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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的道教社会治理

时间:2024-09-03

王博识

摘要:基于道教的鬼神说、向善说、摄生说影响了传统中国治理的价值观基础,对传统国家社会治理产生重要的作用,提出道教在新时代需要实现自我更新、推动道教文明进步、完善自身建设,根据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转变观念,争取在社会治理方面发挥能动的作用;根据国家的共治共建共享的治理理念,需要依法管理宫观,实现道教治理管理,积极发挥道教的社会功用,推动大众遵守国家各项制度,挖掘道教文化中的精神财富,丰富国家社会治理的文化资源,实现道教的现代化、中国化。

关键词:国家治理;道教;现代化;中国化

中图分类号:B958;D6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原4496(2021)02原059原04

基金项目:2018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政专项“民国‘体育梦的当代德育价值”(2018SJSZ080);南京体育学院国家培育项目“中国传统文化与体育研究”(PY201904);南京体育学院教改课题“以目标管理法提高南京体育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研究”。

***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1]民族宗教工作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要转变观念、研究宗教在社会治理方面的能动作用,即把宗教从社会治理的对象转变为社会治理的主体,进而把宗教纳入我国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道教在凝聚中华民族精神、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国家新形势的需要,道教要完成自我更新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道教对传统国家社会治理产生重要的作用

道教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之一,鲁迅说“中国根柢全在道教”,[2]18道教以文化的形式对传统国家社会治理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道教的国家社会治理思想在传统社会具有实践性和理想性的双重功能

作为宗教,道教有其独特的神仙终极理想。为实现理想,道教信仰者潜心修炼,同时以积极的心态对现世的国家治理进行设计规划、应用实践。道教的成仙过程并不仅仅是超时空转移,还可以通过护生、无为等政治理念的贯彻,树立礼法道德秩序,来实现自我全面的提升,最终实现人间成仙国———天上做上仙的晋级之路。道教的核心价值观具有特殊性,运用宗教的特殊性对民众起到震慑作用。同时,道教不完全拘泥于宗教内容,通过和儒家的价值观相结合,以儒家的价值伦理来感染教众,使其修道的时候遵守礼法;以道教因果循环理论感召统治者,使其攝生爱民。因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可操作性,道教在历代国家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统治者认可和推崇。道教开放包容,道教信仰者在推崇自己政治理想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汲取其他各家的道德理念丰富自己的理论。

(二)道教的价值观影响了传统社会治理方案和成果

在中国古代,道教与儒家、佛教逐渐形成了三教合一的文化表现形式。三家的价值观对我国的政治、社会管理有着巨大的影响。儒家、佛教、道教价值观和国家主流伦理道德观结合起来,以劝善、震慑等方式影响着各级官僚和百姓。在三家仪式的影响下,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国家祭祀、老百姓仪礼的形式。道教的斋醮和国家的礼制结合在一起,道教的鬼神说、劝善说对国家社会治理有重要的影响。不论官员还是普通民众在道教报应说的制约下要尊重道教的礼仪制度,作为执法者和守法者都要一心向善。道教的护生思想、对无为的追求让国家社会治理有了更高的精神层次。道教不仅仅局限于服务社会、管理社会,还有了人和自然、终极关怀等更深层次的思想。道教的忠诚理念推动了官员行善,但其中也有造成愚忠的成分;道众神化了现有国家社会治理体系,但某种意义上也阻碍了国家治理体系在现实中的实践和推行。

(三)道教的治理相对独立于国家社会改革进程

中国古代社会的中央集权统治对宗教有非常严格的监管制度,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产生“超级教派”影响政权的稳定性。中国古代的宗教力量并不大于国家政权,道教仅仅以宫观为核心向道众辐射。道教的宫观是社会组织,也可以是相对独立的存在。道教以宫观的形式对道教信仰者和支持者进行传经布道。道教管理者的选举是以“必得高年耆德、刚方正直之士,言行端庄,问学明博,足为丛林之师表、福地之依皈者为之”[3]作为标准,这种选择标准并不具备国家属性。因此,在一定范围内,道教的治理可能出现与国家社会治理实际需要相对滞后的现实情况。

道教界人士要坚持***总书记强调的“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1]标准。在新时代,道教界人士要继承道教传统、继续弘扬道教教义,同时要为现实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使道教的社会治理与国家同步,实现道教的健康发展。要担起新时代的责任,对道教宫观进行改革,对道教信仰者进行积极引导,积极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二、道教自我更新的三大维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当政教分离以后,宗教不再与政权结合,宗教信仰成为个人的私事时,宗教的社会属性就会更加凸显出来。这时,宗教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和社会存在,需要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和管理。[4]

