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鲍叶宁
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总是通过一系列关键词表现出来。“个人”一词无疑是中国现代文学的重要概念。作为新词的“个人”是从二十世纪初开始在中国使用的。最早对“个人”一词进行解释的是梁启超。1902年,在《论政府与人民之权限》一文中,梁试图通过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来界定该词,他写道:“国家不过人民之结集体,国家之主权,即在‘个人’”*梁启超. 《梁启超全集第二卷》. 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881.。“个人”一词始入中国时,无固定翻译,人们在参考了儒家典籍后,将其翻译为独、身、私、己、人等等,而在之后十余年的时间里,“个人”一词一直无法摆脱它的对应词——“群”。和“个人”相比,“群”的观念被介绍到中国的时间更早也更受强调。1895年,严复将“社会学”译为“群学”, 并指出人优于动物者,在于其集体性。该文应该是“群”这一西方概念最早被介绍到中国来的文献。之后,梁启超加强了这一概念中的进化论色彩,在《说群》中,他指出人类能在残酷的自然竞争中生存下来是因为他的最佳合群能力。其实,无论是梁启超、严复,还是与他们同一时代为中华民族的命运而忧心的知识分子,当他们在阐释“个人”观念时,是绝对不会超越“个人之结集体”这一框架的。即使他们承认个人的存在,也必将之视为“群”的基础而无法摆脱个人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清朝末年,为了开发民智,从而改善群治,翻译家们急于向国人介绍西方的现代文明,而在他们所译介的内容中,“群”要优于“个人”,审美意义上的个性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已有研究显示,二十世纪初的二十年里,中国知识分子对个人主义的态度是有变化的。“1902年至1914年,中国人对‘个人主义’的态度是暧昧的,价值取向上以否定倾向略多;而在1915年至1918年之间,‘个人主义’基本进入肯定性的价值系统。”*罗晓静. 《个人视野中晚清至五四小说》.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148.在新文化运动前后,一些有影响力的刊物,如《青年杂志》和《东方杂志》,都曾尝试重新界定“个人”观念。人们再次审视了“个”与“群”的关系,多数文章认为个人的发展才是人生的目的。从表面上看,“个人”的重要性似乎从“群”的权威下解放出来了,然而,“个人”一直没能切断与“群”的关联。事实上,“个”与“群”的二分法悄然被另一种二分法替换,这一新的二分法完成于“个人”的内部,胡适将其称为“小我”与“大我”,也有学者将其称为“私我”与“公我”、“情感之我”与“智性之我”、“物质之我”与“精神之我”等。“个人”被想象成可以切分的两部分:一半完全沉浸于自我的世界中;另一半则可以与他者共存,是“自我”与“社会”之间的媒介。二者也不是对等的,人们显然更看重那个“合群”的“我”,因为它代表着理性。五四运动并没有让“群”在“个性”的张扬中模糊,相反,理所当然地被赋予了社会性的“个人”更是加强了自我与他者之间的联系。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胡适在肯定个人的发现是五四运动的最大贡献的同时,不忘指出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之间的必然关系。可以说,当二十世纪初的中国知识分子思考“个人”这一西方现代观念时,不可避免地将它与“群”、“进步”和线性历史观等问题联系起来。
然而,五四运动前后的十年,中国以惊人的速度和热情引进西方的各种文化思潮,在以众多期刊为活动中心的“文学场”中,各种思想进行着激烈的交锋。因此,今日每当我们要谈论那个时期的任何概念时,都需要保持警觉。李欧梵曾经说过,这些新的概念的启发、提倡和发展,基本上都是通过纸媒表达出来的。*李欧梵. 《未完成的现代性》.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34.因此我们必须重视晚清至民国时期的各种报纸、期刊。本文将从发表在中法大学(1920—1950)校刊上的几篇文章出发,探讨“个人”在一个文化背景相似的知识分子群中显示出来的意义。
