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建设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内容,而大学科技园在推动创新创业、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方面的作用不容小觑。两者都是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应对各种新挑战、推动经济稳步上升的利器,发展过程中可以互为借鉴、相互融合。
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发展,围绕着高新技术产业,注重产业链上下协同共赢,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江苏省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发展过程中以强化专业化、特色化、国际化的产业创新服务能力为核心,不遗余力地建设发展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力求与大学科技园融合发展。
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从所面向产业领域来划分,分为综合孵化载体和专业化孵化载体。综合孵化载体中的在孵企业来自不同产业领域,载体提供的服务往往通用性较强,即服务内容可适合各个产业领域;专业化孵化载体中的在孵企业往往集中于特定产业领域,载体除提供各种常规服务外,还致力于建立极具特色的团队、特定产业的技术创新平台以和特定产业的资源网络。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从运营主体来划分,主要包括各类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其特征可概括为专业创新、协同创新、集成创新。
(1)专业创新。这主要是指在孵企业的领域、孵化的条件和服务的内容上专业化程度高,孵化服务更为精准[1]。即,根据准确的定位,有效地将各种创新要素分配给创新企业。简言之,通过对专业化的创业集群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技术、信息、市场等资源,有效支持创业企业抱团发展,助推产业升级。目前,科技部批准的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其产业分布主要集中在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卫生、现代服务等领域。
(2)协同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是提高行业、产业、专业等各类创新要素的协同创新能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以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为主体进行建设,利用各自行业、专门领域、不同学科的资源和优势,充分利用示范引导和协调合作的作用,建立它们能够共生的创新性生态合作链,使它们能够基于此而合作开发共同的技术,建立起牢固的创新共同体。
(3)集成创新。随着创新驱动战略的深入实施,创新要素投入产出效率不高是亟须重点解决的问题。目前,中国研发投入规模保持较高水平,已超过欧盟平均水平,但是科技研发在产品和服务转化环节的效率不高,新产品的利润水平相对较低。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是凭借在特定领域的主导作用,通过结合新的要素和提供新的生产、研究和发展资源,形成个性化的生产、研究和发展的创新共同体,有效释放创新生产力,加速转化科学技术成果和推广新型管理运营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近年来,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建设目前主要着力于专业化孵化载体。根据《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江苏省众创空间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专业化孵化载体须满足三大条件:一是须围绕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建设,载体内某一产业领域的企业数须达到规定比例;二是须建有专业化平台,载体须能提供专业化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中试生产等研发、生产设备设施或厂房;三是须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载体须能提供技术、资本、人才、市场、供应链等方面的专业性服务,帮助企业健康成长[2]。近年来,江苏省贯彻落实《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引导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发挥产业资源和技术研发优势,建设专业化孵化载体,孵化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紧密对接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实行定制化、定向化的专项孵化,打造了专业化程度更高的公共服务平台。实践证明,专业化的服务平台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帮助孵化企业更好地控制创业成本,同时各孵化项目间的良性比较,促进了孵化项目朝着更加优质的方向发展,提高了项目的质量,增加了孵化的成功率,在增强孵化器建设水平方面形成了良性循环。
由于江苏省在推进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孵化器载体建设上成效显著,强调以专业化、特色化建设推进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形成了良好的“双创”环境,使得江苏省的骨干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数量上遥遥领先于其他各省,发展出了一系列产业前景好、更具竞争优势、核心竞争力强的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截至2019年底,全省建有综合孵化器674 家(占全省孵化器总数的79%),建有专业孵化器174 家(占全省孵化器总数的21%)。其中专业孵化器的孵化面积515 万平方米,在孵企业6872 家。全省专业化众创空间数量超200 家,占全省众创空间总数的近1/3。其中,以先声药业为代表的龙头骨干企业和高校院所建设的5 家众创空间获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数量居全国第一位。另外,江苏省一些代表性的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例如光伏、物联网、纳米、软件等发展壮大都离不开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作用。总之,专业化孵化载体在高新技术企业初创成长中的作用不容小觑。
目前,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已经过从无到有的过程,并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其中综合型孵化载体占据主导地位,专业化孵化载体后来者居上。但是要想更好地推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与大学科技园融合发展,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以下现实问题,而正是这些问题导致其对新兴产业的促进作用还有大幅提升的空间。
以江苏省为例,其拥有丰富的科技创新创业资源以及良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基础。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进落实,江苏省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日趋活跃,对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的需求也是与日俱增。虽然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数量有所增长,但仍然面临市场需求增长下供求矛盾持续升级的问题,很多江苏省的专业孵化器已经“满载”,特别是一些地理位置优越、提供全面服务的孵化器。这是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与大学科技园融合发展中的现实突出问题。
