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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24-04-24

张海荣 卢琳山

党的十九大以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题,坚持政治建院、改革兴院、科技强院、从严治院、公信立院,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法院工作实践,结合晋中法院实际状况和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明确了“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争一流”的工作目标,勇于担当,锐意创新,奋力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晋中速度”、“晋中模式”、“晋中经验”在全省法院系统得到认可。

党的建设是根本

晋中中院党组在政治建院上毫不含糊,始终坚定,无论司法改革如何进行、进行到什么程度,人民法院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必须要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履行好党建主体责任。为了抓好党建工作,从2017年开始,党组一班人实施了“1221工程”。“1”就是要以党建工作为龙头,“2”就是要争创先进党组织、争创省级文明单位,“2”就是要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无烟型机关,“1”就是要争当全国优秀人民法院。

强党建首先要强班子。晋中中院党组一班人给自己定了位,“把方向、立规矩、用好人、作表率”,自觉地提高政治标准和要求。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特殊重要的位置,2017年以来,先后召开45次院党组会,其中23次研究讨论抓党建的具体措施。每次党组会开始前半小时,都要先进行集体学习,把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没涉及的东西捡回来,及时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最新指示精神,及时指导党组正确决策。班子成员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一年不少于6次,党组书记史红波已经有11次与所在第一支部一起过组织生活、共同学习讨论、坦诚交流思想。党内民主得到发扬,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思想碰撞入心入脑,查摆问题入木三分,整改措施务实见效,保证党建不落空、工作有促进。对于党组的每一项决定,都要明确分管领导督促指导、跟踪检查、严格落实,党组决定的执行力有效加强。

抓党建必须要抓基层。2017年初,晋中中院把机关原有22个党支部精减整合为9个,解决了“小散乱”的问题,把支部建在各个审判团队和重要的政务辅助部门,让党性强、资历较深的中层正职兼任党支部书记,既便于统一监督管理党员,又较好地促进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融合。2017年终总结,他们改变了过去部门各自为阵的做法,以支部为单位听取党员述职、组织民主评议、开展评先评优,在相对集中的领域更加客观地评价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有效地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2018年初,制定了《中院机关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党建工作作出详细的规划和部署,并对落实“三会一课”和党费收缴工作进行制度化完善,明确了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召开的时限和讨论决定的重点内容,统一规范会议记录工作。对支部书记如何抓党务、讲党课进行了集中培训,并要求领导干部每人每年为干警至少讲一次党课,党建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党务公开得到深化,民主评议制度得到坚持,机关表彰、向上级推荐先进、确定绩效考核等级、培养选拔使用干部、发展党员等重大事项,都要组织党员干警进行民主评议,确保程序规范公正、结果让群众满意。

搞党建必须要促融合。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凝聚全院力量、促进审判执行业务,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一体推进,才能发挥凝心聚力创业绩的功效。以党建工作为龙头的争创活动正是晋中中院党组带领全体干警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重要载体。在晋中辖区,祁县法院先后两次荣获“全国优秀法院”,榆社法院连续两届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连续31年保持“红旗党组织”荣誉。中院党组以这两个基层法院为榜样,连续召开两个现场观摩会,围绕高标准完成审判质效考核约束性指标任务,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争创先进党组织、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无烟型机关、争当全国优秀人民法院,“流动红旗”你争我夺、周四学习日形成习惯,多办案办好案成为审判团队每一名成员的自觉行动,极大地鼓舞了士气、凝聚了智慧、推动了工作,在2017年度圆满完成审判质效考核指标任务的基础上,2018年晋中中院审判执行工作连续实现了“首月开门红”、“首季开门红”。

晋中中院党建工作的效应在多部门、多领域“开花结果”:中院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直播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两次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民事审判一庭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市法院19个集体、3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中院机关党建工作受到市委表彰,信息化建设走在全省法院前列,承办了全省法院信息工作现场会,司法改革创新经验得到全省推广。

司法体制改革是动力

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从2016年底开始,晋中中院启动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先后完成了法官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落实、人财物省级上划、法官职业保障等基础性改革,并在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上不断探索创新。

新型专业化审判团队平稳运行。员额制改革后,晋中两级法院从原有的497名法官中遴选产生了254名入额法官,组建了54个专业化审判团队。为了优化审判资源,晋中中院党组根据中院53名员额法官的审判专业优势和综合素质特点以及各类案件数量情况,组建了5个专业审判團队,为每位法官配备了一名书记员,为每个团队配备了至少1名法官助理,保障团队工作正常运转。特别是执行团队,全院抽调精干力量,执行局长选执行法官、执行法官选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法警由政治部调配,配置了29人的执行力量,保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顺利推进。2017年3月20日,中院党组一声令下,“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包括院庭长在内的所有入额法官全部编入审判团队办理案件,裁判文书一律由审判长签发,院庭长不得在自己不承办或不担任审判长的裁判文书上签字。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案件48793件,法官人均办案192件。面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和法官员额制改革双重压力造成的案多人少矛盾,晋中法院院庭长带头办理案件17603件,中院院长史红波个人带头承办各类案件24件,广大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克服工作压力和家庭困难,加班加点敬业办案,出现了双胞胎儿女分别寄养在亲戚家、幼小的孩子在机关大门口盼妈妈回家、孕妇挺着大肚坚守岗位、书记员推迟婚期保障审判的场景。中院党组坚持每季度听取法官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困难和问题,许多解决措施当场拍板决定。有效的执行力保障了各个审判团队平稳运行,审判执行工作顺利推进。