当今世界处于大调整大变革时期,我国与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随着社会信息化和城镇化速度加快,我国的文化呈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长期交融的状态。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开放的深入,道教从学院派故纸堆里走出来,再一次大放异彩。传统道教的群体一般以两种方式与国家社会管理相联系,一种是道士—道教仪式—道众的方式进行交流沟通,一种是以宫观—风景区—游客的方式进行向外辐射。这两种治理曾经是完全没有交集的。宗教界人士作为一股社会力量,通过统一战线对其进行宣传,让其爱国、爱党,同时支持其自食其力,有所成就。对于游客、风景区的社会管理主要是防止开展不恰当的封建迷信等违法乱纪活动,防止其对游客的行为进行行为道德约束,防止破坏宫宇生态人文环境,影响宫观日常工作、所辖风景区民众的生活生产秩序,保证生命财产安全等。为实现道教宫观、道教界人士的积极参与、国家社会治理理论在道教所辖范围内的顺利运用,在我国,道教自我更新需要有三大维度的考量。

第一,推动道教文明与时俱进。道教历史悠久,要使古老的道教有新的适合当代社会的理论生长点,使信众和对道教文化感兴趣的人能够参与到道教中,让每一个道教信仰者或者学习者能够从道教文化中汲取营养,获得文化和精神上的自豪感。要在传统道教经法的基础上,实现道教从教义到修行方式的与时俱进。

第二,逐步完善道教自身建设。道教作为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虽然不存在本土化的问题,也应坚持发扬传统、适应时代,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做出贡献。[5]目前道教的建设目标是思考如何以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形式来进一步弘扬道教文化,把古老的文化用现代的方式展现出来,保留其中较具科学性及可验证性的精粹部分,[6]用多样的手段和平台去呈现。这样才能使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道教文化,把道教文化里正面价值的一部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道教的文化改革。

第三,努力为国家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实现道教的中国化和现代化的同时,要把道教对国家政治和文化的积极作用发挥出来。在政治上,积极配合和服务国家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为谋求世界和平、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服务。在文化上,深入挖掘道教养生、公益慈善、生态等方面的现代化价值,开展多样化道教健身养生活动,开展道教特色的公益慈善服务,进行文明敬香、合理放生和创建生态道观建设。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道教的自我更新要求

宗教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应着力推进我国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了促进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道教亟须完成三个方面的自我更新。

(一)依法管理宫观、实现道教治理管理

宫观作为道教的基础,是道教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层面的载体。宫观内的宗教团体形成之后,道士以一个半封闭甚至全封闭的形式居住在宫观,道士的宗教生活仪礼、人际关系交往有一套特殊的规范,道士和道观的消费、经济收入有一定的管理机制和来源,道士还有一套专门与世俗社会、道众交流交往的制度。道教团体是完成宗教工作和体现宗教治理特殊性的社会团体。要发挥教规制度在道教自我治理中的作用,道教的制度要随着时代变化进行完善、实现自查自纠。同时,我国道教要发挥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要使教规制度与国家现行法律保持一致。

(二)发挥道教积极的社会功用,推动道众遵守国家各项制度

近代以来,在政权更迭频繁、战乱多发、西学日盛、法律限管等不利条件下,道教仍然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随着时代变化和社会制度变革,道教经历了从以核心宫观、精英道士形成的自上而下的宗教权威统治到普通百姓以宫观仪式为内容集体参与的世俗化过程。道教是中国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有自我调适、自我更新的能力。在近代以来历史进程中,道教树立了超乎以往的独特文化气质,以区分于佛教和其他民间习俗及信仰。

当今时代,道教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社会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的阐释,深入挖掘其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道教的活动逐渐丰富化,从仅仅具有单纯的宗教色彩、宗教情感的宣泄的法事活动融入世俗生活中,集娱乐、信仰为一体的道场、占卜、道教乐舞、庙会等道教活动应运而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道教界可以通过创建发展道教活动,一方面满足道众的宗教心理需求,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这种新型活动实现服务道众的社会功能。要以道教协会作为社会治理力量,以宫观为基地,对所属的旅游景区、所辖的道教团体进行国家制度和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相关政策,推动社会公序良俗的积极发展。道众通过一系列的相关活动,增进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传统文化、国家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学习。

