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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民汉混合社区调查研究

时间:2024-09-03

伊明江·吐尔地

(新疆教育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3)

乌鲁木齐市民汉混合社区调查研究

伊明江·吐尔地

(新疆教育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3)

乌鲁木齐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城市。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这种多民族居住的社区较多的区为例,探索民汉居民混合居住社区发展对多民族社区的和谐构建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为民族、社区和城市的共同和谐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民汉混合社区;民族关系;乌鲁 木齐

城市民汉居民混合居住是促进各民族交流融合、相互了解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民族团结、增进民族感情的重要领域,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基础工作。近年来,尤其是“7·5”事件以后,乌鲁木齐市部分城区从之前各族居民混合居住状况、逐渐呈现向单一民族分片居住模式发展,且有上升态势,这不仅影响到各民族间的理解信任、交流融和,长此以往,极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2014年4月9日至15日,课题组对乌鲁木齐市城区民汉居民混合居住情况进行了调研。实地走访了天山区延安路街道办事处晨光社区、赛马场片区管委会榆园路北社区,沙依巴克区西山片区环卫路南社区、红庙子街道福地社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三工街道办事处景裕社区、银川路天山花园社区等6个社区和部分居民家庭。课题组认真调查了乌鲁木齐市的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等6个社区的民汉居民混合居住基本情况,包括社区居民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保障房和商品房小区居民混居现状及近几年民汉居民混居比例变化情况;详细了解了社区做好民汉居民混居工作的做法,以及影响民汉居民混居的主要原因和问题;广泛征求了做好民汉居民混居、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意见建议。

一、乌鲁木齐三个民汉混合社区基本情况

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这三个区的人口总数、民族比例、外来流动人口数量以及受“7.5”事件的影响,在乌鲁木齐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通过对这三个区的摸底调查,初步能够反映出乌鲁木齐居民混合居住的整体面貌。

(一)三个区的人口基本情况

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提供的数据,三个区户籍居住人口137.8623万人,占乌鲁木齐市总人口的65.28%:其中汉族100.9524,占乌鲁木齐市汉族人口总数的66.68%;少数民族36.7099万,占乌鲁木齐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61.37%,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中,维吾尔族20.3982万人,占全市维吾尔族人口总数的76.88%;其他少数民族16.3117万人,占全齐市其他少数民族人口数的49%。

以上数据显示,全市60%以上的少数民族人口、近80%的维吾尔族人口(其中天山区11.0872万人,占全市维吾尔族人口总数41.77%;沙区5.5838万人,占全市维吾尔族人口总数21.05%;高新技术产业区(新市区)3.7272万人,占全市维吾尔族人口总数14.05%)生活在这三个区,单一民族居民居住相对较为集中。

(二)“7·5”事件后民汉居民混居状况变化的主要特征

长期以来,各民族在乌鲁木齐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居住格局。人口分布上呈现以维吾尔、汉两个民族人口为主的“大杂居、小聚居、互相交叉居住”格局。“7·5”事件后,出现汉族群众北迁、维吾尔族群众南移的现象。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提供资料显示,乌鲁木齐市主要城区,尤其以天山区人民路南、北为坐标,部分汉族群众将天山区人民路以南地区(主要包括:山西巷、二道桥、黑甲山、小栋梁、团结路、延安路、大湾路、西河坝、胜利路等地)住房出售迁至天山区以北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等地;也有部分维吾尔族群众将天山区人民路以北的沙依巴克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等地住房出售迁到天山区人民路南区居住。而且这一现象有上升的态势。

(三)保障房居民混居基本情况

据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供数据,截至2013年底,全市已分配廉租住房11 620套,其中维吾尔族57.54%,汉族27.99%,其他少数民族14.47%。2010年起,保障房集中建在城北,但因过度集中,易形成新的大规模弱势群体居住区和单一民族居住区。

(四)外来流动人口居住情况

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提供数据显示,三个区流动人口约58.7243万人,约占全市流动人口总数的62.67%,其中维吾尔族13.4055万人,占全市维吾尔族总流动人口的83.28%;汉族401 066万人,占全市汉族总流动人口的58.4%;其他少数民族5.2182,占全市其他少数民族总流动人口的58.34%。

外来流动人口单一民族集中生活在一个区域的情况在天山区南部片区(指天山区人民路、幸福路以南区域)较为突出。据天山区统战部提供的资料,目前,该区域登记在册流动人口27.2万,已超过该区域的常住人口(占南部片区总人口的52.4%);在大湾、二道桥、黑甲山、赛马场流动人口比率更高,分别占到73%、81%、60%、88%。流动人口中维吾尔族占41.8%,汉族占47.9%。且流动人口中大多存在文化水平低的现象,近50%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近30%的汉族流动人口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外来流动人口形成乌鲁木齐市新的单一民族居住集中区域和收入、教育相对偏低的群体。

