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计算机网络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方便和快捷,与此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不好的因素,使得有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进行犯罪活动。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特点,提升犯罪的能力,使得犯罪更加的隐蔽、复杂、智能,而且不受地区、国界、民族等因素的影响,给侦查工作带来了更多的困难。
网络犯罪是指人为的利用计算机的科学技术对计算机信息进行的攻击、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总称。网络犯罪的种类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的编程、加密、解码等技术实施的犯罪活动;利用计算机软件指令、网络系统等技术实施的非法犯罪活动;利用网络服务提供的地理位置等活动的犯罪行为。总而言之,就是利用计算机实施的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活动,攻击网站,传播计算机病毒,扰乱信息安全秩序的一切犯罪行为。
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活动有:使用计算机实行的网络金融诈骗活动;利用计算机技术实行的网络盗窃犯罪活动;使用计算机技术实行的挪用公款、贪污等犯罪活动;使用计算机技术盗取国家的相关机密文件犯罪活动;使用计算机实行的其他一切的犯罪活动。具体的表现形式包括:电子信息诈骗活动;利用网络进行走私活动;网上的非法交易活动;利用网络传播色情服务;利用网络进行地下洗钱活动;传播虚假的信息和广告;网络间谍活动;盗取国家或是商业上的机密;利用网络组织邪教活动;利用网络诋毁、辱骂他人的行为等等。
网络犯罪与传统的犯罪案例相比较,网络犯罪拥有自身独立性的特点,犯罪的成本降低了,传播的速度更快,范围非常的广泛,提升了隐蔽性,取证难度加大,对社会的危害更加的严重等,以下是就几点特殊的犯罪特点进行分析。
网络犯罪分子一般都具有较高的计算机技术和理论知识,他们可以逃避摄像头的监控,销毁犯罪的证据。网络犯罪的时间比较短,操作方法复杂,隐藏作案手段,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非常大的影响。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犯罪的手段也随着不断的更新,挑战了侦查工作的能力。
犯罪分子利用了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跨时空性等特点,武装了自己的犯罪手段,使得网络犯罪的几率更高、更加的隐蔽。导致在侦查的过程中,不容易分辨犯罪行为与正常行为,增加了破案的难度。
网络犯罪的复杂性最主要表现形式有:首先,网络犯罪的主体具有复杂性,犯罪的主体不受地域、民族、国家等因素的限制,只要通过网络就可以实施犯罪活动,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其次,犯罪对象的复杂性,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犯罪的对象也越来越复杂和多变。
因为网络不受国界性的控制,所以犯罪分子可以通过跨地域性、跨国界性进行犯罪作案。例如:网络赌博、网络诈骗、色情网站等都是通过网络直接从境外的犯罪网站直接的入侵到我们的网络中。
网络的社会应用越高,犯罪分子活动就会越大,网络犯罪对社会危害性要比传统犯罪的危害性大很多,不光是对人们财产的危害,还有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以及国家机密的安全问题等。
犯罪分子在进行网络犯罪的时候,不需要登记任何的个人信息资料,完全可以通过匿名的方式进行犯罪活动,而且对犯罪的行为是很难控制的。而在侦查的过程中,需要按部就班的进行调查和取证公证,等到侦查结束,犯罪分子早已逃跑了。
计算机网络犯罪人员不受年龄的限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低龄人员加入了网络犯罪的团伙之中。他们一般都具有较高的学历,掌握的知识面比较广,具有很高的计算机专业技术,对盗取的信息业务非常的熟悉。通过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网络犯罪的平均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岁,而且每年还在随着犯罪人数的增多,年轻率在逐年递减。
网络犯罪的组成成员的人数众多,根据相关避免调查的结果显示,网络犯罪主要集中在金融、证券,占总犯罪数量的七成多,其中包括很多单位内部的网络计算机管理和操作人员。从年龄和受文化程度划分,犯罪分子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较高的文化知识,占总犯罪数量的八成多。犯罪分子利用年轻的企业员工对企业的不满情绪,通过对计算机破坏企业的信息系统,获取内部情报。
因为网络犯罪活动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在通常情况下,不容易被侦查到,所以建立动态的网络监控系统是为了更好的侦查网络犯罪活动,缩小侦查搜索的范围。网络侦查部门要与网络空间的各个区域的网络建立实时动态系统,做好网络动态的安全与审计的各项工作,多角度的、多元化的、全面的覆盖侦查网络,记录网络中发生的一起动态,寻找犯罪活动的行为情况,为侦查工作提供犯罪证据。
由于受到网络犯罪跨区域性和跨国界性的特点影响,在侦查的过程中,既要大到跨国界的进行侦查工作,又要小到跨区域性的侦查工作,并将二者合理的联系在一起,建立完善侦查协作格局。将网络与现实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实现人、赃、证的立体结构。在增强网络信息情报收集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网络情报信息的共享,实现网络情报联合侦查的局面。最后还要与电信等网络信息部门进行联合活动,增强信息的流通量,完善侦查的方法,提升安全意识。
收集网络电子证据是网络犯罪证据收集工作中最重要的收集工作,是侦查工作的重要环节。首先、在进行搜查的时候,要对网络对象进行计算机软件、硬盘、开放式的网络等储存的电子信息进行取证,保存在其他载体中的信息取证,例如手机、照片、录像带等设备。其次,注意收集证据的方法,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打印、拷贝、拍照摄像、制作司法文书、查封扣押、公证等;另一种是解密、恢复、测试、网络监听等。最后,收集电子证据的原则问题,网络电子证据在收集的过程中,要遵循常规取证的基本原则,还要结合自身的特点,遵守及时性的原则,专业技术人员辅助的原则,见证人的原则,保密原则等。
以传统的侦查方法为网络侦查的基本方法,结合网络犯罪的特点,运用网络计算机的科学技术,加大网络侦查的力度,使网络计算机技术在网络侦查中发挥最大的价值。在对网络犯罪现场进行勘察的时候,要运用网络计算机的科学技术,鉴定网络犯罪分子的证据,周到、细致、科学、有效的发挥网络技术的巨大作用。
综上所述,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已经进入到了计算机网络时代。由于网络的广泛应用,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虚拟的跨时空的想象空间,这就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利用网络的特点,进行犯罪活动。要想严厉打击网络犯罪活动,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网络动态监控系统,在侦查过程中充分发挥网络技术,加强与国际的合作关系,迎接更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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