中法大学是二十世纪上半叶最重要的中法教育合作事业,它在北京先后创办了若干刊物——《中法大学半月刊》(1925)、《中法教育界》(1926—1930)、《中法大学月刊》(1931—1937),抗战爆发后,学校一部分师生迁往昆明,在当地又开办了《中法文化》;另一部分留守在北京的教员开始为《法文研究》撰稿。这些刊物上文章的来源主要是北京中法大学的师生。他们中很多人从青少年时期就开始学习法文,大学毕业后因成绩优异被学校派送至法国里昂中法大学继续学业,在国外获得文凭后回国任教。中法大学校刊的主要撰稿人沈宝基、郭麟阁、罗大冈等人都是如此。中法大学校刊一直致力于向中国公众介绍法国文化,特别是对法国文学的翻译和研究。我们在阅读中发现,校刊对译介内容的选择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编者对人的内心世界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其间,个人、自由、主观、爱、灵魂、个人主义等词汇反复出现,遍布于对维庸(François Villon)、七星诗社(La Pléiade)、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浪漫主义、象征主义直至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和纪德(André Gide)的讨论与评价中,也表现在对法国文学史的研究和梳理中,这些文章会让读者发现一个不同于清末政治家和五四现代主义者所设想的“个人”观念。
“五四”现代主义者所设想的“个人”会为自己制定人生目标,并经由这个目标把自我与社会联系起来。汉学家墨子刻(Thomas Metzger)曾用“富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和英雄气概的自我”来定义这种“个人”观念。除此之外,以新文化运动为先声的二十年代中国文坛还弥漫着浓厚的抒情味道:一代浪漫主义作家正竭力展现另一种自我,特别是他们身上或忧郁、或焦虑的情绪。这一着力在表现个人情感的倾向被捷克汉学家普实克(Jaroslav Prušek)称为“主观主义的个人”。李欧梵在对以徐志摩为代表的这股力量进行分析时指出:“他并不认为个人的努力是要为另一个更大的体制所做的贡献”*李欧梵. 《中国现代文学与现代性十讲》.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26.,在浪漫主义的传统中,“个人”的观念是情感上的,而非道德上的。同一时期,文学批评界受此影响,更加致力于翻译和介绍西方的浪漫主义文学和理论,相关译作和研究成果不断问世。二十年代成为历史上情感的“个人”对理性的“群”发起反抗最强烈的时期。中法大学校刊显然受到了这种影响,它不遗余力地介绍法国浪漫主义作家的创作风格和情感经历,尤其是他们对“自我”的展现;同时,它又不满足于将个体性简单地理解为对个人情感的率真表达,追问对“自我”的书写究竟可以达到怎样的深度。我们以发表在校刊上的一篇文章《小说与自传》为例。
《小说与自传》是岑时甫从《对小说艺术的思考》(Réflexionssurl’artduroman)中节选出来的一段译文。这本书的作者亨利·马西斯(Henri Massis)为当时法国比较有名的一位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他在政治上是一个极右主义者,也是一个正统的天主教信徒,反对一切现代主义的观点,思想保守,在1920年代曾对安德烈·纪德和罗曼·罗兰(Romain Roland)的社会主义倾向颇有微词。他虽然身为法兰西学术院的院士,但在我国几乎不为人知。《对小说艺术的思考》是马西斯在1927年出版的专著,岑时甫于1933年将其中的一部分翻译出来,发表在《中法大学月刊》第三卷第1期中。
这段被选译的文字讨论的是小说和传记哪个更真实这样一个问题。译者之所以选择讨论传记这种文学体裁是值得深思的。二十年代的中国文坛出产了大量用第一人称进行书写的叙事——日记、自传和书信体小说,第一人称的使用适合表达个人感情,而个人的真情实感是自新文化运动以来对文学创作评判的首要标准,真诚被视为作家最可贵的品质。传记所标榜的正是真诚——说实话、记实事。可是,作家对真实的把握和言说能力是否有保障呢?在表层的真实之下,是否还存在着一个深层的、更大的真实?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很可能是促使译者选择这样一篇论文进行翻译的原因。马西斯认为,传记作为一种假小说,“是对于一切无力于他的本身之外计划人物、结构事实、静观人生的小说家的一种诱惑”*岑时甫. 《小说与自传》. 