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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奋力谱写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新篇章

时间:2024-09-03

◆汤汉琴/湖北省审计厅

***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深化审计制度改革,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审计理念,及时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这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根本遵循。审计项目高质量是落实总书记要求的重要保障。全省审计机关要紧跟新形势要求,以推进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为己任,扎实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服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的重要意义

《湖北省审计厅关于推进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提升湖北省审计工作质量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提升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根本要求。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社会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审计工作做保障,审计工作高质量集中体现在审计项目的高质量。只有加强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在审计工作的计划、实施、整改等每个环节都达到高质量,才能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是审计进入新时代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回顾审计工作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到,党和政府对审计工作的目标定位越来越高,审计工作的职责使命越来越重大,特别是随着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审计工作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一样进入了新时代,这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这种要求,核心体现在审计项目质量要求更高。这是更好发挥审计职能作用的客观需要,也是审计工作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的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三)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是维护审计权威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全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同时,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也在加大。这些都对审计项目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工作的权威既体现在宪法法律对审计监督制度的规定,也体现在审计项目结论的公信力。只有加强审计项目质量建设,审计结果才能让被审计单位信服,才能防范可能引发的诉讼和复议风险,才能更好地维护审计执法权威和公信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全省审计机关认真落实审计署、省审计厅关于审计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审计项目质量有了较大提升。一些重大审计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一些审计项目在审计署全国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中获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此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审计项目质量还存在差距。

(一)审计理念与新时代新要求有差距。

湖北省审计厅制定出台的《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审慎评判二十条。但从实际容错情况来看,还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不愿容。有的审计人员认为容错反倒增加了审计工作量,给自己带来麻烦,听不进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二是不敢容。有的认为对被审计单位的问题容错了,责任就落到个人自己身上,出了问题是自己的,因而不敢容。三是随意容。少数审计人员以容错纠错之名,滥用自由裁量权,甚至违反纪律规定,消化问题。这些问题实质上就是抓指导意见落实不到位,是不敢担当的一种表现。

(二)审计实施与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有差距。

审计实施是影响审计项目质量的关键环节。当前,审计项目实施总体而言比较规范,但一些项目仍然存在执行制度不严、规范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一是审计程序不规范。有的审计项目超越审计职权范围进行审计,有的超出审计方案规定的范围随意延伸调查;有的以“简易程序”代替法定程序实施审计;有的审计通知书没有提前三天送达被审计单位;有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只送被审计单位、不送达领导干部个人。二是审计证据不充分。有的事实不清,数据不准,不能证明审计结论;有的关键证据缺失,无关证据冗余;有的选择性取证,只取对自己定性有利的证据;有的审计证据签章不完整,影响审计证据的证明力。三是问题定性不准。有的问题定性机械僵化,不善于分析实际情况和把握主流,不能辩证地看待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只看表象,不问成因,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有的定性口径不一,同一批次的审计项目对同一问题的定性有轻有重。四是处理和建议不准确。有的处理处罚意见超越审计职责权限;有的应下达未下达审计决定,或对非财政财务收支问题、已整改问题等下达审计决定;有的审计建议脱离实际、难以执行,有的空洞模糊、千篇一律,放之四海而皆准,缺乏针对性。

(三)审理工作质量与防范审计风险的要求有差距。

近年来,各级审理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审理在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还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对审理工作认识还有偏差。少数审计人员对审理工作存在抵触情绪,认为审理比较严苛,是和审计人员过不去;少数审理人员认为审理工作干的是得罪人的事,在思想上或多或少有顾虑,不能大胆开展审理工作。二是执行审理标准还不够严格。有的审理内容过于宽泛,“保姆式”审理、兜底式审理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内容过于狭窄,只关注审计程序、法规适用等方面,对审计方案审核、问题定性、证据的适当性等方面的审查不够深入。三是审理工作方式方法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有的审计机关审理工作仍停留在审计结果的审理上,重事后监督、轻过程管理,审计审理的方式方法创新还不够。

