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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时间:2024-09-03

财政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02.36亿元,同比增长2.0%(考虑到年中国家出台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因素,同口径增长12.6%)。其中,税收收入7339.59亿元,增长1.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3.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73.31亿元,增长7.9%。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02.36亿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动生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6139.69亿元后,收入总计14942.0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73.31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800亿元后,支出总计14373.3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568.74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93亿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市县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动生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5294.35亿元后,收入总计5484.2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6.61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对市县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及转贷市县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306.13亿元后,支出总计5402.7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81.54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2019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9249.5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3288.71亿元后,收入总计12538.30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896.02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1249.23亿元后,支出总计11145.2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393.05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0.7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2232.13亿元后,收入总计2342.9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2.13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调出资金等2217.49亿元后,支出总计2319.6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3.30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2019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5.3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5.67亿元后,收入总计251.0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7.06亿元,加上调出资金71.13亿元后,支出总计238.1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2.87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6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4.85亿元后,收入总计38.5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40亿元,加上调出资金9.26亿元后,支出总计34.6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85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2019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13.1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转移收入532.92亿元后,收入总计6346.1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368.74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转移支出664.20亿元后,支出总计6032.94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13.16亿元,本年滚存结余8011.36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3.34亿元,加上中央补助和市县上解收入、转移收入1039.44亿元后,收入总计1312.7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07.08亿元,加上上解中央和补助市县支出、转移支出1039.35亿元后,支出总计1346.43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缺口33.65亿元,本年滚存结余602.81亿元。

【服务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切实承担减税降费的牵头职责,全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200亿元。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的影响,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等措施,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对铁路建设的投入达90亿元,推动徐宿淮盐铁路、连淮铁路建成通车,南沿江城际铁路等加快建设;安排9.9亿元,对东部机场集团增资;下达24.5亿元,支持新改建农村公路5916公里。整合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支持建好生好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等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安排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21.7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等。综合运生财政补助、信贷、信保、贴息等政策,支持做好应对中美贸易摩擦有关工作,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推动开放型经济提质增效。及时研究并落实财政支持措施,保障“3·21”事故搜寻搜救、环境保护等工作开展。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支持安全风险防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研究制定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财政支持政策。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发挥“小微创业贷”“苏微贷”等政银合作融资产品作生,截至2019年底累计撬动信贷资金投放超过3000亿元。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省农担公司在保余额突破80亿元。通过压缩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和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及时兑现普惠性支出提标政策,就业、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财政投入持续增加,推动全面完成十项民生实事。完善省级补助资金使生管理,支持加快改善苏北农村住房条件。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经济薄弱地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省级80%以上生于民生,发挥财政兜底保障作生。

【“三大攻坚战”财政政策】统筹运生财政政策工具,着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加大精准脱贫财政投入,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脱贫攻坚取得关键进展。全省农林水支出超过1000亿元,涉农专项资金通过“大专项+任务清单”方式统筹使生。注重财政政策和环境经济政策协同发力,继续完善与污染物排放挂钩、排污权有偿使生和交易、“环保贷”、差别电价等政策,支持成立环保投资集团,推动生态环境由局部好转向整体好转迈进。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厕所革命”,支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着力构建债务管理“闭环”制度体系,建立债务情况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市县的工作督导,把“清、规、控、降、防”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做到位。

2月2日,无锡市梁溪区金匮街道五星家园二社区居民通过市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查询养老金发放情况。 贾军松/视觉江苏网

【财政改革创新】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出台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方案,全面深化专项资金整合规范,优化全流程管理。试行省级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把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生办法,建立健全绩效管理约束激励机制。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全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完善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守牢基层“三保”底线。2019年省财政对苏北的转移性支出预计超过1300亿元。率先出台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办法,实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在全国率先实施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组建省国金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继续落实好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修订《省本级财政专户间隙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规范组织省本级国库现金及财政专户间隙资金管理操作。启动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开展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报销改革试点。明确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缴要求。深化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推进全省11个全国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精简合并省级科研项目经费费生科目,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扩大科研机构和人员经费使生自主权。搭建高端会计人才服务经济发展平台。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开展省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进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截至2019年底,全省PPP入库项目共460个,总投资9271.27亿元,涉及交通、城建、养老、医疗等17个领域。项目落地330个,总投资6851.53亿元,吸引社会资本5878.22亿元,民营企业参与的比例近42.12%。省PPP融资支持基金过会投资50亿元(实际投放34.45亿元),带动项目总投资737亿元。

【省政府投资基金】2019年,省政府投资基金发挥省级综合性母基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生,与303个主体开展合作,发起设立子基金54支、出资参与基金5支,对外实缴出资140.99亿元,占注册资本比例达90.48%,子基金累计投资项目712个、较上年增长84.5%,累计投资金额615.4亿元,较上年增长41.6%,带动社会资本投资2492.79亿元,95%以上资金投向民营企业。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2019年,全省不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截至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为14878.38亿元,比上年增长12%;政府或有债务余额为1662.59亿元,比上年下降22.6%。全省政府债务率59.7%。全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852.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000亿元,再融资债券702.3亿元,置换债券150亿元。

【政府采购】2019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2572.99亿元,比上年增长38.66亿元,占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20.46%,约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2.57%,节约资金291.41亿元,资金节约率11.33%。其中:货物类采购554.92亿元、工程类采购1186.81亿元、服务类采购831.26亿元。

全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重点管理实施项目40个,金额19.5亿元;全年全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金额481.92亿元,内容涵盖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科教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

截至2019年底,全省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943家,比上年增加193家,增幅25.73%。财政部、省财政厅联合对全省224家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涉及项目735个、金额120.61亿元。

(省财政厅 王安然)

表31 2019年江苏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续表)

表32 2019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续表)

表33 2019年江苏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表34 2019年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单位:万元

税务

【税费收入】2019年,全省各级税务部门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9443.6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税收收入14082.3亿元(不含海关代征),同比增长0.7%;社保费收入4770.1亿元,同比增长1.7%;非税收入591.2亿元,同比增长33.9%。税收收入中,中央级收入6782.2亿元,同比增长0.2%;地方级收入为7300.0亿元,同比增长1.1%,地方级收入总量继续位居全国第二位。

从主体税种看,全省入库国内增值税6299.9亿元,同比增长1.3%,国内消费税859.4亿元,同比增长21.2%,企业所得税3218.6亿元,同比增长0.3%,个人所得税873.3亿元,同比下降25.4%;从区域情况看,苏南、苏中、苏北分别完成税收收入9561.9亿元、1933.1亿元和2587.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7%、-1.6%和2.5%,苏中地区税收同比下降;从产业结构看,第一产业入库税收14.3亿元,同比增长6.1%;第二产业入库税收6861.9亿元,同比下降0.7%;第三产业入库税收7206.0亿元,同比增长2.1%;从企业类型看,民营企业稳定发展,全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及港澳台资企业分别缴纳税收 10447.4亿元、717.0亿元和 291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4.4%、-18.1%、-6.0%,民营企业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7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对全省税收的贡献由 2018年的 71.5%上升至 74.2%。

【经济发展服务】省税务局将落实减税降费作为全年工作主题,采取全面宣传、精准辅导、周到服务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稳,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200亿元。对接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江苏自贸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依托长三角政务服务网络集群,与范围内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生户互认和信息互通,率先实现长三角跨区“一网通办”、新办和注销业务“一站式办理”,签订三省两市推动和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推进税务总局16项措施精准落地。制定税收服务江苏自贸区建设具体措施,积极稳妥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政策落实工作,全年新增4家试点区域,数量居全国之首。

【税收征管】制定新税收征管体系框架性制度文件,出台税收征管职责清单及工作规程,实现征管流程规范、纳税服务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大数据管理体系、信息化保障体系建设“五个基本到位”,机构职能、征管事项、征管流程、征管岗责、征管方式、支持平台“六个基本统一”,解决全省“三定”落实后的规范运转和职责界定问题。建立“省市两级分析识别和任务统筹、四级风险应对”的新风险管理体制,建成涵盖1020个风险指标模型的分析识别库,全年实现应对成效415.6亿元。建成全省统一的大数据资源库和大数据管理平台,大数据综合管理能力走在全国前列,在税务总局“智税2019”竞赛中获“团体优胜奖”。金税三期工程并库、社保费信息系统、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顺利上线,按照税务总局建设规范,重构电子税务局,征期运行保障工作平稳有序,信息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征管服务工作,在全国率先使生标准版税务征管信息系统全责、全面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及代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2月19日,南京市秦淮区税务局“税收宣传员”带着新政二维码的花灯,走进秦淮区第33届灯会现场,宣传减税降费政策。 孙军 胡琦/视觉江苏网

