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刘静
摘要:公共空间音乐景观至今未能形成理论,使得公共空间音乐景观建设处于自发的、被动的过程当中。对此,本文在对城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的音乐功能模式和音乐功能识别的理论准备基础上,立足主体和客体结合、动态和静态结合维度考量,展开城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的理论构建,并尝试结合永州市进行了现实应用参照,旨在使得城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处于自觉、主动的建设当中。
关键词:永州;公共空间;音乐景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
城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的理论构建是一项创新性理论,主要是结合永州市近年来的公共空间音乐景观建设的经验基础上予以总结思考的结果,并对将来永州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建设提供一些参考路径。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城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概念界定
1.城市公共空间概念界定
城市公共空间是指在城市特定区域范围内被公众接受和满足多种娱乐活动方式的公开开放的场所。其中,特定区域并不是限定条件的区域,主要是方便公众参与和体验的具有休闲娱乐性功能的区域即可;公众包括不同背景、年龄、职业、文化等方面的参与者,并且这些参与者能够自由支配时间平等、自愿参与,也就是参与者遵从该公共空间内的相关制度约束就可以享有资格参与娱乐活动。
2.音乐景观概念界定
在已有的文献资料中,音乐景观并未形成统一观点。在《城市音乐景观》中汤亚汀分别从音乐生活的多元景观、音乐生活时空的流动景观、音乐生活的技术——传媒景观、音乐生活的经济景观、音乐生活的意识形态景观等方面加以分析。本文主张从动态和静态、主体和客体等维度分析,是对音乐生活的景观进行多维建设的总称。
(二)城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概念界定
结合上面城市公共空间和音乐景观概念推知,城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是指城市特定区域范围内被公众接受和满足多种音乐娱乐活动方式的公开开放的场所中,针对音乐生活的景观进行多维建设的总称。
二、城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的理论准备
城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的建设,与音乐功能有着密切关联,特别是“四境重合”下的音乐体验和不同音乐功能的体验,直接决定着城市公共空间中的音乐参与者的规模。因此,有必要对音乐功能模式和音乐功能识别进行铺垫性的音乐景观理论准备。
(一)城市公共空间中的音乐功能模式
城市公共空间中的音乐功能模式,主要依据音乐环境心理学等方面的理论,以音乐接受过程为主线,并立足主体、客体和影响因素为划分标准,区分为主体心理活动功能模式、客体音乐功能连续带模式、影响因素模式。
主体心理活动功能模式主要是依据“四境重合”(乐境——环境——情境——心境)体验的过程,由乐境与环境要素相互作用,并通过参与者的艺术联想审美对接和高度融合达到符号化意义效果,从而重构成为虚实结合的情境后被参与者判别,并进而产生不同心理体验的具有各自倾向性功能的音乐功能模式。
客体音乐功能连续带模式主要是指向音乐、声响较为集中的城市公共空间而言,在音乐、声响并不集中的城市公共空间并不存在该种模式,毕竟该种模式下的音乐功能强弱对比效果在音乐、声响集中区更为容易判别。以音乐是否成为公共空间中的重要衡量元素将音乐功能连续带分为背景区、体验区和中心区,其中背景区是音乐成为空间中可被忽视的极次要元素,并未感觉有音乐元素存在;体验区是指向音乐功能递增而所对应依赖的空间元素递减,音乐功能的符号学意义逐渐成为体验元素之一,但是并未真正達到音乐功能的移情作用;中心区是指音乐功能最大程度发挥,并成为空间中第一元素存在,使得参与者主动接受聆听音乐和享受音乐。
影响因素模式主要是指空间因素、自然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主体因素以及音乐本身因素的诸多因素,这些因素的不同结合所传达的音乐符号和音乐效果也就存在差异甚至截然不同,自然环境因素方面主要是光线、色彩、温度、气候等影响;音乐因素方面主要是旋律、节奏、音色等影响。
(二)城市公共空间中的音乐功能识别
基于对城市公共空间的不同定位,暂且将城市公共空间中的音乐功能识别为以下类别:运动休闲、文化休闲、观光休闲。