中法大学月刊,1933,3(1):8.,它声称自己是最真诚、最忠实的,但是却只能把那层可以达到意识的真实展示给读者,而深藏于无意识中的、更大的真实则要依靠小说家来挖掘。马西斯的文章旁征博引,岑时甫借此机会也向中国读者介绍了法国著名的文学批评家蒂博岱(Albert Thibaudet)和大作家普鲁斯特。事实上,马西斯延续了二十世纪前后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和柏格森(Henri Bergson)的学说在法国文坛上展开的大讨论。蒂博岱是柏格森的学生,而普鲁斯特更是将弗洛伊德和柏格森视为终生的精神导师。早在1912年,蒂博岱就在《对小说的思考》(Réflexionssurleroman)一书中讨论过同样的问题,他有一段最常被引用的著名文字,自然也没被马西斯忽视,“真正的小说家依着他的可能的人生之无限的指示以创造人物,至于那些假的小说家只能跟着他的现实的生活那条路走”*同上,第9页。。马西斯在这篇文章中大大批判了“爱美者”写小说的方式,这种小说家只关注自己,没有想象力,更没有将“可能”化为“现实”的意志。
这篇文章表面上探讨的是自传的真实性问题,其实更多地在于论述小说的本质,即小说不能满足于表面的现实,沉溺于假造的单纯,而要“走出意识之外,去寻找他的记忆的,他的可能的,暗晦的宝藏”*同上。。真诚的原则对于创作来说是不够的,艺术的真谛在于对未知和可能进行想象,马西斯认为以诚实地记录表面为借口,是为了掩饰作家的懒惰和想象力的匮乏。至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已经有批评家不再满足于浪漫主义情怀中的对“自我”的直接的、廉价的表达,转而在美学和哲学上思考个体性的意义。
中国现代小说和现代小说批评都是从“五四”开始的,无论是小说还是小说批评都有意识地使自己进入世界现代小说的系统。郁达夫在《小说论》的开篇就指出:“我们所说的小说,与其说是‘中国文学最近的一种新的格式’,还不如说是‘中国小说的世界化’,比较得妥当”*郁达夫. 《郁达夫文集第五卷》. 广州:花城出版社,1982(2):2.。鲁迅、郁达夫,特别是施蛰存的小说创作都深深地受到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的影响。1914年,钱智修在《东方杂志》上率先译介了柏格森的学说;之后,《教育杂志》、《新青年》等刊物亦纷纷响应,1921年,朱光潜在《东方杂志》上发表了《福鲁德的隐意识与心理分析》,比较系统地介绍了弗洛伊德的理论。更有学者尝试着将哲学新理论引入文学批评,如郭沫若的《〈西厢记〉艺术上的批判与其作者的性格》和潘光旦的《冯小青考》。到了三十年代,尽管中国现代小说和现代小说批评仅仅走过十年的光景,但已发展得颇有声色,这和“中国小说的世界化”显然是分不开的,它的声音早已融进世界文学的大背景中,同一时期外国文学在思考着什么,中国文学也在思考着什么。郁达夫在1929年《小说论》中所讲的“小说的目的,在表现人生的真理,表现的材料,是一种想象的事实”,“写在小说上的事实,是从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里由作家的天才去剔抉出来的事实”*同上。,这难道不是一种与蒂博岱的呼应吗?如果说二十年代中国的浪漫主义作家善于描写个人的人生和情感经历,而疏于对个体性进行抽象和美学的提炼,那么以中法大学校刊为代表的民国期刊无疑对此给予了弥补,它们在给中国读者带来源源不断的西方思想界动态的同时,也促使中国现代小说和现代小说批评进行思考,维持其得以常新的动力。
如果说前一篇文章将“自我”的探索延伸到情感以外的领域,从个人的意识世界走向无意识世界,对“个人”观念的理解,已经显现了哲学和美学上的思考,这些特点在接下来的一篇文章里表现得更加明显,它从文学的现代性出发来定义审美的个人。这是1930年发表在《中法教育界》上的一篇文章,名为《法国现代文学的精神》。文章的主旨是论述了到底什么才是法国人心目中的“现代”。作者开篇就指出,“现代”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现代”之于“古代”,如同“新”之于“旧”,表现在变化上。然而,对“变化”的态度的不同导致人们对“现代”的理解也不同。早在十七世纪末“古今之争”的论战中,就有了“现代”一词,当时,“现代”的作家认为自己的艺术价值并不在“古代”的作家之下,为了肯定当前的作品,为了让“现代”也成为“经典”,才有此争辩,其根本目的在于“减轻时间的差异,要把作品从过去时代的思想中解放出来”*君舒. 《法国现代文学的精神》. 中法教育界,1930:59.,其实,人们渴望的并不是变化本身,而是希望将眼前的变化固定为“经典”。