一是政策扶持力度有待加强。目前虽然江苏省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是各类资助和补贴额度相对其他部分省市而言,力度明显不够。二是支助政策难以有效执行。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和政府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3],政府难以及时和全面地接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并了解大学科技园的实际需要,导致支助政策依据存在缺陷、规则和程序不一致、规划不足、宣传不力以及反馈渠道不畅等状况,导致政策执行不力。
近年来,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发展迅速,但加速器的发展仍然有待加强。加速器是连接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和工业园区的桥梁,主要面向从孵化器毕业的轻资产、高技术企业,为其提供场地、技术研发、资本运作、人力资源、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等个性化服务[4],而且与工业园区相比,加速器一般没有大规模投资的入园要求。江苏省加速器的不足导致了部分从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毕业的项目后天发育不良。
目前江苏省的国资背景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数量有一定比重。这类载体虽然采用的是企业化运作模式,但又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特征,所以普遍存在盈利能力不足的问题,大学科技园也是如此。目前,江苏省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大学科技园的运营收入主要来源于三个渠道,一是房屋租金和物业收入;二是孵化服务收入;三是风险投资收益,即持股孵化收入。通过对一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大学科技园的实地调研发现,房租收入还是主要收入来源,孵化服务收入占比次之,风险投资收入占比最低,且房租收入收费标准普遍不高,导致了一系列的弊端。
面对机遇和挑战,针对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与大学科技园融合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从运营主体、建设质量、集成优势和持续发展四个方面优化两者融合发展的路径。
一般的民营企业或事业单位由于资源、资金、技术、专业、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束缚,仅仅能维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运营管理,对于运营所需的专业性服务、专业化平台及专业化领域企业招商时常会力不从心[5],就更谈不上与大学科技园融合发展了。而龙头骨干企业本身拥有一些民营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例如有雄厚的资本背景,良好的发展经验、较高的管理水平等等。龙头骨干企业依靠这些优势,能够联系、整合整个产业链上下游优势资源项目,从而帮助建设更加专业化的孵化载体[6]。高等院校可以立足本校优质科研资源,并借助大学自身一系列优异的配套产业载体,实现资源统筹共享。高校间也可以实现优势资源互补,推动共享平台机制建设,并充分发挥科研力量,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些新型科研院所,例如新型研发机构可以利用自身创新型的体制、灵活的管理制度、先进的运营方法、充沛的人才资源等优势,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水平,为创业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打造一批新兴高科技企业。
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发展不能仅仅追求数量和面积的增长,地方政府对此要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地方政府在此过程中首先要承担主导地位,强化顶层设计并进行整体规划,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大学科技园的发展,以及产业的发展提供更深入、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政策生态。二是地方政府要进行各级别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大学科技园的认定工作,重点推动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微企业、创客等多方协同,促进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三是地方政府要着力提升载体的专业化服务能力[7]。具体来说,地方政府要按照“开放共享”的原则,搭建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设计、研发、试验、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鼓励载体加强与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企业合作,在内部联合建立实验室和研发中心,为创新创业者搭建产学研合作的平台[8]。四是地方政府要引导综合性载体提高专业化程度。换言之,地方政府要鼓励具有较大孵化规模的区域综合性创业载体,提升孵化水平,并引导科技创业载体和大学科技园围绕地方经济转型升级逐步向专业化过渡。
目前,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与大学科技园融合发展也是“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实现提档升级必不可少的因素。各地应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和省级以上高新区,结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打造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9]。具体来说,这些高新区要探索建设集创新创业、产业发展、文化传承和社区互动等要素于一身的众创社区,促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集聚形成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孵化器群,构建开放协同的创业孵化生态圈,形成抱团发展、协同促进的共生局面。
政府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且大学科技园普遍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特征,特别是国资背景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大学科技园,它们以实现社会价值为初心[10]。但在实践中,它们需要获得必要的业务收入可以减轻财政压力,有效地弥补在提供孵化服务方面的差距,并进一步提高孵化服务的质量。当前,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大学科技园的主要收入来源仍然是租金收入与服务收入,其中租金收入较为常见。而持股收入是指孵化载体向在孵企业注入自有资金换取一定股份,获取企业利润分红或股权溢价收益。与租金收入相比,持股孵化收入的优势显著,是未来提升盈利能力的主要路径。通过持股孵化,孵化载体与在孵企业才会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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