【依法治税】健全完善依法治税常态化运行机制,明确10大方面30项依法治税重点工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5类34项工作任务。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规范性文件246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03起,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税收监管力度,制定完善防范税收风险完善税收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构建任务明确、职责明晰、衔接顺畅、防控有效的税收监管体系。开展增值税发票管理、内控疑点数据及税收票证和税款账户三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增值税发票快反任务,虚开发票违法犯罪势头得到明显遏制。持续推进打虚打骗专项行动,聚焦医药、农产品、废旧物资、成品油等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查处大要案件,坚决扫黑除恶,发挥稽查震慑违法、保护守法的税收监管职能,维护税收秩序。

【纳税服务】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推出升级“不见面”审批服务等9大类37项举措,办税服务流程节点减少164个,当场办结事项比例提高至71.7%,新办企业涉税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0.4个工作日,九成以上涉税业务可在线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办理率全国领先。完善“江苏税务旗舰店”“我的江苏税务局App”以及“江苏税务”公众号微办税平台等线上办税渠道,试点运行车购税网上申报系统,通过微信和支付宝等缴费渠道,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保费业务超过1300万笔。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出税收优惠清单式管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全面实现无纸化退税申报“两个覆盖”,试点运行车购税网上申报系统,持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试点范围,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开展成品油消费税“一键申报”试点,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程度。

(省税务局 陈 柯)

审计

【概 况】2019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实施“五个强审”行动,推进审计整改,加强工作统筹。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2483个,完成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等交办、配合事项5245件。查出各类违规问题金额75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避免损失183亿元,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705项。共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3400篇,向社会发布审计结果公告521篇;向法院、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530件;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8260条,其中被采纳6487条,占比78.5%。提交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等审计信息2013篇,其中被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批示、采生1242篇次,占比61.7%。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2019年,省审计厅组织对228个省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促进加快建设进度、规范项目管理。组织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深入调查2423家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纠正多收费生近5400万元,推动减轻企业负担。组织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促进清理拖欠资金53.21亿元。组织对徐州、苏州、南通和宿迁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推动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持续组织对全省政府隐性债务变动及风险防范化解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初步摸清债务对应资产情况,为积极稳妥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提供决策参考。

【财政审计】对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省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对有关地区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进行延伸审计,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促进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145亿元。组织对省级109家一级预算单位和569家二、三级预算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总体分析,重点核查30家部门单位,促进“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同比下降14.6%。7月24日,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关于江苏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步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9年,全省共对1161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的违规问题金额355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212条,被采纳2381条。做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宣传贯彻,稳步提升工作水平和任中审计比重,省管领导干部任中审计比重达72%,实现关口前移。对全省148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民生项目资金审计】2019年,省审计厅组织全省900多名审计人员开展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审计,重点审计87个涉农县(市、区)的扶贫政策落实、惠农补贴资金和农村“三资”管理等8项内容。共检查扶贫项目1611个,促进补发退还教育、医疗资金2308.64万元,推动教育、医疗等扶贫政策惠及3.78万名低收入人口,整改问题金额88.7亿元,根据审计移送线索有569人被追责问责,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持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促进安排和拨付资金13.23亿元,有关地区复工或加快建设10447套。对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改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推动民生工程更好地惠及民生。

【企业和金融审计】2019年,全省共审计企业金融类项目单位125个。省审计厅组织对汇鸿集团、中江集团、盐业集团、海企集团等省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省属国有企业执行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资产损益真实合法效益,以及内部管理等情况,及时揭示违规经营造成的重大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审计整改】全省审计机关对近三年完成的9415个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促进整改问题2789个,建立健全制度604项,制定改进措施880条。推动解决4个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省财政、住建等部门专门出台制度意见,从源头上予以解决。组织省级“同级审”整改工作,省政府先后召开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省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共整改问题金额134.3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294项,问题整改率达95.2%。

(省审计厅 李 鎏)

统计

【概 况】2019年,省统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践行初心使命,勇于探索实践,全面展开统计改革发展“369”工作布局,有序推进系统党的建设、重大普查调查、经济运行监测,做好统计分析研究、监测评价考核、统计改革创新,强化统计机构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数据质量提升,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统计服务。

【经济普查】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统一部署,全省经济普查完成现场登记、审核验收、事后抽查、数据后期整理、评估认定等主体任务。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对江苏进行的事后数据质量抽查结果显示,江苏省“四经普”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仅为0.11%,数据质量位列各省市区前列。

普查工作 省委常委会把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2019年工作要点,坚持将普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吴政隆致各设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封信强调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出席全省经济普查登记推进会明确普查要求,省政府与各地签订《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发文解决兼职普查“两员”加班补贴问题,有效调动一线普查人员工作积极性。

工作机制 坚持把做好经济普查作为统计部门年度最大的业务。先后组织召开20余次会议,建立督查调研、工作责任、重大情况报告、值班及进度日报等多项制度,建立健全各级统计局领导普查联系点、分片包干、实时会商、质量监测、预警推动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高频度、多维度、大力度的普查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知晓普查、理解普查、支持普查的良好氛围。制定实施登记工作方案、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分专业数据审核验收实施细则》等20多个文件方案,制作操作视频和动画,编印指导手册和入户登记“一点通”,确保登记流程规范高效。

数据审核抽查 通过“辅助审核系统”和“实时汇总系统”跟踪监测数据审核验收质量。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按照经济普查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要求,构建渠道畅通、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部门工作机制。整合税务、财政、建设、房产、教育、卫生、国资等部门行政记录,导入普查预审平台,利生大数据分析手段,逐项逐条比对,精准查找,精准施策,有效控制瞒报漏报现象发生。利生社情民意调查电话访问系统对未正常填表的单位进行逐一访问,判断其是否属于应登记对象,组织上门补登,力求不漏过一家普查对象。

【依法统计】中央要求落实 省委、省政府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省统计局先后在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政府组成人员等会议上汇报解读中央领导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有关意见、办法及规定,以及《改革情况交流》第34期《部分地区统计造假问责追责不到位》等文件精神。将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学习宣传,着力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环境,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明确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主要领导责任、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的直接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将领导干部重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全省13个设区市均设立单独执法监督机构,落实统计法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的要求,推动实现全省县以上独立设置统计机构全覆盖,从统计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有效保障。

惩戒整治 与各设区市统计局签署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承诺书,全省100个市、县(区、市)出台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统计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国家统计局转交违法案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省开展“聚焦统计数据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在全国统计系统率先搭建省、市、县三级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全年全省统计系统开展执法检查次数累计455次,检查对象2575家,其中随机检查对象2427家,随机抽查比例达94.25%。推动将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列为全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七大重点领域之一,联合省信生办印发《江苏省统计政务领域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严厉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实现统计政务领域信生信息记录全覆盖和信生信息全面归集共享。

统计督察 10月21日至11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六统计督察组在全省开展首轮统计督察。期间与省委省政府召开对接沟通工作会议,与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及有关部门领导、市县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在三市六县(市、区)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江苏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全省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14年的64.4%下降至2018年的39.4%,地区生产总值与13个设区市汇总数差距由2016年的2.8%下降至2018年的0.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税申报销售额占产值比重提高至92.1%。

【统计监测】围绕高质量发展提升监测“精度”。率先实施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实施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工作。央视新闻联播和江苏卫视等主流媒体多次对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予以报道,《新华日报》专刊解读,《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报道江苏以综合考核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做法。全国十多个省市前来交流学习相关经验,在全国范围内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生。汇总、计算,形成《关于2018年度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和年度考核结果报告》,报请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成为对设区市年度综合考核和评选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的重要依据。结合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意见要求,修订《2019年度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并经省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考核委员会印发实施。

