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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类企业财务部门跨职能服务在降成本保收益方面作用

时间:2024-04-24

钭林

【摘 要】工程类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经常有游离于业务部门及财务部门之间的沉没成本发生,导致企业的经济利益受损。本文针对如何降低工程类企业此类沉没成本,提出为项目组建跨职能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财务部门的职能优势为项目提供跨职能服务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工程项目;沉没成本;财务部门;跨职能

一、工程类企业的业务特点和财务部门跨职能服务的必要性

1.工程类企业的业务特点

工程类企业主要通过承接工程、完成项目实现盈利。

工程类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程序包括:在市场中寻找项目,对项目风险、收益进行评估,对有价值的项目进行投标,中标后订立合同、组织施工、竣工驗收、交付工程,最终获得工程价款实现企业盈利。

2.财务部门跨职能服务的必要性

工程类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游离于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的外部风险及内部风险。

外部风险主要体现在:(1)建设方大多将注意力放在约定工期内,工程按其要求实施完毕交付使用方面。而对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深度不够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建设方根据实际要求变更工程内容及临时增加零星工程等,所导致的工程价款增加并不十分在意。(2)建设方对承建方结算增加价款应必备的有效文件并不十分关注。如;签署的补充协议、或建设方提出变更要求的书面意见、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等。若承建方未取得以上的相关文件,则无法证实工程变更或临时增加的工程内容是应建设方的要求进行的,无法证实建设方、监理方已经审核并同意支付所增加价款的事实,最终导致承建方很可能无法实现此部份利益。

内部风险主要体现在:(1)业务部门在承接工程项目过程中,重点关注能否接到工程以及用何种价款承接工程,而对工程预付款结算、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等关注力度不够。(2)业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关注人、材、机的组织、投放以及项目的工期、质量,而对设计深度不够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建设方根据实际要求变更工程内容及临时增加零星工程等,所导致的工程价款增加应必备的有效文件重视程度不足。

工程类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风险,很可能会导致沉没成本产生以及项目已创收益的流失。由于该类风险游离于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职责范围之间,单靠业务部门应对,不仅加重业务部门的工作量增大项目成本,而且还难以防范沉没成本的产生,难以保障预期收益的实现。如果财务部门提供跨职能服务,与业务部门齐心协力,则能有效降低此类风险所导致的沉没成本,为项目已创收益的实现提供安全保障。

二、财务部门跨职能服务的实例分析

财务部门跨职能服务的职责,是在全面了解工程项目实际存在的与资金有密切关联事宜的基础上,全过程参与工程项目活动,为业务部门提供有效的支持及协助。在招、投标、订立合同阶段,财务部门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预付款结算方式、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估算资金成本,以便业务部门合理测算工程价款,减少由于资金成本而导致企业收益流失的风险。在项目实施阶段,财务部门根据合同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会计确认、计量、核算,注重收集入账依据并核对依据的有效性,针对未按时取得依据或取得依据效力不足的情况,督促业务部门及时获取有效依据,减少由于施工管理细节上的疏忽而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失,保障项目已创收益尽数流入企业。

1.在招、投标、订立合同阶段财务部门跨职能服务的作用

(1)为业务部门提供不同预付款比例下的资金成本信息及咨询

一项包工包料的工程,建设方与承建方对预付款的预付比例可在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至30%之间进行约定。预付款预付比例不同,直接导致承建方工程资金成本不同,企业收益不同。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二条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0.1.2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某10000万元的包工包料工程(无暂列金额),签约合同价30%的预付款是3000万元,签约合同价10%的预付款是1000万元。按中国工商银行2017年6月公布的短期贷利率4.35%计算,3000万元预付款1个月利息是10.88万元,1000万元预付款1个月利息是3.63万元。以上结果表明,同一项目中两种不同的预付款支付比例,承建方资金成本是不一样的。在此项目中,以上两种预付款支付比例相比较,按签约合同金额的30%预付,承建方取得预付款当月获得7.25万元的财务利息收益。按签约合同金额的10%预付,承建方取得预付款当月将产生沉没成本7.25万元。

在投标报价或签订合同协议阶段,业务部门通过向财务部门咨询,能取得关于预付款结算的资金成本信息。此项目预付款按合同金额的30%预付,取得预付款当月承建方可获得10.88万元的财务利息,预付款按合同金额的10%预付,取得预付款当月承建方可获得3.63万元的财务利息。业务部门了解此信息,则能更合理的测算工程价款,减少由于资金成本而导致企业收益流失的风险。

(2)为业务部门提供不同进度款结算方式的资金成本信息及咨询

一项工程进度款结算可在按月结算与支付和分段结算与支付两种方式中选其一。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分段结算与支付方式,承建方的资金成本大于采用按月结算与支付方式下的资金成本。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一是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二是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0.3.1 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endprint

