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刘泽照
从新世纪以来一些先进国家发展实践来看,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生活中被赋予了相当高的战略地位,其高附加值、低资源消耗、强社会融合等鲜明特征获得决策者和商业集团的普遍青睐。伴随全球互联网经济和数字时代的快速发展,现代文化产业“跨界”融合的态势愈加明显,新业态形式层出不穷,先行国家及地区多在政策等领域给予深度回应。当前,我国政府提出了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宏伟目标,不少地区也在积极拓展转型发展道路,努力破除传统自然环境、土地资源、商务成本等外部约束,逐步重视文化产业新型衍生产品和发展模式的政策支持,这一思路可以成为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发展动能转换和城市转型升级的重要助推力。
文化新业态不同于传统文化产业或“软文化产业”的概念,它是伴随现代科技和互联网技术发展而出现的复合型创新业态形式,汇聚了人文价值体验与科技资本的精湛融合。陈少峰(2016)提出,文化产业新业态凸显产业的融合发展,如产业园与资本融合、内容与技术融合、传统与互联网融合。李凤亮(2017)认为,文化产业新业态的“新”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传播手段的网络化,改变了传统文化产品的销售及服务方式;二是文化载体的集成化,多元文化产品可以集中于单一载体平台进行传播;三是内容的衍生性,围绕原创内容催生出IP生态圈。花建(2017)明确界定了文化产业新业态是属于一种文化地缘视野下的新型发展战略和经营业态,具有交叉融合、互联互通、动态多变的特征,有助于延伸国家文化生产的价值链[1]。尽管有不同认识,文化产业新业态承载着时代的印记,体现了当今快速变革时代发展的必然需求。
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当代文化产业及其衍生出的发展新业态越来越成为新世纪极具爆发潜力的新型产业,也是现代国家软实力高低的一个关键评测标准,这也得到不同体制国家政府的高度认同,北美、欧洲、东亚地区占据了当代全球文化产业的主要地理空间(参见图1)。现实中,一些发达国家及地区(如美国、日本、英国)的文化产业在发展速度、规模体量、经济增加值上不断实现突破,出现超越传统支柱产业(如钢铁、电信、汽车产业)的迅猛势头。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报告:2016年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创造产值高达2.25万亿美元,显著超过电信业的直接产值(1.57万亿美元),占到全球GDP总额的3%,成为世界经济的主要贡献者。而另据报告统计数据,全球从事文化产业的相关人员近3000万,占全世界总人口1%,部分国家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例达5%,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这一比例更是超出7%之多[2]。在亚洲,日本高度重视文化产业与现代信息技术的融通,通过创新型科技革新较为成功地实现本国文化产业的腾飞,尤其在动漫业领域更是一骑绝尘,有力地助推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水平跃升。发达国家实践表明,政府依托文化软实力增强综合国力的发展思维越来越突出,文化业态创新渐趋成为西方社会政府决策者的共识,各国政府纷纷将培育新业态作为推动本国文化产业的共同路径。
图1 世界文化创意产业主要空间分布格局
十九大报告对当代中国社会矛盾作出新论断: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获得深度变革发展,人们对精神生活层面和高质量服务的要求日益凸显出来,居民文化消费无论从规模还是类别均处于快速增长阶段,直接推动国内文化类企业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同时产业模块化、精细化发展模式日趋受到商业机构的广泛认同。这就要求文化业态创新发展,加大文化消费的供给侧改革,以满足并持续引领全社会对于文化服务的需求。来自先行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是个重要关口,越过此关口后经济体的城镇化进程将持续加速,居民物质消费占家庭总消费的比重逐渐减少,与之相向的是精神文化消费比重出现增加趋势。据官方统计,2017年中国人均GDP总值接近10000美元,新型文化产品消费尤其是创意类科技产品消费快速增长。例如,2016年全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达到1361.8亿元,同比增长高达24.41%[3],释放出一个重要的消费市场信号。毋庸置疑,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变化和发展转型为文化产业变革催生了广阔空间和强大推力,也对本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商业模式再造、企业家精神的彰显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迫切需要文化产品在新时代背景下社会供给水平和内涵获得更大提升,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