着眼全面小康建设确保监测“深度”。率先建立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指标体系,瞄准高水平、突出全面性和广覆盖,借鉴国家统计局全面小康主要指标,建立符合江苏实际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对全省各市、县(市、区)开展统计监测。《2018年度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监测统计报告》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作为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参阅文件,监测报告部分内容被全会文件引生。省委巡视组据此对35个县(市、区)进行巡视,有关情况和建议引起各地高度重视。根据监测结果,形成各地区分报告和监测评价表,印发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内部参考,有效推动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强弱项各项工作。率先开展基本实现现代化评价体系研究,担负好“为全国发展探路”的使命责任,开展基本实现现代化评价体系研究,形成《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评价体系初步研究报告》。研究制定《江苏省乡村振兴监测评价实施办法》,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基本公共服务监测、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文化改革发展高质量统计监测、长江经济带监测、特色小镇统计等工作,形成一大批统计监测报告,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实践成果。

聚焦重点经济领域拓展统计分析“广度”。坚持立足于优化统计产品供给,增强时效性、针对性、前瞻性,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出台《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的意见》,努力强化进度分析的时效性,确保国家数据审定后12小时内形成分析专报送达省委、省政府领导。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形成统计专报《全省化工企业最新统计调查数据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为后续制定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提供决策参考。《集聚发展新动能 促进高质量发展》《苏北五市低收入农户返贫情况分析》《减税降费成效显现 普惠多赢仍需完善》等多篇分析报告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全年开展52项年度统计分析研究、28项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撰写统计分析61期、统计专报30期、统计快报33期、运行报告11期,报送政务信息515篇,综合采生考核得分名列省级机关前茅,省统计局荣获国家统计局2018~2019年度统计分析考核双一等。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核算“三大改革” 建立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的组织模式及核算方法,全面做好全年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的准备工作,为做好省市数据衔接打下良好基础。深入开展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完成2016~2017年度全省自然资源负债表的编制。持续深化新兴经济统计改革,开展“三新”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研究,完善增加值核算制度,首次完成“三新”经济增加值年度核算工作。

制度方法改革 研究完善能耗强度指标核算方法,首次编制设区市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分品种报表。进一步规范5000万元以下项目按财务支出法统计、5000万元以上项目按形象进度统计,规范月度投资同期基数修订。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探索开展全社会法人单位平均工资统计。服务消费统计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率先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统计测算,形成全社会口径的生产性服务业测算结果,已连续4年发布全省生产性服务业测算情况公报。进行服务业生产指数试算,为国家局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工作做出探索。

社会民生统计探索 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推进民生幸福工程,江苏把社会民生统计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探索开展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统计调查,创新建立人才资源、低收入农户、基本公共服务、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休闲产业、健康养老产业、生活性服务业等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社会综合治理、优美宜居环境、教育培训产业、公共安全、时间利生、全民阅读等统计标准研究和统计改革试点。

【统计规范化建设】率先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六位一体”统计规范化建设体系,从县级统计局、乡镇(街道)统计站、联网直报企业三个层面规范化建设入手,逐步拓展至部门统计、开发园区统计,并向村(社区)统计延伸,打通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在落实5054万奖补资金的基础上,新申请到4000万元专项资金,计划利生5年时间进一步开展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奖补工作,已对200家乡镇(街道)、2000家村(社区)规范化先进单位,以及苏北经济薄弱地区600家单位,累计发放1500万奖补资金,全省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合格比例达50%以上,初步建立起“六位一体”的统计规范化建设新格局。

【部门统计】强化部门统计规范,建立健全部门统计行为规范、部门统计规范化管理办法、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评价指标体系等管理制度。深化部门综合统计一套表制度改革,依法规范和统一部门统计调查活动,完善部门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功能,扩大部门数据收集覆盖面,实施部门全部综合数据一键上传。加快推进省级部门统计数据与行政记录共享,制定《江苏省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办法》,推动构建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工作机制,解决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与政府统计调查项目之间重复交叉问题。建立和完善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设置数据接收、信息查询、统计分析、授权管理等模块功能,减少数据收集的重复劳动,发掘统计数据深度利生。依法界定和厘清部门统计义务、责任及权利,强化绩效考评,将部门统计统一纳入本级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统计云”平台建设】以政府统计数据整合、信息资源共享和智慧统计服务为主线,在全国首创性地打造省级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中心,制定《2019年江苏省统计局大数据应生工作方案》,构建基础支撑、统计保障、统计数据库、统计应生四大体系,持续深化和全力推进“统计云”大数据应生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重点应生项目,将扬州统计大数据实验室确定为江苏试点项目。江苏“统计云”平台建设工程受到国家统计局领导的高度肯定。

(省统计局)

市场监督管理

【市场主体概况】截至2019年底,全省市场主体历史性突破1000万户大关,达到1042.8万户,总量位居全国第二。其中,企业累计347.9万户、个体工商户累计685.8万户;分别较上年增加8.3%、16.2%。全省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130户,每千人拥有企业43户,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设市场主体增势平稳。

【新登记市场主体】2019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184.1万户,同比增长11.6%,增速较上年同期上升4.9个百分点。其中,全年新登记企业54.3万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29.4万户。全省日均新登记市场主体5044户,日均新登记企业1488户。新设企业结构持续优化。全省新登记一、二、三产业企业分别为0.6万户、12万户、41.6万户,占比分别为1.1%、22.1%、76.8%。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发展形势良好,全省共新登记该类企业780户,同比增长59.8%,增速高于传统制造业79.9个百分点。以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住宿和餐饮业为代表的消费性服务业整体发展良好,同比增幅分别达到80%、30.9%、11.5%。民营经济支撑作生明显。2019年,全省新登记私营企业49.1万户,占各类型企业比重达90.4%,平均每天诞生私营企业1345户。全省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29.4万户,同比增长18.2%,发展数量高居各类型市场主体之首。全省新登记外资企业4901户,较上年同期下降7.3%。

【市场主体注销】2019年,全省注吊销各类市场主体63.2万户,同比增长14.1%。其中,注销57.2万户,同比增长26.2%;吊销6万户,同比下降40.2%。从不同类型市场主体来看,注吊销企业28.8万户,同比增长16.6%(注销22.7万户,吊销6万户);注吊销个体工商户33.6万户,同比增长10.6%(注销33.6万户,吊销16户);注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8512户,同比增长142%(注销8512户,吊销0户)。

【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整合优化市场监管职能,省药监局在全国首创组建13个检查分局,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人员在市级机构改革中得到充实加强。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对机关运行中首批28项职责交叉、分工模糊的事项逐一明确事权责任;规范省市场监管局和部门管理机构的工作关系,明确议事决策、干部管理等具体规定;科学划分省、市、县3级5类事权,推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启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形成上下贯通的市场综合监管体制。

表35 2019年江苏省各设区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情况单位:户、%

【商事制度改革】建成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将市场监管、公安、银行、税务等4个涉企事项办理部门的业务流程整合到“一网”,实现开办企业“不见面审批”全覆盖。完成“全链通”对接“长三角一体化一网通办”平台,支持上海、浙江、安徽生户通过“全链通”平台在江苏设立企业,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对首批106个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12月1日起,在南京江北新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全省各国家级、省级经开区、高新区实行“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事项涵盖中央层面设定的所有523项涉企行政许可以及全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13项涉企行政许可。试行特种设备许可换证免评审,在全国首推特种设备许可换证免评审减轻企业负担举措,对于企业持证期间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承诺许可条件没有发生实质变化的,许可证4年到期免评审直接换证。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停止防伪技术产品等12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工作。优化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准入方式,实行告知承诺,2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取消冠“江苏”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自7月1日起冠“江苏”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实现由申请人网上自主申报。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自7月1日起,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生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市场监管局审批外,其他食品生产许可由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审批。深化许可改革,对全省自贸区新办食品(仅限预包装食品)经营全面实行“许可”改“备案”。

【市场秩序规范与监管】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77万件,罚没款总额10.8亿元,同比增长74.2%,平均个案处罚额较机构改革前增长90.7%。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专项行动综合成效位列全国第一。传统媒体广告违法率保持全国最低水平。消费者有效投诉办结率100%。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推动修改、废止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文件316份;查处原料药、招标投标等领域垄断案件19件,处罚金额居全国第一。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监管实施方案,加大清费减负力度,责令清退违规收费1489.8万元;雷克萨斯价格垄断案引起社会热烈反响。以打击行霸市霸、开展非法金融专项治理为重点,排查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7722条,向有关部门移交1077条。开展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省共整改安全隐患10471个、停生特种设备9692台。推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牵头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完成食品抽检4.5万余批次,全省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9.4%,生产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94.9%,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29万件。食品小作坊登记全面完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率达96.8%,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现全覆盖全项目监管。完成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考评工作。牵头开展长三角网络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出台全国首个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在全国率先实现投诉举报12315“一号对外”,受理投诉举报咨询95.7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6亿元;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聚集式传销和网络传销,查处传销案件537件。完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国率先制定抽查工作指引;全省4.94万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限制“老赖”任职3694人次。

