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王 晨 李来宝 丛 捷 楚光华 张 婷 吴尚纯,*
1.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100081); 2.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
·管理探索·
对紧急避孕电话咨询问题的分析
王晨1李来宝1丛捷1楚光华2张婷1吴尚纯1,*
1.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100081); 2.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为满足群众需求和招募紧急避孕临床研究观察对象的需要,于1995年设立了紧急避孕咨询电话,20余年来,坚持在工作时间提供全年365天的无偿服务 。现对2012~2014年接听紧急避孕咨询电话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旨为我国紧急避孕服务提供参考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资料来源于2012年1月~2014年12月3年紧急避孕咨询电话接听记录。
1.2 方法
紧急避孕咨询电话(010-62173454)设立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由聘用的医护人员和女性临床研究室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对每一次来电进行记录,除咨询内容外,还记录咨询对象的性别、所在省市及何处获得咨询电话服务的信息。对2012~2014年所有的紧急避孕咨询问题进行分类、编码后,录入计算机进行分析。
1.3 统计分析
采用SPSS 13.0 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描述和χ2检验分析。取α=0.05(双侧)作为检验水准。
2 结果
2.1 咨询对象地区分布
3年共接听紧急避孕咨询电话27 566人次,平均每天接听25.2人次。咨询对象所在地区的有效数据为27 282人次,分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北京市,3 622人次(占13.2%),广东省 2175人次(占7.9%),山东省 2119人次(占7.7%)。
2.2 咨询服务信息来源
分析结果显示,咨询对象获取紧急避孕咨询服务电话号码的信息来源主要为药盒所提供的信息(占90.0%),少数咨询对象是经药店店员提醒后注意到这个服务信息,仅有极少数的咨询对象从网络获得。鉴于咨询者获得咨询电话号码的途径非常单一,故所涉及的产品商品名为毓婷或金毓婷的左炔诺孕酮紧急避孕药(27 054人次,占99.1%)和商品名为司米安的米非司酮紧急避孕药, 极少数为商品名为卡瑞丁的左炔诺孕酮紧急避孕药。
2.3 咨询内容
咨询内容主要包括使用指证、使用方法、误服药物、不同产品的差别,防伪和价格等13个方面。其中咨询人次较多,所占比例超过10% 的问题有6个方面,为禁忌情况 (15.2%)、副作用(15.0%)、生育安全(13.0%)、使用指征(12.8%)、使用方法(12.7%)、哺乳(12.7%)。
2.4 咨询对象的性别及其所关心的问题
咨询对象以女性为主,占69.6%(18 992例),男性占30.4% (8290例),男女比例为1:2.3。男性和女性咨询的内容存在差异(P<0.05),其中,男性比较关心使用指证、使用方法等方面的问题,而女性咨询者比较关心禁忌证、哺乳、生育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见表1。
2.5 主要问题的解答
2.5.1 禁忌情况 有关禁忌情况的咨询人数比例最高,在女性咨询对象中高达17.8%,主要与说明书中提到的“40岁以上妇女禁用”有关,不少女性都是在买药后,甚至服药后看到这一内容,因此会比较紧张。对于这一问题的答复,世界卫生组织的《避孕方法选用的医学标准》(简称《医学标准》)[1]有很明确的说明,紧急避孕药使用时间短,其对临床的影响较小。因此,对≥40岁没有心血管疾病高危因素,如高血压、糖尿病、肥胖、吸烟等的妇女,可以服用紧急避孕药。与其一旦妊娠所面临的风险相比,服用紧急避孕药的利远大于弊。