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长期以来较为滞后,居民文化消费层次和品质较发达国家和地区依然处于落后地位,受传统观念影响大众消费者也不免表现出保守趋同的特征。然而,伴随当代社会信息化网络化的高速发展和商业环境的提升,人们在消费领域的个体自主意识明显增强,主动、理性、选择性、个性化消费行为日趋显现,这同时也印证了David Lewis等人的观点,即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普通消费者更能反映时代变化的印记,伴随自身消费水平的提高更容易接受一些全新产品和服务,并不断推动文化产业创新[4]。这种消费者理念的转型将促使社会发展中大批新型文化业态涌现,随之带来的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们消费品选择方式发生变化,更倾向于根据自身偏好、兴趣和价值观自主选择和定制,这就要求相关文化业态供给库具有精细化、可择拣的特征;二是人们消费时机发生变化,不再受时间、空间的固有限制,倾向自主性自由选择消费内容和形式;三是人们消费手段发生变化,往往会根据个体偏好来优选消费媒介,客观上将会增加消费兴趣及专项意愿,间接推动文化新业态的供给升级。
国外实践表明,文化业态创新与科学技术发展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科技发展助推文化产业拓展新的空间,文化产业竞争性特征和强大社会需求又驱动相关科学技术加速创新,提供新的支撑平台,文化业态与科技发展的交互关系不断催生创新要素集聚和内容衍生。事实上,当代不同文化业态之间处于愈来愈突出的生存竞争之中,商业竞争胜出的重要保障是科技支持,这就对科学技术发展提出新要求,同时也加速了文化业态创新的步伐,促使科技成果在塑造和优化文化新业态层面扮演更加突出的角色,尤其是伴随当代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颠覆性科技的迅猛发展,传统文化产业改造升级空间大大提升,“黑科技”对文化新业态的支撑作用更为凸显[5],点亮了未来文化产业跨越发展的创新之路。因此,应当牢固把握并发挥当代文化业态创新过程中的科技作用,大力提升科技贡献率。
目前,国内关于“文化产业新业态”概念界定存在很多争议。本文认为,“文化产业新业态”源于多元文化而非单一衍生物,它是在当代数字化、互联网等高新技术环境和虚拟经济社会背景下,国内外传统文化产品及表现形式依靠深度交叉融合而产生,并与市场经济体制紧密结合的新型价值链输出模态,集中体现为“三新”,即新经济产业、新发展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文化产业新业态是文化内容、资本和科技联合塑造的产物,离不开高新技术这一载体平台,但核心依然在于文化内容本身,并且更加注重文化增值模式的创新。现实中,从具体拓展领域来看,新型文化业态主要涵盖了文化创意设计、互联网+平台(如影视传媒、网游、旅游、娱乐、健康、版权贸易、移动电竞、物流等)、文化装备制造、信息增值服务、电子(数字)商务等。随着云计算、VR、AI等新技术的演进,常态的文化创意产业不断向高端变革,产业融合成为趋势,定制型文化产品及服务成为业界新的拓展方向。
近十几年来,西方发达国家在文化产业新业态的发展模式、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等方面快速跃升,已经形成一套成熟的推动体系,其若干做法和管理思路值得研究和借鉴。其中,以美国和日本发展模式最为典型。
长期以来,美国凭借全球经济优势和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障,形成了成熟的文化产业链和创新环境,在产业新业态发展领域始终处于引领世界潮流地位,产业保持强劲增长态势,文化新业态连同其国家价值观不断扩大外部影响。政府、社会、市场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助推了国内文化产业创新和持续繁荣,多项产业发展国际评测指标独步全球,其中数字版权产业出口额已超过飞机制造、汽车及配件、农业等传统产业[6]。综合来看,美国文化产业新业态发展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弱化政府直接干预,突出文化资源市场价值。作为高度市场化的发达国家,美国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公共部门并不多,联邦政府以及州政府机构序列中均没有专门的文化产业管理部门,倡导文化产业的自由探索和资源配置的市场需求导向,最大程度减少行政方式直接分配。通过完善法令确保可用于营利的文化资源合法占用及相应资本付出,强化文化资源的再生产和外部支撑资源积累。各级政府主要通过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若干制度建设,引导配置社会资金、专业人才、高新技术等要素资源的汇聚,促进文化新业态按照自身规律发展。