某工程中标价10000万元,工期18个月。该项工程在工期内均衡施工。如果工程进度结算采用按月结算与支付的方式,施工期承建方每月取得工程价款555.56万元。按中国工商银行2017年6月公布的短期贷利率4.35%计算,该工程完工后,整个工期内承建方取得工程价款终值为10395.16万元(555.56(F/ A 0.36% 18))。 如果工程进度结算采用分段结算与支付方式,该工程实施第一年未形象进度为70%,项目实施第一年未承建方收到工程价款7000万元,竣工结算时承建方收到工程价款3000万元。按中国工商银行2017年6月公布的短期贷利率4.35%计算,该工程整个工期内承建方取得工程价款终值为10152.25万元(7000(1+4.35%/2)+3000))。以上结果表明同一项目采用按月结算与支付或分段结算与支付方式,承建方实际收益不一样。在此项工程中,两种方式相比较,采用按月结算与支付方式,竣工结算时承建方可获242.91万元的资金时间价值,采用分段结算与支付方式,竣工结算时承建方产生沉没成本242.91万元。

在投标报价或签订合同协议阶段,业务部门通过向财务部门咨询,能取得关于不同进度款结算方式的资金成本信息。此项目进度款结算采用按月结算与支付的方式,每月承建方取得工程价款555.56万元,该工程完工后,整个工期内承建方取得工程价款终值为10395.16万元。工程进度结算采用分段结算与支付方式,项目实施第一年未承建方收到工程价款7000万元,竣工结算时承建方收到工程价款3000万元,该工程整个工期内承建方收到工程价款终值为10152.25万元。业务部门了解此信息,则能更合理的测算工程价款,减少由于资金成本而导致企业收益流失的风险。

2.在项目实施阶段财务部门跨能服务的作用

(1)為业务部门取得变更、签证等有效文件提供支持

一项工程因设计深度不够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建设方根据实际要求变更工程内容及临时增加零星工程等,而导致的工程价款增加,如缺少必要的有效文件,承建方工程价款增加形成的收入将难以实现,最终形成沉没成本,导致企业收益流失。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第三款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某单位信息化改造工程,合同结算方式:总价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方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增加30个监测点,需增安30套全方位摄像机,此项变更增加工程价款32万元。对此变更事项,建设方与承建方未签订补充协议,承建方未及时取得该项变更签证。工程在约定工期内验收交付。该工程结算时,建设方项目负责人员已更换,此项目由于没有发包人认可增加工程价款的有效文件,增加30个监测点的30套全方位摄像机安装工程价款32万元未能结入该工程造价,导致承建方该项工程收入32万元未得以实现,形成沉没成本32万元,企业收益流失32万元。

此项工程实施过程中,财务部门在工程领购安装30套全方位摄象设备及材料时,及时督促业务部门取得增加工程价款的依据(补充协议、变更签证、现场签证),并审核依据的有效性,则能避免该项工程收入32万元未得以实现,形成沉没成本32万元,企业收益流失32万元的损失。

(2)为业务部门取得工程量的计量依据提供支持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8.2.2规定: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8.2.6 承包人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工程量并经发包人核实无误后,发承包双方应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应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A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承接一项政府公共设施安装工程,中标价10000万元,工期18个月,合同结算方式:单价合同。该项工程质量由监理工程师全程把控,在施工期间,每一工序均需监理方签字认可才能进入一下工序。A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内容,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工程竣工后,按约定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A公司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建设方根据审核结果支付工程价款。此项工程A公司送审金额10350万元,其中,10000万元是合同内金额,350万元是招标文件中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工程量增加金额。审计机构审定金额10150万元,审减200万元。审减的主要原因是送审资料中缺少发包方对承包方报送的200万元增加工程量的核实确认证据。该项工程A公司由于程序上的欠缺,导致200万元收入未得以实现,形成沉没成本200万元,收益流失200万元。

此项工程实施过程中,财务部门在各期收入确认时,认真核对各期完成工程量,督促业务部门取得建设方核实无误后的完工工程量的有效依据,如需变更签证的及时索要有效变更签证单据,则能避免该项工程已完工的200万元工程收入未得以实现,形成沉没成本200万元,收益流失200万元的损失。

三、财务部门提供跨职能服务的保障条件

财务部门为工程项目提供跨职能服务的前题是,企业能为该工程项目组建跨职能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来自各职能部门的成员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齐心协力共同降低项目成本,保障项目收益。这首先要求企业的决策层有组建跨职能合作团队的意愿,在企业组织结构的设置、人力资源的配备、绩效评价等方面均有配套的支持机制。从基础上保证跨职能合作可行性。其次要求管理层具备跨职能合作的组织能力,能有效的激发具有跨职能能力人员的合作意愿。保证跨职能合作有效实施。第三要求各职能部门具有跨职能能力任职人员。保证跨职能合作的可能性。第四、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招聘、培训跨职能能力人员的方法。从源头上保证人员跨职能能力的可持续性。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S]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4年10月20日公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S]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2年12月25日发布.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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