(五)社区居民对各民族混居的基本看法

各族群众对民汉居民混居持满意态度。在天山区赛马场片区管委会榆园路北社区居住的原天山区染织厂一位退休汉族老职工说:“我们和很多维吾尔族职工在一起工作生活了几十年,都熟悉相互的风俗习惯,生活得很融洽”。沙依巴克区西山片区环卫路南社区一位来自阿克苏的经营商店的维吾尔族个体户说:“一开始到我这儿买东西的维吾尔族多一些,汉族不太多,我汉语不太好,但是我对所有顾客都真诚服务,后来,汉族群众来得也多了,我很愿意为大家服务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三工街道办事处景裕社区一位维吾尔族居民说:“我们这个社区,各族居民常在一起组织娱乐活动,学跳维吾尔族舞蹈的汉族群众比少数民族群众还多,“7·5”事件对我们这个社区的各族居民基本没有什么影响,还跟往常一样正常交往”。访谈显示,乌鲁木齐市各族群众向往团结和谐的生活,愿意一起共同居住,希望各民族能够长期和睦相处。

二、影响民汉混合社区的主要因素

(一)“7·5”事件的影响短时期难以消除

“7·5”事件,虽然没有动摇新疆民族团结的基础,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族关系,带来了民族隔阂。至今,人们心理上的恐惧感、不安全感没有完全消除,而且短时期心理恐慌难以恢复。心理恐惧和不安全感对城市居民居住环境带来了一定影响,因此出现汉族群众搬离城南少数民族群众占多数的小区、少数民族群众搬离城北汉族群众占多数的小区的现象,这种双向搬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居民混合居住。“7·5”事件的影响成为当前阻碍民汉居民混居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民汉居民混居配套设施不健全

由于历史传统因素,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沙区形成了较为集中的少数民族商贸文化环境,区域内有较多的清真寺和适于少数民族群众生活的商业、文化、餐饮、教育等配套设施,为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创造了便利条件,长期以来,逐渐形成了以乌鲁木齐市南门为界限的“南民北汉”居住格局。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旧区改造和小区建设变成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市场化方式,城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等城市新开发小区绿化、道路、生活等设施虽然齐备,但周边宗教场所、双语学校、民族商业服务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因此汉族居民选择较多,少数民族群众购房较少,城北逐渐成为汉族居民居住的主要区域,强化了“南民北汉”的格局。

(三)经济和文化因素的影响

目前,乌鲁木齐市少数民族商贸区、民族风情示范街多集中在天山区南部片区,商贸物流、清真餐饮、农牧产品批发、干果销售等以少数民族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行业也相对集中。清真寺也相对集中在天山区、沙区、高新区,三个城区共有清真寺165座,占全市的41%,且多为规模比较大的清真寺。这些经济因素和文化因素也造成单一民族居住相对集中。

(四)外来流动人口择族而居加剧民族居住单一化状况

疆外流动人口多为汉族,疆内流动人口多为少数民族。疆内流动人口多是来自喀什、和田、伊犁、阿克苏等地的少数民族,占疆内流动人口的70%以上,因双语能力差、经济基础薄弱,且多为“三无”人员(无固定户口、固定住所、固定职业)。少数民族流动口大部分选择城南老城区少数民族集中的区域居住,以经商和从事个体、选择餐饮等服务业谋生,租住城南老城区相对便宜的居民自建房;汉族流动人口则选择城北居住、谋生。流动人口呈现居住区域民族单一化趋势,更进一步加剧了“南民北汉”的居住格局。

三、关于促进民汉混合社区发展的建议

居住民族单一化状况长期发展,容易造成各民族之间交流交往越来越少、风俗习惯越来越陌生,非常不利于各民族之间交流融合、相互理解、增进感情和团结互助,极易导致各民族之间关系疏远、缺乏信任和产生隔阂。这种居住模式,也极易催生单一民族“抱团”现象,如果在单一民族居住区域发生两个民族之间的普通矛盾和纠纷,很可能会立即形成民族之间的冲突对立或对抗,甚至转化为群体性事件。针对“7·5”事件后出现的民汉群众在购买住房时选择性隔离现象增多的情况,建议自治区出台政策,从法律和政策层面干预单一民族集中居住的现象。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夯实民族团结基础

