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李胜 谈韦晨 余萌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社会治理的基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1]同时,***总书记强调:“青年是整个社会力量中最积极、最有生气的力量,国家的希望在青年,民族的未来在青年。”[2]青年社会组织作为由青年组成或服务于青年的组织[3],是最活跃的社会细胞之一,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当前我国社会组织整体发育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青年社会组织在参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往往面临资源、能力及管理等方面的窘境,如何将青年社会组织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有效结合,是现阶段青年社会组织面临的重大考验。本文立足于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对其参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所面临的困境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有助于青年社会组织参与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政策路径,以推动青年社会组织参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实践。
***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4]青年群体作为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新鲜血液,能否高效、全面、持续地投入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关乎多元参与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立健全,这需要青年群体强化主体意识、参与意识与服务意识,而青年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5],无疑在青年参与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依据理性行为理论,作为非营利性部门的青年社会组织将“公益人”作为组织目标。[6]因此,青年群体将在情感、道德等内在价值驱动下在社会基层场域中服务社会公众、满足公众需求,以利他行为实现组织目标。[7]实践证明,价值理性激励下的青年群体无论是在积极助力精准脱贫、乡村振兴,还是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中,其面对社会公共事务及重大突发事件时有效应对的活力、激情与能力已得到充分检验。同时,在基层作为党和国家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被重视之后,青年参与其中的意义不言而喻。然而,由于社会融入的“内卷化”以及在青年群体中新业态的从业人员及流动人员社交圈较狭窄,青年群体需要群团组织的正确稳妥引导,发挥其参与能量,培养他们的亲社会行为。[8]
事实上,青年群体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其投身于志愿服务、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十分充足。有研究指出,在走过了近40年的发展历程之后,青年群体逐步认可参与青年志愿服务,特别是90后青年群体,其倾向从生存价值观向幸福价值观转移,即青年群体渴望在志愿服务中实现自我价值,追求人生成就感及满足感。[9]因此,在外界客观需要及内在自我实现需求的双重激励下,青年群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愿被极大地激发。因而,在业缘、地缘、趣缘等多元关系及新时代建立多元协同共治体系的影响下,青年群体创立及加入青年社会组织,进而参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是青年结合自身需求及国家战略背景下的应有选择。
依据社会互动关系二分法,相较于契约、规章、法律等正式手段,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所使用的情感、道德等非正式手段具有更强的凝聚力与协同性。[10]因此在基层场域中,社会组织在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可能更加深远。有学者指出,当前基层治理面临着动态性、复杂性与多元化共存的治理环境,仅由政府独自承担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难以应对现实的风险与挑战,也难以满足基层群众多元化的治理需求。[11]同时,在党和国家多次强调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需要发挥引领作用的影响下,社会组织投身于基层社会治理显得举足轻重。为此,当前社会发展需要社会组织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地投身于政社合作、社企合作,实现社会组织与基层治理的良好互动,为社会发展化解矛盾以提高治理效能。
青年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中富有精神活力的代表,一方面善于利用新型社交手段进行网络参与和表达诉求,能够在风险社会来临时敏锐捕捉社会发展的痛点,进而依据对政策的影响进行及时修复;另一方面能够基于自身组织使命提供志愿服务,促进青年群体合理有序地参与社会治理事务,也代表青年群体向共青团等机构提出自身的合理诉求[12],有助于协调社会关系和促进社会稳定。由此可见,青年社会组织既具备充满活力、昂扬向上的精神等参与“软件”,同时也拥有多元化素质及突出化潜力等参与“硬件”,能够通过发挥其组织公益性、社会性及青年性的特点,为社会化解各项因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所导致的矛盾与冲突,并逐步改善基层社会治理环境,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稳步前行。
当前多元协同共治已逐渐成为社会治理的核心话题。作为多元协同共治理论的扩展,中国语境下的整体性治理是解释跨部门、多主体情境下条块分割、力量分散等弊病的一种回应性与矫正性理论[13],政党、政权与社会三者的互构谐变与有效运作促成了中国之治[14]。同时,有观点指出,“当前社会治理并非过去政府主导的家长式管理,而是需要政府、社会、市场等多元主体协商共谋、勠力同心,形成综合治理体系。”[15]目前我国社会治理正处于继政府管理、社会管理后的第三个阶段即合作共治阶段[16],这要求政府、市场、社会三股力量协同并进,实现有机结合,以整体性效用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
然而,现实情况却不尽如人意: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尚处于边缘地位,尚未根本改变政府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时单打独斗的局面[17],原因在于与社会治理重心下移相匹配的资源仍主要集中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资源有限,其主体参与性无法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社会组织整体能力参差不齐,参与体系与参与能力建设仍略显薄弱,限制了多元协同共治的整体效用。因此,仍有必要进一步发挥青年社会组织从青年中来,到青年中去的组织优势,把握好基层这个党中央治国理政和公众参与国家治理的基本结合点[18],充分激发青年群体参与治理、服务社会的激情与活力,进而履行并承担作为社会治理主体之一的责任与使命,为构建多元、平等、协作的多元共治格局增添助力。