新型审判权力监督机制得到加强。“放权不等于放任”、“监督是更好的保障”。晋中中院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对员额法官、合议庭行使审判权进行事前监督、跟踪监督,建立起公正廉洁司法的第一道防线,确保审判权力规范运行。2017年4月,该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立案分案流程的实施细则》,对各类案件实行随机分案和指定分案相结合的的办法,普通案件通过电脑随机分案,特殊案件指定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办理,特别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指定院庭长办理,有效地加强了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2017年5月,该院又出台了《关于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明确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的职责权限,促进其在指导审判工作、统一裁判标准、监管审判质效、纠正不当行为等方面发挥必要的监督职能。2017年6月,该院成立了刑事和民事两个专业法官会议,分别制定了《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由分管院长、审判团队长和资深法官对合议庭提交的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研究。专业法官会议机制运行以来,1000余件案件通过集体监督和质量把关得到公正妥當的处理。适应改革的需要,该院修订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审委会讨论决定案件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加强了对执行审委会决定的跟踪监督,规范委员参会行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对法律规定或特别重大疑难的案件进行有效的“集体会诊”。为了实现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效果,晋中中院专门从社会各界聘请了20名司法监督员,凭监督卡随时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与法官一起培训、一起交流,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审判管理更加精细化。晋中中院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18项审判质效考核约束性重点指标印制成卡片,并细化了工作要求,发给每个法官遵照执行。审判管理部门每天跟踪督促法官按审限、按指标完成办案任务,发现问题及时通过法官微信群提醒,对即将到审限的案件亮起“红灯”,及时催办,有效地防止了超审限办案现象。坚持每月对全市法院完成审判执行质效指标情况进行书面通报,每季度对全市每一名员额法官的18项约束性指标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省高院院长邱水平视察晋中市昔阳法院时,偶然看到了一份季度通报,对晋中中院的精细管理十分赞赏。信息化建设为精准管理监督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实现了对审判质效重点约束性指标的实时跟踪管控,对审限内结案、结案均衡度的把控更加有效,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缩短了办案周期。

审判方式的改革及时跟进。结合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新变化,晋中中院积极推进繁简分流改革,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小额诉讼程序的落实,继续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力求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实现案件质量和效率双提升。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进,2017年7月晋中中院出台了《关于刑事诉讼人证出庭作证的意见》、《关于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及审判的指导意见》、《关于刑事诉讼庭前会议的意见》、《刑事二审庭审实质化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实质化实施办法》等5项制度,规范法庭调查程序,完善法庭辩论规则,开展示范庭审直播,同时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和量刑规范化工作,庭审实质化改革取得实效,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达到33.23%。行政诉讼改革也在发生积极的变化,实行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相对集中管辖,把全市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集中交由左权法院和介休法院管辖,避免了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2017年2月,晋中中院发布了行政审判白皮书,围绕2017年度审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实施以来,行政首长的法治思维明显改善,51名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

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创出“晋中经验”。在深化司法改革的进程中,晋中中院党组从未停歇脚步,他们紧盯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等不靠,大胆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成效。2017年10月,该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协商合作,联合发出《关于实行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制度的通知》,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推动了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制度。2017年第四季度,12名实习律师在中院实习三个月,协助法官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中院顺利完成审判工作任务作出了贡献。2018年3月,第二批实习律师开始上岗,新的制度走向常态化。这项制度既缓解了法官助理短缺的问题,又为实习律师处理法律实务积累经验,有效地促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2018年初,由晋中市委政法委牵头,晋中中院又借鉴“余杭经验”,联合交警、保险等机构,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启动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建设”。他们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统一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在榆次区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辖区其他基层法院设立了道交案件调解中心,积极推进“道交案件一体化处理机制”。2018年以来,全市已有20余名保险行业调解员入驻中心,在诉讼前成功调解案件532件。据保险行业协会统计,前5个月,晋中市发生保险理赔案件数量达到42025 件,但进入诉讼程序的仅有 405件。

信息化建设是保障

晋中中院党组坚持把信息化作为提升司法能力的关键要素,服务审判、服务基层、服务干警、服务百姓,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公正高效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在分享司法改革成果上有更多的获得感、更高的满意度。该院院长史红波一语道出了加强信息化应用的现实意义:“机器多干活、法官少受累,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

“一把手”亲自抓。连续两年,史红波院长与11个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了《信息化目标责任书》,列出具体任务,逐项督查落实。为了解决资金困难,史红波亲自协调,争取党委政府给予财力支持。2017年,晋中市政府一次性帮助中级法院解决信息化建设资金1000万元,保障了该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及时上马、顺利推进。在项目建设中,院党组几乎每周听取工程进展汇报,及时解决矛盾,严格控制质量。史红波院长的足迹留在了每一个工程现场,每一项新系统上线,他都是带头应用,大力推动。2017年4月29日,他率先在办公OA工作平台晒出一行文字:“从即日起,史红波院长不再接收任何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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