时至二十世纪前后,“现代”的意义恰好相反,人们可以坦然地接受变化、甚至制造变化,否认“经典”的存在:“今日文学自由地处于时间之中:衰老与过时在它无关紧要。现代人的概念在某种范围内,否认艺术作品之永久性。”*同上。根据作者的论述,文学上的“现代”不仅不等同于历史上对时代的划分,更重要的是,它完全摆脱了时间的束缚,既不对传统妥协,也不对未来负责,既不对传统批判,也不对未来肯定。它只着眼于当下,着眼于现时,从“现时”这个历史意识中走出线性的历史之流。这一点呼应了波德莱尔(Charles Baudelaire)对于美学现代性的构想,在波德莱尔之前,现代/古代,现在/过去一直处于对立和比较中,波德莱尔的“现代性”不再从历史中切出一个“现代”的时间段以和过去进行对比和确认。在他看来,美学上每一个现代性的注脚都是独特的、个性的表现,是艺术家的冒险尝试。所以《恶之花》的作者才会做出著名的论断:“现代性是短暂的、易逝的、偶然的”*Baudelaire C. Oeuvres complètes II. Paris : Gallimard, 1975 : 695.。
这篇文章的作者安德烈·贝尔热(André Berge)不仅是作家,同时也是医生和精神分析学家,他的思想受到了柏格森哲学的影响,用柏格森的时间观念提出了类似于时间异质性的问题。它指出“现代”的意义的转变体现在人们对时间的理解差异上:“今日我们看见时间在哲学学说中占了极大的地位,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之使人注目,即可证明,而柏格森氏更使我们习惯了一种‘真的时间’(la durée)的观念,这是一种弹性的时间(……)。某一种灾难袭来时,能使几分钟缩成几秒钟,在等候快乐时则相反。(……)一种印象构成了,就是一种具体,可感觉,像蛇一样可以自由折叠的时间——的印象”*君舒. 前揭书,第62页。。
作者通过介绍柏格森的时间观念,使人们认识到客观的时间之外还存在着一个主观的时间。这一主观时间完全是个体意义上的。它鼓励艺术家从自己的角度把握世界。接下来,作者解释了新的时间观对现代艺术产生的影响。古代人几十年如一日地生活,对时间流逝的感受迟钝;科技的进步带给人日新月异的生活方式,使现代人不再相信永恒和普遍等观念。思想的变化表现在文艺上,艺术品无须具备清晰的轮廓、稳定的外形,相反,它应当体现动的精神,让人处处得以感受到时间的转瞬即逝。
思想观念上对于相对性和变化的赞同,在艺术和文学上都有表现。雕刻在大理石中没有缺陷的人体被认为是个性的缺乏,艺术家不再被完美的期望所驱动而放弃个人情感的表达。同样,在文学上也缺少了绝对性,“因了它的消减,遂使文学陷于一种更严重的变化中,完美是被人怀疑了,艺术作品也不再应答一种确定的理想了”*同上,第64页。,这种趋势走到极致,就是一些青年作家故意为了营造暂时的气象,使用“预备进化或预备消灭的俗字”*同上。;而在文学批评领域,对绝对性的质疑则表现在打破体裁的界限上,布瓦洛时代的批评,文学类别被精密地划分,而现在“小说变为诗,散文变为小说,诸如此类,界限是轻了”*同上,第66页。。
绝对性的减少造成了现代艺术的另一个特征,那就是个性的表现,“不论是一个人的或是一个社会的表情,差不多一切现代的作品总是基于此点,浪漫主义思想的自然发展引起了这种重要的变动。雨勾(V. Hugo)和他同时的作家都尊崇有灵感的天才者或诗人自然流露出的文学产品”*同上,第65页。。同样,对于读者来说,他们也乐于寻求流露出作者个性的地方,他们对大作家的私生活空前地感兴趣,去展览馆看陈列着的作家的照片、手稿和贴身的物件。对个性的呼吁在浪漫主义的时代,甚至在文艺复兴的时代里就已经有了根源,时至今日,这种追求愈加明显,越是不完美,越是靠不住,越是有吸引力,它处处散发着人情味,因为完美是神性的,不完美才是人性,“一个我们听见加给一本书的最颂扬的形容词,那就是‘人道的’(humain)这个字;一部小说要是人道的,就使我们深深感动”*同上。。
我们看到,作者所要探求的法国现代文学精神正是在于个性的表现,他认为一部作品,越是“个性”的,就越是“人性”的。在这里,“个人”的观念已经远远超出了个人情感经历的范畴,具有了审美的意义。“现代性”就是对自我的身份的确立,它不必与外界相关,也无需与历史时间并肩而行,个体性才是文学的立足之本。这种具有审美意义的“个人”观念包含了文学本体意识。对美学现代性的追求,或许再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像十九世纪下半期的法国那样热衷,这份热衷被二十世纪初留法的一批中国学子所感受,并把它大力介绍到中国,开风气之先。