2.5.2 副作用对副作用的咨询比例较高的原因是这一问题包括了服药后可能发生的常见副作用和出血问题。无论是左炔诺孕酮紧急避孕药还是米非司酮紧急避孕药,常见的副作用可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乏力等,以往的研究结果显示,这些副作用均发生在服药后的1~2d 内,各种发生率均<10%,而且症状轻微,一般不需治疗[2]。部分妇女服用紧急避孕药后短期内,可能发生少量的出血,称为药物的撤退性出血。少量出血,一般无需处理,如果出血流量与月经量差不多,也可以视为月经。观察还发现,服用紧急避孕药对下次月经来潮的时间会有一些影响,约1/3妇女下次月经来潮的时间可能提前或延迟,但对月经的量或出血天数没有明显的影响。这种影响是暂时的,只要能够确认没有妊娠,对月经的提前或延迟均无需处理。
表1 不同性别者咨询内容比较[例(%)]
2.5.3 生育安全生育安全的问题也包括两方面的顾虑,一是服用紧急避孕药后多长时间可以妊娠,二是紧急避孕失败后是否可以继续妊娠。左炔诺孕酮的半衰期短,为8.8~11h,世界卫生组织在2010发表的对左炔诺孕酮紧急避孕药的安全性声明中指出“服用紧急避孕药几天后,药物即被代谢掉,妇女可以在随后的任何一次性行为中怀孕”[3]。另外,已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含有左炔诺孕酮的紧急避孕药不会引起出生缺陷。即使妇女在服用紧急避孕药期间妊娠或在妊娠后误服了紧急避孕药,也不会损害胎儿。但是对米非司酮紧急避孕药失败后对胎儿是否有影响尚缺乏证据。
2.5.4 使用指征有关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使用紧急避孕药也是咨询较多的问题,在回复此类问题时,咨询人员更关注那些月经逾期的咨询者,一旦确认其已超过预期月经来潮的时间则告知她们应警惕妊娠的可能性,强调紧急避孕是避孕措施,而不是人工流产的手段,因此不要使用。至于其他情况,特别是不能确认避孕套或体外排精是否失误等,原则上建议咨询对象使用紧急避孕药,因其副反应轻微,安全性好,即使避孕失误的可能性不大,使用紧急避孕药的利大于弊。
2.5.5 使用方法多数咨询对象对使用方法的困惑发生在2片包装的左炔诺孕酮紧急避孕药,常见的问题是两次服药的间隔超过12h。考虑到左炔诺孕酮紧急避孕药的半衰期只有8~11h,稳妥起见,一般会建议再买一个包装:如已经服完了第2片,则可在其后12h加服第3片;如未服用第2片,则可将两片0.75mg的左炔诺孕酮紧急避孕药一并服下。
2.5.6 哺乳妇女可否服用紧急避孕药大多数哺乳妇女对哺乳期使用紧急避孕药都存在顾虑,特别是在紧急避孕药的说明书中明确建议“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后暂停授乳至少3d,在此期间应定时将乳汁挤出”更增加了其担心。左炔诺孕酮类紧急避孕药属于单纯孕激素避孕药。对于哺乳妇女使用单纯孕激素避孕方法,世界卫生组织在修订第四版《医学标准》过程中曾组织各国专家进行过慎重的论证:“临床研究的直接证据证实,单纯孕激素避孕药不影响哺乳;大体上证实对出生6周内经乳汁暴露于单纯孕激素避孕药的婴儿也无伤害”[1]。因此世界卫生组织认为产后6周以上哺乳妇女可以使用单纯孕激素避孕方法。在咨询的过程中,了解哺乳妇女处于产后的多长时间非常重要:如果还在6周内可参照产品说明书的办法进行处理;如果已超过6周则可放心地使用左炔诺孕酮紧急避孕药,无需停止哺乳。对这样的咨询对象,咨询人员会不失时机地与她们讨论尽快落实长效可逆避孕措施的必要性。
2.5.7 多次使用 经常会有咨询对象询问服用紧急避孕药后有再次未防护的同房或避孕失败怎么办?咨询人员会明确地告诉她/他们,紧急避孕药仅对服药前的未保护同房有补救作用,服药后,无论是在同一周期内,还是在距离上次服药较短的时间内有再次未保护同房,均需重新服用。紧急避孕药非常安全,短时间内重复甚至多次使用,并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只是因其会引起不规则出血,而且失败率高于常规避孕方法,因此建议不要将紧急避孕作为常规避孕方法经常或长期使用。对于目前广泛传说的在同一周期内不能再次使用紧急避孕药,或在1年内使用紧急避孕药的次数不能超过3次的说法都是缺乏依据的。