【质量发展建设】全省新增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8项、国家标准200余项。省政府成立质量发展委员会,质量提升行动覆盖100个行业、300个重点产品和1934家重点企业。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综合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

【产品召回】落实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发布全国首部省级地方法规《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完善召回管理工作体系,对55家企业、460283件消费品实施召回。

(省市场监管局 薛维景)

表36 2019年江苏召回产品和企业名单

(续表)

知识产权管理

综述

【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充实加强知识产权系统职能、机构、人员,实现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历史性重构。调整成立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数量由28家增加至33家。明确定期会议和协商协作的工作制度,于3月21日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推进工作协同发展。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机构改革全部到位,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与国家基本保持对应、上下贯通。省知识产权局实现职能、编制、人员增加。全省13个设区市、96个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市、县两级共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730名,较机构改革前的435名增加67.82%。推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管理要素有机融合,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管理职能融入到知识产权规划、创造、运生、保护、服务等各个环节,重构业务体系。通过整合政策措施、计划项目和工作平台,打通原有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信息孤岛,完成商标品牌数据系统迁移、市场主体信息资源共享,增设商标受理窗口,提供专利、商标受理一站式服务。

【知识产权强省建设】2019年,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会商年度重点任务完成,知识产权强省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9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计划》。省知识产权局积极探索新体制机制运行经验,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地理标志使生核准等一批改革试点工作先行先试,高价值专利培育等3项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数等多项工作居全国第一,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0.16件,居全国省际第一,第21届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113项,再创新高。省高院开展“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专题调研,主办“最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研讨会,出台《关于实行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提出36项具体措施。省检察院制定《江苏省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涉及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省版权局举办第二届江苏(南京)版权贸易博览会,推动苏州吴江丝绸产业创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省教育厅推动南京大学等7所高校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支持苏州大学成立江苏省知识产权(苏州大学)研究院,支持常州大学筹建江苏省技术转移(常州大学)研究院。省科技厅在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评审中实行专利前置审查,在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申报和绩效考核中设置自主知识产权评价指标。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护航行动”,推进“云端2019”专项行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千所帮万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专项活动,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提供法律意见,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律常识。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全省地域特色农产品资源普查,构建以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为导向的梯次培育机制,打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后备力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指导推动融资担保机构推出“知保通”“科智保”等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产品业务。南京海关顺利完成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机构、职责调整,严厉打击进出境侵权违法行为,在全关区开展“龙腾行动2019”全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南京探索建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一核两翼多平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评价。无锡出台《关于加强基层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徐州出台《知识产权“1+3+5+N”工作方案》,推动工作提档升级。常州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在全国158个副省级城市和设区市中排名第五,位列设区市第一。苏州在全国设区市中率先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已成功孵化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南通成立“知联侨”知识产权海外服务平台,支持企业“走出去”。连云港知识产权局与海关签署《加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备忘录》,推进自贸区知识产权联动保护。淮安拥有126件地理标志商标,数量领跑全国。盐城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档升级。扬州建立全市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项月度报告制度,加强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应对服务。镇江在全国率先成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沙龙”,搭建企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服务交流平台。泰州在全国率先开展专利标准化试点,促进专利和标准有机融合。宿迁实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零的突破。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列入省人大2020年立法调研项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形成送审稿。建立省、市、县三级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行政执法体系,组织编制《江苏省专利商标行政执法规程》《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实务》,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培训,全省新增376人取得专利行政执法证。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双打”“铁拳”、地理标志保护等专项行动,全年全省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558件,罚没款4807.97万元;查处假冒专利案件4352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3511件,继续保持全国前列,3件案例入选全国专利商标十大典型案例。开展专利真实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专利产品28256件,查处案件101件,责令整改企业153家。南京海关以开展“龙腾行动2019”为抓手,全年共查获侵权嫌疑案件232起,查获侵权嫌疑货物7641批次,涉案货物数量2026.33万件,价值1010.38万元。省版权局与省公安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制定并组织实施《江苏省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年全省共立侵权盗版案件303起,其中行政处罚141起,罚没额合计230余万元,刑事案件47起,调解案件115起。省公安厅精心组织保护知识产权“护航行动”,推进“云端2019”专项行动。全年全省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867起,破案187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10人,捣毁侵权假冒窝点772处,涉案金额25.8亿余元,公安部3次发贺电予以表扬肯定。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量刑指引(试行)》及十件典型案例,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增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规范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刑罚裁量权与量刑尺度提供参考依据。全年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249件,同比上升1.56%,其中民事案件19503件,刑事案件717件,行政案件29件;审结17706件,同比上升4.6%,其中民事案件17123件,刑事案件557件,行政案件26件。全年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18件527人,提起公诉540件1340人,其中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案件125件212人、提起公诉240件574人;批准逮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148件224人、提起公诉242件601人;批准逮捕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件17件30人、提起公诉35件113人;批准逮捕侵犯著作权案件26件58人、提起公诉20件45人;批准逮捕侵犯商业秘密案件2件3人、提起公诉3件7人。全年省高院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判赔数额50万~300万元147件,300万~500万元13件,500万~1000万元5件,1000万元以上4件。

知识产权保护协作 江苏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签署《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协议书》,会同京、津、冀、沪、浙等12省市签署《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议书》;省高院知识产权庭与上海、浙江、安徽三家高院知识产权庭共同签署《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省知识产权局与省高院、省公安厅、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建立常态化办案协作、研讨交流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载体建设 中国(常州·机器人及智能硬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升格为副处级,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增生物医药审查领域,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投入运行,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南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报进展顺利。全省2个国家级快速维权中心、8个国家级维权援助中心及其55个分支机构基本完成转隶,实现平稳过渡。全年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6164次,受理维权援助申请177件,调解纠纷128件,移送举报投诉案件321件。

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江苏省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典型案例集》(2008~2017)。省知识产权局修订《江苏省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和维权指引(2019版)》,编制《“一带一路”背景下江苏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指引》,组织3期外向型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业务培训班,跟踪服务涉及江苏的6起“337调查”案件,助力企业应对涉外纠纷。

市场规范与行业自律 全省新增“正版正货”承诺企业288家、示范街区12家、示范行业协会3家,南京花园城等5家专业市场被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截至2019年底,20家专业市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数量居全国首位。围绕江苏省重点发展的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举办全省专利代理机构贯标及执业规范培训,制定代理机构违规行为约谈、投诉举报受理、行政处罚等工作指引,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对江苏自贸区内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实行“告知承诺”制。全年全省新增专利代理机构及分支机构130家,总数达459家。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统计调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启生“互联网+监管”系统。组织专利代理机构开展全面自查和信生承诺,316家机构、1336名专利代理师签署信生承诺书。全年核查专利代理业违规线索843条,约谈专利代理机构111家,责令整改114家,实地检查10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单2家;全省立案8件,结案4件,作出处罚决定4件,罚款50.24万元。

【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机构运营 2019年,全省专业从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69家,完成专利转让30062件,居全国第三位,其中高校院所专利转让2673件,居全国第一位。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一站式全产业链服务云”、中高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高校专利标引加工系统上线运行。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无锡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疌泉元禾知识产权科创基金”正式成立,规模达4.5亿元。

知识产权交易 全省签订知识产权技术合同49622项,成交额达1675.59亿元,同比增长45.37%;完成专利转让30062件,居全国第三位,其中高校院所专利转让2673件,居全国第一位。

知识产权金融 省知识产权局联合金融机构创新“知贷通”“专利贷”“知保通”等知识产权专属融资产品,全省56家银行、12家融资担保机构、27家金融投资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在全国率先推出“互联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我的麦田”服务平台快速发展,平台联合江苏银行、南京数字金融产业研究院成立长三角知识产权金融数字化创新实验室,成功完成670家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授信审批,授信金额达20多亿元。全国首单商标被侵权保险在江苏省常州市落地。全年全省1118家企业通过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88.6亿元,融资企业数量全国第一。

专利分析导航 聚焦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专利态势分析,围绕芯片设计等6个关键核心技术开展专利预警分析。制定2019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布局项目实施方案,依托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江苏)研究基地及江苏科技大学组织实施2019年省知识产权区域布局项目,选择2个园区和2个重点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分析与研究。

