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最后,“创新改进网络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设置正能量议题,转移公众注意力,促进网络反腐舆情转化和消退。
转变工作方式,塑造政府形象,既是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前提,也是提升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效果的基础。深化对网络反腐舆情发展规律的认识,转变工作方式是政府应对网络反腐舆情的根本。所以,要转变工作思维,推动政府从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主要承担者向主导者转变。作为网络反腐舆情主体的政府,是社会治理的直接主体,肩负着维护网络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的使命。正因如此,本着“舆情之事无小事”的原则,网络反腐舆情信息员事事谨小慎微、亲历亲为,唯恐因为某些细节漏洞引发严重的后果,这是传统意义上政府对“负责任”的解读。事实上,“包办一切”工作思维对于加快网络反腐舆情应对速度,提升政府形象助益并不明显。反之,繁重琐碎的事务一方面加重了网络反腐舆情信息员的负担,使他们从“人民公仆”变成了五加二、白加黑的“工奴”,降低了他们的幸福感,消磨了他们对工作的热情,继而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独立应对网络反腐舆情,时间消耗较长,非但不利于提高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效率,还会引发公众对政府能力的质疑,继而降低其对政府的认同,削弱政府公信力。网络反腐舆情变化莫测,把握时间脉搏这把引导网络反腐舆情趋向的“钥匙”,亟待政府转变传统思维模式,在总揽全局的基础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当赋权于民,变单一主体为多主体操作,实现官民联动。所谓官民联动,就是在政府统筹下,将复杂的网络反腐舆情工作通过招标、投资等方式分别“承包”给拥有生产资料的其他主体。具体地说,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官民联动,就是政府充分利用网络反腐舆情主体的优势,如反腐组织具备的反腐经验、媒体拥有广阔的发声渠道和数量巨大的受众、科技信息企业掌握着舆情应对的技术、还有网络大V、网络意见领袖和水军的影响力等,提升网络反腐舆情应对实效的方式。官民联动,打破了过去单一主体垄断的局面,开启了政府协商治理的新阶段。一方面,人多力量大,民间反腐组织、媒体、企业和普通网民等“第三方”的加入为政府应对注入了力量,他们分散到舆情应对的各个部门,分担了部分工作,有利于缩短网络反腐舆情信息处理的时间。另一方面,“第三方”参与网络反腐舆情应对,实际上就是将政府工作暴露在公众面前,有利于见证和监督政府工作,为政府正名。这既保证了公民监督权和知情权,也对重塑政府形象,远离“塔西佗陷阱”具有重要意义。可见,官民联动,不仅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重要体现,也是政府转变工作思维,塑造政府形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性政府”的必然要求。
加强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整体效能,要求政府重视系统构建。信息采集整理、分析研判、预警反馈和应对引导是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四个环节,它们的地位和作用各不相同。其中,信息采集整理是前提,分析研判是关键,预警反馈是重点,应对引导是目的和归宿,任何环节的缺失都会对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效果产生不良影响。所以,保证各环节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一方面,构建专门的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机构,设立并明确部门责任内容。首先,机构建设和舆情硬件投入是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阵地和武器,专门的机构让政府应对网络反腐舆情师出有名,有利于鼓舞士气,调动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其次,设立独立的网络反腐舆情部门,网络反腐监测汇集部门、分析研判部门、预警反馈部门和应对引导部门,让各部门拥有独立的工作空间和文化,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强信息员的归属感,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最后,明确划分各部门的工作内容,清晰责任界限,不仅可以减少部门之间出现工作交叉和重叠,而且能够防范因界限不明而引发的部门责任推诿。另一方面,建立网络反腐舆情应对共享平台,加强部门沟通与合作。具体过程为:网络反腐舆情信息采集整理部门将采集的敏感信息发布共享平台上,分析研判部门结合技术和人力直接在平台上对舆情信息进行分析和预判,并按照重要性标注舆情等级,以此为预警反馈部门提供依据,及时发现、反馈并制定预案,最后由应对引导部门负责执行和实施。周而复始,循环进行。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网络反腐舆情应对,各部门即时获取所需信息,省略了交接过程,为网络反腐舆情应对争取了时间。总之,政府应对网络反腐舆情要树立系统观点,以发挥系统各要素优势为基础,加强部门协作,努力提升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整体效能。
***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中强调:“建设网络强国,要把人才资源汇聚起来,建设一只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强大队伍”。舆情信息员的素质关系着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实效,换句话说,提升网络反腐舆情信息员的素质,就是为增强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效果加码。因此,重视网络反腐舆情应对队伍建设,是提高网络反腐舆情应对实效的必然选择。从工作性质划分,网络反腐舆情应对队伍包括两类,一是网络反腐舆情技术员,他们承担着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系统的开发、维护和更新工作,是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技术支柱;二是网络反腐舆情信息员,他们主要负责网络反腐舆情信息的采集、分析、研判、预警、反馈和引导工作。对于技术员队伍来说,推动“政企联合、政校联合”是构建高水平网络反腐舆情技术员队伍的必然。高校、企业是科技人才的“聚居区”,其中“蕴藏”着大量的创新型人才。启动“政企联合、政校联合”,一方面有利于加强政府与企业、高校的联系,体现政府海纳百川的魄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扩充政府技术人才队伍,为网络反腐舆情平台建设提供可靠的智力支持。而信息员聘任和选拔必须将先天和后天因素结合起来。就先天因素而言,制定严格的聘任考核标准。网络反腐舆情应对除了需要信息员熟练应用计算机进行搜索和分析外,还要求其具备一定的政治敏锐度,因此,网络反腐舆情信息员聘任考核,要体现全面性,坚持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察二位一体。值得注意的是,理论考察在侧重技术和时事政治的同时,也要注重信息员沟通交流能力的考察。优质的网络反腐舆情信息员不光具有先天优势,后天的培训也必不可少。首先,听取经验丰富的信息员作报告,借鉴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经验,“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快速成长为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骨干力量。其次,组织集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技能。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要在变化迅速的网络世界应对网络反腐舆情,不仅需要不断了解和应用新技术新功能,还要把舆情信息员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这样才能在网络反腐舆情应对中立于不败之地。再次,将绩效考核和定期资格考核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的晋升和薪酬奖励机制,在保证网络反腐舆情信息员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的同时,鼓励其不断充实自己,锤炼和提升其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技能,从整体上提高网络反腐舆情应对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最后,对于在网络反腐舆情应对中因态度不佳、精神懈怠等因素而出现失误的部门或个人,要充分调查,理清缘由,并在此基础上,对涉及的部门或个人按照情节轻重酌情惩处,情节严重者,严惩不怠。严肃责任问责,对网络反腐舆情信息员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有利于增强他们的责任和服务意识,用心投入到网络反腐舆情应对中去。
网络反腐舆情应对队伍构建,一方面,要注重区分技术员和信息员的需求特征,分类聘任和组建,以尽可能发挥每位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必须把队伍培训贯穿技术员和信息员工作的全过程;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让网络反腐舆情信息员在充分感受人文关怀的同时,严格要求自己,提升自己。只有这样,才能从整体上提升队伍实力,打造一支集时代性、创新性、专业性于一体的网络反腐舆情应对“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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