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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时间:2024-09-03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按照“两纲”目标责任分解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部署,落实“两纲”有关要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全面实现“两纲”提出的人口计生工作相关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5%以上,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率达到100%。

(二)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2020年,大、中城市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小城镇和农村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50%以上。

(三)基本满足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四)推动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稳步下降,2015年末降至115以下,2020年末达到更低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

1.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原则,为育龄妇女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2.加强避孕实施普及,规范推进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维护育龄妇女身心健康。

针对现有支持度计算方法的缺陷,本文提出融合项权值和频度的完全加权项集I支持度(New all-weighted Itemset Support,NawISup)的计算方法,如式(1)所示:

3.推进科技创新,研究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

(二)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1.持续开展世界避孕日宣传活动。以每年的世界避孕日(9月26日)为契机,在适龄儿童中开展社会倡导,提升适龄儿童避孕意识,提高安全避孕率,促进适龄儿童对性行为与生殖健康做出负责任的选择。

2.深入开展性与生殖健康知识进社区、进校园活动。组织专家和志愿者深入社区和校园,开展性心理、性健康等科学知识普及活动,帮助适龄儿童树立正确的性观念。

3.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援助行动。组织专家和青年志愿者到农村贫困地区开展留守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活动。

4.加强青少年儿童健康人格教育阵地建设。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在社区和学校建立针对青少年儿童开展人格养成、心理疏导、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的“青苹果之家”,为青少年提供获取相关知识和性与生殖健康服务的场所。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

1.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提高宣传倡导、计生服务、免费药具等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在流动人口中的覆盖率。

3.完善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健全国家、省级集中的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加强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较好地掌握流动和留守儿童的情况。

4.开展流动人口家庭发展相关问题的政策研究。依托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网络,开展对流动和留守儿童相关问题及政策研究。

(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1.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将“关爱女孩行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传播社会性别平等的先进理念,普遍提高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自觉维护女孩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形成两性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2.完善有利于女孩成长的利益导向政策。积极做好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工作,做好普惠基础上特别扶助。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女孩,特别是农村女孩生存和发展的利益导向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特别是农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提高发展能力,为女孩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3.加强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为孕产期妇女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政策咨询、孕产保健等服务,同时做好监督管理和随访服务,加强宣传倡导和政策解读,防止孕情不明消失,确保女孩的出生和成长。

4.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推动各地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构,不断完善有关监管制度,特别加强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持续开展打击“两非”工作,对涉案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严惩。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利益导向政策

推动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做好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衔接,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就业、扶贫、社保和移民安置、土地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优先优惠,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

抓好全国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探索建立信息采集长效机制,构建统一的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完善人口发展动态监测、科学预测和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全国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分布的动态监测体系。推进科技服务信息化工程,注重科技服务信息与人口信息库有效衔接,为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支撑。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深化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建设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充分利用广泛分布在城乡各地的人口文化基地、人口文化园、人口文化大院等基层阵地,采取多种措施,广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倡导活动,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

(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强化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健全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八项功能。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社区人口计生服务设施,落实流入地的服务管理责任。

(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的意见》,建立“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投入保障机制。坚持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现稳定增长,确保工作需要。

(六)全面推进队伍建设

大力弘扬人口计生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实施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以孕前优生服务为重点,以生殖健康服务为补充,加快技术骨干培养,提升整体业务素质。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合作机制,将贯彻落实“两纲”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履行职责,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

国家人口计生委根据部门职责和“两纲”任务分解书,结合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并监督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并解决“两纲”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地人口计生部门应根据当地人口发展规划和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贯彻“两纲”的具体计划,推进“两纲”顺利实施,确保如期实现各项指标。

(三)加强监测评估

国家人口计生委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全过程监测以及中期和终期评估,及时发现和分析问题,促进科学决策,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保证“两纲”顺利实施。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做好“两纲”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分析工作,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并向当地统计部门报送。

2013年1月18日前,各地制定本地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并报送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期间,及时提交工作进展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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