(三)挖掘道教文化中的精神财富,丰富国家社会治理的文化资源

国际上很多人对我国了解甚少,有误解,有偏见,甚至是有成见。在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有不少来自西方的反对声音,我们要积极寻找道教文化宝贵的精神财富,用以应对西方政治思想的冲击。我们党认为:中国要发展,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其法宝就是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在统战工作中,道教管理者既要引导道教信众围绕国家的奋斗目标做贡献,同时又要宣扬优秀道教文化,将其和先进的社会主义文化结合起来,丰富新时代的文化内涵。要挖掘道教文化的凝聚功能,以道教文化为抓手,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道教文化中以“道”为本根,推演出天地人君臣万物的秩序论,及以“清静”为管理的目标、从内到外的教化方法也对我国建设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有很大启发意义。

四、国家社会治理视阈下道教的自我更新实践

道教是中国的原生性宗教。在当代,道教以宫观、道士和各级协会等组织为依托,承载着一部分文化基因,是中國传统文化的有形载体。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我国确立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观。传统文化要与时俱进,在新时代发挥其积极功用。在国家社会治理方面,道教需要完成如下两大自我更新实践。

(一)道教的现代化实践

从国家治理层面,实现道教的现代化主要目的就是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宗教界人士在我国属于爱国统一战线的一员。在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下,道教信众充分享受信仰道教和不信仰其他宗教的权利。作为道教的管理者要组织正常宗教活动,尊重公序良俗,尊重文化传统和社会伦理道德,要以理论指导和推动信众从原生性宗教活动向现代化宗教活动转换。

道教的宗教活动包括上香、升疏、抽签、法事道场(打醮)等。当前我国道教的活动主要以祈福和情感寄托为目的,传统的因果轮回、鬼神存在说影响甚微。曾经被认定为迷信的风水、阴阳、房中、内丹思想经过转换与道教的仪式活动结合,形成了爱国、行善、去邪淫、养生、健体、环保、崇节俭、倡善行、和谐交往等积极的精神内核。

在去迷信化的同时,道教加强对自身文化的提炼。传统的神仙道教已经失去了本根,“生活”道教更符合目前的发展趋势。道教管理者要通过加强对道教义理的提升与挖掘,尽快形成符合现阶段要求的更为细化的各类道教规章制度。同时,通过举办符合现代化要求的道教文化活动,展示道教的音乐、书画、武术、讲座等,展现道教文化的魅力。

(二)道教的中国化实践

从国家治理角度,实现道教的中国化主要目的就是依法治教、依法护教。道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助党和政府对宗教场所进行有效的管理。国家宗教管理要从以往的行政管理转换为政策管理与服务型管理结合。在国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大环境下,道教管理者和信众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宗教活动,培养自身的管理治理能力。道教历史悠久,有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根据道教场所的所有制划分为子孙庙和十方常住体制。十方常住宫观有三都五主十八头八大执事,是一套系统的执事管理体制,对管理传统的道教宫观十分有效。然而,依靠这个体制组织的斋醮科仪弘道传教方法并不能满足对道教信仰思想理念有兴趣、有追求的道教信仰者和道教支持者。道教应紧跟时代步伐“随方设教”,在道教现有的人员设置上增加对经典经文解读的传经讲道人员,这可以加强道士和信众对经文的理解、形成正确的宗教观念、修行方法、济世理念。

身国同治思想是道教理论的一大特色,道教对摄生、修身及治国问题有其特殊的关注维度。道教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为国家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环境做出了理论与实践的贡献。各大道协通过宫院形式开展慈善公益、文化旅游、气功养生等活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开放、全民健康、传统文化转型等做出了贡献,发挥了积极的社会功能。道教管理者需要担负关于宗教仪式和宗教管理的双重任务,在研究宗教义理的同时也要认真学习国家的《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制定教制规章、组织道教活动、实施宫观管理、完成道教教育等各个环节依法治教。与此同时,积极引导广大信众依法护教,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保证自己参与宗教活动的权益,杜绝一些利用宗教活动敛财的做法。

基于道教所崇尚的理论道义以及参与者的民族性、群众性,道教人士在民主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都为国为民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今,道教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要积极转型,为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两个一百年”目标贡献力量,同时完成自我更新。

参考文献

[1]***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J].中国道教,2016(2):4-6.

[2]鲁迅.鲁迅书信集(上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

[3]張宇初.道门十规[EB/OL].[2021-04-10].http://www.daorenjia.com/ daozang27-1411.

[4]徐东明.宗教的社会性何在?———从马克思的宗教观看宗教的社会性[J].西藏民族大学学报,2015,36(1):76-80,85.

[5]李光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J].中国道教, 2017(5):19-22.

[6]赖慧玲.试论道教全球化发展之限制与胜场[J].人文与社会学报, 2017(6):183-203.

责任编辑:赵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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