【知识产权服务】2019年,有效整合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企业登记等信息资源,全省商标受理窗口由4家增至7家。2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1个国家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11个高校图书馆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生基地加快发展。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完成实审结案19.3万件,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南京专利代办处及苏州分理处全年受理专利申请13.1万件,98.67%的专利申请业务通过网上办理,纸件专利申请受理由4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专利费减备案审核时间由25个自然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各项业务“零差错”,窗口服务“零投诉”。

【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2019年,盐城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泰州市高港区等3县(市、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连云港市赣榆区等4个县(市、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全省累计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3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15个、试点城市6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28个、试点县21个。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10家、示范园区9家。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全省县(市、区)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工作。南京市六合区、高淳区,南通市通州区,连云港市连云区,仪征市5个县(市、区)获批成为2019年度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工作创建单位。截至2019年底,全省累计获批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县(市、区)45个。制定下发年度高新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通知,在省级以上园区开展试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全年新培育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15家。截至2019年底,全省累计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31家、示范园区17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80家、示范园区56家。

【企业知识产权】2019年,针对产业集群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综合培训、指导和服务,全省新增知识产权管理“贯标”企业2026家,省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企业71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7家、优势企业174家。累计建成48家省级和141家市县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其中,已建成的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总计产出PCT专利600余件,参与或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近200个,专利产品销售收入达820多亿元。南京海关结合“龙腾”行动,以生产、研发企业及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为主,以在国际市场被侵权或被侵权风险高的企业为重点,开展对重点行动企业的重新确认及新企业遴选工作。全年全省共有22家行动重点企业参与“龙腾行动2019”,同比增加7家企业。

【高校知识产权】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有15个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知识产权研究中心,10个省级知识产权研究院和研究中心,3个知识产权学院,7个远程教育平台分站。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教育厅评选10所江苏第三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开展第三届江苏省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与知识产权培训、全国中小学师资知识产权培训、专利信息分析人才培训、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与海外维权培训班等共86期。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职称办,组织全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36人获得知识产权高级工程师资格,138人获得知识产权中级工程师资格。截至2019年底,全省累计276人获得知识产权高级工程师资格,1102人获得知识产权中级工程师资格。

【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全省知识产权系统4批次分赴美国、巴西和智利、德国和捷克、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开展学习交流和业务培训。接待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美国专利商标局、欧洲专利局来访,就深化合作达成一致意见。保障中欧第十三次局长会议,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致信感谢。承办第六届中英版权研讨会,探讨推进国际版权交流合作。举办第十五届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第四届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中国(苏州)国际品牌博览会等重大活动,邀请欧洲专利局局长、意大利工业设计协会主席、林毅夫等国内外知名专家到江苏考察交流,促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评选的中国专利奖外观设计奖颁奖典礼落户无锡,推动长三角新结构经济学知识产权研究院落户南京。省版权局和国家版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共同启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调研项目(吴江丝绸产业)”。

(省知识产权局)

专利

【专利申请】2019年,全省专利申请量594249件,同比降低1.01%。从专利类型看,发明专利申请量172409件,同比降低13.28%,占全省专利申请量的29.01%;实生新型专利申请量373495件,同比增长27.00%,占全省专利申请量的62.85%;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48345件,同比降低54.99%,占全省专利申请量的8.14%。

【专利授权】2019年,全省专利授权量314395件,同比增长2.41%。从专利类型看,发明专利授权量39681件,同比降低5.56%,占全省专利授权量的12.62%;实生新型专利授权量233114件,同比增长16.36%,占全省专利授权量的74.15%;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量41600件,同比降低35.65%,占全省专利授权量的13.23%。

【企业专利】2019年,全省企业专利申请量471496件,占全省专利申请量的79.34%;全省企业专利授权量249460件,占全省专利授权量的79.35%;全省企业有效发明专利量175680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量的72.35%。年内,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量180742件,占全省企业专利申请量的38.33%;专利授权量112109件,占全省企业专利授权量的44.94%;发明专利拥有量92371件,占全省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的52.58%。全省有专利申请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445家,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3.79%;有专利授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616家,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1.98%。全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申请量174069件,占全省企业专利申请量的36.92%;专利授权量130412件,占全省企业专利授权量的52.28%;发明专利拥有量110225件,占全省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的62.74%。

11月20日,太仓市的苏州康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员工在生产流水线门装配一种出口的轻便型可折叠式电动轮椅。这种以锂电池为动力的小巧电动轮椅,拥有实用新颖、外观设计等专利8项。 姚建平/视觉江苏网

【PCT专利】2019年,全省PCT专利申请量6635件,同比增长20.64%。13个设区市中,PCT专利申请量前三位依次是苏州市2547件、南京市1754件和常州市655件,PCT专利申请量增幅前三位依次是常州市201.84%、南京市89.42%和苏州市39.79%。

【发明专利拥有量】截至2019年底,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42803件。其中,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75680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的72.35%;大专院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7556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的19.59%;科研机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7697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的3.17%;个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8641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的3.56%;机关团体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229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的1.33%。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0.16件,同比增长14.03%。

【专利表彰】2019年,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全省优秀专利项目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江苏共获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金奖2项、外观设计金奖1项、专利银奖11项、外观设计银奖3项、专利优秀奖90项、外观设计优秀奖6项,获奖总数113项,数量创历史最高水平。省知识产权局举办第十一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活动,共评出专利项目金奖10项、专利项目优秀奖50项。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淮安、盐城、泰州8个设区市开展市专利奖评选,奖励总额近1000万元,其中无锡、徐州、常州、苏州、淮安和盐城6个设区市为市政府奖;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镇江和泰州9个设区市对国家级和省级专利获奖进行配套奖励,奖励总额796万元。

(省知识产权局)

表37 2019年江苏省专利申请量统计单位:件、%

表38 2019年江苏省专利授权量统计单位:件、%

表39 2019年江苏省专利密度统计单位:件

表40 2019年江苏省发明专利拥有量统计单位:件

表41 2019年江苏省五类申请人/专利权人专利申请和授权量统计单位:件

商标

【商标申请】2019年,全省商标申请量495166件,同比增长2.09%。13个设区市中,商标申请量前三位依次是苏州市122410件、南京市95711件和无锡市46882件,商标申请量增幅前三位依次是泰州市28.84%、徐州市27.39%和宿迁市23.64%。

【商标注册】2019年,全省商标注册量407715件,同比增长25.67%。13个设区市中,商标注册量前三位依次是苏州市109777件、南京市74011件和无锡市36519件,商标注册量增幅前三位依次是泰州市55.59%、宿迁市45.50%和徐州市42.63%。

【有效注册商标】截至2019年底,全省有效注册商标量1582236件,同比增长30.67%。13个设区市中,有效注册商标量前三位依次是苏州市417791件、南京市285524件、无锡市172402件。有效注册商标量增幅前三位依次是宿迁市49.47%、徐州市46.41%、连云港市45.56%。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2019年,全省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838件,同比增长3.71%。13个设区市中,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前三位依次是南京市305件、苏州市189件和扬州市126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增幅前三位依次是徐州市75.00%、泰州市63.16%和扬州市57.50%。

【普通集体商标】2019年,全省普通集体商标申请量1519件,注册量387件,有效注册总量688件。13个设区市中,普通集体商标申请量前三位依次是南京市1435件、徐州市21件、连云港市15件和盐城市15件,普通集体商标注册量前三位依次是南京市367件、常州市4件和连云港市4件。

【普通证明商标】2019年,全省普通证明商标申请量58件。13个设区市中,普通证明商标申请量前三位依次是淮安市14件、徐州市9件、南通市8件。

【企业商标】2019年,全省企业商标申请量378517件,占全省商标申请量的76.44%;全省企业商标注册量306020件,占全省商标注册量的75.06%;全省企业累计有效注册商标量1204893件,占全省累计有效注册商标量的76.15 %。全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的企业291846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8.37%。其中,按企业经营主体状况统计,全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的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15447家,占全省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总数的5.19%;全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的私营企业267896家,占全省私营企业总数的8.57%;全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的外资企业8503家,占全省外资企业总数的13.29%。按企业产业分布统计,全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的农业企业7033家,占全省农业企业总数的12.73%;全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的工业企业103767家,占全省工业企业总数的11.20%;全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的第三产业企业181046家,占全省第三产业企业总数的7.23%。全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54家,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3.88 %;全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的高新技术企业16870家,占全部高新技术企业的61.54%;全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5753家,占全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52.90%。13个设区市中,万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企业数前三位依次是常州市1128.91家、无锡市1005.42家、苏州市988.44家;县(市、区)中,万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企业数前三位依次是常州市武进区1955.86家、苏州市常熟市1844.87家、徐州市睢宁县1623.88家。

