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宋肖曼/四川省广元市审计局
近年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较为突出,加之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受到冲击更为明显,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抓实抓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是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审计机关必须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工作,全力推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本文结合审计实践,就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重点审计方法进行了介绍,同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关注相关部门清欠工作履职情况。各级政府、财政和国资等部门是否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是否有序推进清欠工作,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财政部门是否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有无拖延情形,是否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涉及举债融资的,是否严格评估项目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发改等部门对政府投资类项目是否严格条件审核、建设,关注有无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的行为,严防新增欠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是否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加强对国有企业欠款清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动出台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维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制度情况等。
(二)关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典型案例。重点关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典型失信案例,对企业反映突出、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经核实后是否对拖欠的企业、单位纳入社会“黑名单”进行公开曝光,增加失信成本。着力关注政府部门或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较多的复杂现象,由此提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认真核对政府部门或大型国有企业对待欠款的态度与措施,即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以强欺弱以及以大欺小等问题;针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注重核查是否存在人为不当因素以及是否导致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现象,杜绝将各种形式的入股、承揽业务、输送利益等不当事由作为还款条件的设置。
(三)关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形成的原因。重点关注拖欠规模大、欠款时间长的拖欠单位,并且细致厘清拖欠款项问题形成的具体原因和普遍性原因。在分析原因时,应当重视以下几个重要因素:一是项目审批程序是否完备;二是预算指标是否到位;三是资金拨付是否足额、及时;四是资金安排是否到位;五是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合规;六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登记是否及时。此外,还要关注拖欠欠款的国有企业与政府部门是否重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问题,可敦促其尽力尽职做好欠款清偿工作。在普遍性原因的分析中,应当从市场与政府的二元统一关系、失信惩戒措施完善以及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等体制、机制、制度方面进行深刻剖析。
(一)转变方式,提升精准监督能力。积极运用大数据审计方式,在对政府部门单位、国有企业等电子数据归集的基础上,了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总体情况,并对取得的数据进行关联分析,识别疑点以及分类归纳,实现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事项的审计全覆盖,深入现场进行具体查证,对部分非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欠款进行有效甄别,剔除未达到支付条件的欠款,形成最终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详细情况,针对规模大、时间长、反映多、“零清欠”的拖欠项目等进行重点检查,从而提升审计监督的精准性、效率性。
(二)协同联动,积极构建大监督格局。积极协同推进构建大监督格局,畅通贯通协作渠道。一方面,国家审计应充分利用国家督查、社会监督、内部审计力量,加强对全国各地清欠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同推动建立统一的清欠工作台账数据完善和销号清偿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积极实行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捆绑实施审计项目,项目间实现深度融合,横向贯通,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避免重复审计,有效实现资源整合。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项目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审计、审计调查和各类专项审计等多种类型项目充分融合,一并实施,同时做好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审计计划的衔接和成果共享,深化审计成效;再者,构建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清理工作部门统筹合力。积极与工信、发改、财政、国资等部门有效对接,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机制。定期获取全市清理拖欠工作台账,实现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事项的审计现场检查,客观评价各部门清欠政策措施落实成效,强化责任追究,对清欠工作不重视、不担当、不尽责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推动各部门合力加大推进清欠工作的力度。
(三)追根溯源,切实强化清欠源头治理。一方面,坚持批判性,各审计组应深入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聚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典型问题、责任主体、形成原因以及目前的整改情况和整改的具体措施等,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零清偿、清欠工作不彻底、瞒报漏报清欠额、逾期欠款、恶意拖欠、久拖不决、新增拖欠的,应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通报、督办和处罚;另一方面,立足建设性,更要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信用体系建设、失信惩戒措施等视角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从而提出建立长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审计建议,督促推进清理拖欠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清欠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不断为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全面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落实责任,稳步推进清欠工作。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是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举措,攸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民生实事,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并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积极主动协调清欠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由本地政府负总责,经信、国资、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分别负责各自领域的清欠工作。要真正吃透政策,准确把握政策界线,把准方向和工作重点,确保完成拖欠账款清偿任务。
(二)严格审核,切实防止新增拖欠。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增强规划性和预算约束性。严格执行预算安排,不允许擅自调整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增强投资的有效性,严格政府投资类项目条件审核,防止盲目决策,随意变更,不负责任摆摊子,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政府工程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建筑企业带资承包。涉及举债融资的项目,必须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防新增债务。
(三)加快立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任何市场主体在适用法律上是一律平等的,这是法律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原则。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积极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严防产生新的拖欠,为持续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四)培植财源,多渠道筹资还债。一方面,培植财源,增加地方政府自身偿债能力。统筹完善财源建设规划,培植壮大财源,运用财税杠杆推动又快又好发展,夯实财政增收基础。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最大限度运用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营造良好的财税建设环境,运用市场机制壮大财源,认真落实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强化收入征管严控财源,坚持依法治税,加强主体税种、重点税源的征管,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保证应收尽收、足额均衡入库等。另一方面,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督促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加快欠款清偿,对无预算、资金有缺口的,通过调剂部门预算、动用部门结转资金等渠道解决国有企业、政府平台公司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统筹集团资金、经营性收入等渠道进行欠款清偿。另外,还要进一步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争取上级财政更多的支持与倾斜,以缓解支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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