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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根究底:青年志愿服务的驱动力及效用

时间:2024-09-03

主持人:邹宇春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发展社会学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

推进志愿服务对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共青团中央实施的“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一个重要项目。志愿服务可以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更是青年人成长的重要途径。为了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我们有必要深入分析志愿服务的驱动力,揭示志愿服务对青年成长的效用。

志愿服务最大的特点就是其“自愿性”。志愿服务必须是自愿、主动参加的,而不是强迫、被动的。我们可以通过教育、宣传、组织的方式去动员、鼓励青年人成为志愿者,但每个志愿者都应在没有任何压力的情况下投入到志愿服务之中。自愿性必须是在志愿服务与青年人内在的渴求、欲望相符时才能实现。若违背这一点,所谓志愿服务就不能被称为志愿服务。否则,青年即使参加了,也会表现出敷衍了事,最终效果不佳。现代概念的志愿服务起源于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后来由于政府的社会福利政策需求得到了快速发展。来到我国之后,志愿服务与我国的“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相结合,成为中国特色的青年活动。因此,我国的青年志愿服务与西方的志愿服务在内在机制上是有着显著区别的。大禹治水的经验是根据水的“就下”的性质,确定了疏导的策略。因此我们也要观照青年人的特点,探求我国青年志愿服务背后的机制,或曰驱动力,如此才能有针对性地规划、设计、推广、管理志愿服务项目,鼓励更广大的青年加入到志愿者大家庭。

志愿精神的第一个词就是“奉献”,着重的是人类的利他性行为。关于利他与利己,从古以来就争执不断,在当今市场经济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协调它们两个?这其实也是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时所必须面对的问题。青年人可以选择读书、打工、实习、娱乐、休息。如果选择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必须能够提供给青年志愿者足够的效用。其实,利己与利他并不矛盾,“看不见的手”的提出者——亚当·斯密,其为人称道的两本书——《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前者强调人的利己性,后者强调人的利他性。在市场经济下,弘扬志愿服务理所应当;在弘扬志愿服务大旗下,讨论青年志愿者的“收获”也无可厚非。青年参加志愿活动可以帮助他们了解这个社会,学到实践性的知识,提高帮助人的能力,交到志趣相同的朋友,激发人生理想。弘扬志愿服务的工作就是要明确地把这些效用收获讲出来。

本期特别策划就青年志愿者的驱动力进行组稿,探讨了青年志愿者的个人价值观、生活满意度、政府信任等不同侧面,也考察了志愿服务如何增加社会资本,改善青年志愿者的就业。这些文章基于同一套数据即2021 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简称CSS2021)数据。这套数据是国内最新的有关全国18—35岁青年群体的志愿服务调查数据,不仅能帮助我们及时地了解青年的状态,也更能帮助我们进一步探寻弘扬青年志愿服务所要面临的问题与解决途径。学术意义上,这些文章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希冀引发更多的讨论,进一步丰富关于志愿服务的研究。现实意义上,在讲好中国故事、发掘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内在机制的大目标下,这些文章也有助于我们从机制上把握我国的青年志愿服务,努力建立中国特色的志愿服务体系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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