第二,创设文化立法支撑环境。美国政府为文化产业新业态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法律制度条件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主要集中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文化艺术和本土文化外交三个领域。诸如《跨世纪数字版权法》《半导体芯片保护法》《专利法》《录音制品数字表演权法》《电子盗版禁止法》《反托拉斯法》等法律为文化产业创新提供了宽松环境及国家保障。为保护本国创意文化产品的知识产权,美国国务院专设知识产权行动办公室(OIP),开展打击各类盗用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市场竞争条件下的文化创新活动。
第三,重视资本市场“蓄水池”作用。美国文化产业新业态创新背后凝聚着庞大的资金流动支撑,而这主要是靠民间资本和跨国资本投资来实现。依靠全球最为发达的资本市场优势平台,美国为文化产业变革和创新试验提供外部巨大资金支持,借助多种社会资本的杠杆撬动作用,通过资本市场实现数倍的“增值”助推效应,这一思路既解决了文化新业态前期孵化发展的风险投资问题,而且强化了产业领域的竞争,保证了足够、差异性的产品服务供给,有力促进文化资本再循环和新业态创新。
第四,引导文化类行业协会走向前台。作为文化产业助推和市场秩序维护的重要力量,行业协会在美国受到高度重视。一般地,行业协会由文化产业领域的企业家、律师、会计师、智库人员等专业人士组成,定期组织产品推介或业内培训交流、拓展合作渠道,弘扬业态创新和企业家精神,为产品和服务交易搭建平台。同时,行业协会内部专业部门收集汇总相关研究数据,通过向政府提供行业发展报告等形式反映利益诉求,提出发展支持政策,并一定程度上影响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
日本在文化产业新业态扶持领域采取典型的国家规制模式,即重视依托国家产业战略和公共政策功能的行政指导作用。与美国的市场思路相反,日本中央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和市场创新行为实施主动介入干预,通过一系列宏观性产业规划、货币信贷、财政税收等政策手段,以及明确的建议、指示、命令等行政干预方式推动本国文化产业业态创新。
一直以来,日本坚持“文化立国”和文化输出战略(早在2010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就通过了《产业构造前景规划》,明确文化产业立国这一政策方向,并提出日本文化产业要成为创造内需的重要力量,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建立相关配套产业和公共服务政策,高调建设国家文化基地;本国动漫和游戏行业的强势文化输出,更是引起世界瞩目,吸引了各国竞相学习;通过强化文化设施功能加大文化新业态培育力度;构建系统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联合司法介入对市场盗版侵权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在具体产业行政指导层面,日本政府倾向采取“规划”的管理形式,定期发布产业指导规范或专业报告,对新型业态创新进行动态监管,借助宏观性信息控制、刺激性产业政策等规制方式引导文化类企业发展方向,使其能够按照国家战略目标和经济发展规划来合理运行。同时,日本政府重视商业化项目运作,推动组建专业化、高效的文化产业发展运作团队,如日本著名的以动漫业为基础的文化新业态形式——网络电动游戏业,正是受益于这一组织机制实现快速飞跃发展。2015年日本动画产业市场规模高达18253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184亿元),海外销售额达到2570亿日元[7]。近年来,日本政府和动漫企业界高度重视VR技术的融合应用,在软件/内容、工具/平台、基础设施层面,尤其依托现代机器人技术进行的文化业态创新形式取得了全球瞩目的系列成就。
此外,日本政府重视利用行政工具推动文化产业新业态发展,完善创新创业投资环境,在研究经费上给予强有力的外部支持,鼓励公共机构注资与社会资金吸纳相结合,建立各类文化产业基金。在组织机制上,日本采用“产学研”联动体制,统一政策规划和打通组织边界,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加速创新科研成果转换,有效降低创新实验成果转换的交易成本,为文化新业态创新并实现市场规模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不仅提高了文化企业创新研发的质量,也大大缩减了成果转化的时间周期[8]。
