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城市安全建设研究

时间:2024-09-03

◆吕传军

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城市安全建设研究

◆吕传军

(中共东营市委党校 山东 257000)

安全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中心目标,近年来兴起的大数据技术为智慧城市安全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手段。本文将对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城市安全建设进行一系列的探究,首先找出大数据应用于智慧城市安全的问题与挑战,在此基础上,给出了大数据下加强智慧城市安全建设的有效措施,从而促使智慧城市安全建设能够与大数据的高效性、深度性等更好的融合,让大数据为城市安全建设保驾护航。

大数据;智慧城市;城市安全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率呈直线上升趋势。而伴随着这一发展趋势,政府等有关单位在其会议报告中明确指出:在城市化建设中,要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同时把好安全关口与质量关口。目前阶段,随着我国时代的发展以及技术不断的进步,现代城市对水、电、交通等正常的网络运转越来越依赖,而与此同时,其安全隐患问题就随之而来。而安全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目标,近年来大数据的兴起,既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但同时也带来的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与挑战。

1.1 大数据应用于智慧城市安全的问题与挑战

1.1技术层面

(1)数据存贮以及处理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方面,大数据在智慧城市安全建设方面不断的、更加深度的应用,不仅导致其中的数据量呈现直线增长趋势,而且更是对其中的存贮空间、计算能力以及数据处理速度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然,对于大数据来说,其数据量大以及价值密度低是基本特征,这两方面在智慧城市安全建设过程中尤为明显。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在全市范围内可能存在着上万甚至是更多的摄像头在不停的进行监测记录,但是可能发生案情时,只有其中的几秒才是对破案有力的证据。另外,大数据下,其设备和资金的大量投入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建设成本的压力;另一方面,智慧城市安全大数据的异构性较高,其数据结构、存贮样式以及存贮条件上的多样化,给数据读取、管理时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2)数据分析能力有待加强。将大数据引入到智慧城市安全数据读取、分析以及处理等方面,其中还存着很多的技术难点。目前情况下,用于提取交通安全相关车辆数据的技术相对而言已经比较成熟,但是对于其中人像、人体的各种数据分析技术还未具备实用化的水平。比如说,在实际情况下,由于光照、角度等的原因,对人脸的识别很难达到清晰的程度,以至于后期的监控录像还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来处理,其必然会导致工作效率的降低。不仅如此,目前我国关于智慧城市安全的很多数据分析,基本上都停留在浅显的层面,距离深度性和智能性还有很大的差距。

(3)标准缺位是重要的制约因素。我国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努力,在安防系统标准化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而正式进入智慧城市阶段后,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在《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报告中,对智慧城市提出了标准化的系统框架。但是,因为智慧城市涉及了很多方面,加上其中很多技术一直处于一个强烈变化的过程中,以此要想提出适合的标准并加以应用是很难完成的,因此,这是智慧城市安全建设过程中,急切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之一。

1.2整体层面

(1)信息孤岛严重,共享程度不足。大数据时代下,为了更好的发挥出其中的潜力,进行实时的动态更新以及互联互通是必不可少的。而做到数据的互通共享,不仅有利于提高数据的关联分析、深度挖掘以及资源整合的能力,而且对提高数据的资源利用率有很大的帮助。但是,对于目前我国城市安全数据分析工作来说,不仅在各个业务系统中出现,而且各部门间、各区域范围内的数据资源很难做到有效的整合,信息孤岛严重,共享程度不足。那么,如何更好的解决这种问题,将数据实现互通共享,是目前大数据时代下智慧城市安全建设面临的最紧要的问题。

(2)缺乏统筹协调,建设和利用效率不足。随着智慧城市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大数据理念的出现,致使全国各地纷纷开始了建设数据资源库的工作。从整体情况来看,各地区在建设数据库的过程中,并没有考虑自身是否实用,盲目跟风大规模建设出现的结果,致使后期出现了不能有效维护的情况发生。再加上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如果没有将其很好的投入使用,那么必然会导致其建设带来严重的资源浪费。除此之外,目前能够充分利用数据的单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或者是交通部门,而在食品安全、城市预警等公共行业领域内的应用还欠缺。

(3)数据隐私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目前我国的网络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完善,其中更是覆盖了网络安全、网络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但是关于大数据的法律建设体系仍不健全。其中针对数据共享的法律条例也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一项。虽然大数据时代下,所有人将变得透明,但是个人的信息隐私还是应该保护的。那么如何衡量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需要法律法规的有效制约管理。

2 用大数据助力智慧城市安全建设的政策与建议

2.1完善共享机制,搭建数据开放共享平台

为了使大数据能够更好的为智慧城市安全建设服务,首先,就是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体系,完善共享机制,搭建数据开放的共享平台,明确规定好数据共享的责任与流程等方面,促使公共安全资源信息能够在合理、高效的基础上实现共享、交换。而搭建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就是要将各类城市的公共安全数据进行有效的整合,实现各级政府之间信息互通共享的安全平台,将“数据孤岛”问题消灭,将各种数据尽最大的努力进行汇总,充分发掘数据隐藏的各种价值,促使城市公共安全得到全面的保障。

2.2引导公众参与,实现城市安全“无死角”

在大数据环境下,建立以群众为主体的智慧城市安全体系,促使每一位群众都能够自觉的参与到智慧城市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将政府、企业以及社会机构的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共享,从而不断推动安防企业能够顺利升级转型。另外,还要将大数据更好的应用到其他更广阔的安全领域,使其真正覆盖公安、交通、气象、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

2.3鼓励技术创新,确保基础设施安全可控

不断投入对大数据和云平台核心技术的研究力度,从而推动数据的审计、销毁等安全技术得以研发应用。另外,还要建立完善的大数据技术严格制度,强调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大力支持应用创新发展,为数据安全实现共享和开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建设集存贮、收集、管理以及挖掘等的数据技术体系,不断促使我国在大数据领域的竞争力能够有效提高。

2.4重视数据资源,加强城市数据安全防控

加强数据的隐私保护力度,尤其是关于个人信息、商业机密以及国家安全等几类信息数据,将数据滥用的安全隐患完全杜绝。而要想做到这一点,首先对于政府等有关部门来说,就要明确划分好工作人员保护数据安全的责任与义务。其次,建立合理科学的数据采集制度,确保收集数据的合法性。最后,不断完善数据开放以及共享制度,使群众的隐私权和企业的各种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不断促使数据保护力度提高,以此促使我国的核心信息基础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确保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各种信息能够避免先进技术手段的攻击,保证国家和社会各方面的安全。

3 结论

简单来说,智慧城市要想持续稳定的发展,必然少不了健全的网络体系以及安全的信息保障作支撑。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兴起,很大程度上促使智慧城市的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基于大数据下的智慧城市能够实现数据的集中性、高渗透性等优势。但是在这一系列的优势之下,随之而来的就是数据质量的低下以及外部环境的恶意窃取等安全问题。智慧城市安全建设中的信息安全,关乎到整个城市的安全,如果出现问题,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做好基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智慧城市安全建设研究很有必要。

[1]冯奎,杨冰之,彭璐.城市治理智慧化的内涵及框架体系[J/OL].区域经济评论,2017.

[2]孙瑜,张博.智慧城市‐互联网+旅游平台关键技术研究[J/OL].中国战略新兴产业,2014.

[3]吴琳.构建信息安全体系 护航智慧城市大数据基础[N]. 贵州日报,2016.

[4]陈红松,韩至,邓淑宁.智慧城市中大数据安全分析与研究[J].信息网络安全,2015.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