运动休闲空间中的音乐:运动休闲与音乐对于音乐爱好者而言有着特殊的作用,并且往往是不同旋律、调式、节奏等各具特色的音乐对于体育运动者的身体反应、情感效应有着不同的影响,在促进体育运动者的机体恢复或健身疲劳感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文化休闲空间中的音乐:在诸如图书馆、博物馆等之类的文化休闲空间中,保持心理稳定和头脑清醒,更加促使阅读者专注思考和阅读,往往需要高雅闲适的文化氛围营造,而传播相应的悠扬曼妙的环境音乐能够某种程度上营造所需的文化氛围,并且调节紧张神经拓展阅读者的思维,使得吸取知识和聆听音乐不相冲突。
观光休闲空间中的音乐:在引人入胜的观光资源中融入动听悦耳的音乐,能够屏蔽外界噪音,增进游玩休闲乐趣,有效缓解陌生场所带来的紧张感,并通过产生音乐符号促成虚实相生的联想,以此来增强观光的体验度和满意度。
三、城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理论构建及其永州市的现实应用
(一)音乐景观主体和客体结合理论及其永州市的现实应用
立足主体和客体结合维度考量,城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的主体建设,主要指向城市公共空间音乐供给主体,即城市音乐创作、演出等专业人才或音乐爱好者等群体,针对运动休闲、文化休闲和观光休闲中等不同方面的音乐需求进行音乐创作、演出等音乐活动,毕竟音乐创作、演出、制作、推广、传播等方面的人才素质往往决定着城市公共空间音乐的发展。为了取得城市公共空间由于景观良好的效果,可以将音乐人群分为“职业化”和“非职业化”,前者主要包括“体制化”和“商业化”;后者主要包括业余性、自娱性、民间传统音乐社团、热衷音乐的非职业音乐人等。具体到永州市中,相关文化部门的大力推动,媒体的大力宣传,专业音乐工作者的重视,着力推动永州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的供给主体建设,使得音乐创作、演出、制作、推广、传播等“职业化”和“非职业化”的音乐人才满足城市公共空间中的音乐需求。
城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的客体建设,主要指向适合于运动休闲、文化休闲、观光休闲等需求中的音乐产品、音乐文化积淀和音乐运行体系等。其中,音乐产品、音乐文化积淀需要结合城市所在地来创作和传承,特别是民族音乐文化、特定历史音乐文化等方面入手,具体到永州市中,就是参照和借鉴“哈尔滨之夏”音乐节等相关经验,结合永州较为发达的旅游业之旅游区的音乐乐器歌舞表演、少数民族的歌曲、盘鼓表演、广场音乐节、居民社区音乐活动等方面的音乐产品创作和传播,进而生成适合于永州市自身的音乐文化,最終促成闻名于全国的永州音乐文化。音乐运行体系主要针对音乐产品的不断创新、音乐表演者的发挥等因素的共同运行乃至于音乐元素结成共同体的同步运行的体系建设,具体到永州市中,就是永州市音乐运行因素的共同运行和同步运行的体系建设。
(二)音乐景观动态和静态结合理论及其永州市的现实应用
立足音乐景观动态和静态结合维度考量,城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的动态建设,主要是指向参与公共空间音乐的表演群体,由于表演从总体和全程来看是处于运动之中,所以表演群体的音乐素养影响着城市公共空间场所中的表演效果,特别是表演群体中的动作连贯性、音乐旋律动听性,参演者的身形协调性等等。具体到永州市中,就是针对参与该城公共空间音乐的表演群体的素养提升,着力打造受永州人民欢迎的公共空间音乐动态景观。
城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的静态建设,主要是指向公共空间音乐表演群体周围的社会景观、经济景观、自然景观、传媒技术景观等等,具体到永州市中,就是结合永州市公共空间区域的社会结构、经济状况、自然环境、传媒技术等因素展开相应的建设,即促进社会结构转变、着力提升经济水平、加强自然环境、与时俱进应用信息技术等等,从而使得永州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得到改观,着力打造永州市公共空间的“视觉景观”与“听觉景观”体系。
四、结论
永州市公共空间音乐景观的建设是长期的过程,特别是理论方面的建设更是需要多方面的理论准备和经验总结,最终才能形成较为系统性和完整性的理论结晶,进而通过理论指导永州市的现实实践。
参考文献:
[1]汤亚汀.城市音乐景观[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
[2]吴伟.城市音乐文化的机理找寻[J].重庆社会科学,2015(8):70-75.
[3]王艳莉,林琳,陈艳秋.哈尔滨城市音乐景观研究——以“哈响”为例[J].艺术研究,2011(5):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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