青年社会组织在参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连接青年群体与社会治理、调节社会矛盾、构建共治格局的重要作用,其参与领域也随着青年社会组织由起步、注册到快速发展而逐渐拓宽。[19]目前,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领域包括扶贫助弱、教育发展等方面,在丰富基层社会治理的同时也实现了其自身能力的提升与成长。然而,由于当前我国青年社会组织总体而言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在参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还存在着某些影响其效用发挥的制约性因素。
当前,以青年为主体的青年社会组织发展态势迅猛。据《中国青年发展统计报告》(2020)显示,2020年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群体的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进一步得到加强,约有10万余家青年社会组织具有较强影响力。[20]但青年社会组织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主体发育不成熟和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青年社会组织的社会主体性体现不足。民间性和志愿性是衡量社会组织主体性程度的重要标尺,但由于我国青年社会组织处于发展初期,部分青年社会组织为了获取更多的政府支持,依附于政府或共青团等官方组织,甚至出现了“官僚化”和“去社会化”等倾向,民间性和志愿性等组织特性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这既违背了社会组织在属性上的本质要求,使其难以按照社会组织运行的原则与规律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也使得青年社会组织在激发青年群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时遭遇责任与使命困惑,从而消磨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动性。
二是大量非正式青年社会组织广泛存在。虽然目前我国青年社会组织发展较为迅速,成员文化水平较高,多数青年社会组织热心公益,但尚未形成规模庞大、历史悠久、影响巨大的青年社会组织,这主要是因为存在大量非正式青年社会组织,依据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颁布的数据及《中国青年发展报告》进行的问卷调查,当前青年社会组织受制于注册门槛高、自身发展不足及注册意愿不强等因素,青年社会组织的全国平均注册登记率仅57%[21],这就造成社会及政府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认同度不高,进而影响其参与社会治理的专业性、规范性及外化功能的发挥。
三是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这主要表现在部分发达地区青年社会组织数目充足、质量较高,志愿者参与意愿更强烈,而欠发达地区的青年社会组织则存在数量不足、社会动员能力弱、成员参与连续性差等问题。如一项对海南黎族青年社会组织的调查显示,正式登记的青年社会组织仅占19.05%。[22]地区间的差异可能导致一种“极化效应”,即发达地区的青年社会组织发展越来越好,而欠发达地区的青年社会组织则可能面临各种资源困境,使青年社会组织面临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等问题。
有研究指出,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之下,全国80多万社会组织中只有少部分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能够在冲击中依靠组织底蕴获得生机,大部分小微社会组织的生存境遇可能比小微企业更艰难。[23]青年社会组织由于尚处于发展初期,相较于其他发展时间长、资源渠道畅通的社会组织,其在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参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面临的各项资源问题更为严峻。这主要体现在人力资源不足及运作资金匮乏两方面。
一是人力资源不足。虽然青年社会组织拥有参与意愿强、整体素质高、服务能力多元的青年群体作为人才储备,但仍面临缺乏长效化参与机制及专业化人才培育机制等问题。据2020年一项针对湖南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状况的调查显示,当前青年社会组织主要面临专职人员匮乏、服务周期较短等人力困境。在404家受访的青年社会组织中,专职人员平均数量仅为2.22人/家,拥有社工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平均人数仅为1.47 人/家;签订1 年劳动合同的有66 家,仅占62.26%。[24]上述人力不足难题使青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可持续性难以得到保障,并进一步造成青年社会组织面临整体素质不足、专业能力欠缺的参与现状,从而降低了服务对象与潜在资源来源对青年社会组织专业及能力认可。
二是运作资金匮乏。据《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20)》指出,志愿服务经费不足在志愿组织中占比达87.5%。青年社会组织同样面临经费难题,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第一,相较于资金来源多元的社会组织,目前青年社会组织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多半依靠政府财政资金给予的补贴展开治理活动,但由于社会组织数目较多,所能分配至青年社会组织的资金十分有限,这直接导致青年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发展受限。第二,青年社会组织对于社会资金的吸引力略显不足,这是因为社会资金往往希望投入于能力强、社会认可度高的社会组织,以便他们的资金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而目前青年社会组织中存在大量未登记注册的青年社会组织,它们因非正式性对社会资金的吸引能力远不如其他发展时间较长、拥有更大社会影响力的正式社会组织,而这将进一步堵塞青年社会组织的整体资金来源。第三,青年社会组织对于资金的合理利用尚待改善。部分青年社会组织的资金使用缺乏规划、随意性强,使得本就来源有限、数额不足的资金未能得到有效利用,从而对青年社会组织参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可持续性与有效性产生负面影响。
党的十八大以来,《慈善法》和《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的出台,为社会组织在资金、场地、登记备案、税收减免、购买扶持以及人才支持等方面提供了广阔的“政策利好”空间。[25]但由于政策效果的时滞性,加之我国青年社会组织自身发育晚、成熟慢且相互之间对有限资源竞争激烈,上述政策在培育、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尚未完全显现,尤其是在资金数额、运行环境等方面给予青年社会组织的支持仍十分有限,使得青年社会组织在实现自身工具性价值与社会性价值时受到现实制约[26],其效果也有待进一步检验。因而当前青年社会组织在运作、发展中缺乏足够的政策扶持,从而影响青年社会组织参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此外,在登记管理上,青年社会组织不仅需要面临业务主管部门与民政部门的双重管理,也需应对“严登记、严监管”转型带来的挑战。这一方面虽然加强了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导致许多青年社会组织找不到业务挂靠单位而处于非正式状态,影响了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有效管理。