整体来看,全国范围文化产业新业态发展依然不足,地理空间存在明显不均衡,目前多是以大城市为核心的辐射圈层,经济发达的京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文化创意产业总体发展水平处于绝对主导和引领地位,成渝、陕西、云南等部分自然资源或传统文化禀赋较优异的地区在产业供给方面也占据一定位置,其它地区则相对滞后乃至空白。此外,文化业态的创新活跃度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显著相关,雄厚的经济实力有效地支撑新业态创新孵化,并间接影响到当地民众收入水平而反哺产业,关联现实市场需求结构和程度,推动文化产业新业态发展。伴随新时代发展号角的正式吹响,全国“互联网+”创新态势如火如荼,文化产业提升也需与时俱进,吸收借鉴发达地区已有成熟经验,积极培育新业态孵化拓展的综合环境与保障。
进入新时代后我国社会矛盾发生变化,满足多样式、高质量文化产品需求的消费市场必须强化革新,单一结构的产业资金来源远远不能满足行业创新活动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应当推动扩大文化产业准入,完善财政金融相关政策,鼓励设立文化产业基金和建立慈善捐赠机制,引导民间优质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及创新试验活动,促进文化产业融资渠道多样化,强化产业引导、投融资规划和软环境服务,协调解决行业资源配置和企业创新改造障碍。只有融资渠道得以放开,文化产业业态创新孵化的风险投资问题才可能主要依靠政府资本过渡到民间资本层面,适应文化产业业态创新发展特征,增强市场支持的灵活性。
在该领域,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政府有益发展经验,可拓展的投融资渠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积极引入境外投资。文化产业要向国际资本打开大门,降低准入门槛,解决我国文化类企业“走出去”跨界融合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有助于吸收新型文化商业模式和管理运营经验,营造有利于文化新业态发展的金融环境。第二,加大社会民间资本准入性支持。当前,相关政府部门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打消外部不必要疑虑,扩展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投资渠道和盈利空间,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进入企业或自行创立企业参与新业态创新发展。
从文化产业发展技术支撑的角度来看,基础科学环境及高新技术应用条件对于新业态创新发展起到关键作用,诸如交通环保、电子通讯、公共服务设施等条件也很大程度上影响文化创意生产,并刺激着市场需求。伴随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高新数字技术的更新再造加快了文化新业态变革步伐,相关领域的纵深突破在世界各国传播。现实中,美国文化新业态发展特别强调高新技术的包装应用,实现文化内容展示和外部表现形式的大尺度创新,众多文化产品在全球范围内获得成功。立足新时代发展阶段,必须着力提高文化新业态发展的技术支持,提升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
1.加强文化和高新科技融合
在高新技术飞速发展、颠覆性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的新时代,文化产业与高科技融合是新业态创新的必然之路。当前,跨界融合促进价值链提升和产业创新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其间搭建协同互动平台和产业生态环境尤为重要。故此,政府要创造优良的外部环境,推动文化市场运营主体与科技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技术支持供给的有效性。文化运营方应当立足国际视角深挖市场消费需求,跟踪高科技工具创新前沿及国外发展动态,改造强化科技融合文化产业的过程环节,提升外部高科技内化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系统能力。在科技引领文化产业新业态的全球背景下,企业既要充分借助科技工具融入产品和服务,也必须依靠文化内涵和服务体验的提升来增强市场竞争力。
2.加强“互联网+文化创意”新业态发掘
互联网+文化创意是基于现代互联网技术和渠道平台,深度融合文化内容创意和设计服务创新进行创作、生产、传播、服务的新兴业态,成为引领文化供给侧改革和延伸产业增值链的战略性发展方向。当前,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结合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国家战略与科技演变,推动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变革朝着全产业、体验式、视听化新方向发展,创造消费者参与业态创新的全域理念。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不仅限于传统文化产业改造上,还应当拓展至创意农业、创意旅游、创意体育、创意大健康、创意在线教育、虚拟现实等领域。