在现代汉语中,“个人”一词是经由日语从西方概念中翻译到中文的,但并不意味着在传统的中国文化里没有一个可以比较的观念,前文中列举的对这一词汇的早期译法就是证明。问题在于,当人们思考个与群的关联时,西方人看到的是两个分别存在的实在,随着现代科学不断加强世界无限的印象,“个人”这一概念逐渐与另一概念——“主体”重叠,人们在后者身上看到一个与外界对立的、有着自由和能动性的个人。西方的“个人”观念既包含了具体的人,也包含了哲学上的主体。然而,当“个人”一词被翻译进现代汉语时,这个词在哲学上的历程却没有被同步介绍进来。现代中国习惯性地把“个人”理解为具体的人,忽视了它作为哲学主体的一面。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它难以摆脱其对应词“群”而被单独思考。即使在激情洋溢的二十年代有一批浪漫的文学青年竭力歌颂它,这种努力仍然根植于个人的情感经历中,虽真诚却流于表面。一直以来,文学家缺少对“个人”观念的知识性解释,也鲜作哲学上的思考,至于对美学个体性进行抽象的理解就更加不足了。李欧梵在对这一时期文坛上的主观主义进行评价时指出,徐志摩、郭沫若等文人可以让“自我”在文学史上获得史无前例的地位,但他们对“自我”的深层研究以及对“自我表达”、对文学本身的性质等问题毫无敏锐可言,要完成后面这项工作,易骚动的个性是不行的,需要缜密的思维和成熟的心智,据他判断,“没有一个文学理论家在这一点上能与周作人相比”*李欧梵. 《中国现代文学与现代性十讲》.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27.。
1923年,周作人对“五四”文学进行了反思并批评它执著地去写出预定的、普遍的概念,却没有真实地、强烈地表现出自己的个性。这位写下《人的文学》的作家一直坚持个性才是艺术的生命。“五四”知识分子想象着自己在一条直线的历史上追赶西方,加速进入现代,这种主流思潮引起一些人的质疑,使他们重新审视现代的意义,不再绝对地将西方视为代表着进步的前方,更愿意从外国文学中寻找一切表达个性、触动灵魂的元素。他们由衷地希望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他者,从而开启一种对话和变化的可能。中法大学的学者证明了这种尝试在现代中国的存在。在北京中法大学三十年的历史里,校刊的研究工作一直进行着,这种风雨飘摇中的坚持正像林文铮在《中法文化》“编后漫谈”中所形容的:“本刊此刻虽然形似原始的独木小舟,在东西思潮上荡漾,也许将来在国际学术的航程上,慢慢的变成一艘文化巨轮,从此天涯比邻,地无分东西,人无分彼此,而同归于真善美的本体”,“我们所期望的,不仅是舍短取长,互通有无,不仅是他山之石,切磋于一时,我们更乐于站在人的本位,藉深挚的认识,若谷的虚怀,扩大彼此的精神领域”*林文铮. 《编后漫谈》. 中法文化,1945,1(2):40.。在这样的宣言中,法国文化不再仅仅是历史进步的代表,而是探索精神世界的向导。同时,它表现出来的将西方当作他者来寻求对话的意愿,以及其中包含的文学本体意识和人的本位意识更是激动人心。在这种主张下,中法大学校刊自然会时常流露出对个性的向往。事实上,中法大学学者将个性视为创作的基础,并鼓励作家在文学中发展个人主义。“个人”一词是中法大学校刊的一个核心观念,在它对法国文学的译介过程中,逐渐清晰了这样一种观念:看重主观情感,却又不能局限于个人情感,而在心理学、哲学新思潮的影响下,深入探讨个体性在审美上的表现。
参考书目
岑时甫. 《小说与自传》. 中法大学月刊,1933,3(1).
君舒. 《法国现代文学的精神》. 中法教育界,1930,33.
李欧梵. 《未完成的现代性》.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李欧梵. 《中国现代文学与现代性十讲》.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梁启超. 《梁启超全集第二卷》. 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林文铮. 《编后漫谈》. 中法文化,1945,1(2).
罗晓静. 《个人视野中晚清至五四小说》.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郁达夫. 《郁达夫文集第五卷》. 广州:花城出版社,1982(2).
Baudelaire C.OeuvrescomplètesII. Paris : Gallimard, 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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