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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背景下高校科研管理模式初探

时间:2024-04-24

栾永顺 杨瑞伟 李明辉

【摘 要】2014年以来,我国陆续发布《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文件,坚持放、管、服、落结合,让科研人员潜心研究,为激发科技创新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激发了广大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

新时期背景下,如何构建顺应时代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模式,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探索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是我国大多数高校所面临的切实问题。本文旨在探索一条符合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实际情况和需求,以全面落实“放管服”政策,提升科研生产力为目标的科研管理模式。

【关键词】“放管服”;科研;管理模式

随着我国“放管服”有关政策要求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能否将政策落到实处,并达到相应目标,直接反映了学校的科研管理水平。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应先从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入手,逐步分析其成因和解决方案。

一、“放管服”背景下高校科研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自科技部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计〔2012〕86号)以来,对科研项目法人责任制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发布后,落实项目承担单位法人主体责任更是被屡屡强调。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一些法人单位存在思想观念转变不到位、管理自主权下放不及时的现象,对一些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缺乏察觉、缺少管理。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类案件层出不穷,如某大学教授王新海贪污案,陈哲宇贪污案等,更暴露出部分单位法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了所谓“放而不管,服之失察”的现象。

落实法人责任制是贯彻执行“放管服”有关政策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在这样的形势下,面对众多科研项目,如何具体落实法人责任?这是项目承担单位应该认真思考和推动落实的问题。

2.单位内部风险控制系统不完善

所谓内部控制风险,就是指影响内部控制功效发挥和目标实现或导致内部控制失效的不确定性。我国的内部风险控制应用最早来源于企业,近年来得到各大高校的广泛重视,并逐渐有针对性的加以完善。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还未完成内控制度梳理,在风险点识别、风险评估、内控制度制定、执行力管控、权责职能、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和有效监管等领域存在问题。部分高校虽已完成相应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但实际执行不到位,缺乏统一领导,各部门无法有效沟通,导致内控建设流于形式,未能起到根本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就很容易引发各种风险,例如贪污、渎职、过失、违反政策法规等。

内控制度建设是一项常态化建设,往往又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能否高度重视并采取合理手段进行完善执行是我国高校落实“放管服”所面临的重大问题。

3.管理部门信息化水平較低

目前,大多数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无法实现全面信息化,还停留在纸质数据申报、审批的层面,数据无法联通,各部门成为信息孤岛。科研与财务部门缺少科研经费管理的必要信息化手段,如数据接口、科研预决算管理平台、数据分析平台等等,以至于科研财务人员办公自动化水平较低,且只能依据传统方法和个人经验对科研项目进行筛查,缺乏必要的比较分析,同时容易导致科研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增加科研人员事务性工作负担,降低科研工作效率。这显然与“放管服”背景下科研经费管理目标相悖。

随着“放管服”有关要求的不断推进,我国高校能否在信息化领域取得进步直接决定了其科研经费的管理水平。而目前大多数高校的信息化推进还停留在各部门独自开发,各自为政的阶段,与科研经费管理相关的内部办公系统、科研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等往往无法及时共享数据,部分高校虽然完成了数据对接,但受限于开发水平、重视程度等因素数据共享效率不高。

大数据时代下,高等学校行政服务信息化改造势在必行,20年前我们还在手工记账,10年前我们还在窥探会计电算化,而今财务大数据、云存储、云计算都已不是新鲜事物,我国高校如果还停留在被动升级,被动推进的局面,那么落后就是一种必然,在大家都在探索信息化改革的阶段,敢当“弄潮儿”,敢为人先才能立于不败,只有不断解放服务思想,才能不断解放科研生产力,进一步提高科研管理效率和便利化程度。

4.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流于形式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创新服务方式,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务助理所需费用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资金等渠道解决。”

实际执行过程中,大多数高校已经建立了财务助理制度,但是存在制度不完善、细则不明确、准入不限制、执行不到位、培训不及时等问题。一些高校虽然制定了相应制度,但是内容比较粗糙,缺少必要的流程和实施细则,对科研财务助理的准入缺乏限制,存在“用人唯亲”的问题,科研财务助理缺少有效的管控部门,人事、科研、财务等部门职责权限不清晰,管理、备案、培训、考核等一系列问题有待解决,项目组缺乏财务助理聘用管理制度,部分助理存在年龄偏大、业务水平较低、基本财务技能薄弱等问题,以至于科研财务助理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无法及时提供各项专业化服务,甚至沦落为单纯的“财务报销员”。

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是一项我国鼓励开展的创新服务方式,是“放管服”要求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绝不能流于形式,点到为止,应该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体系,考核准入、统一管理、重视培训,使之起到辅助科研人员财务工作,减轻科研人员压力的作用。

