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李成雷/山东省审计厅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坚决治理小金库,但有少数单位、部门不但令行不止,反而更加猖狂,手段更加隐蔽,对“小金库”进行美化包装。这些“小金库”成为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挥霍浪费等不当开支的“钱袋子”,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危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基于上述现象,A县审计局在开展H镇原镇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重点关注小金库问题,创新审计方法,实施内查外调,最终查实H镇环卫所私设小金库的事实。
H镇地处A县西南,属于工业重镇,城镇化建设初具规模,被评为环境卫生示范镇。随着该镇原镇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审计组一行4人到镇政府办公所在地与该镇长、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交谈,初步了解乡镇总体情况后,通知有关人员提供本次审计涉及的所有资料。从该镇现有的财务资料来看,镇财务核算较为规范。据财政所负责人介绍,该镇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了广播站、林业站、防疫站、环卫所等镇下属单位的资金管理权限,各个站所的资金及账簿均设置在财政所,实行分单位设置,统一核算。
突然,一个细节引起了主审张可的注意:该镇账面仅记录了环卫站所属86名环卫工人的工资费用,却没有记录其他与环卫工作相关的垃圾处置费用、洒水车作业费用、环境综合治理费用。是没有还是有意隐藏?审计人员注意到该镇道路上有很多环卫工人和垃圾运输车、洒水车在作业,环境综合整治投资肯定不少。主审张可当机立断约谈环卫所杨所长,杨所长说这86名环卫工人都比较能干,平时都是他们认真打扫,如果遇到上级突击检查,镇领导干部也都会穿上环卫服去打扫卫生,垃圾运输车和洒水车是县环卫局报废后闲置送给镇上的,没有问题。审计小组随后走访的环卫工人作业车辆司机,他们的说法和杨所长基本一致。此时,审计人员的怀疑似乎得到圆满解释,调查陷入僵局。
“下村去!”作为审计的老行家,经验丰富的徐主任建议。审计组随即决定兵分两路到村里调查。该镇下辖13个行政村,临近镇中心的几个村居规划整齐,村容整洁。徐主任带着李林到镇政府驻地所在的幸福村走访调查。村里大爷说,镇上每天都有垃圾运输车收取垃圾,每户每月缴纳30元的垃圾处理费,该费用由村会计集中收取并于每月底交到镇上。大爷们热心地将自己缴纳的费用收据拿给审计人员看,李林用手机拍下收据进行存档。主审张可和王平调查的大王村与幸福村如出一辙,也是收取村民的垃圾处理费用并开具收据。大家经过分析一致认为,既然镇上统一收取了村民的垃圾处理费用,账面上应该有记录和反映,应该顺藤摸瓜地看看村里的账务是怎么处理的。
为规范村级账务管理,该镇全部实行镇级财务代管,即把所有村的账簿集中到镇经管站,由相关人员进行统一记账管理。根据这一线索,审计人员调取了幸福村、大王村的账簿资料,发现账面上如实记录了该镇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用,并且收据上显示的收费单位是“振兴垃圾处理厂”。
张可把搜集到的所有情况整理后向徐主任进行了汇报。徐主任拿着材料和李林直接找到环卫所杨所长,准备同他“正面交锋”。杨所长一口咬定没有收费,不知道该收据是怎么回事。交锋进入僵持阶段。与此同时,张可和王平直奔县物价局对收费备案情况进行查证,“振兴垃圾处理厂”有些年度还没有进行正常年审,法定代表人是杨喜功,通过户籍系统发现杨喜功正是杨所长的亲弟弟。
在证据面前,杨所长终于说明了收取垃圾处理费用的原委:原来,镇政府为了解决垃圾处理问题,开会决定由其负责成立“振兴垃圾处理厂”,并在物价局进行了收费许可申请登记。杨所长身为镇政府正式人员不方便开办企业,就由其弟杨喜功担任法定代表人,同时聘用3名临时工进行垃圾的运输、处理和日常环境治理维护的工作。在环卫所收费职能被取消后,日常负责环境卫生清扫的86名环卫工人工资由镇政府负担,但仍需要人员进行垃圾的运输、处理,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鉴于镇政府经费比较紧张,也曾取缔收费由镇财政统一负担,但是杨喜功仍以经费不足为由向村民收取垃圾处理费用。他为什么敢公然收费?收取的费用是如何使用和管理的?是否存在贪污浪费、挤占挪用、损公肥私的问题?
在审计人员的坚持下,杨所长不得不将这几年的账簿资料和存放资金的银行卡交了出来。审计组对账簿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发现,该垃圾处理厂注册成立于2007年1月,但直至2010年1月才开始有账簿记录,单据审核签字均由杨喜功负责,所收取资金未纳入镇财政统一管理。2010年至今累计收取垃圾处理费73.8万元,费用支出为56.42万元,余额17.38万元存入以杨喜功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卡中,但该卡长期由杨所长占有,卡内资金主要用于环卫所日常的迎来送往、公务接待、个人公款消费等。张可和王平经过逐笔审核账簿登记的明细账,发现一个名叫杨光的人每季度末都会上缴一笔金额为5000元的“大集卫生费”。原来,该镇一直保留着逢农历二六八赶大集的传统习俗,每逢大集,周边小商贩都会摆摊售卖各种商品,附近的村民都会来买,大集熙熙攘攘,非常热闹。因此大集散去之后会产生不少垃圾,杨光就按照每个摊位5元的标准收取卫生费。原始收费单据在哪里?杨光是什么人?为什么每个季度都上缴5000元?收费是否合理合法?带着这些疑问,审计人员又找到了杨所长,他如实讲述了事情的真相。
杨光是垃圾处理厂聘用的临时工,自大集设立以来一直都保持着收取摊位费的习惯,但是收费没有任何依据。自镇工商所2002年取消该项收费后,杨喜功就开始聘任曾经在镇工商所工作过的杨光来继续收取摊位费并美其名曰“环境卫生费”。双方订立口头协议约定每年上缴承包费2万元,保护费1万元,剩余费用由杨光自行支配。当审计人员提出要看收费的原始单据时,杨光提供的是“振兴垃圾处理厂”手写的三联单据存根,并没有账簿记录。收费单据混乱,收费标准不统一,有5元、10元甚至15元,部分存根已丢失,无法完整统计大集环境卫生费的金额,据杨光自己测算每年约收取5万元,余下2万元算做自己的劳务费。
至此,隐藏多年的小金库被揪了出来,其账中有账的处理方式也引起了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经过审计,环卫所所长因履职不到位、滥用职权、包庇关系人、优亲厚友、截留贪污环境卫生费、私设小金库,被及时移送县纪委进行立案审查。杨喜功被给予辞退处分,并没收垃圾处理厂侵占的有关资金,情节比较严重,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杨光被给予辞退处分并没收个人私自截留的劳务费。审计组决定将此问题作为重点对其他三个将要审计的乡镇进行关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将私设小金库问题形成一个专题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切实发挥审计的权威和震慑作用,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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