3.提升信息文化产业发展水平
以数字化、全媒体、大数据、人工智能、5G为代表的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为我国新时代背景下的文化产业再造和复兴带来全新机遇,必须坚定不移地抓住抓牢。西方国家一系列实践经验和我国若干领域的成功探索获得一个启示:传统文化产业并非夕阳迟暮,一旦与现代新型信息技术交叉融合,可以焕发出新的强大生命力,乃至后来居上,实现跨越式发展。诸如广播影音、网络视听、在线教育这些行业对高科技要求较广泛,技术支撑属性明显,需要积极追踪并利用最新的数字化、智能化传播工具和大数据技术。文化企业培育新业态必须重视前沿信息技术的革新应用,探索将VR/AR、AI等信息智能技术和文化产品服务紧密对接,进而夺取市场先机,获得行业竞争优势。
竞争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要素,文化产业作为发展市场经济的一种产业形式,保证合法有序的竞争机制是业态创新发展的天然驱动力。必须把现代文化产业与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事业进行分离,正视并挖掘新型文化业态的商品价值属性,依托市场需求开发文化产品的休闲娱乐功能,在市场竞争环境中提质增效。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创设法治条件下的良性竞争环境依然存在诸多缺失,传统国有性质为主的文化产业主体尚未完全市场化,遵循市场规则意识及营运理念不足,汲取文化系统业态创新的资源能力依然有较大提升空间。故此,政府公共部门需要对文化产业业态创新发展给予充分竞争的制度环境,培育全链条变革的价值理念和市场竞争意识,依法管理依规治理,破除产业垄断,充分利用市场自身的竞争力量和竞争机制,催化文化产业新业态的蓬勃创新活力和国际竞争实力。
实践表明,美日等发达国家文化新业态的快速发展无不得益于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储备。作为知识密集和智力密集型产业,文化新业态发展不仅要重视培养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文化知识生产精英、文化资本人才,还要培养具有现代企业家精神、精于将文化产品输出传播的国际化领导人,深度参与全球竞争。
文化新业态是专业性强、精细度高、差异化大的新型产业集合,需要相关文化亚领域多方面专业人才。随着国家文化体制改革和新时代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对现有从业人群的能力结构提出越来越高的专业要求。在该领域,高等学校和专业性企业机构联合培养可以发挥积极作用。2014年,国务院专门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积极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人才,鼓励行业和产业园区、企业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共同建立基地,探索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创意和设计与经营管理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作为对《意见》的响应,一些高等院校和文化类科研院所陆续开设了相关专业类课程,如北京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都成立了国家级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着力供给适应新时代环境的文化产业人力资源,这对于破除该领域人才瓶颈具有建设性价值。
此外,国内一些发达城市实践表明,引进及培育文化创意产业专门人才离不开政府公共部门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撑,包括空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有力支持,其中营造适合文化类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和经营合作环境尤为重要。未来,我国政府需要高度重视吸引海外文化产业人才,制定规范管理细则,出台并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激励、风投、评价办法,切实解决海外人才后顾之忧和现实发展空间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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