一是加强各民族的互信互助。没有互信互助,民族团结就是一句空话。只有努力增进各族群众间的互信互助,才能消除民族隔阂、恐惧心理和不安全感,增强民族团结,打破按族群抱团居住的心理障碍,才能达到引导各族群众混合居住的目标;二是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加深各族群众对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理解。为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惠民政策,但是少数民族群众对这些政策的知晓率并不高。因此,要加大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各族群众了解各种政策出台的原因及好处,消除误解,抓住机遇,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三是加强普法教育。乌鲁木齐市因民族众多、区域发展不平衡、教育水平存在差异等因素,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公民意识还比较淡薄。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使各族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使他们认识到任何人,无论什么民族,首先是国家公民,都必须依照国家宪法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四是进一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尽量淡化民族意识,使各族公民在共享社会发展的权利和成果的同时,了解和履行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统一。

(二)政府主动引导,创造民汉居民混居条件

一是城市规划要为民汉混居创造条件。综合考虑教育、文化、生活、宗教等功能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双语学校,防止群众因孩子上学的问题人为地集中在某个区域;合理布局宗教场所,防止群众为了宗教活动方便,选择离清真寺近的区域;合理布局少数民族群众生活设施,要为各族群众选择混居提供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二是制定引导民汉居民混居的住房政策。商品房建设规划,积极鼓励住宅建筑从设计风格上体现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小区里配建民族风俗的公共服务设施,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和鼓励来引导居民混合居住。棚户区改造安置过程中,有计划地把各民族群众大杂居的情况充分考虑进去;对已形成的单一民族居住区进行迁移分流;三是政府部门要积极发挥推动民汉居民混居的示范作用。在单一民族居住区内,主动合理布局政府部门、企事业机关和住宅区,积极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商户落户,引进房地产企业兴建民汉混居小区,吸引各族落户居住;四是将商品房项目开发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在各区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同时,可以通过优惠的土地、财税政策,要求商品房项目开发,必须配建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和廉租住房,以使商品房社区能够容纳不同收入层次、不同民族的居民混合居住。

(三)努力提升各民族素质,以发展推动各民族和谐共处

一是加强双语学习,增强各民族发展就业能力。提升少数民族群众沟通能力,避免他们为了语言交流方便择族而居,打消他们只愿意在单一民族区域生活、工作的顾虑;二是在多个地区建设一些劳动密集型少数民族特色企业,并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积极吸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主动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分流;三是加强少数民族群众尤其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鼓励和保护发展民族经济,加大对少数民族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为更多来自底层的少数民族群众从事个体商业活动提供机会。对于吸纳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在税收或其他政策方面予以一定的优惠;四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各族弱势群体,要加大对他们的扶持力度,逐步解决他们在住房、教育、就业、社保、养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享受改革的红利。

(四)增进各民族交流沟通,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氛围

一是积极鼓励各族群众相互交往。相互接触、相互交往、相互信任是建立良好民族关系的基础,没有各民族间的交往和交流,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很难实现。有交往,才有了解、理解、赞同、认同,才有国家认同的土壤。“7·5”事件,形成的民族隔阂短时间内难以消除,表现之一就是汉族和少数民族不愿意交往或交往中有疑虑。为此,可以以社区为单位,多举办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促进各民族的交流和交往;二是在多民族聚居区,营造出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开展学唱各民族歌曲、学跳民族舞蹈、了解民族习俗等活动,让生活在一起的各族居民感受民族团结温暖、感知民族文化的魅力,吸引各民族混居;三是以街道、社区为平台,积极促进各族群众交流交往。当前,街道和社区是最直接面向各族群众的政府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各族群众的最基层组织。通过有效发挥街道、社区作用,有效促进居民混居具有重要作用。要合理配备双语干部、提供双语服务,保证各族群众办事方便;开展不同形式、不同特点的社区建设,树立“平安型”、“服务型”、“美化型”等多种模式的社区建设典型,让各族居民生活安心;要扩展丰富社区功能,建设图书阅览多功能厅、老年活动室、社区蔬菜直销店等,为各民族文化交流提供平台;要积极引导各族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促进各民族居民之间的交往和了解,形成各族居民基于共同利益和目标的联合,增强各族居民对同一地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从而达到对国家和中华民族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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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f Investigation of Learning Communities Mixed with Han and Ethnic Minorities in Urumqi

TUERDI Yi-minjiang
(Department of Educational Science, Xinjiang Education College, Urumqi, Xinjiang 830043)

Urumqi is a multiracial city where there are ethnic minorities living. In this article, the author explores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Han and community mixed with ethnic minorities through taking multiracial communities as examples, including Tianshan District, Shayibake District and Xinshi District, putting forward specific proposals to the harmonious construction of multiethnic community in the city. This research can provide reference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ultiracial communities and provide beneficial reference to the common development of nation, other communities and cities.

community mixed with Han and ethnic minorities;ethnic relation;Urumqi

G957

A

1009-9545(2015)03-0001-04

2015-3-18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FGB120532)

伊明江·吐尔地(1963-),男(维吾尔族),副教授,主要从事终身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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