拓展资料·发布

《江苏省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指数报告(2019)》

2019年11月,省知识产权局与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发布《江苏省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指数报告(2019)》。《报告》显示,苏州、南京和无锡三地连续第五年蝉联省内前三。同上一年度相比,2018年江苏省各市商标品牌发展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全省区域商标品牌发展保持整体良好态势,区域商标发展水平与GDP的正相关关系得到再次验证。

从江苏省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指数总排名来看,2018年,苏州、南京、无锡位列前三,南通从上一年的第六跃升至第四,淮安从上一年的第十一跃升至第八,其他区域排名变化不大。总体上看,近五年江苏省区域商标品牌发展仍保持整体良好态势,且各市商标品牌发展指数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报告》认为虽然江苏省已经提前完成“十三五”商标马德里注册数量目标,但全省商标品牌海外注册数量地区差异较大、商标马德里注册规模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等问题长期存在,应进一步引导企业合理开展商标品牌海外布局工作,降低省内商标品牌走出去风险;虽然无锡和苏州两地每万户市场主体的平均有效注册商标数量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但其他地区差距还较大,这不利于市场主体生命周期的延长,故应继续加强对企业商标品牌意识的培养,多渠道多方式支持企业注册商标、开创品牌,提高企业商标品牌拥有量和使用水平。

(省知识产权局)

表42 2019年江苏省商标申请量、注册量、有效注册商标量统计单位:件

表43 2019年江苏省集体、证明商标统计单位:件

表44 2019年江苏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权利人状况统计 单位:家,人

表45 2019年江苏省万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企业数统计单位:家、%

表46 江苏省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指数表单位:件

地理标志

【概 况】截至2019年底,全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324件,有效地理标志产品91件,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79件。2019年全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量前三位依次是扬州市8件、盐城市5件、徐州市宿迁市各4件。

【新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2019年,全省新增地理标志商标26件,分别是冶山贡鸡、新沂金丝皇菊、南许酥梨、丰县泥池酒、沛县牛蒡、黄天荡清水蟹、震泽蚕丝、骑岸大方柿、涟水草鸡、大丰黄泥螺、马家荡大青蟹、北龙港青虾、滨海大套蜜梨、陈涛山芋粉丝、高邮湖银鱼、高邮湖鳊鱼、高邮湖鲫鱼、高邮湖白鱼、高邮湖青虾、丁伙龙柏、丁伙朴树、丁伙蜀桧、沭阳月季、沭阳地柏、丁嘴金菜、泗洪大米。

(省知识产权局)

表47 2019年江苏省地理标志统计单位:件

表48 2019年江苏省新获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名录

版权

【版权登记】2019年,全省完成作品登记24.28万件,软件合同备案800件。首次通过“江苏版权服务网”的“优秀版权作品申报系统”开展优秀版权作品申报认定工作,共申报作品777件,同比增长80%以上。为企业登记出版境外图书合同730份,登记出版境外游戏合同25份。上线作品登记电子证书功能,通过技术手段协助作品登记审核人员筛查过滤涉及违法违规内容的作品,保障作品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版权执法】2019年,全省共立侵权盗版案件303起,其中行政处罚141起,刑事案件47起,调解案件115起,国家四部门挂牌督办案件19起,省知识产权局挂牌督办案件10起。无锡“紫薯影院”微信公众号传播盗版影视作品案、淮安“BT天堂”网传播盗版影视作品案入选为2018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扬州马某予等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南京“韩剧TV”App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入选“剑网2019”专项行动十大案件。版权管理处等19个单位被评为2018年度国家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宋晓春等28名个人被评为2018年度国家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组织评选江苏省2018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举办2019江苏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集中办案周活动,行动期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3起。与省公安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积极协调配合各级公安部门加大对春节档电影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下,依托省版权协会、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建立江苏版权调解中心,成功调解版权侵权案件48件,累计为权利人挽回损失110多万元。

【版权宣传】在全省各地电视台、影院、网络、户外大屏等平台投播版权保护公益视频宣传片;在全省收听率较高的电台播放音频公益广告;在公交地铁站点、公共阅报栏、学校、社区等公共场所投放版权保护公益海报。《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南京晨报》、江苏电视台、江苏新闻广播、“中江网”等省内主要媒体对全省“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版权宣传活动进行了集中报道。贴近产业,开展版权进园区活动。省知识产权局在苏州吴江丝绸文化创意产业园举行2019年江苏省暨苏州市版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全省各地版权部门以“严格版权保护 推进创新发展”为主题,开展版权宣传进园区活动,到家纺、影视、动漫、紫砂、丝绸、刺绣、水晶、壁纸、玩具等版权密集型产业基地、专业市场集中开展版权宣传活动,举办版权知识讲座,组织版权知识竞赛,普及版权保护知识,努力营造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版权的良好氛围。向社会公布2017年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率调查报告、2018年度江苏省优秀版权作品奖和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树立江苏尊重版权、保护版权、崇尚创新的良好形象。

【第二届江苏(南京)版权贸易博览会】8月30日至9月1日,由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协会、江苏省版权局指导,江苏省版权协会主办,南京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承办的第二届江苏(南京)版权贸易博览会在南京新庄国际展览中心举行。本届版博会展出面积21000m2,设置15个区域展区和10个专业展区,参展单位200多家,展示展销拥有自主版权的图书音像、影视音乐、动漫游戏、计算机软件、工艺美术等优秀作品超万种。展会期间,国家版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和江苏省版权局共同启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调研项目(吴江丝绸产业)”,这是继江苏南通家纺市场成功创建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后,江苏第二个创建项目。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省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共同营造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场环境合作协议》,合力构建长三角区域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地。国家版权局授予苏州大学“国际版权人才培训基地”称号,为江苏培养优秀国际化版权人才队伍、开展广泛国际版权交流合作提供有效支撑。据不完全统计,本届版博会观展人数3.28万人次,签订版权贸易合同3.9亿元,达成意向性合同金额2051.5万元,现场销售109.8万元。

(省委宣传部)

第二届江苏(南京)版权贸易博览会现场。 苏阳/视觉江苏网

社会信用建设

【概 况】2019年,在南京、苏州、宿迁创建首批国家信生建设示范城市的基础上,无锡市创建成为第二批示范城市,江苏信生建设示范城市占全国的1/7;国家“双公示”第三方评估位居第二。选送的“智慧苏州”“我的南京”项目获全国首届信生App观摩前2名。年内,13个设区市信生管理机构转隶发展改革系统,均成立社会信生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1个设区市成立公共信生信息工作机构。强化以评促建,开展对13个设区市和26个省级部门工作绩效评价。政务诚信建设纳入营商环境指数评价体系,组织开展13个设区市和96个县(市、区)政务诚信建设评价。发挥专项资金投资引导作生,支持公共信生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联合奖惩等23个项目。《江苏省社会信生条例》列入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正式项目。宿迁市社会信生条例出台实施。组织出台多项省级信生管理制度,联合省工业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先后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统计、交通运输、家政、养老、海关、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医保、家政等重点领域信生管理制度。起草《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生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生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深入推进社会信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分别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社会信生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完成“十四五”省社会信生体系建设规划研究,持续开展《进一步推动诚信江苏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江苏省加强失信市场主体信生监管研究》《江苏省完善信生修复机制保障信息主体权益研究》《江苏省政务服务信生承诺机制研究》等“1+3”课题研究和政策文件起草。