2.5.8 避孕效果在咨询对象中,情绪反应最激烈的是那些使用紧急避孕药物失败发生妊娠者,往往开口就要追究责任或提出索赔。在这种情况下咨询人员首先要做的是安抚她(他)们的情绪,避免冲突,然后客观科学地帮助其分析紧急避孕失败的原因并提出对策。咨询人员首先要说明,到目前为止,无任何一种避孕方法是百分之百的有效,并询问咨询者其在用药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下述情况:①紧急避孕药是否是在性生活后72h内服用,服用的时间越早效果越好,超过72h则失败率增高;②服药前是否有多次未防护的性生活,如有则失败率高;③服药后是否有再次甚至多次未防护的性生活,如有,也会因为紧急避孕药延迟了排卵,而导致妊娠;④服用紧急避孕药后是否发生过较严重的呕吐、腹泻或发烧,及服用某些抗生素,这些情况均可因影响药物的消化、吸收和代谢而导致失败。既使不存在上述情况,即在正确使用的情况下,紧急避孕药的失败率约为2%。但并不意味着其有效性可高达98%,因为在未保护的同房后,即使不服用紧急避孕药,也不是所有的妇女都会怀孕,紧急避孕药的有效性实际约为85%。
3 讨论
3.1 电话咨询是满足服务对象信息需要的必要形式
1994年召开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将信息服务与技术服务共同作为计划生育和相关生殖保健服务的主要形式,2012年在英国伦敦召开的计划生育峰会,将信息、产品和服务列为满足计划生育需求的3个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在提供避孕信息与服务中确保人权的指南和建议》,更是将信息服务的必要性提高到确保人权的高度。
据统计我国每年紧急避孕药的销售量高达6~8千万,尽管紧急避孕药的服用方法简便,而且是一次用药,但从紧急避孕电话咨询的数量和问题种类来看,群众对信息服务的需求是迫切的。电话咨询具有便捷、隐私、互动性强、反馈及时等优点,即使在当前各种新老媒体争相涌现的情况下,仍被多数群众所选用。保持多种形式提供信息服务,以满足不同群众的需求仍很必要。
3.2 保证信息服务的质量
作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重要组成部分的信息服务,除要采用多种途径进行传播和互动外,信息的质量也非常重要,信息的质量包括所提供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实时性和可接受性。从咨询电话获得的数据看,紧急避孕药的信息来源相对局限,主要是产品的说明书和药店店员,药品说明书的内容和表达方式有其管理和专业的规范要求,难以针对诸多人群的个性化情况,药店店员也很难做到对某类产品有很深入的了解。在接听咨询电话的过程中,结合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注意持续收集和运用国内外的科研成果,为群众提供较高水平证据的科普信息,得到群众的充分信任。建议专业的机构或学术组织,能够牵头对这些专业性较强的产品,组织专家讨论,形成核心信息,并定期更新,以保证技术信息的科学性和实时性。
3.3 建立产学研结合的信息服务模式
紧急避孕咨询电话在设立之初,是为紧急避孕药临床研究课题招募观察对象,在左炔诺孕酮紧急避孕药注册上市后,为进一步提供售后服务,企业继续为咨询电话提供了经费支持。国家卫生计生委科研所始终将咨询电话作为科研机构直接向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为咨询电话提供了设施保障和人员支持。科研人员接听咨询电话的专业服务保证了信息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性,并从咨询对象反馈中,进一步了解了群众的需求和困惑,启发了科研思路。同时还向企业反映群众的诉求,有利于企业对产品研发和服务的改进。咨询电话的运行密切了企业和科研所的合作关系,双方已对在更多方面合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参考文献
[1]邓姗,李丽,吴尚纯.避孕方法选用的医学标准[M].第4版.北京:中国人口出版杜,2011:96,70.
[2]吴尚纯,王翠萍,王幼劬,等.左炔诺孕酮和小剂量米非司酮用于紧急避孕的临床观察[J].中华妇产科杂志, 1999,34(6):327-330.
[3]吴尚纯.解读世界卫生组织对左炔诺孕酮紧急避孕药的安全性声明[J].中国计划生育和妇产科,2010,2(5):8-10.
[责任编辑:张璐]
收稿日期:2016-02-02
*通讯作者:wu.shang.chun@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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