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国际营商环境
河北,积极培育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文化,努力为企业投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和扶持初创企业,支持企业家精神。推广“负面清单”管理,实施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制度,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强化企业经营司法保障,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努力创造企业“宁静经营”环境。
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和备案有关政策
(一)审批Approval
1、商务部审批权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限制类、总投资(包括增资)10亿美元以上鼓励类条目与限制类条目重合以及关联并购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
2、省商务厅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批权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限制类以及总投资(包括增资)10亿美元以下鼓励类条目与限制类条目重合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
(二)备案Recordation
1、备案范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
2、备案机构及权限:
2 Recordatio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ions and Authorities:
(1)省商務厅: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非外商投资的上市公司、外商投资的上市公司引入新的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涉及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工作;由于并购(关联并购除外)、吸收合并等方式,非外商投资企业转变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工作;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等类金融行业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工作;港澳服务提供者在我省(不含唐山市)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工作。
(2)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以及具有相应外资管理权限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省商务厅备案权限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工作。唐山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港澳服务提供者在本区域内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工作。
外商投资政策支持
一、鼓励行业骨干企业联合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运用市场机制,组建以技术标准和专利许可为纽带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协同创新组织,对运作规范、效果突出的联盟给予适当运行经费补贴,允许联盟作为项目组织单位参与省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科技示范工程建设。
二、对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在我省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国内外高层次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创业团队,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我省“巨人计划”、“百人计划”、科技英才“双百双干”推进计划,省、市按一定比例视项目情况给予100万至1000万元的项目支持资金。
三、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引进各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或创新团队,并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由所在市、县政府给予奖励。
四、放宽在我省工作外国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条件,“河北省外国专家燕赵友谊奖”获奖专家、“外专百人计划”专家、执行国家重点和省级重点引智项目的外国专家,其本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可申请办理永久居留手续。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方面,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
五、鼓励跨国公司和世界知名研发机构在我省设立独立研发机构,与我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合作成立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发中心,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和基地,优先给予省级认定和运营经费补助。对我省企业在境外设立、合办或收购研发机构的,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支持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我省建设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研发组织、技术转移和孵化中介机构,享受省内各项支持政策。对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带技术、带成果在我省实施产业化的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优先入驻省级以上高新区和开发区、安排建设用地、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
七、鼓励境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我省设立合资合作企业,合资企业的外资持股比例可放宽到70%;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可按有关规定在省内设立独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八、允许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办学。通过现有中国教育机构合作设置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专业(职业、工种)、课程的方式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给予“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实施职业技术培训”公益性事业待遇。
技术改造
一、资金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制造、新材料先进节能环保、新能源、未来产业、钢铁、石化、纺织、服装等产业链实施升级工程,支持企业通过改技术、改工艺、改装备、改产品、改管理等方式实施创新平台、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产业高端化等项目建设。
二、资金支持方式
1.投资补助。符合年度支出重点和资金管理办法,对全省工业转型升级有带动作用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根据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2。股权引导资金。支持省内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端化、链条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智能制造、互联网+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化制造,支持钢铁、建材、轻工纺织等传统行业企业提高设计、工艺、装备、能效等水平,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新模式新业态培育等。
人才引进
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创新引才聚才方式,实施更开放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需求预测和调整机制,推行紧缺专门人才动态目录制度。
一、实施“百人计划”
1、入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省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提供其他配套支持。
2、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不受本单位工资总额和科研经费成本的限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实行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3、对有意在华定居的,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同时办理;对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及时办理;对尚未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要多次出入境的,可申请2—5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对具有中国国籍的,可选择在省内任一城市定居。
4、提供社会保障。特聘专家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不分国籍,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均可相应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在参保缴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等方面,与当地职工或居民享有相同权利。特聘专家享受与各统筹区省管优秀专家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
5、及时解决住房。特聘专家不分国籍,可参照当地居民购房政策,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用人单位可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未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用人单位需为其提供临时周转住房一套,或提供相应的租房補贴。各地可自建人才公寓,用于特聘专家的政策性周转租赁住房。
6、妥善安排配偶及子女。特聘专家的随迁配偶愿意在我省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其工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单位平均工资水平,为其发放生活补贴。特聘专家办理随迁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手续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到本行政区域的公办幼儿园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7、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项目和团队建设上享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和项目经费支配权。
8、列入国家和省引进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不受增人指标、工资总额限制;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受聘担任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外籍人士担任法人代表的除外),或直接聘任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受任职年限、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申报参加各类专家评选。
二、实施“巨人计划”
1、“巨人”的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省财政给予200万元创新创业支持资金,各地同时配套相应的资金支持;企业或研发机构被评为“巨人”后三年内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企业的产品符合条件的,实行政府优先采购;“巨人”中的领军人才和团队骨干成员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其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内奖励给个人。
2、“巨人”中的领军人才享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和项目经费支配权;实行项目目标管理,经费开支由领军人才在符合科技经费使用规定的前提下自主决定。
3、“巨人”的企业或研发机构,财政资金、直接融资和银行贷款优先支持;重点扶持符合评选范围、具备“巨人”特征的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机构的产业化项目,对其依法开展的直接融资加大支持力度,符合银行贷款基本条件的给予优惠贷款支持。
4、省直有关职能部门在确定重大科研项目、重点产业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计划时,向评为“巨人”的创新创业团队倾斜;在立项审批、经费资助、成果转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5、“巨人计划”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目前没有住房的,项目落户地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房,财政给予3年周转房租金补贴;在环首都14县(区)范围内没有住房的,免费提供为期3年10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房;妥善安置其随迁配偶就业、随迁子女入学和定居落户、医疗保健等事项。
三、实施“外专百人计划”
1、对按计划引进的“外专百人计划”专家,长期项目给予每人不超过100万元的安家费,短期项目给予每人不超过50万元的安家赛。根据工作需要,用人单位向从事科研工作、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的外国专家给予科研经费补贴,其中长期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短期项目不超过50万元。
2、优先推荐“外专百人计划”专家参加省政府“燕赵友谊奖”和国家“友谊奖”的评选,获奖者分别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省政府举行授奖仪式,为其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
3、“国家‘干人计划外专项目”的申报人选优先从“外专百人计划”专家中产生。
投资成本优势
要素供给的比较优势,使河北成为商务成本低、投资回报率高的沿海省份之一。
1、土地资源
河北地处华北平原,可供建设的土地资源丰富,同时拥有40多平方公里临港工业用地,土地综合成本较京津具有明显优势。
2、基础能源
水:工商业水价3.63-5.5元/立方米
电:石家庄、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平段(1-10干伏电压等级)电价为O.7321元/千瓦时: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保定、廊坊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平段(1-10干伏电压等级)电价为0.6786元/干瓦时。
天然气:城市非居民天然气2.98-4.2元/立方米。
3、人力资源
拥有高等院校118所,中等职业学校108所,技工院校177所。每年近百万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业教育毕业生、数百万经过培训的农村劳动力,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
随着京津冀人力资源市场的互通互联,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协调机制和“人才开发共同体”正在逐步形成,为河北省人力资源储备提升了存量、优化了增量、提高了技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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