(四)审计成果层次与服务宏观决策要求有差距。

服务宏观决策是审计机关作为宏观管理部门的应尽之责。当前,审计项目在成果层次上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成果意识不够。有的在计划安排上成果导向不够鲜明,没有紧密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大局和人民群众最关心地事项来安排计划、设定成果;有的汇总成果、提炼成果、转化成果的意识不够强。二是审计报告提炼不够。有的报告重点不突出,逻辑层次不分明,记流水账;有的审计人员缺少宏观视野和全局观念,就审计论审计,只注重揭示微观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去解决问题做的不够;三是审计结果运用不够,主要表现在推动问题整改、推动追责问责、推动建章立制情况上做的还有待加强。

三、主动积极作为,全面强化加强审计项目质量建设的责任担当

(一)着力抓好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依法审计氛围。

一是加强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学习***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宪法》《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审计人员法治思维能力水平。二是优化审计法治服务。在内网开通法治服务窗口,提供法规查询、经验传真、审计案例等数字化服务;组织编印《审计审理案例选编》《审计普法宣传册》,并促进审计人员学法用法。各级审计法治人员都要贯彻落实好法治服务的理念,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法治服务工作。三是抓好普法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审计法治宣传队建在审计组上。认真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公共资金使用绩效审计、“三大攻坚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内容开展宣传,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着力强化质量意识,增强项目质量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牢固的质量意识是我们做好审计项目质量建设的前提。质量意识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员意识。提升审计项目质量是全体审计人员共同的责任,特别是审计和审理环节。审计是前提和基础,审理是枢纽和保障。省厅制定的意见和办法,明确了每名审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承担质量责任的具体情形,大家要对号入座,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强化提升项目质量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法治意识。首先是规则至上,就是能不能做的问题,就是审计执法行为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能不能实施的问题。法治意识还是程序优先,就是法律授权虽然可以做,但还应当按照一定的方式、步骤和程序来做。法治意识还是效果意识,就是在遵从法律规定的同时,还要考虑实际情况和最终效果,辩证地看待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尽量做到法律效果、审计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风险意识。审计事实认定、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上,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失误,都是对审计机关权威和公信力百分之百的伤害。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强化底线思维,做最充足的准备,做最坏的打算,不断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那次,我在外地6个月,婆婆跟着我战战兢兢,每天想尽办法照顾好我,有时我连开四五个小时的项目讨论会,她在会议室外寸步不离,我偶尔有机会出来一下,她就从保温桶里舀上营养汤递到我嘴边。

(三)着力打造制度笼子,严格执行加强审计项目质量工作的各项规定。

推动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质量建设过程也是权力规范过程,要通过打造制度笼子,切实规范审计权力运行。

一是准确领会制度要求。为推动《意见》落地落实,省厅制定了质量管理、审计审理、审计业务会议、质量责任追究等8个配套办法,对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同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如“3+2+1”的复核审理模式、案件线索移送的统一归口管理、选派审计人员到法规审理部门跟班学习等。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于抓好落实、见到实效。今年是省厅党组确定的“落实年”,要把落实制度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检验,作为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验,把制度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严格的制度落实推进审计项目质量建设。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审计质量项目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每个审计人员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明晰职责、强化责任来倒逼提升审计项目质量。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将进行重点检查。

(四)着力把握四大关系,推动审计项目质量上层次上水平。

(五)着力培植职业精神,提升法治审理能力水平。

面对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的新要求,审理人员要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提升法治审理能力水平。一是要依法审理。衡量和评判审计项目,要严格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事项,依法出具审理意见,促进提升项目质量。二是要善于审理。审理人员要善于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去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既要看其是否过法律关、政策关,更要看是否过政治关、党纪关。要将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判断问题的重要依据,要将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辨别是非的重要标准,把讲政治体现在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三是要担当作为。对审理发现的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顶真碰硬,依法提出审理意见,坚决杜绝人情审理;同时要勇于担当,辩证地看待各类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审理意见既依法依规,又要实事求是。

推进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党组对高质量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领会精神,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奋力谱写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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