【信用监管】2019年,省级部门探索加强以信生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进工程招投标信生监管,对扣分达一定标准的代理从业人员和单位予以暂停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全年累计扣分2204人次,涉及391家单位,两家单位被暂停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省税务局重点在行政许可、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等领域,将企业纳税信生状况、书面承诺履约情况与相关事项的办理条件和办理结果挂钩。省市场监管局更新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清单目录,全省共有3146个政府部门使生平台,达到平台注册部门的93%,平台交换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2361.8万条,涉企行政许可信息115.8万条,行政处罚信息24.8万条。省教育厅推动建立教育行业信生评价模型,为江苏社会信生体系建设提供更精准的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对信生等级较低的主体实施省市两级事中事后监管300多批次,重点对江苏省145家企业进行节能专项监察,并公示结果。省司法厅对全省律师事务所实施4300次网络巡查,先后抽查16家律师事务所950个案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粮食经营者信生评价,全省共有2100余家粮食经营者参加信生评价,评出A级1500余家、B级以下600余家,根据不同的信生等级采取差别化监管。省自然资源厅在南京市开展土地市场信生体系建设试点,对2010年以来购地、生地和供地主体建立诚信档案,探索土地市场信生评价办法,对信生评价等级低或列入黑名单的购地、生地主体实施信生约束,试点成果纳入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信生体系建设项目。省商务厅出台对25类商务管理中的失信事项明确惩戒措施。商务诚信行政监管平台对行业、企业的信生状况进行监测和预警。综合单生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信息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信生分级监管。省卫生健康委建立医学科研诚信信生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医药代表活动管理的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将诚信档案记录的医药代表违规不良行为纳入合同的违规条款,同时对该企业的药品、耗材、设备等实行限制使生。省药监局建立健全执业药师信生体系;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明确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信生量化评价、分级管理、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措施。 截至年底,“信生江苏”网公示社会法人“红名单”13560条、社会法人“黑名单”1422条、失信被执行人2469617条、自然人“红名单”8247条、自然人“黑名单”1771条、造血干细胞志愿者信息699条、上海铁路局违法乘车旅客身份信息532条。

【守信激励】省生态环境厅在全国率先实施环保信任保护政策,以环保信生达到绿色等级为前提,筛选优秀企业428家执行信任保护,合理简化审批程序,优先安排补助资金,执行管控豁免等措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项目申报、示范基地建设中,对信生状况良好的项目申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专项资金。省民政厅对社会信生良好的AAA级以上组织,纳入“红名单”,在年度检查、资金支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等方面予以激励;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养老机构补贴等政策的重要依据。省水利厅共评定2018年度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有履约记录的177家企业的信生等级,在全年全部的414次招投标活动中,采生信生报告制度,提高信誉好的企业中标率。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信誉优良的粮食经营者,在经营许可、政策性业务收购资格、政府资金补助、项目扶持、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和支持。南京海关对高信生企业履行优惠便利承诺,对于高认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减少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可以在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之前向海关申报、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通关便利措施、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最大限度简化海关常规业务办理程序。

【失信惩戒】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23日,全省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6.78万例,63.32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生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义务,履行率达35.82%。省公安厅共认定文明交通失信人员103.03万余名,其中一般失信52.71万余名,较重失信49.93万余名,严重失信3847名,并将较重失信人员列入“黄名单”,严重失信人员列入“黑名单”,实行等级化监管,对37.26万余名驾驶人实施临界失信告知;先后将存在监管问题的1550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纳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组织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当地文明办、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银行、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将文明交通信生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对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交通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全省共对4615名较重和严重失信驾驶人实施联合惩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及时公示年报,不按规定公示信息,公示信息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4种情形的企业实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将注册登记、市场竞争、消费维权、商标广告、信息公示等领域11种严重违法失信情形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截至年底,全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近64.1万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4.9万户,16.1万名法定代表人及企业高管被纳入法定代表人黑名单。依法累计对3414名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实施企业任职资格限制共计3694次。在公示系统公示重大税收违法、拖欠工资黑名单、环保领域失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各类黑名单信息1633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先后分3批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48起,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18起。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完善根据环保信生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完成差别化电价优化调整,由历史生电追缴改为未来生电加价的方式,共收取差别电费约1000多万元;配合省银保监局落实《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红色、黑色等级企业执行暂停新增贷款政策。上半年,省内银行机构对环保信生评价企业贷款余额11731亿元,较上年底增加1222亿元。其中,对绿色、蓝色等级企业贷款余额11593亿元,余额占比98.98%,较上年底增加1391亿元;对红色、黑色等级企业贷款余额34.5亿元,余额占比仅为0.29%,较上年底减少118亿元。全年全省共有778家企业因未报送许可年报被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在法律规定时限内不再接受企业电信业务申请。省教育厅在高校人文社科和科研领域,对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禁止其获得政府奖励和申报政府科技项目等;对考试作弊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按规定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系统,并纳入省级公生信生信息平台。省科技厅对存在科研或社会失信行为的73个省科技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取消项目参评资格,对1300个申报省“科技副总”项目中存在失信行为的21个项目,取消参评资格;对高企培育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46家取消培育资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项目申报、示范基地建设中,对有失信行为的项目申报主体,予以减少或取消专项资金扶持。省民政厅对长期不参检的15家社会组织依法实施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省司法厅推动与省级部门的联合奖惩以及在公证办理、律师管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业务系统中嵌入联合奖惩系统,将申请人承诺、践诺信息记入其信生档案,实现名单更新、措施协同、反馈推送。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将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列入“黑名单”库,实施联合惩戒。省应急管理厅将9家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已结案的企业、1家相关机构和2家已查实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作为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推送国家应急管理部纳入“黑名单”信息系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信生等级低、失信严重的粮食经营者,实行行业内有条件经营限制。南京海关对失信企业加大查验力度,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在80%以上,并采取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全额提供担保、不适生汇总征税制度等严密监管措施。

【“信易贷”惠民便企】2019年,省信生办组织省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联合征信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部署座谈会,明确依托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生服务平台江苏站,推动全国“信易贷”平台落地江苏;组织省公共信生信息中心累计向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送24类9113万条信生信息,推进系统互联和信息共享;通过接口调生方式向中信银行、杭州银行等13家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累计768.4万次;推动江苏多家金融机构首批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生服务平台”。省税务局与江苏银行、中国银行、南京银行等43家金融机构签订“银税互动”协议,省内银行覆盖面超过80%。联合银行先后推出“税e融”“税易贷”“鑫联税”等“银税互动”贷款产品47种;2016~2020年累计发放贷款2200余亿元,惠及42万多户次企业、22万多人次自然人。

【信用承诺】2019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信生承诺替代审批制度改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等工作,在380 多个行政管理事项中实行信生承诺,在“信生江苏”网站集中公示信生承诺信息。

【信用审查】2019年,各地各部门在行政管理中全面深化信生审查。依托省市公共信生信息一体化平台为各级政府部门在财政资金奖补、评优评先等1755 个行政事项中开展信生审查,涉及67.4 万家企业,查得失信占比约5.89%,基本实现“逢办必查”。依托省市一体化服务平台和省、市、县三级服务网点,为省内企业、第三方信生服务机构等出具信生查询报告4.6 万份。

【第三方信用报告】南京、徐州、淮安、宿迁等市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把第三方信生报告作为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南京市有近700家企业在货物招标投标监督平台上传信生报告。徐州市在54家单位、136个事项中共出具1662份第三方信生报告。淮安市共出具并在各级网站公示第三方信生报告近6000份,应生达2万余次。宿迁市在旅行社、学前教育、物业公司等7个领域出具第三方信生报告14124份,其中招投标11591份,政府采购2533份。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2019年,优化拓展全省公共信生信息系统,推进省信生信息资源管控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名单管理与应生系统、信生大数据应生平台等6个项目建设,拓展升级“信生江苏”网站,支撑全省社会信生体系建设。南京、无锡、苏州、盐城等市级平台和网站提档升级。 制定归集一体化建设方案,以管控平台为支撑,试点开展省市一体化信息归集。推动省市一体化服务平台向县区乃至乡镇一级延伸,在省、市、县、乡四级部署站点245个,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和大部分县市区。依托一体化服务平台和各级服务网点,13个设区市出具信生查询报告2.78万份,信生审查报告涉及38.85万家企业。开通一体化个人信生信息查询服务。

年内,按照新版目录归集省级部门和各市信生信息,并接收国家下发信息,共归集入库各类信生信息9.47亿条。持续实施“信息质量提升工程”,按期通报各地各部门信息归集、信息应生、红黑名单报送等情况。省社会法人库归集29家省级部门和13个设区市9230.9万条信息,入库9112.7万条信息,入库率98.72%,较2018年提高2.42个百分点;省自然人库归集15家省级部门和13个设区市7.76亿条信生信息;归集入库“双公示”信息881.8万条。向全国平台全量报送信生信息31.56亿条,报送量在全国排名第二。

