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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纵横

时间:2024-09-03

重庆:探索巡审联动提升监督效能

今年以来,重庆市在对市属高校、市属国企的巡视和审计中,积极探索巡审联动,推动巡视、审计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一是建立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在联动程序上,明确巡视组和审计组配合沟通方式、交流内容;在联动重点上,严格把控职责边界,找准工作结合点,做到信息互通、方法互补、成果共享;在联动纪律上,强调严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相互支持、协调联动,提升工作质效。二是注重过程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巡视组、审计组共同研判,根据职责分别确定监督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审计组提前一个月进场开展前期调查,将调查掌握的重大经济事项、建设项目及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执行、效果情况及时传递给巡视组;巡视组进场后,将谈话、信访等了解到的相关情况提交审计组进一步核实。三是强化成果共享运用,提升监督效能。巡视组、审计组分别将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共同促进被巡视、审计单位及时整改、规范管理。对双方共同关注的问题多次会商,共同研判问题性质、后果以及相关人员责任等,力求做到问题反映的角度一致、处理意见一致;对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双方会商后形成专题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充分发挥巡视、审计监督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

广东:强化措施抓好审计“安全生产”工作

近年来,广东省审计厅党组把防范审计质量风险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提出审计高质量发展思路,实施质量强审工程。一是成立厅审计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省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检查及检查结果运用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开展常态化审计质量检查,结合处室考核,每年对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审计质量检查全覆盖;结合厅党组对地级以上市审计局局长述职评议,开展市县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检查。三是印发《广东省审计机关审计风险防控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措施,用3年时间加固审计质量控制底板,补齐审计风险防范短板,推动建立更加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四是初步建立了由厅机关主要领导抓总、各分管厅领导具体抓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机制,推动涵盖厅领导、各处室和审计人员的全员全层级立行立改。为督导全省审计机关落实《三年行动方案》,审计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地级以上市审计局进行中期检查,对厅机关内部开展多轮审计质量检查。对审计质量检查发现的实质性、典型性问题,采取由驻厅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并提出问责意见、列入厅党组民主生活会议题、由分管厅领导开展谈话提醒等多种方式理清和压实责任,对影响广东审计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在“深调研”基础上认真谋划,科学解决。

(本栏目资料来源:审计署网站)

浙江:出台审计机关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等有关精神和要求,浙江省审计厅日前出台了《浙江省审计机关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以下简称《方案》),就审计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保障和推进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方案》从促进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提升绩效、项目有序建设、干部履职尽责、审计效能提升等5个方面设置了11项具体指标,明确要求到2025年,推动形成与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审计工作模式。《方案》安排了“聚焦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审计”等7大领域10项重点任务,做到与“七个先行示范”紧密对接,每项任务都明确了审计关注的重点内容、工作要求及责任处室(单位)等,切实做到重点明、责任清、举措实。《方案》还从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联动、督促落实、改革创新等7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明确了省审计厅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专班成员和职责分工,并要求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甘肃:出台关于加强对市(州)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导的实施意见

近日,甘肃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了《中共甘肃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市(州)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导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对加强市(州)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重点强化了全省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对重大审计工作的统筹协调。《实施意见》明确,省委审计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省域内的重大审计工作,要求各市(州)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强化对本地区重大审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是重点规范了市(州)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实施意见》对市(州)党委审计委员会,应当向省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和报备的主要事项、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三是重点强调了督察督办是确保党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要求市(州)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建立完善委员会议定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对督察督办主体、内容、方式、目标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察各市(州)审计工作重大事项推进落实情况。

山东青岛:财政审计协同合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发文,转发了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协同联动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并结合青岛市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落实要求。一是压实部门主体责任。要求预算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相关业务规范,对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单位自评、部门评价等工作以及项目安排与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等负责,财政和审计部门立足职能,加强监管。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财政和审计部门每年年初共同研究联动工作事项,相互通报上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就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划和审计重点、公共投资审计工作计划征求对方意见。财政部门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审计部门共享。三是共同促进整改落实。审计部门按照“谁确定、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整改。财政部门将审计成果应用到预算安排和调整中,应用到财政日常管理工作中。审计部门可结合上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制定当年及以后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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