5.科研政策落实不到位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等有关要求,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办法和通知,然而部分高校响应较慢,重视度不够,未能及时根据我国有关要求调整本单位相关规定或规定落实有偏差,导致政策贯彻不到位,有关要求未落实,存在“国家开了三米的门,到下面只留下三厘米的缝”情况,使得我国的政策红利遭到稀释,极大的影响了学校科研项目的健康有序发展,损害了科研人员的研究热情。

二、“放管服”背景下高校科研管理模式构建

1.建立完善的法人责任制管理模式

一套完善的法人责任制组织管理模式应从上之下包含学校管理层、各职能部处、院系和项目组,每个层面各司其责,相互监督,同时加快建章立制,并且形成稳定的沟通机制,确保管理落到实处,绩效得以考核。

以人为本的原则贯穿于落实法人责任制始终,法人责任制的核心是各类责任人。学校管理层是决策人,负责宏观调控学校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把方向,调节奏,促发展;学校科研、财务等部门是管理人,负责项目申报、执行、结题、成果等全过程管理,帮捋顺,辅核算,促转化;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及院系是监督人,负责对科研项目的进程进行监管,确保其符合我国和学校有关要求,对于科研不端行为严肃查处,以儆效尤,整饬内部风气,打通项目组与院系和学校管理层的沟通桥梁,为科研项目有序实行保驾护航;课题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应确保科研项目真实可信,项目研究及时准确,科研经费使用合理合法,对项目组成员有效领导,对参加单位负有监管职责。

一般高校都制定了本单位的科研管理制度,包括科研项目、资金、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对本单位科研项目治理的主体、职责、流程、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这种管理办法、规定为项目治理主体及各相责任人开展项目治理和管理提供了依据。“放管服”要求背景下,及时更新本单位相关的管理办法,特别是针对关于部分管理权限下放的事项,应该明确审核审批程序及要求,为承担单位承接好、使用好这种权利提供制度条件。单位内部应建立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处理科研项目治理事宜、开展科研项目监督与检查、进行风险控制与绩效管理等事宜。建议承担单位定期形成本單位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对科研项目的执行绩效、风险状态等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合理控制绩效偏低的项目、较大可能发生的风险事项给出处理建议,定期由决策层审核该报告,也为相关管理人了解科研项目提供基础性材料。

2.健全内控管理模式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管理模式能够有效提升学校行政服务水平和科研管理水平,降低各项系统风险。内控管理模式的构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统一思想,建章立制

首先要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对内控建设要足够重视,不能单纯的将内控风险视同单位内部资金风险或部门风险,要提高贯彻执行内控制度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全方位参与。其次要加快内控制度的建立,确保行政流程全覆盖,使各部门明确职责,权利行使有据可依。

(2)完善内部控制环境

高校应不断推进机构改革,“精兵简政”,推行“小机关,大服务”理念,不断简化服务流程和事项,探索“一站式”服务中心模式,为单位内部控制的构建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3)明确风险评估机制

高校内部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提高各层级各部门风险意识,对于重大事项应进行集体决策,将风险评估与决策机制常态化运行,确保能够及时识别风险、应对风险,避免损失,提高单位风险抗压能力。

(4)重视监督管控工作

高校内部审计监督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单位领导层应确保监管部门能够独立行使权力,自主开展各项工作,明确奖惩制度,做到“赏必彰,惩必处”。

(5)建立内部沟通机制

学校各部门作为内控建设的各个要点需要独立开展工作,但同时不能忽视有效沟通,因为学校的各项业务与各部门存在不可分割的相关性。所以,单位内部应定期召开内控工作协调会,及时了解各部门的进展和需求,确保政策上行下达,推进如臂使指。

(6)建立内控评价机制

每一个服务事项都应在事后进行绩效评价,及时发现流程中的不足之处,根据评价结果的优劣调整下一步工作的重心,将落实内控制度的责任明确到部门个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放管服”背景下的高校内控模式应包含促进学校战略发展、确保各项事务合法合规、保证资产资金完整安全等控制目标,通过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等控制要素进行有效梳理和整合,不断健全内控管理体系,对应具体的操作流程而言:一是建立业务流程细化表,规范业务操作;二是建立风险监控表,查找风险点,提出解决方案;三是对应风险点,明确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规范权力运作。

如果说法人责任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那么内控建设则体现了都鄙有章的运作机制,也是其他内部管理模式的基础。

3.建成单位内部科研信息化管理服务模式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建成完善高校的内部科研信息化管理服务模式是提升科研管理水平的必要手段,一套成熟的科研信息化管理服务模式应包含管理机构、信息化目标、信息化方案等环节。