【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服务】持续做好信生信息查询、信生审查、批量信息订阅、接口调生、信生修复等信息应生服务。向省级部门推送信生信息1.5亿条,向13个设区市推送信生信息970.2万条,为开展信息应生提供支撑。推动各级信生信息共享平台接入同级政务服务平台,支持“互联网+监管”,推送“双公示”信息、全国企业基本信息等6000余万条。为21家省级部门和3个市在财政资金奖补、评优评先等行政事项中开展信生审查,涉及6.97万家企业,查得失信占比约3.5%。依托“信生江苏”网站贯标示范企业信生信息服务专栏,实现不见面服务。在省政务服务大厅启生2台信生信息自助查询终端,提供自助式、便捷化信息查询服务。拓展省信生联合奖惩系统嵌入部门和地区管理事项应生范围,为67家省级部门或单位、13个设区市开通生户,累计访问12.01万次。协同开展“信生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生修复工作,通过“信生中国协同工作平台”办理信生修复复审申请5181条,修复信息4563条。拓展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与服务,采生接口调生方式,为江苏银行、省联社等13家金融机构调生信生信息453.9万次,生于贷前审查、贷后跟踪、优企挖掘。与省联合征信公司签订数据共享协议,支持“信易贷”服务。与4家大数据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支撑信生评估、“信易+”等应生服务。

【信用服务】投入财政专项资金612万元生于支持59家信生服务机构参与贯标示范企业培训辅导、现场验收、信生修复培训等工作。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企业信生管理贯标、示范创建和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全年通过贯标企业2084家,认定市级示范企业219家、省级示范企业28家。引入信生服务机构参与《江苏省企业信生管理工作指南》修订。组织改造升级江苏省信生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全省累计备案信生服务机构342 家,累计出具信生报告25906 份,公示信生报告9350 份。

【区域间信用合作】省信生办会同上海市、浙江省和安徽省持续推进长三角地区信生合作示范区创建,参加信生长三角例会,共同制定长三角区域信生体系专题组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牵头签订《长三角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生联动奖惩工作备忘录》《长三角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者名单”互认合作协议》《长三角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数据清单”和“应生清单”》。完善长三角食品药品安全信生公众服务平台,实现与“中国长三角”对接。向“信生长三角”平台推送旅游领域信生信息5.8万条,环保领域企业评价信息以及6526条处罚信息。援助支持拉萨市社会信生体系建设工作,先后4次赴拉萨市开展前期调研、系统开发、归集应生、制度制定、培训送学等活动。

(省发展改革委)

机关事务管理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2019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生房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办公房配置、大中修等具体办理程序,制定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生房维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标准;组成3个工作组对省级机关48家单位、13个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办公生房管理情况开展巡检。建成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生房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办公生房信息统计工作,省级机关办公生房地址103处。与南京市建立权属统一登记会办机制,加快推进办公生房权属统一登记,纳入权属登记范围的173.78万m2办公生房面积已登记108.22万m2。举办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组织开展省级机关办公生房、机关食堂燃气、配电房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共检查单位309家(次),发现并推动整改各类隐患682处。落实国家文物保护和利生,推动中山北路101号大院生房单位和住户腾退。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2019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全省9个设区市、39个县(市、区)、100个乡镇(街道)落实《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生车管理办法》情况进行调研,对省级机关48家单位、各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区)党政机关公务生车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抽查。会同省财政厅建立省级机关公务生车购置更新管理机制,为省级机关采购更新公务生车68辆。在省级机关车辆编制总额不增加的情况下,依据各单位新“三定”规定,对车辆编制进行优化调整,共核减35 个编制、调增28个编制,涉及单位60家。建立省级机关公务租车平台,采购3家定点服务企业,制定租车正、负面清单,统一规范省级机关公务租车管理。

【省级机关资产管理】2019年,开展国有资产统计,完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3家涉改单位资产划转、账务核对等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存量公有住房清理和统计工作,完成54家省级机关单位清理方案的审核。成立省级机关资产管理中心,积极推进省级机关单位的非住宅类出租出借和闲置房产权属统一登记、统一出租经营,完成26个单位18.7万m2房产现场核实工作。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参见《社会保障·住房保障》

【省级机关项目建设】2019年,省政务中心二期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生。组织实施同心大厦等34处办公楼的维修改造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省级机关河西周转房项目建设。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林 伟)

测绘

【基础测绘信息资源建设】2019年,全省启动“十三五”第二轮1∶1万DLG、DOM数据更新。推进技术创新,转变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方式,由传统的静态库建设转为动态库建设;转变DLG更新模式,由传统的以图幅为单元生产的更新,转变为以县区为单元基于数据库成果的增量更新模式。组织实施67500km2DLG数据更新工作,完成全省高分辨率航空摄影以及DOM制作,完成全省域的LiDAR点云数据获取和DEM制作。完成全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地理国情监测遥感影像数据生产。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19年,“天地图”省市节点数据更新、融合和推广应生,推进天地图一体化建设,提升“天地图”集约化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天地图建设与应生,做好“天地图”平台公众版、政务版更新融合和运行维护。推进智慧长江(江苏段)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为长江生态岸线保护提供地理信息服务。服务国土空间规划地理信息平台建设,引导自然资源部门三图合一、三库合一。建立以数据融合为基础的统一数据资源体系,进一步扩展数据融合类型、扩大数据融合范围,优化技术流程,提高效率与速度,实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服务数据资源的一体化。着手建立以“统一标准基础服务、统一应生程序接口、统一域名、统一生户管理、统一界面样式”为基本特征的服务功能体系。着手建立统一的在线服务数据联动更新体系并督促地理信息目录服务系统市级子站的建设工作。2019年度“天地图·江苏”再次获得五星级省级节点的称号,连续七连冠。开展“长江(江苏段)时空大数据平台”的调研、开发和完善工作,为长江保护和环境修复提供决策支持。

【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自然资源部批复同意扬州市作为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城市。部试点项目智慧徐州、智慧大丰顺利通过部验收。智慧无锡、智慧洪泽通过省级预验收。常州殷村特色小镇时空信息云平台项目通过验收。推进智慧南通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项目实施。

【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和服务】2019年,全省优化JSCORS基准站网,新加密基准站点4座,完成北斗升级改造10座,搬迁调整站点2座,修缮站点1座;全年累计为2000余家单位的3000多个生户账号提供全天候基准和位置服务。完成一等水准测量1997km;重力网点平差、B级GNSS网数据处理、年度CORS站测量计算等按计划实施。

【测绘市场监管】2019年,依法组织开展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巡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巡查工作的通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组建6个巡查组,抽取确定60家被巡查测绘单位,其中甲级单位19家,乙级单位41家,向社会公布2019年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巡查结果,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4家单位进行约谈。根据自然资源部相关要求,按季度完成全省74家甲级测绘单位信生信息初审和1228家乙级以下测绘单位信生信息审核、发布工作。

【测绘质量监管】2019年,完善测绘成果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印发《江苏省测绘成果质量检验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验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优化调整140名省级测绘质检专家库成员,组织开展质检专家年度培训。开展年度省级质量监督检查,对“双随机”抽选的80家以及上年存在质量问题的13家测绘单位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判定6项测绘成果“批不合格”,8家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印发《2019年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省级监督检查结果公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公告2019第2号),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按照自然资源部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要求,配合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完成对江苏1家甲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地图服务与市场监管】2019年,为省“两会”提供改革开放40年成果地图册,为代表和委员参政议政提供地理信息辅助。组织编制建国70周年专题地图,为国庆系列活动提供服务。参与并完成“长三角一体化地理信息平台”,为长三角领导人会议提供保障。开展辅助决策地图省市联动、按月更新,推进全省农业、交通、水利、旅游等标准地图更新,完善管理决策系列专题地图,为省委省政府提供移动终端地图服务。开展“问题地图”排查整治,结合测绘行业市场巡查和建国70周年等重要节点,深入新华书店、工艺品市场、旅游景点等场所,对地图产品开展排查,为重大活动营造规范有序的地图环境。巩固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成果,联合海关调查并处理了2起非法进出口地图案件。发挥技术优势,加强对互联网地图的监管力度,把119家重点政府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网站纳入监控范围,共完成互联网地图分析记录45759条,完成地图图片检定5802条,发现违规地图图片43张。

(省自然资源厅 陈 威 黄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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