青年社会组织是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主体之一,其发展与我国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和变革息息相关,对社会共建共治有很大影响。[27]为更好地推进青年社会组织的发展,释放青年社会组织参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热情与活力,提高参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质量与水平,本文认为应从如下方面进一步化解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制约因素。
与政府、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行政机制及市场机制不同,青年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要是基于社会机制。为此,青年社会组织首先要充分意识到自身的社会主体地位,要在明晰自身角色和定位的基础上,与其他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尤其是政府构建平等合作的关系,逐渐改变对政府的依附惯性,增强自身的独立性。其次,青年社会组织要抓好思想引领。青年作为国家发展和建设的接班人,应该具备较强的政治素养和健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样才更有利于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青年特色和力量。再次,优秀的组织文化是组织发展的必要条件和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引导规范发展的标杆。为此,青年社会组织要积极培育具有自身特色的组织文化,以此吸引青年、引领青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再其次,科学的管理机制是组织良好运行发展的基础条件。为此,青年社会组织一要明确组织的规章制度,清晰人员的薪酬体系、奖惩机制、资源分配、人才培养及晋升通道等,不断促进组织发展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二要建立健全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完善的信息公开与披露机制是加强青年社会组织公信力的稳定器,有利于公众实时监督项目进程,了解资金使用情况,进而提高青年社会组织公信力。最后,青年社会组织自身要加强人才和资金建设,应充分了解组织内部人员的各项优势并进行深入挖掘,可依托高校的人才优势对青年社会组织定时展开专业培训,搭建学习平台,也可借助龙头企业的管理经验对青年社会组织的人才管理给予指导和建议,使组织在不断的学习和交流中获得锻炼和提升。在资金渠道上,应尽快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业务优势吸引社会、志愿者和企业捐赠,保证资金供应充足。
政府的支持培育是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强大推力,特别是共青团作为先进青年的官方群团组织,对青年社会组织起到中转、引领作用,有利于青年社会组织承接更多的资源活动,提升青年社会组织的社会认可度和组织合法性。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是青年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为此需加强政府支持培育力度。首先,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时可针对青年社会组织制定专项的购买服务清单,分配一定比例的购买资源。其次,可将青年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状况纳入基层政府社会治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促进基层政府支持并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使其在青少年教育、农村留守儿童培养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从而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提高其工作的合法性和美誉度。再次,媒体要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正向引导与报道,扩大正面宣传,改善公众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认识和看法,提高其在群众心目中的认同感以及合法性。最后,政府应划拨专项扶持青年社会组织人才培育资金以减轻青年社会组织的资金压力,或出台倾斜性政策对其进行扶持,如在税收方面给予适当性的优惠减免。此外,为适当提高青年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待遇条件并提高其人员的稳定性和吸引力,政府可以有计划地培养青年社会组织领导,制定领导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表现优秀的青年社会组织人员提供考研考公的适当照顾政策,从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青年社会组织并愿意留下来长期发展。
为促进青年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不仅需要加强政府的支持培育,还需要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外部监督。首先,为避免产生许多组织成立后又快速解体的现象,相关部门在审批时应注意程序简化和规范性,筛除部分不合格的青年社会组织,实现质量初次过滤。其次,应在青年社会组织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在保证评估机构权威性、评估方式科学性、评估结果公开性的基础上,对其负责的项目进行内容、方式、服务水平、能力等方面的评估,对评估等级过低的青年社会组织进行停顿整改,整改无果的组织予以注销相关资质。[28]再次,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发挥公众和媒体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最后,不断探索司法监督路径,可试点建设监察部门对青年社会组织的廉政监察机制[29],着重对组织的财务情况以及活动进行全链条式监管。此外,由于不同区域的资源、发展条件不一样,区域内发展程度低的青年社会组织无法享有高区域的良好资源待遇,一个好的平台不仅有利于区域间的信息交流互换与资源分配,也有利于不同区域之间青年社会组织的平衡发展。[30]因此,可以搭建全国性的青年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与活动网络合作平台,促进青年社会组织的区域均衡发展。
作为构建多元协同共治体系的生力军,青年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时需结合组织实际、运作环境及社会效用,妥善地将组织能力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真正发挥协同共治的作用。同时,青年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时,需将提升组织服务能力、健全组织治理体系作为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效度的重要目标。相较于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初期,目前我国青年社会组织已有了较大发展,但主体性不强、发展资源匮乏和政策支持不足等问题也极大地制约了青年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为此,仍有必要针对青年社会组织参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瓶颈采取合理化路径,以带动青年群体更广泛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国家兴之于青年、国家强之于青年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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