一是应设立科研信息化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小组领导,由各部门院系领导担任成员,负责信息化方针制定,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形成学校、部门、项目组的三级管理体系;二是设立科研信息化专项办公室,由信息化领导小组直接领导,负责协调各部门信息化工作,上传下达;三是建立会议报告机制,定期举办科研信息化工作推进会,及时报告进展,梳理下阶段任务目标;四是按照学校信息化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各部门的科研信息化工作都应与学校的统一部署相契合,避免闭门造车,各自为政的情况;五是制定科研信息化发展目标,按照主体可以分为学校目标与部门目标,按照时间可以分为长期目标和阶段目标,目标包括校园网络软、硬件升级优化、学校及部处办公系统升级、各部门系统对接、定制软件研发等等;六是健全内部公开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科研项目内部公开,包括项目承担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确保科研经费使用能够得到有效监管。

在一套合理成熟的科研信息化管理模式下,应该可以实现科研项目的全过程数据管理,包括项目申报、项目批复、预算管理、经费使用、变更审批、决算管理、审计验收等,从学校角度来说,信息化管理模式可以节省机关人力资源,强化内控,提升效能,从教师角度来说,也可以节省教师精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例如,在信息化管理模式下,教师的项目申报、信息检索、预算调整、决算申报等工作均可以通过科研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部分以前需管理部门现场审批的事项可以自行完成,这体现了“放管服”中的“放”;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数据交换及时了解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及任务进展情况,审批事项由网上完成,统计数据更加全面可靠,这体现了“放管服”中的“管”;?各部门实现线上互联,优化审核流程及事项,利用信息化手段使科研人员能够更明确的掌控项目信息,实现“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走路”,这体现了“放管服”的“服”。因此,信息化管理模式的构建能够使科研“放管服”政策得以彰显。

4.制定科研财务助理培训管理模式

制定科研财务助理培训管理模式是实现“放管服”的重要方式,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那么如何让科研财务助理真正达到专业的程度呢?只有通过不断的培训和管理。

一是要制定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制度,使科研财务助理的聘用、培训、考核、管理有章可循;二是要明确科研财务助理的管理主体,人事管理应在学校人力资源部门,日常管理应在学院及科研项目组;三是要明确科研财务助理的培训主体,可以是学校人力资源部门、科研管理部门或财务管理部门;四是要建立培训制度,定期举办科研财务助理培训,涵盖财务报销业务、项目预决算审核、项目审计等;五是建立考核制度,明确科研财务助理的职责和考核指标,适当予以量化,奖惩分明,通过激励和惩戒提高科研财务助理实际工作效率。

科研财务助理培训管理模式由学校相关部门承担对科研财务助理的管理和培训,能够基本保障科研项目组的日常需求,把科研人员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极大地提高了项目组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是“放管服”有关要求的集中体现。

5.建立科研政策落实成效评价模式

科学合理的科研政策评价体系是“放管服”落到实处的有力保障。高校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应兼任科研政策落实评价机构职能,并设立政策制定组、督办组、协调组等小组,分工落实政策评价工作。

一是政策制定组负责协助各部门按照我国有关要求制定或修订科研管理相关规定,细化实化政策规定;督办组负责督促各部门政策落地,狠抓执行;协调组负责沟通各部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打通“堵点”,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量化政策落实成效评价指标,使科研政策的实施成效能够量化考核。考核指标例如科研经费执行率、绩效使用率、固定资产使用率、科研成果转化率等等,通过指标的比较,分析政策执行成效。

三是建立政策执行反馈机制,政策制度的出台往往具有时效性、指向性和局限性,能否激发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增強科研人员改革的成就感和获得感,还应向科研人员本身要答案。建议高校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建立反馈机制,定期以问卷、座谈会、宣讲会等形式倾听科研人员的诉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科研管理政策进行合理修订,使之更符合“放管服”的有关要求,能够真正促进科学研究发展。

三、结束语

“放管服”政策强调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其落脚点在于扩大高校、科研院所管理权限,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实施的保障在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合理的科研管理模式贯穿始终,通过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从而确保高校能够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造力,增加科研人员的“获得感”与“认同感”,提升高校科技生产力。

参考文献:

[1]黄振胜,张嘉祺. “放管服”背景下N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研究[J].会计之友,2017(24).

[2]张剑飞. “放管服”政策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新思路[J].经济研究导刊,2017(29).

[3]刘静. 高校科研“放管服”改革研究[J].科技与创新,2017(12).

[4]章欢平. 高校内部控制及其体系的构建[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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