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韩小军
一、引言
随着教育布局调整工作的逐渐深入,近年来学校闲置校产大幅度增多。目前,这些校舍大多处于处置不规范或管理不到位的状态,既形成资源浪费,还存在安全隐患。在对全县闲置校产处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本文以浙江省常山县为例,从新形势下加强闲置资产管理为视角,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以求为盘活闲置校产、利用闲置资源,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参考。
二、教育系统闲置校产情况
随着教育布局逐步调整,教育系统房屋形成了大量闲置资产,全县有闲置校产52处,闲置校园占地面积144404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0333平方米。其中包括3所中学、2所乡镇中心小学、2处城区住宅、其余45处为原村级小学。闲置校产目前存在以下5种情况:一是封存,主要是地质灾害点、危旧房。二是村占用,主要涉及村完小或教学点,如独岭小学、外港小学等28处闲置校产被村作为办公场所或挪作他用。三是出租,闲置后被学校出租,如原球川初中、上埠小学、元青口小学等5处闲置校产。四是保留,调整用于幼儿园或民办学校办学,如东案中心小学原校区、五里小学原校区等有11所闲置校产。五是托管,主要经县政府同意,被其它行政事业单位托管使用,如何家初中、湖东中心小学等。
三、闲置资产形成原因
主要是乡镇撤并和教育布局调整,同时由于城镇化的加快和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大量流动人口和学生向城镇聚集,也导致大批学校“被撤并”。由于2002年以前,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县、乡、村”三级办学,在此背景下,农村学校建设普遍存在由当地乡镇及学校所在村免费提供用地、投工投劳、民助公办等多渠道投资办学,造成农村学校权属不清,产权不能办理。2005年常山县调整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由原24个乡镇调整为7个镇、7个乡;2013年1月设立天马、金川、紫港等3个街道。全县教育布局同期进行了调整,农村初中从每个乡镇一所,整合为目前仅保留农村初中4所。
四、校产闲置存在问题
1.产权归属不清
学校实际占用资产普遍与账面价值不符,目前学校所占用的土地,除城区内学校土地的权属比较明确(土地划拨、出让)外,其他学校占用的土地产权不明,大多数学校没有确权,多少与乡镇、行政村存在着一些纠纷、矛盾和争议,主要是土地没用确权,校舍也并非政府全额出资修建。52所闲置校舍目前只有同弓初中等少数学校使用权办理过国有土地使用證,少数学校仅部分教学楼建筑物用地办理过土地划拨程序,如胡家淤小学教学楼;常山四中综合楼;其它都缺少土地划拨程序。
2.安全隐患突出
闲置的校舍目前除租赁在用、调整为幼儿园或民办学校办学及2017年因布局调整后的4所中学校舍外,其它大部分属于危旧房,有部分甚至已倒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被村作为办公场所或文化礼堂的校舍,未签或拒签校舍使用协议,未转移产权或管理权的校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教育系统作为业主方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变卖处置困难
主要是产权不明晰,处置报批程序不明,乡镇或学校所在村通过报告形式要求将闲置校舍无偿划拨给当地村集体使用。其次闲置校产中存在单位或个人捐资兴建的校舍,在处置中应先征求捐赠单位和个人意见。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房管部门要求提供土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改批文等证件资料,才能给予办理房屋产权证。而这些校舍由于建筑时间较长,相关管理机制不健全,许多房屋无原始的建房档案材料,建房手续不完全,加之各部门人员调动频繁,材料难以理齐、理足,故而造成办证难。
4.管理难度较大
闲置校舍价值主要有土地、建设性用地指标以及地上建筑物价值,大量学校闲置资产的存在,不仅不能带来实际经济效益,学校为此还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对其进行维护、管理。部分村委会在未取得上级部门和中心校的同意擅自处置,进行出租、拆除、重建或整改闲置校舍。缺乏维护的闲置校舍,部分村民开垦、种植了农作物,学校占用的土地被逐渐蚕食。
五、解决闲置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为进一步盘活闲置校产、利用闲置资源,规范和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闲置校产处置工作,根据《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中小学校闲置校产处置的意见》文件精神,针对近年来教育布局调整后闲置校产存量较大的情况,建议在摸清全县闲置资产底数的基础上,实行合理配置、规范管理、分类搬盘、责任分工,最大程度发挥闲置校产、闲置资源的使用价值。
1.落实工作责任
由于全县教育系统房产情况特殊,实际工作中,相关工作责任并未落实到位,许多学校领导对有哪些资产、该由谁管、要怎么管等难以搞清楚。对认识不够,如怕麻烦、考虑费用支出、在建工程不结转等情况要落实责任,应办尽办。对权属不清及资料缺失的房产,政府需要召集相关部门,本着尊重历史、简化手续的原则给予妥善处理。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舍等普遍存在权属不清、权证不齐的状况,政府要专门组织力量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浙江省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补办权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确保账实相符
建立闲置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全面清理现有闲置资产,建立统一的“资产池”,按照与发展的整体规划相融合的理念,制定闲置资产搬盘计划,确保资产、资源的高效整合及有序推进。对已转让、自行拆建、但未经批准的房产,要向县财政局、县国资办申请,按规定补办资产核销手续。对资产漏报、档案资料不全、账面(价值、面积)和实际不符、房产权属不清等账证、账实不符的,由单位申报,县财政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办理资产补充登记手续,确保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一致。原城南中学、城关中学教师宿舍、原湖东小学、常山四中、原球川镇初中等产权较清楚的闲置资产由县国资办统一负责管理处置。
3.加快处置闲置资产
一是出租出售。租赁期未满学校,资产移交当地乡镇(街道)。闲置学校基本有建设性用地指标,而且许多达到复垦条件,建议分类处置,视占用学校情况拆除复垦、使用权回收后当地政府、学校、行政村联合出让建设性用地指标(规划建设农房)。二是无偿划转。对硬件条件较完好、再利用价值较高的闲置校舍,划转为当地乡镇(街道)委托管理,用于村办公场所、农村敬老院、村民文化礼堂等公共用途。三是危房拆除。封存的如原宋畈中心小学、天井乌小学、古塘小学、洁湖小学、马车小学等5所学校存在校舍部分倒塌、结构老化等情况,村占用校舍排查结果属危房的,直接拆除出让用于建民房或拆除后复垦。四是确权移交。产权清晰学校,原湖东中心小学、原球川镇初中、青石中心小学等产权较清楚的闲置校产,确权后由县国资办牵头处置。
4.制定和完善政策
参照省内兄弟县市针对闲置校舍处置出台的专门规定,出台相关政策及措施进一步明确学校闲置校产处置意见,处置方案应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力求效益最大化,处置收益优先用于教育事业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规定,规范闲置资产对外出租行为,对外已租赁资产无协议的,要尽快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职责、收益、期限等;对行政企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出租的,一律执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招租行为的实施意见》,不得随意将经营性资产转为非经营性资产。
六、结语
教育系统闲置校产处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处置牵涉到政府多个部门、乡镇、行政村和村民。做好房屋闲置资产管理工作,教育系统不仅可以使闲置校园资产“活”起来,减少不必要的支出,还可以甩掉历史包袱,降低行政管理风险,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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